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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警察執法行為規範查擺剖析材料

欄目: 個人整改措施 / 發佈於: / 人氣:1.98W

執法行為規範是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依法正確履行職責,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行為準則,也是確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廉潔勤政、執法為民、端正黨風、純潔警風的強力保證。近年來,由於個別民警執法行為不規範導致系列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案、事件時有發生,給公安機關造成不良後果及惡劣影響,本人結合工作實際展開自我剖析。

公安警察執法行為規範查擺剖析材料

一般來講,執法行為不規範發生的客觀原因主要是機制缺失、制度疏漏、管理不善、監督乏力。主觀原因是行為人素質有問題:一是理想信念動搖,失去職業信仰、職業操守,喪失精神支柱。對自己履行的公共職責、職場口碑淡漠,價值取向出現偏差,不能正確對待利益衝突;二是自律意識薄弱。在不健康的交往、不良的生活方式、不良的嗜好上栽了跟頭;三是缺乏自控能力。對享樂的追逐,對待遇的攀比,對利益的求償,以及不能正確對待榮辱進退,導致心理失衡,成為執法行為不規範的誘因。

我認為避免這樣事情的發生,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着手:

1、進一步完善公安機關自身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加強自身反腐倡廉建設。公安機關在加強自身反腐倡廉建設過程中,要把教育作為規範執法行為的第一道防線,引導廣大公安民警樹立“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執法觀念,自覺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廉潔意識要自覺把公安工作置於黨的領導和羣眾監督之下,自覺接受人民羣眾監督、新聞輿論監督,深化和落實警務公開,確保執法權在陽光下規範運行。

2、要加強和完善公安機關內部監督部門的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約機制,規範執法行為。依法履行對偵查活動的法律監督,監督糾正違法立案、刑訊逼供、濫用偵查手段和強制措施等侵犯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問題。建立健全偵查辦案監督的關口前移機制和跟蹤監督機制,正確使用紀檢檢察建議等手段,及時糾正和預防民警執法不規範等違法違紀行為,防止重發、繼發和小錯不糾成大案,督促民警正確行使權力,糾正辦案活動中執法不嚴、不公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