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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民法典》觀後感心得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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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民法典》觀後感心得多篇

2021《民法典》觀後感心得有哪些?《民法典》就如一塊千錘百煉,無比堅固的“磐石”,鋪就在“復興號”列車帶領人民駛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共同閲讀2021《民法典》觀後感心得5篇,請您閲讀!

2021《民法典》觀後感心得1

2020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以高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從此,我們邁入民法典時代。新編纂的民法典包括總則編 物權編 合同編人格權編 婚姻家庭編繼承編和侵權責任編七編。民法典是對過去民事單行法以及司法解釋的傳承繼受和創新發展,一些與時俱進的新理念也體現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的變化還體現在,基於立法嚴謹性的技術要求,對過去民事單行法和司法解釋中表述不夠清楚或者不夠準確的規定進行了非實質性修正;基於與時俱進的時代要求,對其部分內容進行了實質性修改。非實質性修正主要包括概念使用與語言表述的改變,部分法律條文中個別詞語的改變,句子前後標點符號的改變等。作為我們法律人,不但要關注民法典中的實質性修改,還要關注非實質性修正。下面就民法典中的部分非實質性修正談幾點學習心得:

民法典對過去民事單行法和司法解釋部分法律條文中的“要求”一詞修改為“請求”。立法機關之所以把“要求”一詞修改為“請求”一詞,這説明“要求”和“請求”二詞的含義肯定不一樣,二者有細微的差別。“要求”是指提出具體願望或條件,希望得到滿足或實現。而“請求”是指提出要求,希望得到滿足。“請求”含有處於被動地位的意思,希望別人能按自己的意思辦。而“要求”是自己處於主動地位,帶有命令似的口吻。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除了通過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用“請求”一詞外,立法機關用的都是“要求”一詞。看來,在立法者眼裏,家事是可以天經地義的“要求”。除了家事外,要麼“要求”,要麼“請求”。不過有意思的是在民法典繼承編中,“請求”一詞只出現了一次,“要求”一詞一次也沒有出現。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個別語句的表述進行了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只是表達了當事人有請求的權利,至於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是支持還是不支持當事人的請求這層意思並沒有表達出來。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中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就表達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支持也可以不支持這層意思來。這前後的變化體現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表述的更清楚。

以上摘出的只是民法典非實質性修正中的一小部分,個人的理解可能有不到位的地方。民法典的學習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先理解吃透民法典後再運用到實務中去,在實務中成熟運用民法典也需要一個過程。

2021《民法典》觀後感心得2

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高票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5月29日,中國政治局舉行第十二次集體學習,充分肯定了《民法典》的地位和意義也對民法典的宣傳實施和研究提出了明確的指示和要求。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世之儀表也”。無法則無安,這部關係每一人一生的“百科全書”已經開啟“閲讀模式”,各級黨政部門和司法部門必須佔領法治制高點,在黨的領導下,立體佈局全面落實民法典精神,更好地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國家,更好地保障人民權益,提升人民羣眾安全感 幸福感。

經過黨支部黨課的學習,《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們不僅要細細體會和思考背後的含義,更要時時去領悟和踐行其中的真諦。

人民利益至上,舉起法律武器維護人民利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止步于思想環節,而要體現在經濟社會發展各個環節。《民法典》增強了民事權力種類,確認和保障民事權力,完善了權利保護和救濟規則,加強了對弱勢羣體的保護,迴應了人民羣眾需求,切實維護了廣大人民羣眾根本利益。

人民需求至上,建德治屏障增進人民福祉。公平正義是提升羣眾獲得感滿意度的前提。新時代下,人民在物質生活極大豐富後,必然對公平正義有更好層次的需求。要順應人民的需求,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民法典》確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 物權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關民事法律制度,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切實維護社會主義公平正義。

讓廣大人民羣眾共同參與,讓《民法典》的精神內化於心 外踐於行,融入日常生活,成為全體社會成員的行為規範。這部具有着中國特色 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志的《民法典》必將助推“中國之治”躍上更高境界。

2021《民法典》觀後感心得3

2020年5月28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稱民法典),一經公佈,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和討論的熱點。作為基層幹部,就要蹭這個熱點,加強民法典學習宣傳的同時,做人民羣眾的知心人帶頭人和老實人,讓民法典根植於心 篤於行。

以人民為中心,問計於民服務於民,做人民羣眾的知心人。民法典是一部“社會生活百科全書”,因涉及面廣,涵蓋面深,對每一個人的言行具有很強的約束意義。作為基層幹部,是為基層人民羣眾服務的,是人民羣眾身邊的知心人,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為中心開展,始終做到人民羣眾在哪裏幹部的心就在哪裏,人民羣眾需要什麼 幹部就要去想什麼,人民羣眾盼什麼幹部就要幹什麼。只要時時處處想着人民羣眾,急人民羣眾之所急,解人民羣眾之所憂,化人民羣眾之困,人民羣眾就會把幹部的實幹精神藏在心頭放在嘴上,幹羣關係就十分融洽,人民羣眾就會把幹部當親人,有什麼心裏話都會跟幹部講,還處處誇獎幹部的好,把幹部當成無話不説的親人,大家共同攜手為小康生活齊心奮鬥。

