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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3.21W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多篇)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週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瞭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彙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彙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並做好防範措施,向安全員彙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

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温、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衞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週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職工安全衞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衞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

第十章附則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二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標準,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貫徹實施安全措施。二、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責任,並負責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性的業務指導,定期不定期對分包工程進行監督檢查,並負責監督落實整改。

三、幾個分包單位聯合施工時,應由總包單位統一領導,

組織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總包單位必須給分包單位提供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

四、分包單位進場前,總包單位必須與其簽訂安全生產勞動合同。在現場施工中,如分包單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總包單位有權對其停工整頓。

五、責任目標:年度無重大安全事故,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1.5‰以內,施工現場文明施工達標率100,實現安全生產合格達標率100,優良率80以上,年度安全報監率100,安全評估率100,安全監管人員配備率100,三級安全教育、新工人和轉換崗位安全教育率100。

分包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要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規定、指示和總包單位的“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傷亡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實現安全生產規範化、制度化、標準化管理。

二、配備專(兼)職安全人員滿足安全生產要求,並賦予佈置、檢查、落實整改措施權,有停工和越級上報權,有獎罰權,充分發揮專(兼)職安全員的作用,做好監督檢查工作,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要經常性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使施工人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章守紀,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搞好自我防護。

四、要編制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制定分部分項安全技術措施,按工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合理組織施工,不冒險蠻幹,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五、要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嚴格執行總包單位一切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認真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貫徹落實,確保安全生產。

六、必須參加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會議、安全活動、安全檢查,結合分包單位的實際情況貫徹執行。

七、由於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負責,除及時向總包單位報告外,按“三不放過”原則查清原因,追究責任,採取防範措施,按上級和總包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八、責任目標:年度無安全事故發生,三級安全教育、新工人和轉換崗位安全教育率100,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率100,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為0。

生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編制生產計劃時,同時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二、檢查生產進度時,要同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負責進行調度,並轉告有關科室。

三、生產調度中發現重大隱患,要及時進行調度指揮,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四、安排生產計劃時,必須考慮施工設備的裝載能力,防止超負荷作業。

五、在指導施工生產過程中,當進度、質量、安全三者發生矛盾時,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

六、責任目標:監督並確保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率100,施工現場文明施工達標率100,監督落實安全管理科安全檢查每個工地每週不少於1次,年度安全大檢查每月不少於1次,安全檢查落實整改率100,年度無安全事故發生,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1.5以內,管理人員、工人安全教育達到100,確保單項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有針對性。

施工技術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負責進行安全生產的技術研究工作,有計劃地解決安全生產技術上的重大問題。

二、負責安全技術、勞動衞生措施項目的工藝設計和審查,解決生產施工中有關安全技術方面的問題。

三、參與安全技術方面的標準、規範、規程的制定和審查。

四、編制或修訂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法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條件要求。

五、在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新產品試製,新工藝、新材料的採用工作中,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方面的要求,應儘量符合安全、衞生要求。

六、負責組織制訂新產品,新工藝的安全操作法和安全技術規程,在試生產前,要妥善採取各項安全措施,並進行安全技術指導。

七、責任目標:確保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落實到位,年度安全技術難題解決率100,公司各項規程、施工方案等適用率100。

材料設備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制定並實施機械設備的定期檢修計劃,並做好檢查記錄,對檢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

二、各種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必須齊全有效,防護到位,4.5KV及其以上的機械設備必須安裝隨機按鈕開關。

三、設備的傳動部位必須有防護罩,機體安裝牢固,場地平整,電機外殼接好保護接零。

四、嚴禁機械設備運轉中維修保養或使機械設備帶病運轉,所有機械設備必須達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

五、監督檢查機械設備的專人操作和安全規程措施的落實。

六、對各種機械設備電機必須有防雨防潮措施。

七、機械設備安裝完畢,必須有安裝單位、設備科、安全科以及工地負責人、安全員聯合驗收,並辦理驗收手續,合格後方準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禁止使用。

