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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黨代會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考察工作方案

欄目: 組織人事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6.87K

2021年黨代會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考察工作方案

2021年黨代會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考察工作方案

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把好黨代會代表的政治關、廉潔關、能力關、結構關,確保代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根據中央、省市縣委有關要求,現就懷安縣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考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考察內容

深入考察和全面瞭解代表人選的政治素質、思想品行、履職能力、廉潔自律以及羣眾基礎、遵紀守法、社會形象等情況,加強對代表人選資格條件的審核把關,重點考察核實四個方面的情況:

1、政治素質:是否有較強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對黨忠誠,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堅決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

2、廉潔自律:是否清正廉潔,模範遵守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法規,公道正派,嚴格自律,有良好的作風和道德品質。

3、履職能力:是否有較強的履職能力,密切聯繫黨員羣眾,忠實履行代表職責,積極並如實反映黨員羣眾的意見和要求,能夠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中做出顯著成績。

4、身份職業:是否存在身份失真失實或變換身份規避審查情況,代表人選以提名時所從事的職業為準,具有多重身份的,按照工作性質主次和代表性認定。

二、考察時間

2021年6月11日至14日。

三、考察範圍

包括各級領導幹部、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各條戰線先進模範人物等。

四、考察程序和方法

1.組成考察組。委託各選舉單位,抽調政治可靠、作風過硬、熟悉業務的同志組成考察組,以“縣十四次黨代會代表人選考察組”名義開展工作。

2.溝通情況。考察前,考察組長與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進行電話溝通、説明意圖,就工作程序交換意見,作出具體安排。

3.撰寫思想工作小結。通知考察對象撰寫近年來個人思想工作小結(2500字左右),在考察結束前交考察組。

4.發佈考察預告。考察組委託人選所在單位發佈考察預告,儘可能擴大黨員羣眾的知情度、參與度。

5.個別談話。個別談話的範圍,按照知情度、關聯度和代表性合理確定。領導幹部代表人選,按照幹部考察時個別談話範圍掌握。專業技術人員和先進模範人物中的代表人選系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個別談話一般在本單位其他負責同志、中層正職和上級黨組織分管同志、紀檢機關負責同志的範圍進行;其他代表人選,個別談話一般在本單位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紀檢機關負責同志、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同志及本人所在機構有關人員中進行(在村、社區工作人員,還要與所在鄉鎮黨政班子成員、有關站所負責人、黨員代表、駐村幹部談話)。具體談話範圍由考察組商有關單位黨組織確定。談話人數一般不少於30人,對單位較小、談話人數達不到30人的,按照上述範圍,做到應談盡談。

6.審核有關情況。為落實中央和省市縣委有關要求,根據人選身份和工作實際,要書面聽取有關部門和機構意見或商請提供有關情況。

(1)是否有違反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政治規矩、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以及廉潔自律方面的問題,聽取紀檢監察機關意見。

(2)是否有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行為,與敵對勢力相勾結或者接受國(境)外組織、個人參選資助或者培訓情況,聽取安全部門意見。

(3)是否擁有外國國籍或者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是否有組織參與非法組織或者會道門、邪教組織活動情況,聽取公安部門意見。

(4)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偵查調查,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情況,聽取公安部門、檢察院、法院意見;是否有審計方面問題,聽取審計部門意見;是否有參與或者鼓動羣眾參加非訪、越級訪、對抗黨組織和政府情況,聽取信訪部門意見。

(5)企業負責人和從事經營活動的代表人選,是否有破壞生態環境造成大氣、水、土壤等環境污染情況,聽取生態環境部門意見;依法納税情況,聽取税務部門意見;合法誠信經營、安全生產情況,聽取市場監督管理、應急管理等部門意見;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履行勞動合同情況,聽取工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意見。

(6)黨員領導幹部代表人選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情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聽取黨委組織部門意見。

(7)對非公有制經濟人士代表人選,要開展綜合評價,並聽取企業黨組織、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機構意見。

(8)對新社會組織人士代表人選,要聽取所在社會組織監管部門和上級黨組織意見。

(9)考察組負責審核人選的個人檔案,重點核實“三齡兩歷一身份”,查看檔案是否有塗改、造假或存疑的問題,瞭解組織(人事)部門認定結果,根據審核情況填寫《幹部人事檔案任前審核登記表》(其中,“組織人事部門審核中發現的有關問題及審核意見”欄,按幹部管理權限由相應組織人事部門填寫並加蓋單位公章;“考察組意見”欄,由考察組審檔人員填寫並簽名);負責將《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登記表》進行修改完善。縣委管理幹部,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由縣委組織部向考察組提供代表人選的《全國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專用幹部任免審批表》。沒有個人檔案的,考察組要查閲其入黨材料和身份認定的有關依據。

(10)核實有關情況。專業技術人員,要查看核實並複印其專業技術職務材料。先進模範人物,要查看核實並複印其主要獎勵或榮譽稱號材料。一線工人、農民,要重點核實其身份職業是否符合一線工人、農民的要求;農村幹部,要重點核實其是否已取得公務員或事業編制人員身份,是否擔任企業法人代表、入股參股或參與企業經營等情況。

7.與代表候選人面談。考察組組長及有關同志與代表人選面談,就考察中發現的有關問題和需要了解的情況聽取個人陳述;核對《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登記表》並簽署姓名和日期。

8.撰寫考察材料。根據考察情況,考察組對代表人選做出綜合評價,撰寫考察材料。考察材料應客觀、公正、全面、準確地反映代表人選情況,特別是要對代表人選的政治素質、廉潔自律、履職能力、工作實績、羣眾基礎以及檔案審核、身份職業認定、擁有外國國籍(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及所在崗位、先進模範人物所獲獎勵或榮譽稱號等情況作出具體明確的説明。對考察中發現的問題或受理舉報核查情況,要附專項核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