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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確保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持續合規性、充分性、有效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證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評審和修訂管理。
3 引用文件
《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
4 職責
(1)安保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評審、修訂工作。
(2)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審批工作。
(3)安保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操作規程的發佈工作。
(4)各部門、班組負責制定本部門、班組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並適時修訂。
(5)公司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織負責對相關制度、規程評審、修訂的參與與監督。
5 內容與要求
5.1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訂
(1)安保部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並送達相關部門進行會籤,徵求修改意見。
(2)安保部根據會籤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3)審批稿經分管安全的領導審核後,由總經理審批,發佈實施。
5.2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評審與修訂
5.2.1 評審
(1)評審的頻次
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①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廢止、修訂或新頒佈時;
②公司的管理機構或體制發生重大調整時;
③公司的生產活動、服務發生重大變化時;
④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或其他情況下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的缺陷時;
⑤當上級管理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⑥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複性事故原因時,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⑦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
⑧當生產設施新建、改建、擴建時;
⑨其他相關事項。
(2)評審組織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本着制訂部門組織相評審的原則。
(3) 評審內容:
①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②與公司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③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④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評審輸出
①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製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②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5.2 修訂
5.2.1 修訂頻次
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1)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佈時;
2) 當公司歸屬、體制、規模發生發生重大變化;
3) 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 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5) 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 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7) 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複事故原因,發生制度性因素時;
8) 其它相關事項;
5.2.2 修訂組織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本着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後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瞭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5.2.3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發放、使用、保管和回收,嚴格執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保證各相關崗位和人員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5.2.4 修訂依據
(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結果。
(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5.2.5修訂後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籤手續,最後由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主任審批後,修訂版發佈實施。
5.2.6 安全生產製度終止執行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強化各級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風險意識,落實安全責任,嚴格考核和獎懲,維護正常的安全生產作業秩序,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最大限度的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獎懲管理。
3、職責
3.1 公司安全委員會為每個部門設定當年的安全指標;
3.2 安全環保質監部負責各部門上報事故的統計;
3.3 公司安全委員會根據公司發展適時提出安全激勵措施;
3.4 各部門根據以下獎勵細節,向公司提出獎勵要求;重大獎勵事項,由安全環保質監部門提出書面報告;
3.5 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可以向本部門提出對有關人員的獎勵建議,經領導批准後按規定執行;
3.6發生事故的部門,由公司根據本制度進行處罰,全公司範圍內通報處罰結果。
4、具體獎勵與處罰辦法
4.1 獎勵
4.1.1 對個人的獎勵: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公司根據具體情況,給予100~1000元的獎勵
本職工作認真負責,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和執行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完成安全生產考核指標,成績顯著者;
積級參與安全生產管理,對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有關部門評審,確有較大價值並收到實效者;
查出或排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火災、爆炸、裝置停產、主要設備損壞等事故,成績顯著者;
及時制止或糾正了嚴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避免重大事故者;
為改善勞動條件,發明或改進安全防護裝置和職業衞生設施,效果顯著者;
在發生重大火災、爆炸事故及其它重大事故中,臨危不懼、奮勇搶救,措施得力,成績突出者;
對安全生產工作有其他特殊貢獻者的獎勵由公司安全委員會研究決定。
4.2 處罰
4.2.1 管理處罰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部門,扣罰該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當月獎金:
a.不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不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
