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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高三法制的觀後感

欄目: 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2.8W

有關高三法制的觀後感

我們要遵紀守法,從小做起,從小事做起。讓我們共同努力,共同創造一個更加和諧、穩定的大家庭,願我們的生活更加們美好!這裏給大家分享一些關於高三法制的觀後感,供大家參考。

高三法制的觀後感1

9月29號下午,老師和幾名警官給我們上了一堂法制交通安全的的大課堂。

首先,校長為我們介紹了三位法制交通安全的副校長。

校長介紹完法制交通安全副校長,姜警官為我們講了幾條關於法律的事:1、有些同學,學習外面的黑老大,黑社會,叫了幾個兄弟,見了不順眼的學弟、學妹、就把他們打一頓,見了不聽話的學生也一樣。2有些學生,在家長、老師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去網吧。因為沒錢,就問比自己小的學生要錢。開始是1元、2元、後來就是幾十,幾百的要,姜警官希望這樣的學生可以停止違法行為。3還有一些學生去偷錢,偷同學的錢,偷同學書包裏的零用錢,有的還去偷學校裏的錢,有的甚至去偷停在學校附近的自行車。姜警官告訴我們,他們遇到很多這樣的事例,這樣已經構成了犯罪,有的學生還被公安機關拘留了呢!4有的學生不求上進,內心空虛,自己的學習成績本來就不好,他(她)沒事幹,用石頭砸籃球架,對自己沒有好處,還破壞了公共財產。所以,在這裏,我呼籲大家:不要損壞公共財產。姜警官講完,陳主任進行了總結,要求我們做一個好學生,好公民;做一個對社會,對祖國有用的人;做一個知法.懂法的好公民。

接着,王警官為我們講了三大點關於交通方面的知識:一交通安全形勢:我國平均每年有10萬人在車禍中死亡,50萬人受傷。平均每5分鐘就會有一人死於車禍。想必,大家都聽過籃球女孩的故事吧!4歲時,她的雙腿被車撞掉了,下半身沒有了,只有上半身,他的爸爸媽媽就把她放在一個籃球裏,她不能與小夥伴們一起玩耍,幾年來,她一共磨壞了8個籃球。二、交通常識: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和交通標線是我們經常見到了。交通信號燈分為紅、綠、黃三種。紅燈時行人以及車輛不能通過,綠燈可以走,黃燈時要等待。紅綠燈是我國統一的交通信號燈。我們要愛護交通標誌,遵守交通規則,如果交警與交通標誌、交通信號燈的不一致,要聽交警的指揮,過馬路要走斑馬線。為達到非法年齡不能騎車上路.三、安全走路:行人應在人行道上行走。節假日外出時,不能一邊走,一邊看書,不三五成羣的走,不追逐打鬧。不突然從車前、車後下車,不能在車未停穩就拉開車門,等車靠邊停穩後上車。

這一次法制交通大講堂,讓我懂得了很多安全知識,懂得了守法的重要性。在今後的歲月中,我一定要時刻要警醒。做一個遵紀守法、遵守交通規則的小公民,讓生命之花綻放得絢麗多彩。

高三法制的觀後感2

“你懂不懂法呀”“你真是一個法盲”……生活中,我們經常會聽到這樣一些話語,可見,法律,已存在大家的腦海中,但對我們青少年來説,法律是既熟悉又陌生的一種抽象的事物,我們不知道它在哪裏?

這段時間,老師給我們講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等,我似乎有些明白了:法就在我們身邊,需要我們在平常的學習生活中去捍衞它,保護它。但有的同學卻認為,我們現在還小,用不着學法律,等長大了再説。其實這種觀點是錯誤的。我們的生活處處離不開法律。下面我們來看一個例子;某市一國小二年級一班的班主任數學老師,因該班的一位同學沒完成家庭作業,非常生氣,把學生叫到辦公室訓話。越説越着急,順手拿起在旁邊的熱爐鈎子將該同學的臉部燙傷三處多。因對法律知識淡薄,這位同學回家後並沒將實話告訴家長,最後在逼問中才説出實話。此班的數學老師將承擔賠償以及一切責任

同學們,聽了上面這個案例,你是不是有點覺得法律就像一個保護屏在保護我們呢。那麼,我想再問一個問題,上面這位老師犯了哪條法律讓他承擔了一切責任呢?沒錯,就是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根據我們這個年齡段的孩子設定的保護法規,比如,在學校裏,教師不可以體罰學生和侮辱學生尊嚴。父母不能讓未成年人未上國中後直接輟學。同學們,你們看,法律真是無處不在,它既幫助我們又限制我們。讓我們的生活更加有序、更加安全。所以,我們應該認識這些法律,合理的運用它,它就會讓我們在生活中享受應有的特權。

法,就在我們身邊,它是一把傘,為我們遮風擋雨,它又是一把劍,用正義化解邪惡!

