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城管執法心得體會多篇

欄目: 專題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1.28W

城管執法心得體會多篇

城管執法心得體會篇1

自去年從學校畢業以來,我從事城市管理的基層工作快近一年。在這段時間裏,隨着不斷的學習,深入的實踐,我對城市管理的`基層執法工作有了較為深刻的認識與體會。特別是現在城市管理工作所面臨的問題與困境。為了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更好的去面對這些困境挑戰,我就結合自身的實際工作情況具體談談這個方面的認識與心得體會。

一法律基礎相對薄弱

這裏説的法律基礎包含兩個層面,其一,隊員自身的法律基礎知識不到位、不精通。作為一名執法人員,熟悉自己的業務是最基本的要求,但在我們的執法過程中常常會碰到下面的情況:有的執法隊員在開罰單的時候雖然知道用的是哪個處罰依據,卻不知道是第幾條第幾款。這樣的執法顯然缺乏公信力。其二,城市管理行政處罰的法律保障不完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者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確實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以前七八頂執法“大蓋帽”去管一頂“破草帽”的弊端。但有些問題由於缺乏相關的法律依據並沒有得到實質性的解決。而且執法者在執法過程中常常遭到暴力抗法。執法不能得到較好的保障。

二自身素質有待提高

平心而論,總體上我們的執法人員都具備較高的思想道德素質。但我們的城管隊伍建立時間不長,還處於發展壯大的階段,隊內人員的綜合素質總難免有所差距,特別是個別協管人員的自身素質還有待大大提高。城市管理工作之所以一直難以得到市民的理解,很大程度上源於部分人員平日工作中的不良作風。例如上班遲到早退,制服穿戴不整,滿嘴粗言髒語,行為吊兒郎當,這嚴重損害了我們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很多人因此產生對城管的偏見。我們在執法過程中往往遇到路人不問對錯反去支持違法者的情況。

三執法對象較為弱勢

絕大部分情況下,城管執法工作所面對的對象是比較特殊的。他們往往是生活較為困難,缺乏法律意識的弱小羣體。這給我們的工作帶來了兩難性。小攤販們做生意留下殘渣廢物,嚴重污染城市環境。城市的和諧美麗需要維護,違法違規行為不能不管。但我們對他們的教育宣傳甚至處罰往往起不到作用。同時弱小的羣體大多會得到市民的同情,所以我們的執法,哪怕是對他們的宣傳教育也得不到部分市民的認可和理解。

四社會認同相當缺乏

城管執法工作因城市而興,因治市而建,城管執法人員為了城市的乾淨、整潔、規範、有序付出了無數的汗水與心血,然而,就如上面幾點中提到的一樣,卻始終得不到人民羣眾的根本認同。提到城管,無論網絡、媒體還是街頭巷議,羣眾詬病良多而讚譽較少,城管執法人員在辛勤工作的同時缺乏社會認同感與工作榮譽感,面對頻繁遭遇的執法衝突與羣眾圍攻,不少同志心情壓抑,精神壓力很大。據某媒體報道:某市一執法隊長上國小的兒子原本性情活潑,某段時間突然情緒低落、十分孤僻與自卑,經詢問得知,在班上的一次活動中,大家説起自己父親的職業,當他的兒子説起自己的父親是一名城管隊長後,受到了其他同學的侮辱與嘲笑,説他父親只會欺負小商小販,欺負窮人,不願跟他玩。這件事讓我很是震動。當前城管執法工作該找到一條怎樣的出路,才能讓我們的工作更“陽光”,更有榮耀感,更符合廣大人民羣眾的根本要求。這其中,有個別城管執法人員的素質問題,也有執法監管的缺失等。如果不改變,恐怕這樣的尷尬還要繼續。

五聯合執法力度不夠

雖然我們在一定範圍內開展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但由於缺乏行政審批權,所以更要加強行政審批部門與行政執法部門之間密切配合、相互監督、協調有序的工作制度,如審批抄告制度、處罰後續處理告知制度、重大審批處罰徵詢制度、監督反饋制度等,以做好行政執法的協調工作;通過政府行文賦予行政執法部門以行政檢查權,以有效實施監督和配合審批部門的監管;通過深化行政審批體制改革,進一步實現信息資源共享併力求及時準確;注意發揮行政審批和行政執法部門的各自的獨特作用,做到優勢互補、協調統一。