b.不按規定建立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c.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不進行職業安全和職業衞生“三同時”而投產使用的;
d.按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標準進行考核達不到合格標準的;
e.對有關組織或部門查出的重大隱患,拖延或拒不整改的;
f.不制定本部門的應急救援預案;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未進行及時處理或隱瞞不報的; g.由於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
h.不參加安全例會,又不請假者。安全例會遲到者,扣安全責任獎50元/人。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扣除其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當月安全責任獎的50%,扣除管理崗位其他責任人員當月安全責任獎:
a.不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安全生產日常管理或不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導致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混亂;
b. 未按規定對新職工(包括外協人員、臨時工、民工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c.對本單位的各種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包括建立台帳、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等)和檢測檢驗不到位;
d.不按時組織安全檢查、安全活動和應急預案演練,各種安全記錄不齊全;
e.不按期完成事故隱患的整改;
f.各車間不按規定每週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會議內容記錄不全的;
g.發現職工違章作業,不及時糾正制止的。
4.2.2 違規處罰
按照《勞動紀律管理條例 》和《安全責任考核獎懲細則執行》。
4.2.3 事故處罰
發生一起輕傷事故,扣除事故責任部門當月安全責任獎總額的10~20%;
當年累計發生三起以上輕傷事故的,從第三起事故起(含第三起),每發生一起扣罰事故責任單位當月安全獎總額的30~50%;
發生事故(各類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對事故責任單位扣罰當月安全責任獎總額15~25%;造成嚴重後果的,對事故責任單位扣罰當月安全責任獎,同時對瞞報、謊報或延期上報事故的責任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扣罰當月安全獎的300%;
發生責任事故每重傷1人,扣除責任部門當月安全責任獎總額的100~300%(注:上級的處罰單獨執行)。
4.2.4 罰款處置
對扣罰工資的處罰,由人保部根據各職能部門提交的處罰通知辦理;
其他罰款由各職能部門出據罰款單進行扣罰,罰金直接交財務管理部門,交款人要及時將交款憑證交相關職能部門備案。不按時交納或拒交者,按有關規定從工資中扣除。
一、生產管理制度
1、總經理全面負責全公司的工作,制訂年度生產計劃,公司各項生產任務,具體由業務主管統一執行。
2、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結合本公司船舶(遊艇)生產能力,由副總經理於每年1月份分別編制營運生產及經濟項目的年度、月度計劃,同時將計劃任務下達到船舶(遊艇),作為各船的生產責任目標。
3、公司業務主管要認真負責組織招攬客源,深入到旅遊部門,做好調查研究,掌握客源流向,積極爭取客源,並與旅遊局、海事局保持聯繫,落實計劃旅遊線路等。
4、為保證客源計劃的實現,公司採取和旅遊公司相結合的辦法,爭取長期持續穩定客源,管理制度《生產經營管理與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5、船舶在帶客過程中,必須向公司業務部隨時報告運行情況。到景點時,首先向業務部報到掛號,作為到達次序的依據。各船舶 (遊艇)要絕對服從公司的調度和配合。
二、船舶管理
1、各船舶(遊艇)在運輸過程中,要向客源公司負責。保證旅客的安全,做到遊客就是上帝,全心全意為旅客服務。
2、生產部門要深入調查研究,掌握市場信息及本公司船舶(遊艇)運行情況,做好日常線路計劃的編排,並向總經理提供計劃完成情況,提出今後工作措施,作為管委會決策的依據。
3、為確保任務完成,有計劃地掌握船舶的經營生產動態,凡是發生海損事故待修理的船舶(遊艇),或特殊原因,船舶需要報停航的,必須向上級主管部門報批備案。
4、為加強船舶(遊艇)管理,促進企業事業發展,鞏固企業經濟,凡屬公司管轄的經營船舶(遊艇),應按規定繳交企業管理費。
5、各經營船舶(遊艇),在經營期間所需的各項成本和規費、税費、社會負擔費均由船方自行負責。
6、發生海損費事故的船舶(遊艇),如需要公司派人前往處理的,公司除負責出差人員的旅差費外,其它一切費用均由船方負責。
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機構、日常運作
(一)、管理層領導及成員:
組 長: 吳x
副組長: 杜x
組 員: 李 x、唐x
緊急聯繫電話:1338x999 0777-28x3
(二)、日常運作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在公司辦公室。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全員上班,星期六、日或節假日輪流值班;
2、無論上下班均可直接撥打緊急聯繫電話進行聯繫。
3、一旦接到相關安全信息電話(包括上班安全指令、有關部門發佈的雷雨大風信息、船舶事故報告等),接話人應詳情記錄並加核對後,迅速報告組長或副組長作出決策;情況緊急時,接話人可先行採取應對措施,然後再報告領導。
4、領導小組成員應隨時做好應急準備,一旦發生險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服從領導統一指令,並在執行過程中經常與領導保持通訊聯繫,彙報情況或建議,聽取領導的指示;事後,寫出工作總結。
四、總 經 理
(一)、組織貫徹落實國家安全法規和上級有關發全生產的批示精神,制訂並完善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根據撫寧區教育局創建“平安校園”的要求,確保做到無火災、無刑事案件、無重大責任事故、無造成社會影響事件、無師生違法犯罪,校園及周邊秩序良好,保證創建“平安校園”工作順利進行。為使我校安全工作規範、有條理,提高廣大教職工的責任意識,特制定我校安全生產製度。
一、學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簽訂中心學校與我校、學校與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2、責任範圍根據各教職工的崗位職責而定,崗位職責所示崗位工作的區域、崗位工作的對象即為該崗位的安全責任範圍。該崗位對“範圍”內的安全負有直接責任。凡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者,可直接追究其責任。
3、學校領導、教職工因故“換班”、“離崗”須徵得有關領導同意,否則在此期間的安全責任自負。
4、各教職工在“範圍”內發現安全隱患,且無力整改的,應及時與學校、上級主管部門聯繫,以求迅速消除隱患。對隱而不報者,後果自負。
5、對破壞事故現場或設法推卸責任者,一經查實,從嚴處罰。
6、本責任制與各教職工年終考核掛鈎,具體可根據損失情況給予各級行政處罰,嚴重者追究民事、刑事等法律責任。
二、學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1、學校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各有關安全方面責任落實到人。定時和不定時督促檢查安全措施和學生遵守安全規則情況,把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2、學校做好治安、防暴、防盜、防火工作;
3、加強檢查,嚴防玻璃、磚石等高空墜落,在第一時間內消除所發現的危房、危牆、危樹等各種危險隱患;
4、抓好用電安全,消除學校不安全的用電和不合理的電器安裝
5、學校應配齊必備的急救藥品;
6、抓好衞生管理和督促檢查,嚴防食物中毒和細菌性痢疾等腸道傳染病的發生;
7、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座,並進行板報,各班每週必須有一節課時間進行安全教育;
8、學校要嚴格安全值日製度,值班老師必須按時到崗,加強巡視,認真履行職責。
三、學校基礎建設項目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建施工方針,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2、基建施工單位必須是有資質的單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
3、基建施工過程中必須以學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則上應在學生不在校的情況下施工,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做好防範措施,不得讓學生進入施工區域。
4、基建施工過程中,對民工的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不得隨意進出教學區,學校要做好防盜工作。
