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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級法制觀後感多篇

欄目: 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2.14W

七年級法制觀後感多篇

只要人人遵紀守法,法制在我們心中,人們就會團結友愛,和諧友好,人們的災難越來越少,生活過得幸福安康。這裏給大家分享一些關於七年級法制觀後感,供大家參考。

七年級法制觀後感1

人們常説:“大地母親的肺是濕地,大地母親的胃是森林,大地母親的血液是海洋。”它控制着萬物的生長,那麼掌管着人類和平的又是什麼呢?對,就是法制。

小時候,我不知道“法制”是什麼,總覺得它莊嚴而神聖,進入國小生涯後我才知道什麼叫法律,在日常生活中人們是在知法、懂法的過程中來尊法、守法,這是個循序漸近的過程。

記得上國小二年級的時候,有一天,因為起得晚,家離學校又很遠,且離上課時間只差十多分鐘。是爸爸開車送我去,可在路上要是爸爸以四十五碼的速度加快到八十碼的話,我可能不會遲到,倒黴的是又遇到該死的紅燈,而我們的車就在前面,開過去又沒人看見,我就叫爸爸開過去,可爸爸當時不説話,還是一動不動,直到綠燈亮了車才動。到了學校門口時,車停了,爸爸沒立即開車門,而扭過頭對我説:“小榕,你知道嗎?每年死於車禍的人數高達十多萬人咧,要是隻圖節約時間,那所有開車的人都這樣想的話,每天要發生多少交通事故。”今天爸爸給我上了一堂交通法規課,讓我知道無論是開車的,還是行人都要學習和遵守交通法規。

還有一件事是:前不久,在安順實驗中學就發生了這樣一件駭人聽聞的事件:三個中學生綁架了一個男孩。由於該男孩家裏比較富裕,在外面過於鋪張浪費,三個中學生因妒忌而成恨,在婦幼保健站門口綁架了他,而且殘酷的把他殺害。造成了嚴重的後果,父母對兒子的悲痛思念,上演了一場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劇。通過這個事例,我覺得中國小應該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榮辱觀。更應該學法、守法和愛法。

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從我做起,從身邊做起,每個人都應該培養愛國意識、公民意識、守法意識,養成尊重憲法、維護法律的習慣,樹立依法治國和公平正義的理念,提高分辨是非和學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法制伴我成長。

七年級法制觀後感2

隨着時代的改革,世境的變遷,國家的法律制度也越來越完善,法律,不少人都不太重視這個遙不可及的詞彙,但誰又能發覺,它可以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國小就一直在聽一個故事。有一天,一個上幼兒園的小朋友在學校裏面偷了其它小朋友的一件衣服,回家後,他很炫耀的將這件衣服拿給他的母親看,媽媽沒有批評他,而是笑着摸了摸她的頭,從此之後,他的心裏就種下了犯罪的種子,生根發芽,繼而長出了罪惡的花朵,果不其然,不久之後,他又偷了別人的一塊畫板,與第一次一樣,母親也沒有責怪他,反而表揚了他,從此,他變本加厲,從鉛筆橡皮,至金銀錢財,走到哪裏,偷到哪裏,而可悲的是他的母親也沒有醒悟,仍然放縱着他的兒子。

終於一日,東窗事發了,他在偷東西的時候恰巧被人發現,由於不想坐牢,便奮起反抗,不料卻錯手殺了那個發現他偷竊的人。

三天後,他被拘捕了,拘捕的理由不僅僅是偷竊,而是故意殺人……就這樣,一個臨時的念頭,造成了一生的孽緣,哦不,也許在他第一次偷東西的時候,他的未來就註定了。

在執行死刑的那一天,他的母親要求來看一看兒子,兒子也提出了要和母親單獨説幾句話。母親淚流滿面的哭着,但兒子的面部表情卻仍然是那麼的冷淡,不帶有一絲一毫的感情。

“媽,你過來一下……”兒子喃喃道。

母親哭着將臉湊到了兒子面前,這時,令人吃驚的一幕出現在了眾人眼前,兒子一口咬下了母親的耳朵,發瘋一般的嘶叫起來:“都是你,都是你害的,要是我第一次偷東西時,你罵我幾句甚至是打我一頓,我還會去偷東西麼?我今天會站在這裏麼……”

