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檢察院控申處領導競職演講稿

欄目: 就職競職演講稿 / 發佈於: / 人氣:5.29K

第一篇:檢察院控申處領導競職演講稿

檢察院控申處領導競職演講稿

<?xml:namespaceprefix=o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各位領導、同志們:

大家好!

真誠地感謝各位在百忙中瀏覽(閲讀)我的演講材料,這裏有一顆熱情而赤誠的心在渴望您的瞭解和支持。在此,請允許我向各位做陳述。

一、本人簡歷:賈玉敏,女,40歲,中國共產黨黨員,自1988年在宣武區人民檢察院工作,1993年任命為助理檢察員。所從事的處室有:院辦公室、起訴處、反貪局。

1988年至1991年海南大學法律專科畢業;1995年至1997年中央黨校法律本科畢業;2014年至今在中央電大法律本科學習。

本人自來院以來,一直能嚴格要求自己,無論從思想上和行動上都能夠同黨中央保持一致,按照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武裝頭腦,以江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良好的檢察官形象,公正執法,廉潔自律,維護司法公正的精神風貌,肯於奉獻社會的犧牲精神,它是激勵我進一步做好檢察工作,開拓檢察事業新局面的精神動力。

二、工作經歷及業績:1988年以來,我一直在檢察院辦公室擔任全院打字工作。多年來,我本着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幹一行就幹好一行的原則,踏踏實實,勤勤懇懇,任勞任怨的埋頭工作,使我在打字技術上達到了盲打130字/分的水平。幾年來,我共打印各種法律文書及其他材料約七萬八千餘份,印製完成十萬一千餘份;在我院沒有電腦的時代保證了全院打字工作的順利完成。

因工作需要,1998年我被調到起訴處工作。三年來,我共辦理各種案件159件183人。其中所涉及的罪名有22個,出庭支持公訴121件,我所提起公訴的案件法院均做出了有罪判決。在工作中,我邊辦案邊總結,努力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例如:我辦理的東方飯店財務主管職務侵佔一案,在辦案過程中,發現該單位在財務管理中存在很大漏洞,為了杜絕此類案件的再發生,針對存在的問題,我沒有就案辦案,而是立即到該單位召開了座談會併發出檢察建議,與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研究改進措施,限期整改。後該單位將整改情況函告我院,收到了很好的社會效果。

2014年初,我通過雙向選擇來到了反貪局,在反貪局辦公室我主要負責案件管理工作。包括案件線索、立案案件和協查案件的登記、案件報備、網上追逃的備案;從電腦、紙面兩個介質加強對案件全程的動態化管理;對依法偵查終結案件進行法制審查工作;負責全局的事務性工作。一年半的反貪工作,使我受益匪淺。

多年來,我不斷進取,勤奮學習,先後在1992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1998年在考評中被評為優秀;1999年被評為五好檢察幹警;1999年撰寫的《冒充軍人取得他人信任並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應如何定性》一文被收集在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關於《典型疑難案例評析》一書;1999年辦理一起利用同性戀行為進行盜竊的案件被京華時報刊登;2014年辦理的一起傳播性病案被京華時報刊登。

三、我的優勢及不足:我競爭的處室是控告申訴處副職。我以為,本人多年來在院辦公室工作培養成了良好的服務意識,有着工作勤勉,耐心細緻的工作態度;起訴處的工作更加鍛鍊了我,加之自己有強烈的求知慾,使我的業務知識得到很大的提高;反貪局辦公室工作是我在以上工作的基礎上完善自己的收穫平台,它集綜合業務知識與服務理念相結合,給了我全面工作的經驗。雖然我在綜合業務知識上還有待於提高,但有領導及同志們的大力支持、多年的檢察院工作經驗及自己不斷學習和進取的精神,在此,我堅信事業心和責任感使我能夠面對任何困難和挑戰。

四、今後的工作思路:控申處的職責範圍包括舉報中心、刑事申訴、刑事賠償三大部分。就如何做好工作我有如下想法:

第二篇:檢察院偵查監督處副處長競職演講稿

各位領導、各位同事:<?xml:namespaceprefix=o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你們好!首先我感謝大家給了我這次介紹自己、展示自己的機會,使我可以將14年的檢察經歷向大家做一下彙報。