城市管理基層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是多層面的,也不是一時半刻就可以的得到解決的。這需要多個方面多個部門及廣大羣眾長期的共同努力。作為執法的一方,我們要不斷加強完善自身的建設,努力組建一支集中統一、廉潔公正、作風優良、業務精通、素質過硬的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主動加強與其他部門的聯合執法,重在宣傳教育,並在市民的心中樹立新的良好形象,重新獲得市民的認可,理解與信任。

城管執法心得體會篇2

社會主義榮辱觀強調了人民利益高於一切,把服務人民為榮、背離人民為恥作為主要內容。為此,筆者認為這是給執法工作指明瞭正確的方向。作為一線的行政執法人員必須堅持這種服務理念,要以“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作為執法根本,努力體現在文明執法中。中隊隊員在對社會主義榮辱觀的學習與討論中,結合平時的執法工作經驗,認為文明執法是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的關鍵所在。至於如何做到文明執法,我認為:

一、堅持以人為本,實施人性化執法。

每一名執法人員都必須把自已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與廣大羣眾的利益相聯繫,與市情、民願相結合,在態度上熱情温和,在語言上規範準確,在行動上合法得當,不能在執法中有違法和粗暴野蠻行為,切實做到文明管理、熱情服務、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實現在文明中執法、在執法中文明的目的。

二、端正服務思想。

隊員要始終懷有對國家法律的忠誠信仰、對人民羣眾的深厚感情、對城管事業的執著追求,本着執法無情、操作有情的宗旨,把城市管理文章做深、做細,處處為老百姓着想,時時為老百姓負責,逐步由對立關係變成合作關係,由執法對象經濟利益的傷害者變成執法對象合法利益的維護者。

三、規範服務程序。

在查處違法、違章行為時,多運用宣傳、教育的方式,做到文明用語在先、亮明身份在先、指明違法事實在先、權利告知在先,在工作上充滿真情,在環節上規範清晰,使違法者心悦誠服,減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阻力,透射出黨和政府對廣大人民羣眾的關心和愛護。

城管執法心得體會篇3

20xx年2月10日下午,我參加了由市城管局開發區大隊組織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先進經驗交流學習會。會上七位城管戰線的老隊員、老同志、執法能手分別就自己多年城管工作實踐生動地介紹了各自的工作心得經驗。作為一名新隊員,老同志們精闢豐富的經驗總結使我受益匪淺。結合自身一年多的城管工作經驗,將心得總結如下:

首先,城市管理工作內容紛繁複雜,直接面對社會矛盾面廣量大。在工作中,我們城管執法隊員面對着法與理、輿論導向與社會現實兩大矛盾,如何在做好城管工作的同時,儘可能取得社會輿論的理解與支持,是我們不得不重視的一大課題。工作時一定要堅持一次教育二次整改三次再考慮處罰的原則,在達到執法管理目的的前提下,儘量減少矛盾的產生;同時,在日常管理中,務必要做好輿論的宣傳引導工作,爭取羣眾理解。

其次,製作各種法律文書是執法隊員的必備技能。其中最重要的就屬調查詢問筆錄的製作了。雖然原則上案件辦理過程中,證據的證明力大於當事人口供,但是在城管執法實踐中,記錄當事人口供的調查詢問筆錄至關重要。製作筆錄前應先摸底,對案件有一個基本的認識做到心中有數;與當事人溝通應注意技巧,多聽多看多記。總之就是在對案件事實基本熟悉的前提下,再按部就班根據筆錄製作的要素製作筆錄。對當事人的話如是表述、內容詳略得當、筆錄時間符合邏輯關係、字跡工整等等,這些都要要我們時刻注意的問題。

再次,我們工作的兩大重點一是流攤管理二是違建查處。

流攤管理我們要區別對待:對於為生存生活而擺攤的,我們運用堵疏結合的方法,在市容管理到位的前提下適當?

放便民市場給予他們生存空間;對於為了發財而擺攤的,要嚴格予以控制。一旦日常管理中出現糾紛,充分運用警方的力量,同時執法管理中要注意證據的保存與收集。

違建查處又分為兩大類:自然人違建的,如果屬於居民小區內,要與屬地居委會、社區多溝通;如果是城郊結合部,要與屬地政府協調,通力協作。法人違建的,要與企業法人代表算清兩筆賬,一是從安全生產、安監、工商、環保等方面算責任賬,二是從違建違法責任算經濟賬,通過溝通與交流使企業認識到自身違建行為的違法性與危害性從而配合我們城管部門的工作。總之,無論是處理哪種類型的違建案件,都是建立在及時發現的基礎上。違法建設,發現早,處置就快,最終矛盾也少。

最後,作為城管執法隊員,我們身着制服頭頂國徽,一舉一動都代表黨和政府的形象,我們每一次管理和執法都關係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工作中我們一定要嚴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執法。另一方面,部分老百姓對我們的工作有一些誤解,甚至有部分居心叵測的人歪曲事實運用輿論攻擊我們,我們也一定要牢記,只要我們依法行政,我們的工作就有法律保障,對於這部分人,我們一定要嚴正立場,嚴格執法!

