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市監〔2019〕73號 簽發人:計慶豐
關於開展教育收費情況專項檢查工作的
通 知
各市場所、各辦學機構:
根據上級要求,為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行為,防止亂收費現象發生,按照領導要求,現就在全區範圍內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檢查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範圍
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收費情況,主要是2018年度、2019年度春、秋學期的教育收費情況。
二、檢查重點
(一)是否健全相關制度,是否推行收費公示制度情況;
(二)是否有巧立名目、篡改規定標準情況;
(三)是否有自立項目、自定標準收費的情況,
(四)以特色教育為名舉辦各類興趣班另行收費的行為;
(五)違反自願、非法營利原則收取服務費、代收費等行為;
(六)不按規定進行收費公示的行為;
(七)其他違法違規亂收費的行為。
三、檢查方式
一是學校組織自查;
二是各所對轄區各學校開展普查;
三是區市場局和區教育局組織隨機抽查。重點採取查收費依據、標準、票據,看公示資料,開展學生及學生家長走訪的形式進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切實將此次檢查作為一項關心民生、落實政策的政治任務,作為為民辦實事,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體現;
(二)團結協作。各市場所和教育機構要及時建立聯繫機制,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三)檢查人員要嚴格規範檢查程序,規範行為,廉潔自律,切實做到依法行政,對屢查屢犯的單位要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從嚴處罰,對拒不糾正價格違法行為的單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典型案件要予以公開曝光,立案檢查,嚴肅處理,切實提高檢查工作的社會影響力和威懾力,充分發揮案件的警示作用。
(四)充分發揮12315和12358平台舉報投訴的作用,暢通羣眾訴求渠道。對消費者反映的亂收費行為,要迅速開展核查工作。
(五)要認真做好總結工作,檢查結束後要將檢查情況書面彙總後上報,具體要求:各學校自查報告於9月30日前報區教育局並抄送相關市場所,各所檢查對照材料於10月20號前報區市場局,市場局報告於10月23號前書面上報區政府和市相關部門。
特此通知
潘集區市場監管局 潘集區教育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