本人潘婕,1989年9月從北京市司法學校畢業後來院工作,14年來我先後到過法紀處、起訴二處、批捕處、反貪局、辦公室五個處室,從事過多種檢察業務,現在辦公室做統計兼內勤工作。我此次參加競聘的職位是偵查監督處副處長。

剛到檢察院時,我在法紀科做書記員,當時的法紀科管轄着重大責任事故、非法拘禁、徇私舞弊等多種刑事案件,出現場、驗屍、解救人質是常有的事,對此自己從來沒有因為年紀輕又是女同志而有所顧忌,而是事事以老同志為榜樣衝在前面,我曾經連續兩天兩夜堅守在工地上搶救傷者;曾經星夜兼程地趕往河北解救人質;曾經為了查明死因無數次地翻弄屍體;還曾經成功地參與辦理了“原宣武公安分局副局長李德強徇私舞弊案”;由於我的出色表現,90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當年的法紀科也被評為市檢的先進集體。

1996年我調到起訴二科做內勤,同時協助二位科長辦理本院自偵部門移送審查起訴的各類經濟案件。由於案件數量相對減少,自己在幹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加強理論學習,考上了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完成了本科的學業,97年被任命為助理檢察員。

1999年通過雙向選擇我來到批捕處工作,兩年間共辦理過近200起案件,無一錯案。其中包括“大碗茶商貿集團公司”原副經理於利榮涉嫌挪用資金案;趙永哲等七人跟蹤目標入室搶劫、與境外同夥勾結獲取贓款等多起重大疑難、有影響的案件;且成功地辦理過我院近年來唯一的一起高檢院交辦的立案監督案件——“姜希明敲詐勒索案”,多次受到各級領導的稱讚,可以説自己在批捕處工作的兩年業務能力有了飛速的提高,具有了較高的業務水平。

2014年初,我調到反貪局辦公室做內勤,負責登記管理案件線索、統計報表、管理法律手續、領取和發放辦公用品、統計發放辦案補助崗貼、以及完成各級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等多項繁而雜的工作。由於承辦人都是分頭辦案,內勤工作又要求必須時刻滿足大家的不同需要,人多、事多、工作頭緒多,我一直用自己的信心、細心、熱心、愛心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在作好內勤工作的同時我還直接參與辦案,對全局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進行“法制審查”。在反貪局工作的短短一年間,我付出了很大的心血,工作成績有目共睹,得到了領導和同志們的充分肯定,當年我被評為“嚴打標兵”及“優秀公務員”。

2014年我服從院黨組的安排到辦公室負責統計工作,我憑着高度的責任心和嚴格、細緻的工作態度,全年向上級院報送數據無任何差錯,準確率達100,年底在全市評比中獲得了第一名的優異成績。另外我作為辦公室及法警隊的內勤,在全心全意為領導服務、為辦案服務、為全院幹警服務的同時,主動協助辦公室二位主任、配合其他同志作了大量的日常工作,加班加點是經常的事,特別是在這次抗擊非典的鬥爭中,我自4月下旬至今的每個雙修日,都來到單位統計彙總全院幹警的健康情況,準確及時地向各級主管作彙報,從不計較個人得失,因此去年又連續當選為“優秀公務員”,今年通過演講又被市檢院評選為“嚴打先進個人”。

這次我響應院黨組的號召,自薦竟聘偵查監督處副處長,不僅是因為自己有批捕工作經驗,更主要的是參加檢察工作14年來,我到過檢察院的大部分業務處室,熟悉並掌握多種檢察技能,具有一定的綜合素質。如果我可以走上新的工作崗位,我一定不會辜負領導和同志們對我的信任和支持,我會在協助處長開展日常工作的同時,努力作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在院黨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市檢院的具體工作部署,以強化法律監督為主題,以建立完備、高效的偵查監督機制為目標,圓滿完成審查逮捕、立案監督、偵查監督三項任務。