城管執法心得體會篇4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作為一個新的行政執法機關,經過不斷的實踐和探索,至今已逐步確立自己的位置,並且受到越來越多的人的接受和認可。但在具體的執法過程之中,城管工作尚有許多有待改善和進一步提高的地方,比如執法效力還沒有得到有效的發揮,執法的力度和手段還有待加強,羣眾對城管部門的理解和支持尚還不夠,有些案件不能及時有效的得到查處,有些查處的案件不能得以執行,某些單位和個人對城管機關缺乏認同和足夠的重視。以上種種現象的出現,固然有種種客觀的外部因素,比如説法制環境的問題、執法體制的問題、其他部門的配合與協調問題,但其中確有不容忽視的內在因素: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缺乏應有的執法威信。其中最明顯的例子便是:城管執法機關在所有的執法部門中受到的辱罵與責難是最多的,膽敢與城管執法機關公開叫板的人數在所有的執法部門中也是最高的,這就不能簡單的用一句“工作性質不同”解釋了。但威信從何而來?我認為還是應該從我們自身做起,紮紮實實地做好自己的工作,想方設法為羣眾解決實際困難,“自尊、自強、自重、自愛”,以實際行動為自己贏得威信。

首先,要尊重別人。

在思想上要真正樹立“在執法中服務,在服務中執法”的觀念,切實貫徹落實“五個一百”工程,主動拉近與人民羣眾的距離,正確行使手中的職權。在執法過程中要對當事人以應有的人格上的尊重,對羣眾的批評和建議應予以應有的理解,通過換位思考,站在管理相對人或者第三者的立場上,對自身的執法行為做出客觀的評判。其次,要尊重自己。在執法形象上要做到形象端正、嚴謹的體、不卑不亢。在執法過程中要具備起碼的禮節禮貌,發生爭執時,要保持良好的風度,時刻注意維護自己作為一個執法者的尊嚴,不可逞一時之氣,損壞整個城管部門的形象。

再次,公平、公正是執法機關的生命和靈魂,是樹立威信的根本的保障。

在執法中,要做到依法行政、秉公辦案,避免辦人情案、關係案。辦人情案、關係案,放任違章行為,説到底就是執法部門公信力的自我貶值。所以要採取一切措施查處羣眾反映強烈的難點問題,頂住壓力,敢於碰“硬”,通過一系列的強力手段,真正體現城管執法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最後,隊伍的凝聚力是樹立執法威信的內在要求。

在城管隊伍內部的作風建設上,應着重於提高隊伍的凝聚力,形成團結和睦、積極向上的良好氣氛。一支具有影響力的隊伍首先是一支團結向上的隊伍,只有發揮出整個城管隊伍的整體合力,才能壯大城管的聲威、營造城管的氣勢,我們的工作也才能克服各種障礙,取得最大的成就。

城管執法機關要樹立自己的威信就必須從點點滴滴做起,要從每一個執法人員自身做起,並且將經歷一個較長的發展過程,其中既要加強對內部成員的思想品德教育,又要有制度和紀律上的保證。只有樹立起我們的執法威信,我們工作中的許多問題才會迎刃而解,城管執法工作才能卓有成效的展開,城市管理工作才能真正步入健康發展的軌道。

城管執法心得體會篇5

依法行政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在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過程中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根據省、市、縣政府法制辦和縣局的安排,近日,我參加了20xx年度浙江省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培訓。儘管培訓時間比較短,但在縣府辦、法制辦的細緻準備下,在市法制辦老師的生動講解下,還是取得了很大的收穫。

一、法律需要被信仰。

美國法學家伯爾曼説過一句人所熟知的話:“沒有信仰的法律將退化成僵死的教條,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形同虛設。”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就是依法治國,樹立依法治國的理念,就是在全社會和全體公民、特別是執法者中養成自覺尊重法律、維護法律權威、嚴格依法辦事的思想意識。如果沒有社會成員對法律的信仰,所有的法律都只能是“空中樓閣”;只有法律被所有人追求和信仰,讓法律佔據心中至上的地位,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如此,必定人人守法,人人依法。

