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市場依法執業監督檢查方案
為規範醫療機構執業行為和醫療服務市場秩序,維護廣大就醫者的健康權益,根據《執業醫師法》、《傳染病防治法》和《母嬰保健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醫療市場依法執業監督檢查,現就檢查方案安排如下:
一、檢查對象
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相關衞生單位。
二、檢查時間
2015年4月13日——6月30日。
三、檢查內容
(一)日常監督管理方面
1、傳染病防治管理情況:
(1)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的執行情況:對醫療機構重點檢查內科、兒科、檢驗科等科室的傳染病登記、報告情況;對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重點檢查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及菌(毒)種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2)疫情信息網絡報告系統運行情況;
(3)疫情信息監測與分析情況;
(4)醫療機構感染性疾病科的設置(發熱門診、腸道門診等)及預檢分診工作開展情況;
(5)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疾病監測情況;
(6)傳染病收治規範情況;
(7)防護用品配備情況。
2、放射衞生管理情況:
(1)《放射診療許可證》辦理情況、放射工作人員健康體檢及法律法規培訓情況;
(2)放射診療設備行質量控制和放射防護檢測情況;
(3)放射工作人員健康監護及工作人員和患者防護情況;
(4)輻射警示標誌設置、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情況;
(5)放射衞生檔案建立情況;
(6)放射衞生技術服務機構技術服務開展情況。
3、採供血及臨牀用血安全方面的情況:
(1)檢查採供血機構是否按照許可範圍開展工作;
(2)從業人員是否依照要求取得相應資格並註冊;
(3)對獻血者、供血漿者的身份核實、健康徵詢和體檢是否依照規定執行,是否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耗材;
(4)醫療機構臨牀用血檢查人員設施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相關制度,是否使用有資質的採供血機構供應的血液。
4、消毒隔離制度執行情況
(1)醫院感染管理組織、專職人員及培訓情況;
(2)手術室、供應室、口腔科、注射室、檢驗科、內鏡室等重點科室醫院感染管理情況;
(3)醫療機構消毒產品使用情況:主要檢查醫療機構使用的消毒劑、消毒器械衞生許可批件及衞生安全評價報告索證情況,使用的消毒產品標識標籤(説明書)內容是否符合要求;
(4)消毒供應室和內鏡清洗消毒技術及管理檢查情況;
(5)開展消毒與滅菌效果監測情況。
5、醫療廢物處置情況:
(1)醫療廢物管理組織、制度及應急預案的制定;
(2)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情況;
(3)醫療廢物包裝物、運輸、處理是否符合規定;
(4)暫時貯存間是否符合衞生要求;
(5)交接登記是否規範;
(6)個人防護及培訓情況。
(二)資質管理方面
1、開展診療活動的場所、設備不符合規範要求開展醫療執業活動的行為;
2、未按規定進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變更、校驗開展醫療執業活動的行為;
3、超出核准的診療科目從事診療活動的行為(醫院科室掛牌名稱是否超出《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核定的科目);
4、聘用非衞技人員從事醫療衞生技術工作,無資質人員單獨執業的行為(特別是見習醫護人員、影像診斷和母嬰保健技術人員);
5、違反會診有關規定的行為;
6、未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擅自開展遺傳病診斷、產前診斷、施行結紮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技術服務等的行為;利用B超等手段非法鑑別胎兒性別和選擇性終止妊娠的行為;
7、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放射工作人員未按時參加職業健康檢查開展放射診療的行為;
8、違規發佈醫療廣告的行為;
9、其它違法醫療行為。
四、檢查方法
檢查方法採取查閲相關資料、詢問、現場檢查等方式。
五、檢查要求
(一)各醫療機構及相關衞生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監督檢查工作,要將其作為規範醫療市場管理,提升衞生系統形象的重要內容來抓,統籌安排,認真對待。
(二)對監督檢查中發現不良行為的醫療機構,將嚴格按照《江蘇省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予以記錄相應不良執業行為分數;對需要整改的醫療機構,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完成整改工作,並將整改報告及時交由市衞生監督所。如發現醫療機構有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母嬰保健技術服務、違規發佈醫療廣告、違規使用非衞技人員從事醫療衞生技術工作等情形,將按相應法律法規予以立案查處。
附件:醫療機構檢查日程安排表
XX市衞生局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