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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暨行業亂象整治百日會戰方案

欄目: 衞生防疫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2.2W

醫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暨行業亂象整治百日會戰方案

醫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暨行業亂象整治百日會戰方案

為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桂掃黑組〔2020〕12 號)、《關於開展重點行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徹底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的實施意見》和自治區衞生健康委《關於開展職業醫鬧暨行業亂象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深入開展全區衞生健康系統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醫療衞生行業亂象整治,維護全區正常醫療服務秩序,推進平安醫院建設,促進醫療衞生事業健康發展,現根據百色市右江區衞生健康局關於印發《右江區衞生健康系統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暨行業亂象整治百日會戰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我院工作實際,制定婦幼保健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暨行業亂象整治百日會戰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在全院紮實開展掃黑除惡、醫療亂象整治百日會戰,通過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發現的涉及衞生健康行業有關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再深挖摸排問題線索,徹底整治突出問題,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推進平安醫院建設,創造良好醫院環境,使各級各類醫療衞生機構管理能力、防範能力明顯增強,醫療秩序明顯改善,人民羣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工作任務

(一)深挖摸排涉醫問題線索。

1.深挖排查在我院周邊從事醫托的非法人員。維穩辦要組織人員對我院周邊從事醫托的非法人員的監督和排查,開展對近年因醫托受害者的訪談,通過訪談追蹤可能的醫托人員姓名、醫托黑診所地址,儘可能收集醫托、黑診所的證據,醫托、黑診所深挖出來。上報線索,移送相關部門,嚴厲打擊以虛假診斷、誇大病情及療效、利用“醫托"等方式,欺騙、誘使、強迫患者接受診療和消費等違法違規行為。

2.清查醫療糾紛案件中職業醫鬧人員。各科室要對2019年4月30日以來發生的醫療糾紛案件再次逐案篩查,聯合其他醫院、各區衞生院清查投訴人、對方調解代理人姓名是否在各醫療糾紛案件處理記錄中有重複出現現象,認真核查醫療糾紛投訴案件中,是否有拒絕司法途徑處理而採取“聚眾造勢”、“滋擾”、“威脅”為表現的醫鬧違法行為,並聯排查出的醫鬧案件,結合當時處置情形和查看監控設備,查找各起醫鬧案件中,有無同一人多次出現在醫療機構現場參與醫鬧的非法人員,排查其姓名,深挖出職業醫鬧非法人員。

3.排查醫療機構內“黑陪、黑護”及“黑車轉運”。我院未開展臨牀項目,但要對現有醫院內從事病人陪護人員的排查、登記造冊,排查醫護人員有無未經過專業培訓上崗、無健康證、無登記註冊;杜絕將來出現未與病人簽訂勞動合同以及存在拉幫派、虛高收費、虐待病人、坐地起價等現象的“黑陪黑護”人員。要對活躍在醫療機構內或周邊的非急診患者有償轉運的“黑車轉運”排查,訪談病人及家屬有無黑車轉運抬價等現象,對經常停靠在醫院內、門口的車輛注意觀察,有黑車轉運非急診病人跡象的,要提取車牌號、人員姓名等,嚴加防控。

4.排查醫療機構內參與非醫療服務推介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物業或醫務人員。組織開展對醫院所有重點科室和重點崗位人員進行排查,全面、徹底排查醫療機構內部所有部門和科室各類與醫療業務無關的非醫療行為,包括推介藥品推介、母嬰護理產品推介、奶粉推介等有可能損害羣眾利益的行為,排查形成非醫療服務推介醫務人員。

5.深挖非法租借醫師證、執業許可證給無證經營診所掛證經營行為。我院維穩辦、網絡信息科要打好配合,採取“線上+線下”的排查方式,排查我院是否有醫師出租、出借、轉讓《醫師執業證書》的現象。

7.排查醫療機構串通他人虛構、偽造醫療文書騙取醫療保險基金的醫務人員。積極開展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專項治理,在自查整改基礎上,重點深挖院內是否有患通他人虛構、偽造醫療文書等騙保行為的涉及醫務人員的線索。

(二)深入推進“平安醫院”建設。

1.對職業醫鬧黑惡勢力線索及時移送。對各類危害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發現醫療糾紛問題隱患,要深挖隱藏在幕後的涉黑涉惡線索,梳理分析並向當地公安部門提供案件線索。衞生健康部門與公檢法等部門共同完善涉醫傷醫事(案)件預防與處置機制,推動對“醫鬧”等涉醫違法行為重點人員的檔案管理和監控。會同公安部門開展打擊在醫療糾紛調處過程中專門受僱他人插手醫療糾紛,組織、爆動、參與鬧事、暴力威脅、傷醫辱醫破壞醫療秩序的“職業醫鬧”黑惡勢力。