二、執法程序須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條專門提出“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行政執法程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行政,必須依靠不可缺少的程序來維護和保障,行政公正包括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兩者相輔相成、不可偏廢。增強程序意識,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職權、履行職責,是推進依法行政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實現又好又快發展、不斷促進社會和諧的現實需要。在執法實踐中首先必須不折不扣的執行亮證、調查、製作法律文書、告知救濟方式等程序,要做到案件經得起推敲、經得起復議、經得起訴訟,堅決避免因程序原因導致的複議或訴訟敗訴。

三、行政執法要合理。

合理性是食品藥品行政執法必不可少的要求。首先,行政執法行為必須統一,在適用法律、法規上人人平等,不能忽鬆忽嚴,畸輕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必須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響;第三,行政執法決定必須尊重事實,不能作出無法執行的行政行為;第四,在堅持合法性的原則下應當充分考慮管理對象的意志,使多數管理對象能夠接受、理解和支持。

四、執法目的是為民。

人民利益是黨和國家立足的根本,是當前一切工作的努力方向。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就是要維護好人民權益。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終要看人民羣眾滿意不滿意、答應不答應。要始終堅持為民監管,以人為本,把切實保護好人民健康和生命權益作為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着力解決人民羣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根本利益問題,為人民安居樂業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依法行政事現代政府工作的基本準則,當前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正處於改革與發展的關鍵時期,作為一個食品藥品監管工作者,我認為必須加強學習法律知識,牢固法律信仰、規範執法程序、合法合情合理行政、做到一切屬於人民、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歸功於人民,樹立並踐行科學監管理念,全面推進“五個監管”,依法行政,為確保公眾飲食用藥安全作出應有的貢獻。

城管執法心得體會篇6

各位同事們:

我加入城管行政執法隊伍已經三年了,在這三年中,我對城管行政執法工作感觸頗多,我覺得要幹好城管行政執法工作,就必須準確理解和把握三大關係:

一是執法與服務的關係。

城管行政執法服務於經濟:城管行政執法主要維護的是城市市容秩序,城市市容秩序搞好了,可以為外來資本提供優良的投資環境,從而拓寬經濟發展的空間,促進城市經濟實力不斷增強,推動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進程。據統計,隨着近兩年鎮江市城市管理的資金投入加大,投資環境不斷優化,全市近兩年利用外資和民資也成倍增長。城管行政執法服務於市民:城管行政執法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給廣大市民營造一個乾淨、整齊、舒適、優美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方便人們的衣食住行、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的需要。據調查,20xx年,鎮江市市民對城市建設與城市管理的滿意率是38.7%,20xx年,鎮江市市民對城市建設與城市管理的滿意率上升到64.4%。

二是執法與管理的關係。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法律的手段,是促進城市管理的有效途徑之一。如:我們經常在佔道經營嚴重的地段開展多次集中整治行動,通過執法行動打擊佔道經營,促進該地段的經營户守法經營。城市管理與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是統一的,城市管理是基礎。如:鎮江市城管局在一些特殊地區安排臨時疏導攤點,安排人手,加強管理,不但避免了攤點向主幹道擴張,而且也減輕了城管執法的難度。雖然,我們在處理管理與執法關係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還是有一些管理與執法脱節情況,導致很多問題難以解決,造成行政處罰不到位的現象經常發生,影響到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正常進行。如:與規劃部門管理協調不到位,導致違法建設定性難、查處難、處罰難。我認為只有根據鎮江市政府第21號令相關規定,調整和理順各行政管理部門的管理與城管執法兩者之間的關係,才能真正做到互相配合。

三是文明執法與嚴格執法的關係。

有人説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是一對矛盾,水火不容,要做到文明執法,嚴格執法就無法實現,反之,要想做到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就無從談起。其實,這是對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的.誤解,因為有人將嚴格執法與嚴厲處罰等同起來,以罰代管,將罰款作為唯一的行政處罰手段,而忽視了其他行政處罰手段,在某些人看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警告等不屬於嚴格執法的範圍,不罰款就意味着不是嚴格執法,因此將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對立起來也就不足為怪了。