2、擺正工作位置,真心誠意地當好處長的參謀和助手,接受處長的領導和監督,紮紮實實做好自己份內的工作,作到不失職、不越位、不添亂、不幫倒忙。團結全處同志共同努力,完成各級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使偵查監督處的工作更創一流業績。

3、加強業務學習,提高業務素質,帶頭辦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辦案中要以身作則,廉潔自律,進一步提高案件質量。

4、加強聯繫,拓寬渠道,在立案監督、偵查監督上下功夫。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傳手段和工具,廣泛宣傳檢察機關的刑事立案監督職能。擴大“公安不立案,去找檢察院”的知名度,加強同工商、税務等行政執法機關的聯繫,加強同反貪、法紀、監所、民行等部門的聯繫,擴大案件線索,力圖在辦理立案監督案件上有所突破。

以上是自己竟聘成功後的一些工作思路及設想,也許很不成熟,有欠妥之處。通過竟聘我也發現了自身存在的一些不足,即在某些方面缺乏一定的聯繫與溝通,使得大家對我的工作能力及水平不是十分了解,因此我再次感謝領導和同志們給我這次介紹自己、展示自己的機會!

當然我也作好了落選的心理準備,請領導和同志們放心,自己無論是作為一名中層幹部,還是一名普通的檢察幹警,都將一如既往地勤奮工作,認真總結經驗,找出差距,不管在哪個工作崗位上都會恪盡職守、無私奉獻,以自己的行動書寫對檢察事業的忠誠。

謝謝大家!

第三篇:檢察院偵查二處副處長競職演講稿

檢察院偵查二處副處長競職演講稿

各位領導、同志們:大家好!

我叫王巖,男,今年37歲,我參加偵查二處副處長空崗的競爭。

1985年8月,我從北京市司法學校畢業來院參加工作,自1985年8月至1993年在法紀檢察科從事法紀案件偵查工作,1994年至1997年在貪污賄賂檢察科從事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工作,1997年至1999年在起訴二科從事經濟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訴工作,1999年至2014年在反貪局犯罪預防處從事犯罪預防工作(1999年5月至2014年3月借調到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抗訴處工作),2014年至今在反貪局偵查二處從事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工作。1989年經過考試被任命為助理檢察員,目前正在攻讀法律專業研究生。

工作18年來,我從事了近15年的偵查工作和3年多的經濟犯罪案件審查起訴工作,在長期的工作中,我積累了較豐富的工作經驗,並取得了一定的業績,這其中有各級領導的幫助教育,老同志的言傳身教,也是自己不懈努力的結果。1988年我辦理了原宣武公安分局副局長李德強、刑警隊偵查員史為眾徇私舞弊、受賄案,在近8個月的偵查工作中,我付出了艱苦的勞動,為了獲取證據,在分局刑警隊的配合下,我先後抓獲了16名涉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從他們的口中獲得了認定李德強、史為眾犯罪的重要證據,成功偵破了此案。當年,我院法紀科榮獲最高人民檢察院頒發的先進集體稱號。在偵查此案的過程中,我學習和積累了寶貴的偵查經驗,這成為我以後從事反貪偵查工作的巨大財富。

1994年我來到貪污賄賂檢察科從事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工作。在3年多的時間中,我偵結案件20多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數百萬元。在工作中,我逐漸形成了自己特有的且行之有效的偵查方法,對證據的取得、在逃人犯的抓捕、對犯罪嫌疑人的訊問以及

對財務帳目審計等方面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1997年10月,新刑訴法開始生效,以抗辯式取代糾問式的新庭審模式開始實施。我被調到新成立的起訴二科從事經濟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訴工作。在這裏我重新學習了相關法律,同時運用自己(來源於新世紀範本網)在反貪偵查工作期間積累的訊問經驗,成功完成了數十件涉嫌經濟犯罪案件的出庭支持公訴工作,得到了院、科領導和法院審判人員的肯定和讚揚。在起訴二處的3年,我最大的收穫是對經濟犯罪案件證據的作用和運用有了更深的理解,什麼樣的證據更有利於證實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怎樣使證據形成鎖鏈做到滴水不漏,怎樣在訊問被告人時使現有證據發揮作用達到極至。所有這些對我以後再次從事反貪偵查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1999年5月至2014年3月我被借調到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抗訴處辦理各省院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的經濟犯罪案件審查工作,在借調期間,我共辦理案件10餘件,分赴6個省對案件證據進行復核,向高檢檢委會彙報案件5次,我的工作態度和辦案水平得到了高檢同志們的肯定。雖然在高檢僅工作了10餘個月,但卻對我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通過每天和法學博士、專家研究探討法律問題,我的法學理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時亦感覺自己理論水平的匱乏,也堅定了我繼續學習的決心。回院後,我通過考試開始了法學專業研究生的學習。

