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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人代會心得體會

欄目: 學習培訓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2.03W

第一篇:旁聽人代會心得體會

旁聽人代會心得體會

旁聽人代會心得體會

二零一三年八月八日,我作為一名公民代表旁聽了**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寫下這篇日誌,為大家分享我的所見所感。

作為一名高中歷史教師,在講新中國政治史的時候,人民代表大會做出的重大決策常常都是載入史冊,併成為需學生掌握的重要知識點,它是新中國人民當家作主的主要政治途徑。那歷史進程到今天,我所居住的這個城市**,它的人代會是怎樣開展的?每每見到見諸報端的各種人大決定,我都好奇無比,到底這些決定是怎樣做出來的?

七月二十五日,我在瀏覽網頁時,進入到了**市人大的網頁,看到《**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關於公民旁聽市人大常委會會議的公告》,一時興起就發了電子郵件報名。我報名以後,就把這件事丟在了腦後。八月三日,我接到了人大辦公室核對報名信息的電話,我報名信息中政治面貌一項只寫了黨員,讓辦公室審核人員疑惑到底是中國共產黨黨員還是其他民主黨派黨員呢。這次核實的電話,讓我感覺到人大對邀請公民旁聽對這件事的態度是認真嚴肅的。我感到欣喜和汗顏,欣喜人大對市民敞開胸懷真誠態度,汗顏自己不認真的態度,更增添對人大會議的好奇。

八月六日,我接到了作為公民代表旁聽**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的通知,和我一起報名卻未能參加的朋友也接到了人大感謝支持表示抱歉的解釋電話。人大這樣謙恭的態度讓我朋友受寵若驚。我不禁思量,這種態度的轉變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它能夠持續多久。但無論如何這種轉變是好事,我們應該對它好的轉變正面積極地去回饋它,讓好的轉變得到最大的支持和鼓勵,讓正能量得到傳播。惡意的揣度,讓好事都變得魑魅魍魎,無法繼續。

八月八日,我早早地就來到了**市人大的辦公大樓,見到了此次和我一起旁聽的其他四位公民代表。張順成老人家已經六十七歲了,精神矍鑠。董順是一位大學生村官。饒扉比是一位註冊會計師,伍萬平是位民營企業經營者。會議分為三個大部分:第一,讓各位與會人員充分了解今日會議要研討的報告和決議內容,第二,對報告和決議進行分組審議,第三,進行表決。

上午九點,進行會議的第一個部分,會議內容的資料已經印發到與會人員的座位上,政府相關人員進行工作報告,彙報這半年來政府的計劃、財政事項,工作人員宣讀將要審議的決議內容,我們坐在最後一排,整個會場盡收眼底。這個過程,和大家在電視上收看的會議很相似,過程是嚴肅沉悶的,需要精力的高度集中和專業知識對報告內容和決策意見進行甄別和思考。

下午三點,分組審議,我分到了第二個小組。整個人大的會議我最喜歡這個過程,和上午的沉悶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首先討論的是《關於打造西河生態景觀長廊的決議》和《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公民旁聽辦法》,他們字斟句酌的對決議的每一項內容進行了商討,就旁聽公民資格這一項就不斷的提出修正,直到沒有意見再提出來為止。後面對於《市政府關於2014年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的審議更為精彩,審計局的報告反映了上半年的一些問題,比如出現“三邊工程”的現象。有代表要求政府有關方面就這些問題在限期內對人大做出進一步的解釋,個別問題要求做更具體詳細的報告,嚴重的還會進行問責。政府這種誠實的態度出乎我的意料,更欣喜人大對於出現的問題沒有迴避。