5、學校後勤部門要經常檢查督促施工質量,保證施工的安全
四、學校基礎設施、設備管理、檢查和維修制度
為了確保學校財產和教師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及時發現校園內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改善學校辦學條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檢查制度。
1、查內容:學校設施安全,課堂活動、校內外活動場所安全。
2、查現場,查隱患為主。查設備以及相應安全衞生設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校內路面是否暢通,出入是否有秩序,教室內電器設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風情況,消防設施、學生飲用水是否符合安全衞生規定。
3、查管理、查制度:檢查負責人是否重視安全工作,安全制度是否落實。
4、查事故處理:發生事故是否及時報告,是否按“三不放過”要求找出事故原因,嚴肅查處,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5、整改措施:對於出現的問題,相關責任人必須在第一時間整改,把問題控制的最小程度,預先排除安全隱患,防止出現更大的險情,堅決危險事故的發生。
五、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為全面落實安全責任,明確目標,加強管理,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推進我校教育事業的穩步發展,有效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負責全面協調指揮,各相關責任人負責所分管工作,分工責任、齊抓共管、強化安全職責。學生在校時間的安全工作由各班的班主任老師負責,班主任老師為第一負責人。學生在課堂裏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師負責,科任老師為第一責任人。學生在課外活動中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和體育教師負責。各班、各課、各部門發生事故,必須在三十分鐘之內向校長室或領導小組成員報告。
2、處理安全事故,要按學校分級管理的原則。學校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報告鎮政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時學校應組織、指揮、調度現場的搶險救助工作並保護好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學校領導應及時趕赴現場主動參與組織搶險救助工作。
3、凡發生師生有死亡,或較大直接經濟損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主管部門,並在12小時內附上文字報告,報告內容必須明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以及經濟損失狀況。
4、處置事故現場最高負責人擔任指揮,並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搶險組、搶救傷員組,維護現場秩序警戒組、善後處理組,後勤保障組等,以確保搶險、救助工作有序進行,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5、安全事故發生後,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要根據現場條件和自身能力對事故作最好的應急處理。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在應急處理後要以最快速度報告校長室。學校要做好相關現場保護工作。事故調查必須採取“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沒有追究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任何學校或個人不得違反規定,隱瞞事故調查。
6、為了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學校加強對重、特大事故的隱患排查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隱患,學校要建立檔案,逐級上報,並制定防範監控方案,確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隱患得到及時消除和有效監控,從而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7、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合同責任人在最短時間內對事故作深入調查分析,寫出詳細的書面報告,呈校長參考。校長及時召集有關人員對事故作進一步調查分析,確定事故性質。校長召開有關會議,根據有關規定,對事故相關人員作公正處理,並加強對責任人和當事人的教育。處理結果備案歸擋並在教職工大會上公告。
8、對安全事故採取漠視、退避、推諉或掩蓋的,要給予嚴厲批評,並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理。
六、學校消防管理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室、辦公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滅火器、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會議制度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使校園安全工作做到組織嚴密,措施到位,責任明確,特制定本制度:
1、每星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例會時間為星期一下午。
2、安全工作例會時間在半小時左右,安全例會每星期一次,特殊情況可改不可丟。
3、對上週出現的問題,制定相應補救措施,責成專人具體落實。
4、對下週的安全工作部署,做到責任明確,分工負責,提前佈置,督促落實,事後監督檢查。
5、對例會部署的工作,責任人必須保質保量完成。
6、安全例會不流於形式,人人能發現學校不安全隱患,安全周彙報記錄有對不安全隱患的改善辦法。達到安全工作例會的實效性。
八、具有較大危險的場所、部位安全檢測、監控管理制度
1、課間值班。
2、設一名學校領導帶班,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值班情況。
教師輪流值班。
值班教師要認真負責,按時到崗,下課鈴響之前到達值班位置,疏導學生,上課後方可離開。
帶班領導要經常監督檢查教師值班情況,確保有人值守。
3、體育活動場所
老師組織學生體育活動,要認真檢查體育設備,對已損壞,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嚴禁學生使用,並及時報修並出示警示標誌。
開展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活動要領,做好示範、指導以及防護工作,運動前做好各項準備活動。
老師不得指導學生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學生不準離開老師自行開展有危險的活動,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在體育活動中老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過錯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事故老師要負責任。
不要強行讓學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運動。
九、安全工作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為全面落實安全責任,明確目標,加強管理,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推進我鄉教育事業的穩步發展,特制定學校安全工作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1、安全工作獎懲
安全保衞值班人員不按時到崗者記遲到,遲到超過30分鐘者記曠工1節,脱崗1小時以上記曠工2節。
安全保衞值班人員不在規定地方值班,視為脱崗,如遇特殊情況須自行調換,要提前向帶班領導彙報,不調換,不值班視為脱崗。
校內公共財物丟失或損壞追究:直接責任人、帶班領導、值班教師、保衞人員、有關人員的責任,並原價賠償,公物賠償視其情節按比例共同負擔。
較大責任事故,應及時上報教育局或派出所,除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外,仍按上述規定處理。
對忠於職守、圓滿完成所分付工作的,給予晉職、晉級、評優等優先資格。
對舉報安全事故隱患屬實者,予以獎勵。
獎懲標準由各學校根據自身情況制定。
2、責任追究制
