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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院行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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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院行政制度

衞生院行政制度

1.1 會議制度

1、院長辦公會議制度

由院長主持。視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

會議內容:醫院重大事情決策。院內人事任免及人員調入、調出。制定年度工作計劃

2、黨支部會議制度

由支部書記主持,副書記、支部成員參加。一般每季召開一次,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會議內容:學習、傳達上級有關文件及規定。通過組織生活會,彙報交流思想與工作,分析研究各支部思想工作情況。分析醫院精神文明建設及醫德醫風教育情況,提出整改措施。

3、院務會議制度

由院長主持,院領導和各職能科正副主任參加的例會,視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

會議內容:傳達上級有關文件和領導的指示精神。回顧一週來的工作進展和經驗教訓及好人好事。研究各部門提出的當前急需辦理的醫療、護理、教學、設備、藥品和後勤財務等方面的工作外意見和決定。確定下週和近期工作要點。

4、院週會制度

由院長主持,院領導、職能科主任(科長)、各科室正副主任、正副護士長、科室負責人蔘加。視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

會議內容:傳達貫徹上級有關指示精神。傳達院務會議精神,總結上週工作。聽取各科室工作意見。佈置下週或下階段工作。科領導外出,指定一名科代表參加。

5、職工大會制度

職工大會一般每2月召開一次(時間另定)。全院職工(包括臨時工),除當日值班、病假、外出進修、因公出差不能參加外,都應按時到會,不得遲到、早退、不得帶小孩進入會場,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罰,病假憑疾病證明。

大會內容:傳達貫徹上級文件及醫院有關決定。表揚好人好事。總結上階段工作。佈置下階段任務。

6、科務會制度

由科主任主持,每月一次(具體時間科室自定)。

會議內容:總結本月工作,表揚好人好事,指出存在問題及其它有關事項。佈置下月工作任務。

7、其它會議

全院職工大會、醫生例會、各類座談會、報告會。

1.2 會議紀律

1、上述會議一經確定,必須按時召開,今後凡已確定具體召開日期的會議,採取召開不通知,停開提前一天通知的辦法。

2、各種會議均要有記錄,院級或職能科室負責召集的會議記錄應在年末時存檔案室(指院長辦公會、院務會、院週會、醫生、護士長例會)。

3、各種會議均需點名或簽到,如遇特殊情況須事先向主持人請假,對無故不出席會議人員按醫院獎罰細則處理。

4、院級會議的準備、通知、記錄等均由院辦公室負責,各職能科室召集的會議由召集者負責上述工作,院辦協助。

為了提高會議效率,各級召集人(主持人)及與會者要注意:⑴不開沒有明確議題的會;⑵不開許多議題的會;⑶不開沒有準備的會;⑷不開可開可不開的會;⑸不要無關人員參加;⑹不作離題的發言;不作重複性發言;⑺不要議而不決,決而不行。

1.3 人事管理制度

1、中層幹部任免和聘任。職能科主任(科長)、科主任、護士長一級中層幹部的任免,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院長聘任。其人選可由院長提名或人事科提出方案,經考察後,提交院長書記會議討論。堅持任人唯賢的原則,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職。能者上,庸者下。

聘任制。(待條件成熟後執行)。對全院工作人員實行雙向選聘制度。

2、大中專畢業生的錄用與科室分配。大中專畢業生錄用分配,應堅持崗位工作需要、專業對口、擇優錄用的原則。由人事科徵求醫務科、護理部等有關科室後,作出錄用計劃,提交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並向衞生局提出人才需求計劃。

3、人員調動

⑴對外單位要求調入本院的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工作需要、專業對口。臨牀及醫技各科醫師必須有大專以上學歷(全日制大學),護士必須有中專以上學歷(全日制學校),且身體健康、年齡在35週歲以下(中級以上職稱可適當放寬),工作表現好。由人事科會同有關職能科室進行調查後,報院長書記會議討論決定。行政、後勤人員從嚴掌握,如與市局有衝突以市局行政管理為準。