小組討論結束後,大家返回主會場,對今天討論的報告和決議進行表決。幾項內容都是全票通過。

一個疑問縈繞在我心頭。分組討論時,那麼多意見和修正,怎麼在最後表決時,都沒有一個提出異議就全體通過了呢?人大會議豈不就是個花架子,那還討論個什麼勁兒。

我心裏憋着疑問,在會後,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高先海來見我們公民代表時,我把這個疑惑提了出了。高主任聽了微笑着,給我看最後審議通過的決定和報告,和上午看到的那份已經有了很多不同,很多地方都是根據修正內容改訂過了的。他告訴我們,除了我們看到的表面會議,下面的工作人員還在緊張地做很多工作。每一個修正意見在開會時都會以最快的速度變成書面送到各個組成人員手中,最後表決的那份決定已經是集合了各種意見的修訂版了。比如這次會議通過的兩個決定《關於打造西河生態景觀長廊的決議》和《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公民旁聽辦法》,就是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和常委會多次審議後修改的結果,明日報紙就會對決議全文向社會進行公佈。關於政府報告的審議意見,後續還有很多工作。對於人大要求整改的地方,政府部門必須把整改情況在規定期限內向人大常委會報告。

我豁然開朗。謀定而後動,決策越謹慎,犯錯誤的機會就越少。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着人民行使監督權,越苛刻越嚴謹越能把凌駕於人民之上的權力關到籠子裏。作為一位公民不是把權力交給人民代表後就束手旁看,在享受着人民代表為你勞心勞碌行使權力的同時也要積極地參與到政治中來,增加溝通和互信,讓人大更能反映人民意願也讓人大更有力量。

最後惟願歲月靜好、現世安穩、祖國康泰。

第二篇:法院旁聽心得體會

5月13日,我們參加了原龍遊縣水利局副局長潘正成受賄、貪污一案審理旁聽。從公訴機關指控的情況來看,潘的受賄頻率之高、數額之大、行賄的人員之多,可以説是觸目驚心,使我們在思想上法制上得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一、老闆“再好”,最終是為了他自己。從潘的受賄時間看,主要都集中在過年、中秋節、住院、女兒上大學等時候。看起來這些老闆都非常懂“人情”,在這些“關鍵”的時候沒有忘記你,在送錢財時也沒有馬上要求你給他辦什麼事,所以收起錢來沒有感到很“燙”手。但最終在這些老闆碰到什麼事時,你就要想方設法甚至用違法的手段給他解決,老闆們要得到你十倍仍至百倍的回報,受損的是國家。

二、辦法想得“再好”,最終仍逃不脱法律制裁。潘在受賄過程中,為了逃避法律制裁,想了很多辦法。如在過年、中秋節、住院、女兒上大學等時候送禮,是我們中國人的傳統;買房錢不夠時向朋友“借錢”也説得過去;“借錢”還不出,我用房屋抵押符合常理。但這一切都離不開其擔任公路段段長這個基礎,正如公訴人所説的:“如果你不擔任公路段段長,他會送你錢嗎”?最終都被檢察機關認定為受賄而受起訴。

通過參加這次警示教育活動,我們深受教育,體會良多。古人曰:“欲不可縱,志不可滿,欲多則心散,心散則志衰,志衰則不達”。人的慾望離不開物質,這是唯物主義的必然昭示,但是人的慾望可以憑理性的修養來控制,這是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為此我們要不斷地加強學習,使自己懂得更多更新的東西,從而不斷地修正自我完善自我,自覺地加強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地改造。加強制度的建設與完善,接受各個方面的監督,做制度執行的模範,在權力的運行中要慎重、規範,在陽光下運作。潘的受審印證了一句老話:“勿伸手,伸手必被捉”。只有自己端正認識,學會算經濟帳、生命帳、親情帳、良心帳,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慾之害,築牢自我防線,方能使自己成為一名無愧於黨的教育培養,人民養育之人。

法院旁聽心得體會(2):

