第一篇:租賃保證書
本保證書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號碼為 (下稱“擔保人”)於年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向 ,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並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受益人”)出具。
鑑於:
1.受益人與 (下稱“承租人”)於年月日簽署了《融資租賃合同(售後回租)》(合同編號:,下稱“融資租賃合同”)、《所有權轉讓協議》(合同編號:,下稱“所有權轉讓協議”)(統稱“融資租賃交易相關合同”),受益人同意向承租人提供人民幣元的融資租賃款項;
2.作為受益人與承租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並提供融資租賃款項的先決條件之一,承租人在融資(請您支持)租賃合同中承諾,承租人應確保擔保人向受益人出具信用擔保,就承租人完全清償擔保債務(如下文定義)向受益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擔保人已經審閲過融資租賃交易相關合同,亦完全理解融資租賃交易相關合同中的條款、條件和內容,特別是承租人在融資租賃交易相關合同中的義務和責任。
因此,經承租人的要求,擔保人自願向受益人開立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本保證書,為擔保債務提供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付款保證。擔保人保證責任如下:
一、擔保人就承租人在融資租賃交易相關合同項下應當向受益人承擔及履行的全部義務和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融資租賃交易相關合同項下的租金、遲延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其他所有款項的支付義務和責任(下稱“擔保債務”)向受益人承擔不可撤銷的連帶保證責任(下稱“保證責任”)。
二、若承租人未按照融資租賃交易相關合同向受益人履行任何擔保債務,擔保人將在收到受益人要求其履行保證責任的通知後的7個工作日內,按照該等通知的要求無條件地按時、足額向受益人履行前述擔保債務。
三、擔保人進一步承諾,補償受益人為使得擔保人及時、全面履行本保證書項下的保證責任而對擔保人採取任何行動(包括法律程序)所發生的或與之相關的合理費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
四、擔保人承擔本保證書項下的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為自本保證書生效之日起,至擔保債務根據融資租賃交易相關合同的條件全部得到清償時止。
五、擔保人在此同意:
1. 在本保證書項下的保證期間內,若未事先取得受益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轉讓、出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擔保人**%以上實質性的資產或業務;
2. 在融資租賃交易相關合同項下承租人全部債務得以清償前,不因其履行保證責任而向承租人進行任何追償;
3. 即使受益人就擔保債務內的任何債務享有本保證書之外的任何物的擔保或其他任何擔保,受益人仍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需先行主張或實現該等其他擔保。擔保人不得因受益人變更或解除其他任何擔保人的責任而主張免責;
4. 擔保人不能以任何對受益人的債權來抵消其應承擔的保證責任。
六、在本保證書項下保證期間內,擔保人的保證責任不因下列任何一種情況而影響其內容或效力:
1.融資租賃交易相關合同的履行期限延長或者其他條款的變更;
2.承租人的破產、合併分立、公司經營期限到期、吊銷、註銷等公司狀態變化、不履行擔保債務;
3.受益人持有任何對承租人履行擔保債務的抵押、質押、其他保證或受益人實現、喪失、放棄、解除該抵押、質押或保證。
七、為本保證書之目的,擔保人作出聲明與保證如下:
1.擔保人系依據中國法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的中國公民,合法擁有其全部資產,具有履行本保證書項下保證義務的全部能力;
2.擔保人出具本保證書不違反任何對擔保人適用的法律(包括但不限於的法律、法規、條例、地方性法規、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門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以及構成法律淵源的司法解釋和判例,下稱“法律”)、以及擔保人作為一方的且對擔保人或其資產具有約束力的任何協議、合同或其他契約性文件;
3.擔保人沒有任何違約行為,也沒有在任何法院、仲裁機構、政府中被起訴或將被起訴,亦不存在可能影響其履行擔保義務的事件。
擔保人承諾,如果其前述聲明與保證不真實或者違反該聲明與保證,其將賠償由此給受益人帶來的任何及所有損失和損害並且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不利後果。
八、本保證書生效後,受益人有權對擔保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並可要求其提供相關的財務資料。
九、非經受益人事先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將在本保證書項下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轉讓給他人。
十、本保證書具有獨立性,當融資租賃交易相關合同的整體或部分被認定為無效時,不論擔保人有無過錯,本保證書仍然有效,同時擔保人對承租人因融資租賃交易相關合同無效而應承擔的返還受益人已支付給承租人的融資租賃款項並賠償受益人融資成本、遲延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其他所有款項的責任仍應承擔不可撤銷的連帶保證責任。
十一、凡與本保證書有關的任何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各方當事人應向受益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二、本保證書一式五份,擔保人執一份,受益人執四份,以中文寫成,自擔保人簽署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擔保人: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房屋租賃責任保證書