⑵本院職工要求調出,由本人提出申請,科室領導簽署意見後,經人事科調查,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⑶院內人員科室間調動,在本專業系統內調動,如護理、財務、後勤等,由所在職能科決定,經分管院領導同意,報人事科備案。

跨專業、系統及職能科室人員調動,由所在科室提出,人事科與有關科室協調,徵求分管院長意見後,提交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4、職工退休和返聘

認真執行幹部職工退休制度,已到退休年齡一律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高級職稱員工,根據個人意見,結合醫院工作需要,經院辦公會議決定,辦理返聘手續。

1.4 總值班制度

1、總值班由院領導,職能科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參加,負責處理非辦公時間的醫務、行政及其它臨時事宜。

2、及時處理應急事項,保證醫院正常工作秩序。

3、及時傳達、處理上級指示、通知、簽收文件、承接未辦事宜。

1.5 職工政治學習制度

全院職工要積極參加醫院和支部(科室)安排的政治學習,一般以科室為單位組織學習。學習時間為每月一次,時間由科室安排。

學習內容:

現階段中央領導的指示精神和有關文件。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者的著作和理論。當前的政治、時事,以醫院指定的學習內容。

學習方法:

以自學(或集體閲讀)和座談會討論為主,有針對性地自選一事一題進行重點輔導,方法靈活多樣,力求實效。結合本科實際,有針對性選題學習,邊學邊議。

1.6 考勤制度

考勤工作由科負責人執行,人事科負責審核。各科主任、護士長負責填報月出勤統計表,並於下月5日前交院辦。院辦組織不定期查崗,擅自離崗者按規定處罰。

1.7各請假制度:

一、病假

(一)病假必須持本院醫務科經核實後提供的疾病證明書,外出患急病者須憑當地中心衞生院以上醫療單位出具的證明。病假2天以內(含2天)由科主任(護士長)審批,3天以上由科主任(護士長)簽字,報院長審批,15天以上由院長辦公會議審批,所有病假批准後報辦公室備案。急病24小時內補辦手續。

(二)病假時間計算,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三)病假工資待遇

1、病假二個月以內,固定工資部分發100%,津補貼部分按日扣除(每月按上班22日計算)。

2、病假超過二個月,從第三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給:工作年限十年(含十年)以內,固定工資部分發90%;工作年限超過十年,固定工資部分照發;津補貼部分按日扣除(每月按上班30日計算)。

3、病假超過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給:

工作年限十年(含十年)以內,固定工資部分發70%;工作年限二十年(含二十年)以內,固定工資部分發80%;工作年限超二十年以上,固定工資部分發90%;津補貼部分按日扣除(每月按上班30日計算)。

(四)病假期間的獎金

病假期間的獎金按當月全獎的出勤日計算,年終獎按缺勤日扣除(每月按上班30日計算)。

二、事假

(一)事假必須事先遞交請假條,事假2天以內(含2天)由科主任(護士長)審批,3天以上由科主任(護士長)簽字,報院長審批,7天以上由院長辦公會議審批,所有事假批准後報辦公室備案。

(二)當年年休假未享受者,事假先用年休假衝抵,事假必須經科主任(護士長)同意。擅自休息,作曠工處理。

(三)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 事假30天以下,固定工資部分按日發50%,津補貼部分按日扣除(每月按上班30日計算)。

2、 事假30天以上,停發固定工資及津補貼。

3、 事假超過六個月,停發固定工資及津補貼,各項保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住房公積金)自負部分單位停繳,由個人自行負擔,全年病事假累計六個月以上,不參加年度考核,不計算工齡。

(四)事假期間的獎金

事假期間獎金按當月全獎的出勤日計算,年終獎按缺勤日扣除(每月按上班30日計算)。

三、婚假

(一)工作人員符合婚姻法規定結婚者,可請婚假,假期3天。達到晚婚年齡結婚者,假期15天(包括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婚假應一次休完,未休完者按自動放棄處理,婚假以結婚之日起一個月之內有效。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可視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三)批准權限:由本人書面申請,提前一週辦理請假手續,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報院長審批,批准後報辦公室備案。