兒子的話音未落,槍聲已然響起,一紙訴説了27年的悲慘人生,結束了……

他是痛苦的,也是不幸的,不僅僅因為他染上了偷竊的惡習,更是因為他有一個法律知識全無的母親,由此可見,法制的教育,是多麼的重要。

常看新聞的人,少年犯這個詞肯定不會陌生,為了一件錯事,永遠的揹負上罪犯的枷鎖,值得麼?他們,與我們,共同被稱為祖國的花朵,共同有一顆渴望自由的心,但是因為不懂法律而墜入罪惡的深淵之中,有人會説他們是咎由自取、一意孤行,但是如果他們明白犯罪的性質之惡劣,他們還會這麼做麼?答案是不會,至少我是這麼想的,每一個孩子都保留着那一份天真的意志,只要這件事絕對不可以做,他們就絕對不會去做。

如果不加強法律的教育,祖國的棟樑從何而來?

每件物品都是一把雙刃劍。法律可以約束人,也可以幫助人,當別人侵害到你的利益或是健康的話,你有權利用法制的力量去對他進行裁決。315、110,我想這些號碼大家並不陌生,它都是用法律的途徑在保護每個人的財產及生命安全的。

法律的力量無疑是強大的,在利用法律的同時,也要嚴格去遵守法律,法律是無處不在的,你你不經意間的一個小動作,就有可能觸到了法律的條例,簡單點來説,闖紅燈就是犯法,打一架,也是犯法,切莫以為法律離你很遠,如果那樣想的話,那你就錯了。

法制伴我行,你“善待”他,他也不會“虧待”你的。

七年級法制觀後感3

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國的全國法制宣傳日。一聽到“法制”、“法律”這些莊嚴的詞,大家一定會覺得它離我們非常遙遠,但其實法律就在我們的身邊。不論是一條法律,還是一個制度,或是一個警告,都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

如果沒有了《交通法》,交通將會癱瘓,道路被圍得水泄不通,人們無法出行;如果沒有了《刑法》,人們的生命財產無法得到保障,社會治安混亂一片;如果沒有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社會上將有很多殘疾孩子被遺棄,他們的生活沒有保障;如果沒有了《環境保護法》,地球上到處都是廢棄物品,地球將變成一個大垃圾場,人類無法生存......可見法律是多麼的重要,它無時無刻不在我們身邊,規範着我們的行為,保護着我們的生命、幸福生活和所有的一切。

我曾經在報紙上看到過這麼一個真實的故事:一位6歲的小男孩在被犯罪分子綁架後,機智地成功逃離後,及時撥打了110報警,危急時刻警車趕到,抓住了犯罪分子。他成功地用法律的武器保護了自己,使 犯罪分子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但是在我們身邊也常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因為不遵守交通規則而隨意闖紅燈,或者因酒後駕駛而將人撞死撞傷。這種知法而不守法的行為,給自己和他人都帶來了無法挽回的損失。還有一些不良行為,比如同學之間因為一些小事而揮舞拳頭,動用暴力;明明看到“請勿踐踏草坪”的牌子,卻視而不見仍舊走在上面;高年級的同學向低年級的同學索要財物…….不要以為這只是一些壞習慣,古人曾説“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這些不良行為如果不改正,就很可能會觸犯法律。