私房租賃治安責任保證書
本人系街道(鎮)___________社區(村)居(村)民,家
住,現將位於的房屋出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江蘇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記管理辦法》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特向街道(鎮)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所及派出所申請辦理居住房屋出租登記,並作出保證如下:
1、
2、 不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外來流動人口的,及時帶領或告知其到
流管所申報居住登記,辦理臨時居住證;
3、 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常住户口所在地、職業、服務處
所、主要經濟來源、婚育及聯繫電話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並提供給流管
所備案;
4、 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有違法犯罪嫌疑的,及時報告公安機關,並
配合調查;
5、 對出租的房屋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保證承租人
的居住安全;
6、承租人是已婚育齡流動人員的,要求其出示婚育查驗證明,並督促其遵守
計劃生育政策法規。有懷孕或生育情況的,及時報告計生部門。
7、房屋停止租賃的,及時到當地流管所辦理註銷手續。
立保證書人:
年月日
第三篇:私房租賃責任保證書2014.03.24
私房租賃責任保證書
本人系街道(鎮)社區(村)居(村)民,
家住,現將位於的房屋出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雲南省商品房屋租賃管理實施細則》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特向街道(鎮)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所及派出所申請辦理居住房屋出租登記,並作出保證如下:
1、不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2、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外來流動人口的,及
時帶領或告知其到 流管所申報居住登記,辦理臨時居住證;
3、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常住户口所在
地、職業、服務處所、主要經濟來源、婚育及聯繫電話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並提供給流管所備案;
4、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有違法犯罪嫌疑的,及時
報告公安機關,並配合調查;
5、對出租的房屋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
隱患,保證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6、承租人是已婚育齡流動人員的,要求其出示婚育查驗證
明,並督促其遵守計劃生育政策法規。有懷孕或生育情況的,及時報告計生部門。
7、房屋停止租賃的,及時到當地流管所辦理註銷手續。
立保證書人:年月日
出租房屋治安責任保證書
為了加強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保障出租房屋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權益,明確管理職責,落實管理制度,根據公安部24號令和《西安市暫住人口管理條例》、《西安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此治安責任保證書。
一、 出租房屋出租前,必須先到當地公安派出所進行房屋出租治安管理登記備案。
二、出租房屋業主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對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對承租人員逐人進行認真登記。
三、承租人系外來暫住人員的,房主要主動協助或督促其到當地公安派出所進行暫住登記或申領《暫住證》(免費)。屬於婚育年齡段的,還應要求出示《婚育證》,對未持證人員督促其到社區計生辦辦理《婚育證》。
四、 不準將出租房屋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人員。
五、不準用出租房屋進行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六、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嫌疑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七、 出租房屋停止出租時,應及時到公安派出所辦理註銷手續。
八、 此保證書一式兩份,分別由公安派出所和出租房屋業主保管備查。
公安派出所蓋章:房主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賃社會責任承諾書
本人自願承擔房屋租賃的社會責任,自覺履行《徐州市房
屋租賃管理辦法》、《徐州市人民政府第106號令》規定的義務,以實際行為提升我市人口管理服務水平、創造和諧宜人的新徐州做出自己的貢獻,鄭重作出以下承諾:
出租人承諾:
1、房屋出租時,主動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
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2、嚴格履行房屋租賃合同,維護承租人的合法權益,書面
告知或陪同外來租住人員在入住之日起三日內,攜帶房屋租賃合同等資料,到公安部門辦理居住登記,按有關規定申領居住證件。
3、切實履行房屋出租收入的繳費及納税義務,主動到房管
租賃管理部門及税務部門繳納相關税費。
4、房屋出租時,認真查驗租住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不將