(四)已請婚假的當年不享受年休假。

(五)再婚者只享受3天婚假,不享受晚婚假。

(六)婚假期間的獎金:資歷分照發,績效獎金按出勤日計算。

四、喪假

(一)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和公婆)死亡時,可給予3天喪假。

(二)工作人員外地奔喪,可適當給予路程假,途中車船費全部由職工自理。

(三)喪假計算,不包括公休日。

(四)批准權限:由本人書面申請,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報院長審批,批准後報辦公室備案。

五、產假

(一) 產假:平產假期90天,難產(憑接生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書)、剖腹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24週歲以上生育),並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另增加產假15天。

(二) 已享受產假的,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三)工資待遇:

產假固定工資照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

(五)產假期間獎金:

產假期間不享受月獎,年終獎金按缺勤日扣除。福利照發。

(六)批准權限:

憑衞生院以上醫療機構開具的醫療證明,由科主任簽署意見後,報院長審批,批准後報辦公室備案。

六、公假:

(一) 婚假、喪假、產假均視為公假。

(二) 法定節假日(如國慶、五一、春節等),除春節期間有加班補貼,其餘假日不享受。

(三)凡公假不視為全勤。固定工資照發,各項津補貼(衞生津貼、月目標考核獎、誤餐補貼)按實際缺勤天數扣除,以月標準÷當月實際工作日(30天)計算。年終獎金按出勤日計算。

(四) 超過規定期限合併計算天數,按事假處理。

七、計劃生育假

(一)放置宮內節育器者,當天起休息2天,對不適應放環摘取節育器者,當日休息1天。

(二)輸精管結紮者休息7天,輸卵管結紮休息21天,產期結紮增加產假14天。

(三)確因上環失敗造成計劃外懷孕而需人工流產者,先進行檢查,然後由診治醫療機構出具帶環妊娠證明,休息20天,流產同時放環增加2天休息。

(四)計劃內妊娠三個月內流產給予產假21天,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或人工引產給產假50天,七個月以上早產按正常產假處理。

(五)計劃生育假待遇:符合上述第一、二條者,假期一律作全勤處理,固定工資、崗位津貼、獎金照發,符合第三、四條者,按產假待遇。

(六)批准權限:必須出具醫院有關醫療證明,由本人書面申請,由科主任簽署意見後,報院長審批,批准後報辦公室備案。

(七)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計劃生育假。

八、年休假

(一)享受年休假的假期

1、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可分次休假,但每次不得少於5天,不得超過7天。

2、 當年假期在一個年度內休完,不得跨年度計算。

3、 工作時間滿規定年限週年後,從次年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假期。

(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1、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年休假後請事假超過上述天數的,下一年不再享受。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5、上年度考核不稱職(不合格),不享受年休假。

(三)工作人員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內又出現以上第二條中1、2、3、4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五)批准權限:本人予半月前提出書面申請,科主任、護士長同意並簽字,報院長審批,批准後報辦公室備案。

(六)年休假假期待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指本人應發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和績效工資),但不視為全勤,即休假期間按日扣除當月獎金,福利費、年終獎等按出勤日(每月22天)計算。

(七)對當年沒有休完年休假的職工,以每天100元給予補貼。

九、學習、培訓

1、取得助理(士)資格,憑發票、證書一次性報銷300元;取得執業醫師(師)資格,憑發票、證書一次性報銷500元;取得主治(主管)資格,憑發票、證書一次性報銷1000元;其餘部分自理。

2、考取資格(職稱)學習、培訓以及考試的時間,自行安排。

3、因工作需要,由單位選送學習、培訓的,時間及資金由單位負擔,但資金部分先由個人墊付,憑發票等其他證件報銷。

4、因科室發展需要的,由單位選送進修的,固定工資照發,不影響晉級及調整工資,但不享受月獎,年終獎金按出勤日計算。特殊情況由院辦會議決定。

5、批准權限:由本人書面申請,由科主任(護士長)合理安排,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簽字同意,報院長審批,批准後報辦公室備案。

6、在職職工參加學歷學習,參照温財預(2001)410號文件:温嶺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定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