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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做好督查工作 不斷提升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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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做好督查工作不斷提升工作效能

努力做好督查工作 不斷提升工作效能

(2021年8月19日)

督查就是及時督促檢查工作落實情況,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促進黨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得到有效落實。

一、督查的主要內容

督查的主要內容有:對上級黨委、政府和本級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貫徹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對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批示(指示)件和交辦事項的督促檢查;對黨委、政府重點工作推進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督促檢查機關效能建設工作;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對督查中發現的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不作為、慢作為等問題線索移交有關部門處理;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督查的主要方式

督查可以採取以下方式:督查對象自查、説明情況;聽取督查對象彙報;開展檢查、訪談、暗訪;組織座談、聽證、統計、評估;調閲、複製與督查事項有關的資料;通過信函、電話、媒體等渠道收集線索;約談督查對象負責人或者相關責任人;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開展“互聯網+督查”;通過基層聯繫點開展動態監測;其他方式(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組織開展綜合督查、專項督查、事件調查、日常督辦、線索核查、聯合督查等政府督查工作)。督查工作應大力推行“帶着線索去、跟着問題走、盯着問題改”的線索核查法、“四不兩直”暗訪工作法等,同時,自覺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推動督查增效和基層減負並舉。督查既要善於發現問題,又要着力推動問題解決,加大“督幫一體”“邊督邊辦”力度,進一步完善協調聯動機制,幫助基層解決困難和問題。督查應當加強與紀檢監察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審計監督、行政執法監督、備案審查監督、羣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協調銜接,加強在信息溝通、線索移交、開展問責、成果共享等方面貫通協調。

三、如何做好督查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主持工作副主任李國周在2021年全國政府系統督查幹部能力建設培訓班上,從9個方面就如何做好督查工作予以闡述,具有很強的指導性。一要進一步強化督查工作的政治性。堅持黨對督查工作的絕對領導,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批示的辦理,《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分工和量化指標的督辦,重要會議議定事項落實,都是督查工作政治性標籤和象徵,是增強“四個自信”,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的必然要求。二要進一步強化督查工作的人民性。始終把人民高興不高興、滿意不滿意、答應不答應,作為檢驗督查工作標準。三要進一步強化督查工作的導向性。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推動政策落實,突出重點、強化考評,使政府工作人員始終按照考評的“指揮棒”走。四要進一步強化督查工作的激勵性。督查激勵包括正向激勵和反向激勵。反向激勵包括通報、曝光、約談等,是督查“長牙齒”的一個重要手段。五要進一步強化督查工作的系統性。就是要從全局看待我們所發現的問題,考慮各個因素之間的相互聯繫和相互作用。把點上問題與面上問題聯繫起來,把“最後一公里”與“最先一公里”聯繫起來,要用聯繫的觀點、整體的觀點來判斷、分析和思考問題,找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六要進一步強化督查工作的協同性。協同就是協調調動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資源,共同為一個目標的達成而努力的過程,從而解決單打獨鬥問題。七要進一步強化督查工作的開放性。實現黨的監督為主導,人大法律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審計監督、信訪監督、統計監督、監察監督等各項監督有機融合的共同監督體系。八要進一步強化督查工作的合規性。督查工作是一個政治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依法督查是對督查工作的保護,也是督查工作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要合規是指相關程序和所督查的內容要經得起檢驗。九要進一步強化督查工作的創新性。研究督查工作規律,體現時代性、規律性、創造性,提高我們的政治領悟力、政治判斷力、政治執行力。檢驗標準就是看這個創新對決策部署的落實是否起到了助推作用,是否更加緊密了黨和人民羣眾的聯繫。

四、用好督查結果

注重督查實效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督查結果的運用。可以針對督查結果中反映的突出問題開展調查研究,真實準確的向黨委、政府報告相關情況,提出相關建議。可以根據督查結果或者整改核查結果,提出對督查對象依法依規進行表揚、激勵、批評等建議。可以根據督查結果或者整改核查結果,提出對督查對象依法依規追究責任的建議。將督查發現問題及整改情況納入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建立健全政府效能績效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