以法律為準繩,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做黨紀國法的帶頭人。民法典第一章第十條規定:“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作為基層幹部,是離人民羣眾最近的人,也是跟人民羣眾經常打交道的人,在日常的工作中,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特別是在服務人民羣眾領域內的法律法規知識,不僅要熟記,還要落實在行動上,時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在民事糾紛 鄰里糾紛和家庭矛盾等調解化解中,要公平公正依法做好人民羣眾的調解員,在體現法律的公信力的同時,也是體現基層幹部帶頭學習黨紀國法應用法律維護合法權益,也是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基層人民羣眾中,大力開展學法普法宣法活動,基層幹部更要時刻以黨紀國法規範言行,在人民羣眾中樹立學法用法的典範。

以典型為榜樣,學有成效 行有標準,做甘於奉獻的老實人。身處基層就要為基層人民羣眾謀事幹事,首先要講奉獻,奉獻是指為黨和人民的事業 為人民服務為國家利益至上等甘於奉獻,為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也要甘於奉獻乃至生命。在新冠肺炎救治中的白衣天使 “直播帶貨”的縣長 深藏功名60多年的老英雄張富清排雷英雄杜國富 奮戰在脱貧攻堅付出寶貴生命的黃文秀等都是大家學習的榜樣。“人不率,順不從;身不先,則不信。”作為基層幹部,在學習榜樣中汲取榜樣的力量的同時,要在實際的工作中修身做表率,才能做到學有成效 行有標準 做有樣子,就有人民羣眾的“口碑”,幹部所做的事業就會芝麻開花——節節高。

2021《民法典》觀後感心得4

民法典正式頒佈已經進入倒計時狀態。這在我國的民事司法體系中具有里程碑的意義。那麼,民法典的頒佈會給婚姻家事領域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呢?

本部民法典頒佈生效以後,訴訟離婚的難度將會進一步增加,法官判離會更加審慎,訴訟週期會變得更長。其中冷靜期的設置,意在讓雙方強化經營的意識,更加冷靜理智的對待婚姻當中的矛盾。筆者提醒大家,遇到婚姻中的小“病”小“傷”不要輕易棄療,要雙方配合耐心修復婚姻系統的防火牆。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一場兩人共同成長彼此扶持的旅程,不在於配置多豪華,路線多奇幻,關鍵在互相配合 一致行動在取經的路上共同戰鬥,最終斬妖除魔 修成正果。

在這個過程中可能會誤解彼此的方向,看不懂對方的信號,經歷各種心傷。別怕,這些坎坷都將見證你破繭成蝶的成長。當你看到一路走來自己的成長對方的成長,你們婚姻之樹由青青幼苗變得果實累累,一切的痛苦都是值得的。

時過境遷,生活變化反映社會發展,生活進步得益於科技發展,民法典為中國創新創造保障開路。民法典也是市場經濟基本法,伴隨着民法典的不斷完善,“集中力量辦大事”的中國製度優越性不斷顯現,“中國名片”在世界範圍的影響力越來越強,中國車中國橋 中國路等“中國奇蹟”,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國式的發展。

改革開放40多年來,中國人民用勤勞和汗水創造了“中國力量”“中國精神”“中國效率”,一躍而上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成果來之不易,其中和諧安定 科學規範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是關鍵,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不斷完善的體現,為中國創新創造提供了不斷成長壯大的優渥環境。“小明”的成長記錄中國法治改革歷程,彰顯“中國之治”的力量,一部民法典,一生守護的人民情懷!

2021《民法典》觀後感心得5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表決通過,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這次民法典的通過解決了一些修改前法律沒有規定的問題。

一 離婚可能將經歷一段“冷靜期”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設置離婚冷靜期,是國家通過法律的形式來幫助感情沒有完全破裂的夫妻挽救不該死亡的婚姻,有助於減少衝動型離婚。”全國政協委員湖北首義律師事務所主任謝文敏解釋道。

二 小區電梯廣告收益將歸業主共享

小區電梯廣告,可謂抬頭不見低頭見。不少網友疑惑,廣告收益到底該歸誰所有?民法典物權編草案做出瞭解答。

其明確規定:建設單位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後,應當屬於業主共有。

三 更多未成年人有機會獲得家庭關愛

現行《收養法》中,規定被收養的未成年人僅限於十四周歲以下。現實中,介於十四周歲與十八週歲之間的未成年人,則得不到收養機會。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對收養作出最新規定,其中,被收養人的範圍由原來的僅限於十四周歲擴大為符合條件的未成年人均可被收養。對此,太琨律(成都)所主任朱界平認為:“對於被收養人年齡的修改,從立法目的上首先能夠一定程度上減少兒童拐賣和非法送養的不法現象。”

將收養條件放寬至未成年人,將更有利於實現收養制度的價值,實現“幼有所養”。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要求收養人“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