八、安全防護用品購置必須有合格證、備案證,及其他相關必需證件。

九、工程開工前,必須把安全防護用品和

職工的勞動保護用品列入購料計劃,按照工程的形象進度提前供應。

十、負責對破舊、老化的安全防護用品的更新換代工作。

十一、對完成工序撤下的安全防護用品進行及時回收,妥善保管。

十二、責任目標:確保施工現場勞保用品合格率100,執行勞保用品報廢制度,對已達不到安全要求的勞保用品報廢率100,機械設備完好率100,對已達不到安全要求的機械設備報廢率100,確保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落實到位,確保購買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合格率100。

安全管理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協助領導組織推動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令、方針和政策。

二、彙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三、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和修訂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對制度、規程的貫徹執行進行監督檢查。

四、經常進行以抓點帶面的形式對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問題,存在特別緊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並且立即通知有關責任人整改。

五、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六、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檢查、監督基層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特別是新工人的上崗前培訓。

七、指導基層專(兼)職安全員工作。

八、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九、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並督促按期執行。

十、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執行防止職業中毒的措施。

十一、督促有關部門搞好勞逸結合和女工保護工作。

十二、責任目標:確保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率100,施工現場文明施工達標率100,安全檢查每個工地每週不少於1次,年度安全大檢查每月不少於1次,安全檢查落實整改率100,確保年度無安全事故發生,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1.5以內,管理人員、工人安全教育必須達到100,確保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有針對性,施工用電達到部頒標準,“三寶”、“四口”防護達標,各種腳手架搭設達標,施工機具防護齊全有效,模板工程達到部頒標準,塔吊達到部頒標準。

質量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頒佈的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

二、組織工程質量檢查,負責公司的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三、組織質量工作會議,處理施工中的質量問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

四、對工程進行質量檢查、指導,督促基層單位,抓好工程質量。

五、制定並實施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目標和規則。

六、配合總工程師進行質量事故分析,及時寫出分析報告和處理意見。

七、負責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就。

八、搞好施工管理、技術培訓。

九、責任目標:確保工程資料完備率100,施工技術難題解決率100,確保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率100。

勞資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對新入場人員包括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復工人員、實習培訓人員,要及時與安全部門聯繫,搞好安全教育,對未經教育或教育不合格者,不準分配上崗。

二、新工人進入生產崗位前應做好體檢工作,分配時應執行有關職業禁忌症和女工保護的規定。

三、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注意勞逸結合。

四、未經培訓的普通工不得替代技術工,學徒在沒有老師指導下不得安全獨立操作。

五、特種作業和要害部位操作人員的安排,應相對穩定。

六、在調整勞動組織、制訂獎勵制度等各項技術措施時,應將安全生產列入考核條件之一,促進安全生產。

七、參加勞動鑑定工作,會同工會等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八、參與重大的工傷、生產、設備、火警等事故的調查分析,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並負責辦理。

九、責任目標:確保新工人和特種作業人員年度體檢率100,職工勞動合同簽訂率100,安全生產教育率100,持證上崗率100。

庫房安全管理責任制

為了嚴格倉庫物資的保管制度,加強對庫存物資的防火、防盜、防汛、防潮、防腐爛、變質等管理工作,使庫存物資達到佈局合理,存放整齊,特制定本責任制。

一、嚴格遵守物資入庫驗收制度,對入庫的物資要按名稱、規格、數量、質量做到認真檢查。

二、嚴格物資保管制度,對庫存物資做到佈局合理,存放整齊,要達到標記明確、對號入座、擺設分層碼跺、整潔美觀、對易燃、易爆、易潮、易腐爛及劇毒危險物品應存放專用倉庫中或隔離存放,定期檢查,做到勤檢查、勤整理、勤清點、勤保養。

三、存放爆炸物品的倉庫不得同時存放性質相牴觸的爆炸物品和其他物品,並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數量。

四、存放爆炸物品的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禁止使用油燈、蠟燭和其他明火照明,不準把火種、易燃物品等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和鐵器帶入倉庫,嚴禁在倉庫內住宿、開會或加工火藥,並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倉庫,收存和發放爆炸物品必須建立嚴格的收發登記制度。