房屋出租給無有效身份證明的來徐人員;如租住人員系境外人士,應督促其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5、積極配合或協助房管租賃管理部門做好房屋信息和租住
人員信息採集工作,房屋轉租或停止出租,三日內及時告知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協助公安、消防、計生等部門做好防火、防
盜、治安、計劃生育等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6、出租人自願遵守以上條例,若有違反,本人願承擔違約
一切責任。
承租人承諾:
1、承租人按規定申報暫住户口登記或租住期間承擔治安責
任。不準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接受公安機關的監督和檢查。
2、承租人在租住期間承諾守法經營或住宿,留宿他人,應
在二十四小時內將留宿人的基本情況告知出租人並經許可。承租人在租住期間承租人應如實申報租住的人數、本人有效身份證複印件進行登記,出租人對承租人的資料保密。
3、承租人應安全使用出租人的房屋,決不違反國家法律、
法規、違法犯罪。承租人租住期間如發現不安全隱患,應及時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發現同屋居住的人員有違法活動或者犯罪嫌疑,應當檢舉、勸止。
4、承租人自願遵守以上條例,若有違反,本人願承擔違約
一切責任。
出租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號:
房屋坐落地址:
聯繫電話:
承租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承租人地址:
聯繫電話:
年月日
第四篇:抵押房屋無租賃關係保證書
抵押房屋無租賃關係保證書
保證人:借款人抵押人
抵押權人:
1. 借款人在(抵押權人)借款(大寫) 元整,
保證人(抵押人)自願以其私有房產,商品房買賣合同號: 房屋所有權證號 字第 號,房產位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為借款人借款做抵押擔保。
2.為保證抵押權人在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時順利實現抵押權,借款人與抵押人對以下事項做出保證,並對抵押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1)保證人保證第一條抵押房屋為抵押人合法所有,有權依法處分,並在借款人行使抵押權前清償抵押房屋相關債務。
(2)保證人保證在簽訂借款合同時至全部清償債務期間不得重複抵押、出租、出借第一條抵押房屋。
(3)如保證人違反本條第一項、第二項內容,抵押權人有權自發現之日起要求保證人提前清償債務本息,並由保證人承擔妨礙抵押權人行抵押權所產生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執行費用。
(4)保證人違反本條第一項、第二項內容致使抵押權人到期無法行使抵押權,保證人承擔違約金,計算方式如下:從抵押權人要求行使抵押權起,至合法佔有者合法佔有房屋的剩餘年限,第一年以借款合同中房屋價值協議書抵押房屋價值的 計算,以後每年以協議價值 增加,一次付清。
第五篇:租賃房屋治安責任保證書
租賃房屋治安責任保證書
為規範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房屋租賃雙方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和《湖南省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誰出租、誰負責”的原則,出租房屋的個人或單位應當履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責任:
1、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應當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禁止將危險和違章建築進行出租。出租人應對出租房屋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出租房屋核定的居住人數達到十人以上的,要指定治安管理負責人併到流動人口服務部備案,做好治安保衞工作。
2、對承租人進行暫住登記並申報。應登記承租人(含同住建人員,下同)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年齡、民族、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户籍地址、政治面貌等基本情況,如實填寫《流動人口暫住信息登記表》。登記時應複印承租人的身份證件,承租人是育齡婦女的,還需提供計劃生育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複印件),3日內向當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心(站)申報。對沒有本市(縣)常住户口的承租人,在申報的同時可免費申領居住證。
3、及時將出租房屋進行登記備案並及時依法納税。房屋出租人應當在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持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出租人與承租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向房產部門申請登記備案手續,核發《房屋租賃證》。核發《房屋租賃證》應懸掛在出租房屋內顯眼處。房屋租賃合同變終止的,應及時到房產部辦理變更登記或者註銷手續。
4、不得向無身份證明的人出租房屋,出租房屋內不得從事非法犯罪活動。出租人發現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嫌疑的,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5、行政企事業等內保單位院落的公、私房屋和門店出租,由本單位承擔上述責任,監督房主及時落實登記備案責任和繳納税費。
6、如違反上述規定,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出租房屋責任人予以處罰。
派出所(簽章):出租人(簽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