4月27日,這是我第二次參加法院的旁聽。這是一起受賄數額不高、被告人職務也不高的案件,但是同樣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在神聖莊嚴的氣氛下,控辯雙方“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展開激烈辯論。三個半小時的庭審,使人身心疲憊卻感受頗深。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這是很多站在法庭上的人都會有的感受。然而人生沒有彩排不能再重來。每一步邁出,總是機遇伴隨着風險,所有的後果只能自己承擔。5年來5萬多元的受賄數額並不算高,但相應的罰則卻是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相信任何有理性的人都會算這筆人生的帳。然而當時呢,面對唾手可得的三千、五千是否有清醒的頭腦和堅定的意志去判斷和拒絕?很多人迷茫了、遲疑了、僥倖了,以為前方是鮮嫩肥美的青草地,步步走來卻發現自己陷入的是一片深不可測的沼澤地。這世上最可憐的情緒就叫“悔恨”吧。

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受賄罪的主體必須得是國家工作人員。這與一般人的區別就是國家工作人員行使國家公權力,擁有職務上的便利。這種權力很重,然而有些人卻把它看得太輕,輕的像市場上的菜一樣可以“等價交換”。孫中山先生説,“官吏,則不過為國民公僕”。當權力成為工具,成為高高在上可以炫耀的資本,這顆謙卑的心早被拋卻腦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也是如此,處罰的權力的背後是責任和信任。行使權力的時候得問問自己憑什麼和為什麼。

除了廉潔之外,令人感受最深的是法律的權威性。公訴人與辯護律師對於受賄數額,是否是利用職務之便還是朋友間私人關係等焦點問題展開激烈的辯論。我們常以無一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敗訴案件而感到自豪,真正要以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行政訴訟的標準來執行。廉潔執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合法執法同樣是每一名隊員執法的基本準則。被告在法庭上的辯護與詢問筆錄中的不吻合,他強調有2萬元不是受賄而是與當事人之間煤渣的貨款往來。這些直接考驗當時製作筆錄時,是否告知其有提出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是否完全按法定程序進行。案件帶給我們的不止是個人品質上的拷問,同樣是執法業務中的警醒。

第三篇:法庭旁聽心得體會

2014-4-221:00:28

法庭旁聽心得體會(蔣平飛,201401020142,82號)

(案件類型:故意傷害、交通肇事)

今天我在網上觀看了法院審判,這讓我受益匪淺,我主要有以上幾點感受。

第一個案件為熊被故意傷害案。本案於上午九點開庭,審判長開庭後對被告人進行詢問查明,並問其是否申請回避,接着宣讀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及義務,接着開始法庭調查,實現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通過起訴書我們瞭解了被告人熊**故意傷害,造成被害人王**左側眼骨骨折,輕傷。然後由被害人宣讀起訴書。由於本案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經認罪,法庭決定簡化審理,審判長對被告人進行訊問,被告人説明自己系自首,並表示對該案民事部分積極賠償,爭取寬大處理。緊接着又公訴人舉證,公訴人列舉了公安機關出具的被害人陳述、被告人口供、證人證言(三個),被害人為輕傷的司法鑑定書。被告人對此表示無異議,法庭調查結束。

然後被害人即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訴訟代理人

賠償請求的證據,其代理律師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銷的醫療費、交通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等的相關收據、證明,以及請求獲得殘疾賠償金的鑑定書(經鑑定為傷殘10級),鑑定費用等。

接下來進行法庭辯論。由於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公訴人建議從輕處罰,因此沒有展開辯論,這讓我們大呼不過癮。不過仔細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對這樣一個證據確鑿的案件,可辯論的空間確實有限。如果被告人選擇推翻自己的口供,會對自己的認罪態度產生不利影響最終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這種情況的出現可能與我們想象的或在外國的法律影片上觀賞到的控辯雙方脣槍舌戰場面大相徑庭,但據我所知,這卻是我國刑事司法的實情。公訴控告方過度依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對真正能證明犯罪證據材料收集不足。這樣從積極方面説可以節約辦案資源,但同時製造冤假錯案的可能性也會大增,不利於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也與罪刑法定元轉背道而馳。福禍相倚,對於此類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願我是杞人憂天了吧。

在經過了幾輪的民事部分辯論之後,原被告雙方均同意調解,審判長與審判員遂決定庭下調解,審判長宣佈休庭,擇日判決。

然後,我又旁聽了關於交通肇事的案件,有兩件酒後駕駛的案件集中審理,使用簡化程序,從案件的審理中可以感受到國家對酒後駕駛的懲罰力度在加大,鑑於社會公眾利益,應對酒駕“零容忍”。