我認為嚴格執法應是文明執法的基礎,離開了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就成了無本之木、無源之水,同時文明執法反過來也能促進嚴格執法的實行,兩者相輔相成,不可偏袒,也缺一不可。首先文明執法離不開嚴格執法。所謂嚴格執法就是要嚴格按法律規定的內容、精神和程序執行,不偏離、不妥協。執法機關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公正執法,全面收集與當事人違法行為有關的證據,包括對相對人有利的和不利的證據,然後依法作出處罰,做到輕過輕罰,重過重罰,罰當其過,罪過相應,否則就是違法。《行政處罰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第3目也規定“有違法法定程序的具體行政行為,判決撤銷或部分撤銷”。一個行政執法行為,依法無效或者依法應予撤銷,則説明執法機關的執法過程或執法行為本身就是錯誤的、是違法的,那還談得上什麼嚴格執法。由於執法機關的執法大多是科以相對人一定的義務,因而無效或應撤銷的執法行為肯定會損害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因此無論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如何文明,也不可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文明執法。正如高樓大廈一樣,如果基礎不牢固,任憑上面的建築如何牢固、豪華,也只能是一座危房。所以,執法機關要實現文明執法,提高執法單位的形象,只有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內容、精神和程序執行法律,努力提高執法水平,實現高效率、高質量執法,減少甚至杜絕無效或應撤銷執法行為及敗訴案件的產生。

其次,嚴格執法的實現也有賴於文明執法的落實。如果執法人員語言不文明,説話粗野,以尖酸刻薄、冷嘲熱諷、恐嚇訓斥的語言攻擊對方,甚至惡語中傷、夾帶污穢語言,就會引起相對人和周圍羣眾的不滿,就會激化矛盾,發生爭端,就會影響執法活動的正常進行,嚴格執法也就難以落實。反之,執法人員態度和藹,內心説服教育,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不僅可以化解相對人的對立情緒,使相對人充分認識自己違法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減少與相對人的衝突,使執法工作順利進行,同時還可以減少當事人再次違法的可能性,從而減少同一違法的重複發生。這樣嚴格執法也就自然容易實現了。

為此,必須規範執法人員的行為、着裝、儀表,推行文明用語、杜絕工作忌語,力求做到執勤場所和辦公場所整潔、有序,執法行為規範、語言文明、舉止端莊。在嚴格執法的基礎上做到文明執法,讓文明執法貫通於整個執法過程中,併為嚴格執法服務,讓兩者有機結合,共同為行政管理服務。

城管執法心得體會篇7

成為一名城管執法隊員已經快一年了,在這段時間裏,我經歷了很多酸甜苦辣,對城管執法工作也有了新的認識和看法。其中讓我感受最深,也讓我最為困惑的是:為什麼城管執法工作異常艱辛,卻得不到羣眾的支持和理解呢?經過認真的思考,我發現矛盾主要集中在流動攤點的整治工作上,結合太倉市當地特點,我對這一問題進行了初步的分析,產生這一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多數羣眾缺乏法制概念。流動攤點無證經營、佔道經營,屬於違規行為,我們城管是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執法。但多數羣眾對相關的法規不瞭解,認為擺攤只是謀生手段,是個人自由,不是違規行為,限制流動攤點只是城管的單位行為或個人行為。

二是多數羣眾認識不到流動攤點的危害性。如:妨礙交通和周圍的環境衞生,對於合法的個體户造成不公平競爭,商品質量無保證,危害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等等。

三是多數羣眾對我們的執法程序不瞭解。在他們印象中,我們城管就是扣東西、罰款,覺得簡單、暴力,忽視了我們是在進行了大量宣傳和多次要求整改無果的情況下才實行暫扣、罰款。

四是流動商販中確實有部分是失地農民、下崗職工等弱勢羣體,沒有生活來源,處於貧困的境地,只能靠擺攤維持生活。

五是部分流動攤點給當地居民和民工生活帶來便利,隨時隨地能買到,便宜,因此得到當地羣眾的支持。

要改變這種現狀,要推動四個創新。一是創新工作理念。正確處理市容與繁榮的關係、執法與服務的關係、處罰與教育的關係,把羣眾作為城市管理的“主體”,努力形成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思想觀念、思維方式和價值取向。二是創新工作思路。轉變城管執法工作中粗放式、突擊式和生硬式的管理模式,使城市管理工作由突擊型向長效化、由“人治”型向“法治”化轉變,努力實現精細化、長效化和人性化管理。三是創新管理手段。改變過去重處罰、輕管理的工作方式,堅持堵疏結合、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圍繞解決民生問題探索市場化運作和社會化管理新模式,有計劃地放開地攤管理,有條件地增加彈性市場,不斷強化管理疏導,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四是創新工作機制。進一步探索城市管理社會化路子,把城市管理由城管部門一家“獨唱”變為“一家領唱、大家合唱”,有效發揮各級組織、有關部門和廣大市民參與城市管理的積極性,整合各種資源,形成管理拳頭,提高綜合管理效率,努力形成調動社會力量和執法資源,實現社會化大城管的氛圍和格局。