2.推動醫院安防安保建設。一是加強醫院及其周邊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設,加強醫院人防、物防、技防建設。二是加強與公安部門溝通,加強醫療機構警務室建設並配備相應警力。三是強化安保演練。邀請公安部門到醫療機構進行業務指導,開展保衞人員培訓和演練,每年至少開展2次專門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在發生突發事件時,醫院保衞人員能夠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處理。四是健全突發事件處理流程,完善涉醫案件警醫聯動處置機制,涉醫傷醫事(案)件的快速辦理機制,對進入法律程序的案件開設綠色通道,對暴力傷醫案件從快從重處理。提高涉醫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努力將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3.推行平安醫院網格化服務管理機制。將醫院內各病區及醫院周邊的社會治理工作納入網格化服務管理,配備工作人員擔任專職網格管理員。專職人員要定期開展醫院內非法行醫、非醫療服務推介行為以及醫療安全、飲食安全、飲水安全、用電安全、器械安全及火患等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組織力量進行整治。要重點排查醫務人員非醫療服務行為,對於排查過程中發現參與非醫療服務推介的職工及簽約家政公司、物業公司等勞務派遣人員要立即調離工作崗位,對經核實參與非醫療服務推介謀取不正當利益一律嚴肅查處、絕不姑息,對醫療機構所有職工(含勞務派遣人員)開展警示教育和相關法律法規培訓,營造良好的就醫環境。

4.要繼續健全風險分擔機制。在醫療責任險的基礎上,積極開展醫療意外險,切實提高醫療機構的抗風險能力。按照《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充分發揮“三調解一保險”的作用,積極有效化解醫療糾紛。強化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業務培訓。加強醫療事故和醫療損害鑑定管理。

(三)依法開展專項打擊行動。

1.加大院內綜合監管,整治醫療亂象。落實內部自我監管的主體責任,按照醫院領導班子部署要求,對照應排查的內容,開展本院周邊和院內可能存在的“欺詐醫療、“醫托”、“號販子”、”黑救護車”“黑陪護”等現象,深挖線索,堅決杜絕零線索,並做好自查自糾。重點清查和嚴厲打擊租借醫師證或醫療執業許可證行醫等非法掛證經營行醫,淨化行業環境。

2.聯合醫保等部門開展醫療保障領域欺詐騙保的專項行動。要打擊掛牀騙取、套取醫保基金的行為。醫療機構內部工作人員參與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或與黑惡勢力之間存在利益輸送行為的,一經發現立即依法依紀嚴肅處理,積極配合醫療保障等有關部門做好查處工作。

三、步驟安排

(一)深挖摸排線索(2020年9月-10月上旬)。各科室對照行動重點內容,全面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各種突出的和損害羣眾權益的問題,要逐條進行梳理,深入剖析問題根源,形成自查整改報告。建立線索舉報平台和公開舉報電話,同時制定激勵羣眾積極性的具體舉措,發動羣眾舉報線索。加強對近年來本單位信訪案件的排查工作,利用綜合研判排查線索;在日常監管工作中,加大對投訴量較大人員的排查力度,確保日常監管發現線索。

(二)強力開展整治(2020年10月)。本院維穩辦要定時向上級部門上報自查自糾情況報告,積極提供問題線索;對發現的涉及醫院安全的問題和短板積極整改;對涉醫違法犯罪行為,配合有關部門嚴厲打擊。

(三)鞏固整治成果(2020年11-12月)。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納入平安醫院考核體系,作為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適時開展督查工作,科學全面評估衞生健康系統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成效,針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情況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鞏固專項整治行動取得的成果。

四、責任分工

維穩辦:負責清查醫療糾紛案件中醫鬧涉黑惡勢力線索排查;開展對活躍在醫院周邊的醫托線索排查;開展對醫院內從事非醫療服務推介產品的排查;負責排查醫務人員參與騙保等線索行為;負責推進平安醫院創建。

藥劑科及藥具科:負責排查醫療衞生服務中參與推介產品的排查;其他如醫師參與租借《醫師資格證》等亂象線索排查;排查和整治公共衞生服務中的亂象。

收費室、宣傳科:負責配合公安部門打擊醫療機構周邊的醫托;負責排查非法醫療廣告,並向市場監管部門移交線索,配合打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科室要高度重視掃黑除惡整治工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掃黑除惡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充分認識做好涉及衞生健康行業有關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各項工作落實。陸克照副院長為我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組長,是主要責任人。分管醫務的李榮蘭副院長為副組長,是直接責任人。院長盧建輝為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主要領導、組長和副組長都要親力親為,經常過問,加強調研,制定時間表和路線圖,做到任務明確、措施明確、人員明確、時限明確,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重大問題要向局黨委報告。要把重點領域問題治理和健全長效機制作為提高社會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重要抓手,立足當前,着眼長遠,打、治、建結合,邊打邊治邊建,做到打擊、治理、建設等工作有序有力開展,不斷取得實效。

(二) 加強宣傳引導。一是宣傳科要大力宣傳專項整治有關情況,及時發佈整治行動進展、典型案件查處情況等信息,提升羣眾滿意度,為整治行動營造良好氛圍。二是充分利用橫幅、宣傳欄、微信平台、電子顯示屏、圖冊等媒介宣傳,要注重宣傳的質量和持續性,不搞花架子,不搞一陣風。三是構建包括舉報電話、門户網站、新媒體等在內的多渠道舉報體系,對羣眾投訴舉報和媒體曝光的案件線索,逐一進行核查處理,及時反饋,做到事事有調查,件件有迴音,形成社會共治的良好局面。

五、其他事宜

從2020年11月起,於每月13日前由維穩辦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彙總當月工作落實情況,並將工作落實情況彙報及線索排查表報送局醫政醫管藥政股。

婦幼保健院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