作為生長在法制社會的我們,從小就應該嚴格要求自己,遠離壞習慣,做一名知法、懂法、遵紀守法、理想遠大、勤奮好學、追求上進、活潑開朗的四好少年。

七年級法制觀後感4

9月29號下午,老師和幾名警官給我們上了一堂法制交通安全的的大課堂。

首先,校長為我們介紹了三位法制交通安全的副校長。

校長介紹完法制交通安全副校長,姜警官為我們講了幾條關於法律的事:1、有些同學,學習外面的黑老大,黑社會,叫了幾個兄弟,見了不順眼的學弟、學妹、就把他們打一頓,見了不聽話的學生也一樣。2有些學生,在家長、老師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去網吧。因為沒錢,就問比自己小的學生要錢。開始是1元、2元、後來就是幾十,幾百的要,姜警官希望這樣的學生可以停止違法行為。3還有一些學生去偷錢,偷同學的錢,偷同學書包裏的零用錢,有的還去偷學校裏的錢,有的甚至去偷停在學校附近的自行車。姜警官告訴我們,他們遇到很多這樣的事例,這樣已經構成了犯罪,有的學生還被公安機關拘留了呢!4有的學生不求上進,內心空虛,自己的學習成績本來就不好,他(她)沒事幹,用石頭砸籃球架,對自己沒有好處,還破壞了公共財產。所以,在這裏,我呼籲大家:不要損壞公共財產。姜警官講完,陳主任進行了總結,要求我們做一個好學生,好公民;做一個對社會,對祖國有用的人;做一個知法.懂法的好公民。

接着,王警官為我們講了三大點關於交通方面的知識:一交通安全形勢:我國平均每年有10萬人在車禍中死亡,50萬人受傷。平均每5分鐘就會有一人死於車禍。想必,大家都聽過籃球女孩的故事吧!4歲時,她的雙腿被車撞掉了,下半身沒有了,只有上半身,他的爸爸媽媽就把她放在一個籃球裏,她不能與小夥伴們一起玩耍,幾年來,她一共磨壞了8個籃球。二、交通常識: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和交通標線是我們經常見到了。交通信號燈分為紅、綠、黃三種。紅燈時行人以及車輛不能通過,綠燈可以走,黃燈時要等待。紅綠燈是我國統一的交通信號燈。我們要愛護交通標誌,遵守交通規則,如果交警與交通標誌、交通信號燈的不一致,要聽交警的指揮,過馬路要走斑馬線。為達到非法年齡不能騎車上路.三、安全走路:行人應在人行道上行走。節假日外出時,不能一邊走,一邊看書,不三五成羣的走,不追逐打鬧。不突然從車前、車後下車,不能在車未停穩就拉開車門,等車靠邊停穩後上車。

這一次法制交通大講堂,讓我懂得了很多安全知識,懂得了守法的重要性。在今後的歲月中,我一定要時刻要警醒。做一個遵紀守法、遵守交通規則的小公民,讓生命之花綻放得絢麗多彩。

七年級法制觀後感5

學校的法制課真好。

法制課讓我知道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規律。法律,就像一隻大網,抓住那些貪贓枉法、害人害己、危害社會的罪人,法律也像一個警鐘,時刻警醒着我們不要走向罪惡的獨木舟,要我們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

法制課讓我瞭解了犯罪必然受到應有的懲罰。現在,許多罪惡的手已經伸向了青少年,一系列數字讓我們感到觸目驚心,是誰?是誰?使一些花季少年變成殺人犯,變成強盜,變成社會的罪人?是懵懂無知,是貪慕虛榮,是心理不健康……禍害別人,終究是禍害的自己啊!

法制課讓我懂得了觸犯法律就會自毀前程。有一次我從新聞裏看到一個人因為販毒被抓,判了7年。出來以後,他本來是想要改過自新的,可是他原來的一些朋友繼續找他做這一行,當時他因為沒有錢意志不堅定,便又開始重操舊業,而且還染上了毒癮,把自己的家產、房子全部都賣了,老婆和孩子差點也被他賣了,幸虧母女躲到婆婆家裏去,才免遭他的毒手。後來,他也因為欠債太多而死了。

我在電視上還看到,一個青年罪犯的懺悔:“我……我對不起我的父母,如果不把迪廳,流行音樂當做放鬆和消遣的主要手段,如果能牢記老師,父母的教導,以學習為重……也許今天,我由一名學生淪為罪犯的下場就不會發生。我現在多麼想陪父親下棋,陪母親聊天……”。

十幾歲的年紀,人生才剛剛起步,還有許許多多的光陰,還可以做許多有意義的事呢!但他們走上了這條不歸路,他們的人生已經蒙羞,他們將怎樣面對自己的未來啊!

“法”,一個神聖的字,它抑制邪惡,護衞美好;沒有“法”,一種美好會變成邪惡,一朵含苞欲放的花容易過早地凋謝……。

同學們,從現在起,讓我們學法、懂法,踏上與法同行的道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