通過本次法庭旁聽,我更加熟悉了庭審程序,要更加講法律,依法維權。因此在學好書本上的知識的同時,也要多參加社會實踐運用法律知識維權。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有一些人的作風於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及透過一些現象讓我思緒紛飛,這是為什麼

呢?一、律師在辯護中的那(請你關注:)種氣質,似乎在氣勢上就勝人一籌,這讓我佩服;二、律師始終圍繞着怎樣讓最終的審判更加有利於自己的當事人而盡力作出不懈的辯護,那種脣槍舌戰和針尖對麥芒的有的放矢的戰鬥着實讓我佩服他們;三、我們的社會一直在呼籲倡導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可是,社會現實永遠是殘酷無情的尤其面對金錢利益的時候,甚至親兄弟都有可能翻臉不認人最終對簿公堂;四、社會中人都是良莠

不齊的,千人千面的,我們不可能要求所有人都去善良正義誠信,我覺得真正意義上的門不閉户,道不拾遺的善良社會其實是一個永遠的烏托邦之夢,所以這就更加需要法律的後盾保障與防範,社會的需要就是我們法律人的市場;五、在莊嚴神聖的國徽下,居然有一位代表着公平與正義的人民法官不自覺的在“墮落”(打瞌睡),這不得不讓我去肆意的想象現在的司法執法乃至立法的現狀,還有,難道在審判庭上唯有審判長在中流砥柱嗎?左右之審判員幾乎不置一詞甚至想離開就離開,這是成文或不成文的規定嗎?這點我確實搞不懂。六、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律師,我覺得確實太需要各方面的能力啦,司法考試是一大挑戰,我想,律師行業就更是挑戰啦,尤其是像上海、北京那樣的大都市,所以,我更加覺得現在的自己要抓緊培養與挖掘自己的能力與提升綜合素質,要有基本的法律知識及參與社會的能力,唯有如此才能擔當今後要面對的諸多挑戰,以不變應萬變。

總之,通過這次旁聽以及對那些庭審相關人員尤其是審判長及個別律師的優秀表現,我只信奉一句話——只要在路上,就有希望!!

希望我們國家出現更多優秀的法律人才,更好地為國家服務,為人民維權,使我國法制更上一層樓,社會更和諧。

第四篇:法庭旁聽心得體會

法庭旁聽心得體會

時間:2014年3月21、22日

地點: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

案件類型:故意傷害、交通肇事

通過學院領導、老師的努力,我們有幸於上週三、週四到長清區人民法院去參加法庭旁聽。我之前旁聽過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對它並沒有太多期待,但是這次的案件還是給了我很深的印象,通過此次旁聽加深了我對庭審過程的瞭解。

第一個案件為熊**故意傷害案。本案於上午九點開庭,審判長開庭後對被告人進行詢問查明,並問其是否申請回避,接着宣讀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及義務,接着開始法庭調查,實現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通過起訴書我們瞭解了被告人熊**故意傷害,造成被害人王**左側眼骨骨折,輕傷。然後由被害人宣讀起訴書。由於本案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經認罪,法庭決定簡化審理,審判長對被告人進行訊問,被告人説明自己系自首,並表示對該案民事部分積極賠償,爭取寬大處理。緊接着又公訴人舉證,公訴人列舉了公安機關出具的被害人陳述、被告人口供、證人證言(三個),被害人為輕傷的司法鑑定書。被告人對此表示無異議,法庭調查結束。

然後被害人即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訴訟代理人賠償請求的證據,其代理律師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銷的醫療費、交通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等的相關收據、證明,以及請求獲得殘疾賠償金的鑑定書(經鑑定為傷殘10級),鑑定費用等。