高三法制的觀後感3

我們需要清新的空氣,我們需要温暖的陽光,我們需要甘甜的雨露,我們也需要健康的成長。在生活中只有大家遵紀守法才能讓人與人之間更關愛,讓社會更文明,更和諧。接下來,我給大家講一個小故事:

我的鄰居崔小波今年16歲了。在家裏是獨生子,是父母的希望,但他從小就有一個貪小便宜的習慣,看見別的學生有比自己好的玩具、文具,就要拿來佔為己有。老師向家長講了這件事,但他的父母不以為然,認為孩子現在還小,長大會懂的。但隨着他家長對的放縱,他的膽子也越來越大。看到人家停放的自行車、電動車手就癢癢,非要去撬鎖,把車子佔為己有。有的車子已經被他賣掉,有的車子被他騎到別的地方丟棄了。所偷合計人民幣6900元。崔小波的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構成了盜竊罪。為了維護社會治安,保護公民的合法財產不受侵犯,法院對崔小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2000元。

聽後同學們一定會感慨,一個少年一生中最寶貴的花樣年華,因自己的貪婪與不守法白白的耽誤了。這不光是在崔小波心靈上蒙上一層永遠抹不去的陰影,更是傷害了一個家庭!望子成龍的父母看到自己的孩子觸犯了法律的法規,只能在高牆裏度過自己的花季,追悔莫及。但他們卻無能為力,只能眼睜睜地、痛徹心扉地承受着本不該的一切。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我們只有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才能用法律準則規範我們的行為,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我們要牢記勿以惡小而為之,要助人為樂,愛護公物,保護環境,努力成為一個真正的遵紀守法的道德小公民,迎接我們更燦爛更美好的明天。

高三法制的觀後感4

這個世界唯有兩樣東西讓我們的心靈感到深深的敬畏,一是我們頭頂上的璀璨星空,一是我們內心崇高的法則。法律時時刻刻都在塑造着社會,規範着公民的行為。無法,則無以立國;有法,國則昌盛,民則安居。

前幾天,我看到一篇文章,它講述了一箇中學生,買了一輛自行車,他非常歡喜,天天十分寶貝地停在小區的車庫裏,就算不要用,他也會時常去看一下,有沒有髒,有沒有損壞。有一天,他照常去看電動車,卻發現電動車被偷了,他找遍了整個小區也沒有蹤跡,他心理特別不平衡,從而萌芽了報復的心理,於是開始還擊。開始,他只是偷同學的杯子,後來他還不滿足,開始偷電動車,摩托車,成了臭名遠揚的江洋大盜。再後來,在他準備再次作案時,被民警抓了個正着,當場擒獲。

這位中學生因為偷盜,給自己的一生畫下了不光彩的一筆。雖然,後來追悔莫及,但事情已發生,時光不可倒流,依然於事無補。

亞里斯多德説過:“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就有好的秩序。”社會發展到今天,沒有一個國家能夠離開法律。媽媽從小就教育我:“紅燈停,綠燈行,堅決不能闖紅燈。”於是,從小我就從小事起,任何一件事都要遵守法律。這位中學生就是起了邪惡的念頭,才犯了大錯。

俗話説:“不以規矩,不成方圓。”我認為,任何事情都不能缺少束縛的規則,否者就會方才大亂。現在的未成年人應該從小遵法,守法,從小就應該知道法律,對不良行為及時進行預防和矯治。多多閲讀《中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得打架鬥毆,辱罵他人,強行向人索要財物。

最後,我們應該時刻遵守法律,只有這樣,我們的生活才能更加美好。

高三法制的觀後感5

現在是二十一世紀法制社會,我們快樂地生活在這個五彩繽紛、充滿樂趣的世界裏,這都歸功於法治。許多人對法治的概念十分清晰,但也有人對他很模糊,覺得它距離我們太遙遠。

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也是法制健全的國家。法制其實離我們並不遙遠,他不是一個詞語,而是一種對我們人生有幫助的“武器”。它如此真實與我們形影不離;他如此威嚴,在他面前人人平等;他如此和藹,總是幫助弱勢羣體;他又是如此神聖不可侵犯,不容許一點點的褻瀆……

我曾經聽過一個關於法制的故事。十六歲的小興是一名中學生,幸福的生活,花一樣的年華,人生美好的未來在等待着他。可是自打接觸網絡遊戲之後,整個人就像丟了魂魄似的,經常往網吧裏鑽。從此,他迷失了人生的方向,不僅放棄了學業,還打着上學的幌子,把學費給了網吧。可是,這些錢哪裏夠填補網吧的無底洞,於是,他不斷變着方法向父親索要週末補習費等費用。最後走投無路,竟然拿了一把水果刀去打劫一名女中學生身上的二十元零花錢。結果,他被少年法庭判處有期徒刑,緩期執行。多麼讓人痛心疾首!

有很多青少年會覺得自己還未成年,犯了錯,家長老師,社會國家會選擇原諒,最多教育教育。殊不知,觸犯了法律,一樣要受到應有的懲罰。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無論是誰,都必須知法、懂法、守法,不要誤入歧途,否則悔恨不已。也讓我明白了,每一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錯誤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否則“一失足將成千古恨,再回首已是百年身”。

古人云“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所以我們不僅要普及法制知識,還要與老師、家長、同學多溝通,讓我們在法治的光環下一起茁壯成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