2014年我又回到了反貪局繼續從事我最熱愛的偵查工作,這時候的我比幾年前更成熟了,專業知識更加豐富,對有關法律的理解更加深入,這一切讓我在偵查工作中更加得心應手。在工作中,我利用我的法律知識和偵查經驗,以嚴謹的作風、負責的態度,偵結了10餘件涉嫌貪污賄賂犯罪的案件,均被法院做出有罪判決。

2014年我辦理了犯罪嫌疑人張健偽造於魁智(黨的十五、十六大代表)、孟廣祿(全國政協委員)等人簽字,貪污預發演出費4萬元的案件。該案數額不大,但影響很嚴重,

於魁智、孟廣祿等非常氣憤,要求我們迅速查辦此案。接案後,我趕赴南京、鄭州等地對張健實施抓捕,從其前女友處誘出張的電話,確定具體方位後,一舉將潛逃數月的張健抓獲,前後僅用2天時間。歸案後,張健一言不發。這個案件是為數不多的零口供案件,據此情況,我把工作重點放在蒐集、完善證據上,經過細緻、耐心的偵查工作,蒐集了大量足以證實其有罪的證據,使該案順利偵結,後張健被判有期徒刑4年。該案判決後,發案單位和有關當事人對我院給予了高度評價。

2014年5月份,我立案偵查了原建設銀行北京鐵道支行白紙坊辦事處副主任蔣小春涉嫌挪用公款400萬元的案件。此案案情複雜,事過已近7年,涉案當事人下落不明,難以取證,且蔣小春已知悉檢察機關將介入,極可能逃跑或串供。針對此情況,經請示領導,決定先對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再展開調查取證。我們經過長時間的蹲守,將蔣小春抓獲歸案。早有心理準備的蔣小春自認為很多知情人下落不明,無法對其行為指證,拒不供述犯罪事實,因此該案對證據的要求更加嚴格。蔣小春在任副主任期間,掌握着多個帳號,因為沒有口供,我憑藉着自己耐心細緻的工作作風,將可能涉及被挪用的存款資料及銀行憑證全部調取篩查,共向銀行發出查詢函數十份,複印各類銀行憑證200餘份;調取了十餘家企業的工商檔案資料;多次到平谷、懷柔等遠郊區縣調查取證;經多方查找,將當年涉案的多名當事人全部找到,取得了至關重要的證人證言。經過5個月的工作,不僅查明瞭犯罪嫌疑人蔣小春挪用儲户400萬元的事實,而且發現了舉報線索之外的其挪用77萬元的犯罪事實,此案公訴後蔣小春被判有期徒刑13年。

2014年中政委、高檢在全國開展“嚴打”整治、專項追逃工作,在這次專項工作中,我局共抓捕涉嫌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5名,我在同志們的配合下,先後抓獲了4名負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其中2名系公安部上網通緝的重大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通過抓捕工作,為我院在北京市檢察系統專項追逃工作總結中躋身前列做出了自己的貢獻。

從事偵查工作近15年來,領導們對我所做的工作都給予了充分的肯定,也給予了我很多榮譽。我先後被評為北京市檢察系統的先進工作者、偵查能手、優秀青年知識分子,2次榮立個人三等功,同時我被列為市檢反貪局偵查人才庫中的一員。