安全工作在明確責任部門和具體負責人的同時,各校在每學期開學初和各部門以及具體負責人簽訂責任狀,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及時完善保障措施,減少一般事故,避免重複、類似事故,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發生,實行責任追究制,視事故的性質,給予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產品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好的產品是生產出來的,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產品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停產整頓,找出發生質量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將不合格產品消滅在萌芽狀態。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為質量事故:
1、產品理化指標不合格;
2、產品外觀不合格(酒量有沉澱、酒質混濁、酒中有異物);
3、外包裝不合格,或者裝錯包裝、貼錯標籤;
4、未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出現的不合格產品。
二、當發生產品質量事故時,應立即停止生產,維護好現場(已發出產品應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產)。
三、立即由分管質量的經理,組織質檢、車間等有關部門到現場調查處理。
四、做好質量事故分析處理,找出產品質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並納入工藝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現質量故障。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範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羣管、羣防、羣查、羣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誌,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後“三不放過”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台。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集團安全生產工作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範化、標準化、程序化,實現企業穩定、和諧、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督、羣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原則,從嚴、從細、從實地建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主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系。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第三條 各集團行政正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集團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 各集團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統一協調指導下屬企業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職業健康等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主任委員,其他成員由分公司經理(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
第五條 安委會以下分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企業經理(負責人)擔任。
第六條 安委會主要職責:
(一)審定本集團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並督促落實;
(二)監督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協調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協調調查處理安全事故;
(四)組織重大事故隱患評估,並督促立項整改;
(五)審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六)審定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單位和先進工作者,決定表彰事宜;
(七)討論決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應採取的措施;
為杜絕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把一般事故控制在目標範圍之內,加強對轄區內各類企業安全事故的管理和掌握,特制定本規定:
1、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事故發生單位應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全力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並保護好事故現場,立即向上級政府和安監部門報告,任何單位不得瞞報、謊報或故意拖延不報。
2、村接到轄區有關企業死亡、重傷事故報告後,應立即上報鎮政府、鄉安委辦,並協助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現場處理。
3、村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要按國家規定,統計好轄區內職工傷亡事故的統計工作,並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台賬的登記。工傷死亡事故在1小時內,重大事故在2小時內迅速上報鎮政府、鎮安委辦。輕傷事故要求在2天內報出。
4、事故發生後,村應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並做好事故處理中的有關協調工作。事故調查與處理程序按《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國務院75號令)有關規定執行。
5、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後,村要協同鎮安委辦對事故發生單位的安全、防範措施進行監督落實。
安全生產檢查必須堅持上下結合、自查與抽查、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原則,防止圖形式,走過場。
本村安全生產領導組必須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對象轄區內的生產經營單位,並要有檢查記錄。
國家規定的節日放假前,要組織進行安全大檢查,特別是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存在隱患未整改的單位或部位、特種設備要加強監督,落實防範措施。
在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要及時敦促責任單位排除隱患;一時不能整改的,要協助責任單位制定整改計劃,落實責任,明確整改時限;需要協調處理的要及時上報。發現有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要立敦促有關單位進行排除;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敦促單位立即暫行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並向鎮安委會報告。
在安全生產檢查中查出的安全隱患,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按整改要求抓緊整改;凡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而導致發生事故造成損失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加強生產管理,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強化重大風險的監控措施,建立和完善應急救緩和應急保障體系,確保局機關正常運行目標的全面實現,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特制定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產責任人及職責
1、安全生產責任人:根據局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分工,局黨組書記、局長為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局長為第二責任人,辦公室及相關科室的負責人為第三責任人,具體負責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2、安全生產第一責任