針對以上幾點原因,我認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來解決: 一是加強宣傳。一方面是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強化老百姓的法制觀念;另一方面是製作一些宣傳片,特別是從反面突出沒有城管的城市是多麼混亂,讓百姓感同身受,認識到城管工作重要性;另外,舉辦一些由各行業志願者參與的系列活動,聯合電視、報紙等媒體進行報道,讓更多人認識城管工作的艱辛和重要性。

二是文明執法。我們城管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執法,同時在執法過程中攝像,執法過程和結果向公眾公開,一方面讓羣眾更瞭解城管工作,另一方面也讓我們接受羣眾的監督,以進一步提高我們的工作水平。

三是“疏堵結合”。為了滿足當地羣眾購物方便的需要,同時也解決部分困難羣眾的生活問題,可考慮在局部地區設臵疏導點,但是需要登記申領許可證,並在規定區域、規定時間內經營,同時搞好責任區內衞生環境。另一方面,對於無證經營或違規經營的攤點應加大查處力度,堅決予以取締。

城管執法工作非常的艱辛,也非常的重要。我們要在自身艱苦奮鬥的同時,積極通過各種方式爭取廣大人民羣眾的理解和支持,不斷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和諧城市,共同推進城市全面發展。

城管執法心得體會篇8

近期,城中中隊配合大隊、治安中隊開展了對城區主要路段各類流動攤點、佔道經營等情況的集中整治。整治過程中,中隊共發出責令更正通知書37份,暫扣單22份,取締各類流動攤點12處。經過隊員長期以來的加班加點,城區主要路段的各類流動攤點、佔道經營情況得到了很好的控制。更重要的是,隊員們在執法過程中不斷總結提高,形成了關於整治過程中的幾點思考與認識。

一、注重提升形象,力爭市民的支持。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人民羣眾的擁戴與支持是一切工作取得成功的根本前提。同樣,在整治各類不規範的違章流動攤點時,必須取得市民的認可與理解。這些流動攤點不僅髒亂差,而且隨處擺設,更阻礙交通,有着較大的安全隱患。從總體上來説,隨着社會的發展,人們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大部分市民也是極力要求取締這些流動攤點的。但是往往在執法過程中,有些隊員不注意自身的形象,執法方式簡單粗暴,以致引來市民的不滿。一旦市民前來阻撓,取締規範就無從提及,反而助長了違規違法者囂張的氣勢。

二、加強教育宣傳,提倡人性化執法

改變過去那種“執法就是處罰、處罰就是罰款”的老模式、老觀念,實施人性化管理。在糾正違法行為、實施處罰之前,要依法對違法者進行宣傳教育,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使其由被動接受處罰變為主動約束自己的行為。當然,對部分不聽勸阻,極力阻撓的攤主,可以在現場給予必要的心理壓力,告知違章設攤的處罰後果。這個方法經我們中隊的實踐,效果良好,有不少當事人當場表示下次絕不再違法設攤。

三、重視取證,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執法

證據對我們城管執法人員的重要性來説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作為我們執法隊員對在首次發現各類違章流動攤的的同時,應該要養成及時拍照取證的習慣,同時發出《責令更正通知書》,要求當事人按期停止違法行為,當事人拒籤的,執法人員應口頭告知,並將這一過程攝錄下來。如當事人拒不悔改,在超出期限後繼續設攤經營,執法人員可以暫扣其兜售的物品及盛裝器具,但必須在案發現場。暫扣前執法隊員必須告知當事人暫扣的法律依據,在清點暫扣物品後開具暫扣單交付當事人,並有相關人員攝錄下這一過程。以上暫扣的這個環節往往是我們以前工作中最薄弱的一個環節,有些隊員為了省事,或者隊員之間配合不到位,都會造成最後的被動局面。這在今後的工作中將進一步得到強化。

當然,要從根源上遏制各類流動攤現象,關鍵還是在於整治後的長效管理機制。對此中隊進行了深入的思考研究,在今後的工作中要做到細化網格管理,提高巡查頻率,強化執法力度,擴大法制宣傳,加強部門配合。力爭為市民創造一個整潔、乾淨、有序、和諧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