由於長期從事偵查工作,特別是在反貪工作的第一線拼搏多年,我非常熱愛這項工作,同時也積累了較豐富的實踐經驗。這次我參與競爭偵查二處副處長職務,我想,競職不是目的,而是通過總結,挖掘自身潛力,在今後的工作中得以充分的發揮。在院黨組的領導下,在各級領導的指揮下,按照十六大報告的“發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開放要有新局面,工作要有新舉措”的要求,把十六大精神同當前反貪偵查工作結合起來,把開拓進取與求真務實結合起來,把工作熱情與科學態度結合起來,開拓性地做好反貪偵查工作。我認為作為一名副職,要有大局意識,全局意識,立足本職,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繼續發揚反貪局的團隊精神,與同志們共同努力,做好反貪職能工作。

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克服存在諸如脾氣較急的弱點,努力學習,加快知識更新。古語講:為官以“德服為上,才服為中,吏服為下”。我要以自身良好的品德修養、人格修養、業務素質,在今後的工作中進一步贏得領導的信任和同志們的支持,與大家同心協力,共同營造一個緊張、有序、和諧、向上的工作氛圍,在實際工作中奉獻自己的力量。

第四篇:檢察院偵查二處副處長競職演講稿

各位領導、同志們:大家好!<?xml:namespaceprefix=o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我叫王巖,男,今年37歲,我參加偵查二處副處長空崗的競爭。

1985年8月,我從北京市司法學校畢業來院參加工作,自1985年8月至1993年在法紀檢察科從事法紀案件偵查工作,1994年至1997年在貪污賄賂檢察科從事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工作,1997年至1999年在起訴二科從事經濟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訴工作,1999年至2014年在反貪局犯罪預防處從事犯罪預防工作(1999年5月至2014年3月借調到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抗訴處工作),2014年至今在反貪局偵查二處從事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工作。1989年經過考試被任命為助理檢察員,目前正在攻讀法律專業研究生。

工作18年來,我從事了近15年的偵查工作和3年多的經濟犯罪案件審查起訴工作,在長期的工作中,我積累了較豐富的工作經驗,並取得了一定的業績,這其中有各級領導的幫助教育,老同志的言傳身教,也是自己不懈努力的結果。1988年我辦理了原宣武公安分局副局長李德強、刑警隊偵查員史為眾徇私舞弊、受賄案,在近8個月的偵查工作中,我付出了艱苦的勞動,為了獲取證據,在分局刑警隊的配合下,我先後抓獲了16名涉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從他們的口中獲得了認定李德強、史為眾犯罪的重要證據,成功偵破了此案。當年,我院法紀科榮獲最高人民檢察院頒發的先進集體稱號。在偵查此案的過程中,我學習和積累了寶貴的偵查經驗,這成為我以後從事反貪偵查工作的巨大財富。

1994年我來到貪污賄賂檢察科從事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工作。在3年多的時間中,我偵結案件20多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數百萬元。在工作中,我逐漸形成了自己特有的且行之有效的偵查方法,對證據的取得、在逃人犯的抓捕、對犯罪嫌疑人的訊問以及對財務帳目審計等方面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1997年10月,新刑訴法開始生效,以抗辯式取代糾問式的新庭審模式開始實施。我被調到新成立的起訴二科從事經濟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訴工作。在這裏我重新學習了相關法律,同時運用自己在反貪偵查工作期間積累的訊問經驗,成功完成了數十件涉嫌經濟犯罪案件的出庭支持公訴工作,得到了院、科領導和法院審判人員的肯定和讚揚。在起訴二處的3年,我最大的收穫是對經濟犯罪案件證據的作用和運用有了更深的理解,什麼樣的證據更有利於證實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怎樣使證據形成鎖鏈做到滴水不漏,怎樣在訊問被告人時使現有證據發揮作用達到極至。所有這些對我以後再次從事反貪偵查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1999年5月至2014年3月我被借調到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抗訴處辦理各省院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的經濟犯罪案件審查工作,在借調期間,我共辦理案件10餘件,分赴6個省對案件證據進行復核,向高檢檢委會彙報案件5次,我的工作態度和辦案水平得到了高檢同志們的肯定。雖然在高檢僅工作了10餘個月,但卻對我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通過每天和法學博士、專家研究探討法律問題,我的法學理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時亦感覺自己理論水平的匱乏,也堅定了我繼續學習的決心。回院後,我通過考試開始了法學專業研究生的學習。