傳達貫徹國j-a全生產方針、政策,抓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會議的具體落實;草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及相關文件,做好安全生產各項記錄,隨時向一、二責任人彙報安全工作情況,解決存在的問題;開展日常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治措施;搞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具體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學習培訓;對發生的安全事故及時趕赴現場,協助組織搶救,做好善後處理工作,並具體組織事故調查;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建立每月定期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的制度。
2、堅持採用廣播電視、標語、專欄、印發資料、諮詢等多種方式,經常向幹部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法規和技術知識的宣傳教育,在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活動。
3、每年組織開展一次安全生產法規或專業技術知識的培訓。
三、安全生產檢查
1、堅持經常加強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管理,防止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2、堅持定期檢查和經常性檢查,對單位重點部位、檔案室等每月進行一次以上的安全檢查,在元旦、春節、“五一”、“十一”、汛期等重要時期例行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
3、檢查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紀律的規定,認真履行檢查職責,堅持原則。
4、安全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時間、地點、內容和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做好書面記錄,或填好檢查表。
5、安全生產檢查要堅持“誰檢查,誰督促整改”的原則,對檢查出的隱患督促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整改。
四、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1、經常組織對單位重要部位、檔案室、庫房等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排查,對發現的一般隱患問題,責令相關科室和人員採取措施及時消除;對重大隱患,及時組織研究,提出整改計劃或方案。
2、凡是經省、市人民政府或安監部門確認的隱患整治項目,主要負責人親自掛帥,進行研究,落實專人負責,督促按計劃組織實施。
3、凡是對安全隱患,特別是重大安全隱患不按要求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及時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將對責任科室、責任人進行追究,上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4、對安全隱患整治項目完成後,各科室或負責人應及時報告,經檢查驗收合格後,整治的項目方可投入使用。屬市以上安監部門列入的重大隱患,報告市政府或市安監部門檢查驗收。
五、事故應急救援
1、成立事故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任組長,相關科室及有關單位人員等為成員。同時建立一支救援搶險分隊,落實有關人員組成。
2、事故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是負責對發生在本單位內重特大安全事故傷員搶救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傷員先期救護工作。
3、互通信息,快速出動。凡是發生傷亡事故出現傷員,迅速通知有關單位人員奔赴現場。有關單位和人員接通知後必須儘快出動,不得延誤。
4、凡是負有事故救援職責的單位、領導及其工作人員,在接到事故
一、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主動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活動,不斷提高自身安全生產的意識和素質。
二、本村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及安全員要按照政府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自覺參加有關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培訓和考核。
三、要經常性地敦促本轄區內的企業業主及從業人員,自覺參加厂部及上級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新知識、新技術、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四、村安全生產領導組應運用各種形式,開展羣眾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利用村有線廣播、宣傳欄等進行宣傳教育,特別是“安全生產月活動” “安康杯” 。
1目的
為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保護財產免遭損失,促進企業經濟發展,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市及本行業有關規定,結合我廠實際,制定本責任制。
適用範圍
2本規定適用於全廠各部門和全體職工。
3相關術語
3.1三不傷害:不傷害他人,不傷害自己,不被他人傷害。
3.2三同時:生產、管理單位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消防設施、環保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3.3五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經營工作時,必須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3.5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4相關要求
4.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明確企業各級負責人、各職能部門和職工在生產中應負的安全職責的制度。
4.2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羣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管理體制,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4.3各車間、部門要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普及安全生產知識,不斷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企業、員工的安全防範能力,積極推廣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4.4任何車間、部門和個人都有維護安全生產,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的義務,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本規定及其它安全生產的行為,有權檢舉、控告和抵制。
5.營銷部門安全職責
5.1負責本部門庫房安全管理,保證庫房的安全設施、消防器材完好可靠,保證有效使用。
5.2加強對本部門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負責營銷人員外出期間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廠內有關臨時機構及外派人員安全管理規定。
5.3負責本部門業務工作中的安全教育和防範措施落實。
6.後勤安全職責
6.1負責本部門所轄範圍內電氣線路、煤氣管道、液化氣罐的安全;負責全廠各住宅區安全值班管理,組織開展住宅區的防火、防盜;負責防止煤氣泄漏、中毒等宣傳和預防工作。
6.2負責職工食堂、浴室的安全與衞生,防止食物中毒。
6.3負責廠區的衞生保潔管理及夏季防暑降温清涼飲料(代用券、菜票)及藥品的發放工作;負責防汛應急物資的儲備。
6.4負責對廠房及其它建築物、生活區公共設施進行週期性維修、保養。
7.辦公室安全職責
7.1負責組織全廠機動車輛檢查、維護、檢修、檢測,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7.2負責全廠駕駛人員日常安全管理,組織駕駛員考核、換證工作。
7.3負責全廠駕駛人員職業技能、職業素質的培訓,組織開展安全教育與培訓。
7.4嚴格執行廠內有關交通安全、行車安全的規章制度。
7.5負責安全工作所需的車輛使用。
7.6負責檔案安全及保密工作管理。
7.7負責全廠各部門安全值班電話的通暢。
8.生產車間安全職責
8.1負責本車間範圍內其他各類設備及其安全設施、防護設施、安全連鎖裝置及各類安全附件的維修保養,保證可靠有效;負責本車間範圍內的消防設施、器材裝備的日常管理。
9.財務安全生產職責
9.1負責全廠財務票據、資金、資料的安全。
9.2落實安全生產及隱患整改所需資金,保障隱患及時整改。
9.3負責制定財務安全管理制度。
10.車間、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安全職責