五、對倉庫內存放化學危險品應遵守以下規定:

1、倉庫與四周建築物必須保持相應的安全距離,不準堆放任何可燃材料。

2、倉庫內嚴禁煙火,並禁止攜帶火種和發生火花的行為。在明顯的地點應有警告標誌。

3、加強貨物入庫驗收和平時的檢查制度,卸載、搬運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時應輕拿輕放,防止劇烈震動、撞擊和重壓,確保化學危險物品的儲存安全。

六、責任目標:確保庫房無失竊情況、無火災事故的發生、無危險品傷害事故的發生,無危險品的丟失,進出物品登記率100,驗收率100,物品保存完好率100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三

尊敬的X主任、車間領導!

您好:

11月12日我和車間員工XXX、XXX在吊裝低成本快檢6#的豎臂支架時,因為慣性思維、麻痺大意,造成吊帶脱鈎,並擦傷XXX的安全事件。首先我們在吊豎臂總成時,因為有豎臂配重,吊帶的重心是在中心的,當我們將豎臂支架底座拆除掉,準備將豎臂與支架分離時,由於慣性思維、麻痺大意、並且認為吊個豎臂支架很輕的思想認識,沒有對吊帶進行調整,造成中心發生偏移,當豎臂支架一端吊離距地面時,而另一端剛剛離開豎臂時,結構件傾斜,吊帶突然脱鈎,豎臂支架重重的掉在豎臂上,彈起將XXX右腿蹭傷。

通過這件事,我感到這雖然是一件偶然發生的事情,但同時也是長期以來對自己放鬆要求,工作慣性思維的必然結果。長期以來,自己以老員工自居,以經驗主義做事,將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拋於腦後,才造成這次惡性的事件發生。此次若發生事故,對於公司、個人都是一個致命的打擊:此次快檢6#的拆卸和發運已迫在眉睫,一旦對設備造成損壞,不能及時交付客户,既影響公司的發運及收款計劃,同時可能影響公司的聲譽,到那時我們將是威視的罪人;對於個人而言,我們每個人都是家裏的頂樑柱,自己一人出事,毀掉的有可能是一個家庭的幸福。

車間已經做出對我們的處理決定,在此,我表個態:堅決服從車間的決定。同時本着教育本人,警示大家的原則,請大家以我們為戒,工作中嚴格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執行,你自己的一個小疏忽,有可能給別人造成災難性的後果。

在今後的工作中,要更加重視安全,做到忙而有序。爭取為車間做出更大的貢獻。

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四

總則

第一條為了改善公司生產中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由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總體負責,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來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因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應該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來總體組織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委會應該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檢查和監督生產安全,調查處理髮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任命,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脱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

1、經常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生產情況時,有權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進行研究處理。

2、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3、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4、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工作。

6、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的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計劃執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並督促其進行實施。

8、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要馬上進行上傳下達。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10、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第八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使其符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第九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時,要及時報告領導,並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條各機樓(房)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設備,工具的安全。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設備的維護和勞動場所的安全

第十三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正確進行使用並且經常進行維護和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生產要求。

第十五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線要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險的處所,必需要有安全保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第十八條有高温,低温,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九條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衞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明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電信線路的設計與維護

第二十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要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步操作規程》。

第二十一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 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經常檢查,定期維護。

第二十二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杆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杆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進行安全確定後,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電梯

第二十三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守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説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二十五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第二十六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二十七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二十八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僱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二十九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一條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職業體檢。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三十二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衞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衞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採取衞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條禁止中國小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業。

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四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三十五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進行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應不少於三次;各生產單位每季度檢查應不少於二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每天進行檢查。

第三十七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後,在勞保經費項目中列支。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一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設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機構,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二條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並組織實施)。

第四十三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五對事故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並可進行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准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於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四十七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四十八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後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但低於國際標準的105日,並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超過國際標準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誌,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製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5、對事故責任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利用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來教育職工。

第五十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後,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後,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併送交安委辦。

2、因公駕車肇事者,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況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並進行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准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一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事故原因查清後,如果各有關方面對於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三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幹部,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4、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五十五條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牴觸的,按本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