2014年我又回到了反貪局繼續從事我最熱愛的偵查工作,這時候的我比幾年前更成熟了,專業知識更加豐富,對有關法律的理解更加深入,這一切讓我在偵查工作中更加得心應手。在工作中,我利用我的法律知識和偵查經驗,以嚴謹的作風、負責的態度,偵結了10餘件涉嫌貪污賄賂犯罪的案件,均被法院做出有罪判決。

2014年我辦理了犯罪嫌疑人張健偽造於魁智(黨的十五、十六大代表)、孟廣祿(全國政協委員)等人簽字,貪污預發演出費4萬元的案件。該案數額不大,但影響很嚴重,於魁智、孟廣祿等非常氣憤,要求我們迅速查辦此案。接案後,我趕赴南京、鄭州等地對張健實施抓捕,從其前女友處誘出張的電話,確定具體方位後,一舉將潛逃數月的張健抓獲,前後僅用2天時間。歸案後,張健一言不發。這個案件是為數不多的零口供案件,據此情況,我把工作重點放在蒐集、完善證據上,經過細緻、耐心的偵查工作,蒐集了大量足以證實其有罪的證據,使該案順利偵結,後張健被判有期徒刑4年。該案判決後,發案單位和有關當事人對我院給予了高度評價。

2014年5月份,我立案偵查了原建設銀行北京鐵道支行白紙坊辦事處副主任蔣小春涉嫌挪用公款400萬元的案件。此案案情複雜,事過已近7年,涉案當事人下落不明,難以取證,且蔣小春已知悉檢察機關將介入,極可能逃跑或串供。針對此情況,經請示領導,決定先對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再展開調查取證。我們經過長時間的蹲守,將蔣小春抓獲歸案。早有心理準備的蔣小春自認為很多知情人下落不明,無法對其行為指證,拒不供述犯罪事實,因此該案對證據的要求更加嚴格。蔣小春在任副主任期間,掌握着多個帳號,因為沒有口供,我憑藉着自己耐心細緻的工作作風,將可能涉及被挪用的存款資料及銀行憑證全部調取篩查,共向銀行發出查詢函數十份,複印各類銀行憑證200餘份;調取了十餘家企業的工商檔案資料;多次到平谷、懷柔等遠郊區縣調查取證;經多方查找,將當年涉案的多名當事人全部找到,取得了至關重要的證人證言。經過5個月的工作,不僅查明瞭犯罪嫌疑人蔣小春挪用儲户400萬元的事實,而且發現了舉報線索之外的其挪用77萬元的犯罪事實,此案公訴後蔣小春被判有期徒刑13年。

>

2014年中政委、高檢在全國開展“嚴打”整治、專項追逃工作,在這次專項工作中,我局共抓捕涉嫌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5名,我在同志們的配合下,先後抓獲了4名負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其中2名系公安部上網通緝的重大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通過抓捕工作,為我院在北京市檢察系統專項追逃工作總結中躋身前列做出了自己的貢獻。

從事偵查工作近15年來,領導們對我所做的工作都給予了充分的肯定,也給予了我很多榮譽。我先後被評為北京市檢察系統的先進工作者、偵查能手、優秀青年知識分子,2次榮立個人三等功,同時我被列為市檢反貪局偵查人才庫中的一員。

由於長期從事偵查工作,特別是在反貪工作的第一線拼搏多年,我非常熱愛這項工作,同時也積累了較豐富的實踐經驗。這次我參與競爭偵查二處副處長職務,我想,競職不是目的,而是通過總結,挖掘自身潛力,在今後的工作中得以充分的發揮。在院黨組的領導下,在各級領導的指揮下,按照十六大報告的“發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開放要有新局面,工作要有新舉措”的要求,把十六大精神同當前反貪偵查工作結合起來,把開拓進取與求真務實結合起來,把工作熱情與科學態度結合起來,開拓性地做好反貪偵查工作。我認為作為一名副職,要有大局意識,全局意識,立足本職,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繼續發揚反貪局的團隊精神,與同志們共同努力,做好反貪職能工作。