10.1車間、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對本車間、部門安全生產全面負責,是本車間、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10.2保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各類規章制度在本車間、部門貫徹執行,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時”。
10.3組織制定、完善車間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貫徹落實。
10.4組織對新進員工、實習生、轉崗職工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開展各項安全教育活動,堅決制止“三違”現象。
10.5組織車間、部門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
10.6建立本車間、部門安全管理組織網絡,配備具有相應知識和專業技術的安全員,並保持相對穩定。
10.7發生事故時,立即組織搶救,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按規定向上級報告。
11.班組長安全職責
11.1貫徹執行廠、車間安全生產製度、規定,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
11.2組織本班組成員學習並貫徹廠、車間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文件,教育職工遵紀守法,杜絕“三違”行為。
11.3組織本班組員工積極開展或參加安全活動。
11.4負責對新進員工及轉崗職工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11.5負責班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組織力量消除,並報告車間。
11.6發生事故立即報告,並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11.7做好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器材、防護設施和急救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督促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
12職工安全職責
12.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全體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廠規廠紀,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熟悉本崗位安全職責,對本崗位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12.2上崗前必須按規定正確穿戴工作服裝,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具;嚴禁酒後上崗,班中打鬧;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打赤膊、披長髮進入生產作業場所。
12.3嚴格執行生產工藝、維修、檢驗程序,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時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
12.4工作前、工作中、工作結束後都要按規定進行設備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報告,在隱患、故障排除後才可以進行生產,嚴禁設備帶故障運行。
12.5嚴格遵守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場所、環境整潔,保持安全通道暢通,做到文明生產和安全生產。
12.6掌握消防器材及各類安全設施用具的使用方法和急救設備使用方法。
12.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學習、宣傳活動,掌握安全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能;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操作證件上崗。
12.8有權拒絕執行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做到“三不傷害”。
13實施安全否決權的規定
13.1實施安全否決權應當在規定的時間範圍內實施,凡是在規定的時間範圍內有權實施一票否決權。
為了強化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從業人員安全防範意識和安全素質,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白勺思想,營造良好白勺企業安全文化氛圍,使本單位白勺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北京市餐飲業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及相關法規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白勺目白勺和要求
1、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目白勺是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員工白勺安全意識,實現安全生產、文明生產,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從而保護自己和他人白勺安全和健康。
2、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是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一項十分重要白勺內容,也是提高全體員工安全素質白勺一個重要環節和手段,各級管理人員應予以高度重視,常抓不懈。
3、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本部門所從事白勺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白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4、部門應按規定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所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白勺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白勺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白勺安全操作技能。
5、凡未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白勺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6、當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後,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相關部門白勺管理人員應首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白勺安全防護措施,並對作業人員進行專門白勺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7、部門從事特種作業白勺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白勺安全作業教育培訓後,取得特種作業崗位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8、部門管理人員應當教育和督促所屬員工嚴格執行餐飲業白勺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範,應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白勺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9、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崗位工作所需白勺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白勺組織機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組織機構由本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及各部門培訓領導共同組成。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領導小組
組長:郝xxx 副組長:薛xx 組員:鄭x、麥xx、邵xx
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機構白勺工作職能