接下來進行法庭辯論。由於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公訴人建議從輕處罰,因此沒有展開辯論,這讓我們大呼不過癮。不過仔細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對這樣一個證據確鑿的案件,可辯論的空間確實有限。如果被告人選擇推翻自己的口供,會對自己的認罪態度產生不利影響最終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這種情況的出現可能與我們想象的或在外國的法律影片上觀賞到的控辯雙方脣槍舌戰場面大相徑庭,但據我所知,這卻是我國刑事司法的實情。公訴控告方過度依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對真正能證明犯罪證據材料收集不足。這樣從積極方面説可以節約辦案資源,但同時製造冤假錯案的可能性也會大增,不利於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也與罪刑法定元轉背道而馳。福禍相倚,對於此類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願我是杞人憂天了吧。

在經過了幾輪的民事部分辯論之後,原被告雙方均同意調解,審判長與審判員遂決定庭下調解,審判長宣佈休庭,擇日判決。

翌日,我又旁聽了關於交通肇事的案件,有兩件酒後駕駛的案件集中審理,使用簡化程序,從案件的審理中可以感受到國家對酒後駕駛的懲罰力度在加大,鑑於社會公眾利益,應對酒駕“零容忍”。

通過本次法庭旁聽,我更加熟悉了庭審程序,同時也對自己今後將要從事的專業有了更深層次的瞭解。我們是法律專業的學生,以後也大多會從事這方面的工作,甚至會成為立法、執法的領軍人物,要扛起建設社會主義法制社會的重任。因此在學好書本上的知識的同時,也要多參加社會實踐運用法律知識為社會服務。老師們為了這次旁聽付出了極大精力和心血,在這裏我向您們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謝。

第五篇:法院旁聽心得體會

12月5日下午,我和幾位同學來到惠城區人民法院進行法院旁聽,旁聽的案件是一起不當得利糾紛案,案情大概是一家公司找另一家公司兑換港幣,但是由於雙方在溝通上出現問題,原告將用於兑換的20萬轉到被告公司的一個被凍結的賬户中,被告答應等賬户解除凍結拿到錢後再給原告兑換,但是因為過了很久被告始終沒有給原告兑換港幣,所以原告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返還20萬。

之前一直以為,法院旁聽可以將課本上的理論知識與實際審判情況相結合,從而對審判程序有進一步的瞭解。但是經過這次法院旁聽,我發現在法庭上出現的突發狀況並不都有固定的處理方式,很多時候取決於法官的判斷。這起案件由於被告沒有到庭而又無正當理由,所以在經過法庭調查後,法官便以“被告未到場,無法進行法庭辯論”為由,將案件延期審理。當時的第一反應就是為什麼不可以進行缺席判決。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回到本案,既然被告無正當理由,何不直接進行缺席判決呢?

帶着這個疑問,我在網上搜集了些相關資料,發現原來缺席判決也會帶來許多問題:一是上訴率高,發改率高。由於被告沒有到庭,無法發表自己的意見,一些審判人員對原告提交的證據不進行認真審查,往往以“對原告提交的證據,被告沒有到庭質辯,應視為放棄了進行質辯的權利”為由,草率作出判決,造成判決錯誤。二是容易引發上訪。由於當事人法律知識欠缺,對法院裁判的理念和方法不認同,又沒有親自參加庭審,對法院的判決不理解。敗訴後往往不考慮自身

因素,而是懷疑法官偏袒原告,進而上訪甚至纏訪。三是案件執行難。缺席判決的被告往往對法院判決的牴觸情緒更大,執行的難度加大。所以有時候執行缺席判決比延期審理更加“麻煩”,由此我也能體會到本案中法官的考慮,也對民事案件的審理有了更深入的瞭解。

除此以外,這次旁聽我還了解到了許多細微的法律知識,比如起訴狀為外語格式的需翻譯為漢語格式,電子檔資料的需以光盤形式遞交等等。更重要的是,本次法院旁聽讓我對法庭審理程序也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和了解,審理中有很多論據和論點都是來自於我們的民法課本,還有老師提及過的一些法律知識,可見,民法理論學習和基礎知識儲備之重要性,為以後的學習提供了更清晰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