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克服存在諸如脾氣較急的弱點,努力學習,加快知識更新。古語講:為官以“德服為上,才服為中,吏服為下”。我要以自身良好的品德修養、人格修養、業務素質,在今後的工作中進一步贏得領導的信任和同志們的支持,與大家同心協力,共同營造一個緊張、有序、和諧、向上的工作氛圍,在實際工作中奉獻自己的力量。

第五篇:檢察院公訴處副處長競職演講稿

各位領導、同志們:

大家好!很高興能參加競爭演講。不論結果如何,有機會體驗這種全新的演講形式,有機會向大家重新介紹一下自己,是我人生經歷的一份豐富。

我叫x,女,今年28歲,1996年從西北政法學院經濟法系畢業,同年8月來到宣武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在起訴科擔任書記員、內勤。1998年,我通過了全國初任檢察官資格考試,被任命為助理檢察員。xx年4月,我參加了區委黨校的中青年幹部培訓班的學習,並取得畢業答辯第一名的成績。同年底,在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組織的主訴檢察官資格考試中,我獲得了主訴檢察官資格。從xx年2月至今,我在反貪污賄賂局偵查二處做偵查工作。這次競爭上崗,我報名的部門是公訴一處副處長。

回顧近7年的檢察工作,我的經歷也許簡單了一點,有6年都在起訴部門工作,但這6年裏,起訴工作讓我積累的經驗和從一撥又一撥在起訴工作過的同志們身上學到的知識,卻是能讓我受用至今的。

還記得96年初到起訴,適逢全國“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工作的高潮,為充實一線辦案力量,我被分配到當時的起訴科擔任內勤工作。但這份工作與我希望能直面犯罪分子,做執法者的初衷似乎相差頗遠。然而真正幹起來才知道,內勤工作有很多的學問,也很重要。逐漸的,我不再小看這份瑣碎的工作,逐漸的,我認識到為辦案工作服好務,使一線的同志們能專心、順利的完成每一件案件的審查起訴工作同樣是維護了人民羣眾的合法權益,維護了法律的尊嚴。

5年裏,我成百上千次的重複着安排提訊、分發案卷、送件、報各種統計數字、訂卷歸檔等工作,從沒有出過差錯,我的工作得到了領導和同志們的認可,

1998年,被評為院先進工作者。

應該説我是一個幸運的書記員,由於當時的起訴科缺少書記員,所以在做內勤工作的同時,我還擔任書記員工作,協助檢察員辦理各類刑事案件百餘件,這些都為我在任命助理檢察員後很快獨立辦理案件積累了經驗,打下了基矗xx年秋,我被任命為助理檢察員,併到海淀區人民檢察院起訴科學習了一個月,期間承辦案件10件。回院後開始獨立承辦案件,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裏,我辦理各類案件40餘件。無論在與案件當事人、犯罪嫌疑人、還是辯護人打交道中,我都時刻牢記“樹立檢察機關在人民羣眾心目中的形象從我做起”的工作準則,所有案件均被法院做出有罪判決。

xx年初,我從公訴部門調到了反貪污賄賂局偵查二處工作。在反貪局的1年多裏,我學到了新的檢察技能,學會了從不同的角度審視案件的事實、證據,與我在公訴部門積累的知識形成了有益的互補。xx年我配合王巖同志立案偵查了原建設銀行某支行辦事處副主任涉嫌挪用公款四百七十七萬元的案件。經過近5個月的酷暑風雨,終將犯罪分子的全部犯罪事實查清,並全部被法院認定。在辦理另一涉嫌挪用公款線索中,經過工作,為發案單位追回經濟損失

12萬元。這一年,我被評為區級優秀團幹部。

1997年,我當選院團支部書記。針對起訴部門青年人多,又是直接面向人民羣眾的窗口部門的特點,我大膽的建議為起訴部門申報區級青年文明號,這一建議得到了各級領導和同志們的支持。1999年,區檢察院起訴科成為了我區機關係統第一批青年文明號,並於此年成功申報了市級青年文明號。在紀念五四運動80週年的特殊日子了,檢察院團支部光榮的被授予市級“五四紅旗團支部”稱號,我本人被評為優秀團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