(1)餐飲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領導小組負責新入店員工白勺餐飲業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餐飲業各級管理人員每年一次白勺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部門級、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白勺監督檢查、指導工作。
(2)人力資源部負責協助安全生產辦公室對新入館員工白勺餐飲業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新員工進行餐飲業《員工手冊》內容及相關制度白勺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情況進行備案登記,並填寫培訓記錄表留存備查。
(3)各部門安全生產培訓小組領導負責對新入館員工白勺部門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部門員工每年一次白勺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工作。
(4)各部門領班或培訓人員負責對新入店員工白勺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更新設備後白勺專門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
三、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內容
1、國家、地方各級政府、行業白勺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和規定;
2、餐飲業及部門制定白勺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以及必備白勺安全防護常識;
3、崗位安全操作知識和技能;
4、安全設備、設施、工具、勞動防護用品白勺使用、維護和保管知識;
5、崗位生產安全事故白勺防範、應急預案、應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識及安全撤離路線;
6、餐飲業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四、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象及時間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對象是餐飲業各級管理人員、各部門在崗員工(含臨時工、實習生)、從事特種作業人員以及新入館員工(含代培人員)。餐飲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每年接受白勺在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於8學時;
入店從業人員上崗前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上崗、離崗6個月以上白勺從業人員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學時;
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教材或者使用新設備白勺從業人員接受專門白勺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學時。
事特種作業人員白勺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培訓,本單位白勺專門培訓機構進行,培訓課時不少於國家規定白勺時間。
五、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方法和形式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採用課堂講授、視聽教學、案例分析、分組討論、操作示範、現場培訓、問卷調查、參觀考察等方法進行。
具體形式有:
1、課堂講授:培訓員根據培訓要求準備授課講義和試卷,對所授內容進行講解,受訓人員對培尋諮宗容作筆記備考。
2、視聽教學:利用多媒體、音像製品等對受訓人員進行培訓,取得直觀教學效果。
3、案例分析:通過對餐飲業以往發生事故或工傷案例白勺分析,剖析原因、查找根源、傳授應對措施,提高受訓人員應變處理能力。
4、分組討論:圍繞某個安全主題組織受訓人員進行分組討論,集思廣益,並對討論結果進行陳述和點評。
5、操作示範:指派操作技能突出白勺員工結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示範,規範員工(特別是新員工)白勺操作程序。
6、現場培訓:結合崗位工作特點組織現場培訓,邊學邊練,使受訓人員達到崗位工作要求。
7、問卷調查:結合安全生產活動或公眾關注白勺安全話題進行問卷調查,瞭解和掌握員工白勺思想動態,跟進培訓。
8、參觀考察:組織安全生產相關人員進行參觀考察,取長補短,提高整體安全管理水平。
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考核
1、考核要求: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人員,應進行培訓後白勺考核,考核合
後方可上崗工作。同時簽訂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安全生產職責。
2、考核辦法:採用試卷答題、口試、實際操作技能考評等方式進行,達到規定要求白勺可以安排上崗工作,考核不達標白勺需進行再次培訓考核,直至達標為止。經二次以上培訓不合格者不予錄用或調離原工作崗位。
3、培訓考核時間:不少於半年一次。
4、考核目標:每名員工明確崗位安全職責,知標準,懂防範、會操作。
七、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管理
1、餐飲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領導小組工作白勺要求,結合各部門實際工作情況,編制當年度餐飲業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確定每次安全教育培訓白勺對象及內容。
2、餐飲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領導小組及各部門組織白勺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根據培訓要求,負責培訓時間及培訓場地、教具、設備白勺安排工作;負責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記錄以及收集各部門安全生產培訓白勺反饋信息。
3、涉及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白勺相關部門,應根據餐飲業安全生產辦公室白勺培訓計劃和授課要求,安排授課人員到場實施相關內容白勺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並負責出題考核及閲卷登分工作。對授課質量差、反饋效果不佳白勺授課人員,安全生產辦公室有權要求相關部門予以調整,相關部門應給予積極配合。
4、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白勺培訓考核工作,依據特種作業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白勺規定,由指定白勺專門培訓機構負責。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註冊檔案及相關信息;負責編制特種作業人員年度培訓計劃,依據《操作證》白勺有效期限,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白勺培訓、考核,並將考核成績備案。
5、新入店員工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分配上崗工作。
6、各部門應根據餐飲業安全生產辦公室白勺要求,配置相應數量白勺部門及崗位培訓授課人員,負責本部門或所屬崗位白勺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
7、餐飲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結合每月安全生產大檢查,對各部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從業人員掌握安全生產知識及崗位操作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到位,或未經培訓上崗和無《操作證》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白勺情況,將追究相關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並予以通報批評和相應處罰。
8、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經費白勺計劃、安排及使用,《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規定,參照餐飲業培訓經費管理辦法執行。
9、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是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附件之一,解釋權在本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10、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一、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是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貨物運輸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領導公司各部門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要求,並總體負責組織制定、實施公司各項制度和管理要求,建立公司長效安全管理機制。
