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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學習心得體會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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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學習心得體會彙報

憲法學習心得體會彙報

在2020年11月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我們黨正式提出“習近平法治思想”,其中提出了“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工作重點”,藉此機會,我認真學習《憲法》方面的知識,現向組織彙報對學習後的心得: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

我國現行憲法明確了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並且通過將"一切國家權力"賦予"人民",通過進一步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通過保證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依法履行憲法職權,全面地體現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所賴以建立的人民主權原則。

憲法規定了國家機構活動的民主集中制原則。我國現行憲法在肯定各級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國家機關基礎之上,又確立了國家機構活動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強調國家機關行使國家權力,既要體現民主精神,又要有適當集中。

憲法強調了公民的基本權利與基本義務相一致原則。憲法在明確公民的基本權利的同時,還堅持了權利與義務相一致原則。這具體表現在憲法第二章將"公民的基本權利"與"公民的基本義務"並列加以規定。憲法規定,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此外,憲法還規定了一些公民的權利既屬於權利,又屬於義務,例如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現行憲法還對權利與義務之間的相互關係作出原則性要求,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上述各項規定,集中體現了公民的基本權利與基本義務相一致的原則。

憲法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原則。憲法對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原則提出明確要求,包括: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當今國際形勢下是百年未見之大變局,世界的格局正在迎來新一輪的洗牌,而我們趕上了這個偉大的時代。“歷史的車輪滾滾向前,所有的攔路者都將被碾碎”。年初的疫情加快了車輪的速度,向民眾更清晰地展示出為資本利益集團服務的西方政府是歷史的攔路虎,而為人民服務,以民為本的社會主義才是車輪前進的方向。中華民族將迎來偉大復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