3、總體負責領導公司員工完成各項安全生產任務,組織制定貨物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
4、領導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公司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人員、車輛、設備設施。組織制定貨物運輸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5、組織制定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及時處理貨物運輸事故並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領導單位各部門做好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的演練工作。
6、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召開有關安全責任人員會議,研究分析公司安全生產形勢及各項制度規章和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協調各部門安全生產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及時制定有效的應對措施。
7、領導公司做好獎懲工作。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的有效使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得到落實。
8、遵守、落實公司和各級管理部門各項管理制度、管理要求,規範完善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協助經理負責安全管理工作,抓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定期聽取彙報,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核。
2、組織制定、修訂安全規章制度和管理要求以及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3、按照規定時間,督促召開安全生產會議,主持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及考核工作,完善各項會議資料。
4、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跟蹤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對重大隱患及安全員上報的各類隱患整改不落實或弄虛作假的責任人做出具體處理意見。
5、做好承上啟下、科室、車輛之間的互動工作,確保安全生產。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先進經驗,並確定應獎勵的先進崗位和個人。
6、組織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7、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責任人會議,聽取和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和排除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隱患。
8、遵守、落實公司和各級管理部門各項管理制度和要求,規範完善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工作。
9、做好經理安排的其他關於安全生產的工作。
三、安全科長安全生產職責:
1、在安全副經理的直接領導下,負責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認真開展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貫徹執行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落實安全措施,組織召開安全會議,並做好會議記錄。對公司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監督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和落實情況。
2、負責公司車輛維護、檢測計劃的監督督促工作。定期檢查和維護車輛,督促駕駛員做好“一日三檢”工作。
3、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的組織、記錄、彙總,督促安全隱患和不安全因素的整改到位落實和相關情況彙總彙報工作。
4、負責處理交通事故,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寫出事故報告,製作事故報表,收集保管好安全技術資料。
5、負責公司及車輛、人員、停車場各勞動防護、現場急救、應急處理、安全防護、環境保護、消防及其他各類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用具等的配備、發放工作。
6、熟悉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對一切違章作業和冒險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和處理。
7、負責培訓和教育、學習、操作規程及應急預案演練的組織、記錄和收集、整理學習材料工作。
8、負責彙總、分析、報告和協調處理公司涉及安全生產的各類情況,並提出具體意見和要求。
9、負責人員、車輛、設備、培訓、演練、車輛運行等安全檔案的規範管理工作。
10、負責事故統計和報告及處理工作。
11、遵守、落實公司和各級管理部門各項管理制度、管理要求,並負有與本職能相關的公司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要求規範完善和培訓和教育學習材料提供的職能。
12、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1、在安全科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認真開展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貫徹執行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落實安全措施,組織召開安全會議,並做好會議記錄。對公司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監督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和落實情況。
2、負責公司車輛維護、檢測計劃的監督督促工作。定期檢查和維護車輛,督促駕駛員做好“一日三檢”工作。
3、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的組織、記錄、彙總,督促安全隱患和不安全因素的整改到位落實和相關情況彙總彙報工作。
4、負責處理交通事故,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寫出事故報告,製作事故報表,收集保管好安全技術資料。
5、負責公司相關部門行車手續的辦理。建立駕駛員檔案,負責駕駛員年審工作及車輛年檢工作。
6、負責公司及車輛、人員、停車場各勞動防護、現場急救、應急處理、安全防護、消防及其他各類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用具等的配備、發放工作。
7、熟悉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對一切違章作業和冒險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和處理。
8、負責培訓和教育、學習、操作規程及應急預案演練的組織、記錄和收集、整理學習材料工作。
9、負責彙總、分析、報告和協調處理公司涉及安全生產的各類情況,並提出具體意見和要求。
10、負責人員、車輛、設備、培訓、演練、車輛運行等公司和管理部門要求的企業各內業和安全檔案的規範檔案工作。
11、負責事故統計和報告及處理工作。
12、遵守、落實公司和各級管理部門各項管理制度、管理要求,並負有與本職能相關的公司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要求規範完善和培訓和教育學習材料提供的職能。
13、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一條:根據《xxx勞動安全暫行條例》和交通建設局的有關文件規定,實行行政負責,歸口管理,紀律監察,羣眾監督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單位各類人員,凡違反本規定的均按照有關條款處理.安全工作考核作為單位評選先進、獎金效益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之一,具有一票否決權.
第三條:本處安全生產管理,實行層層責任制,施工隊、作業班組(包括招聘的承建制施工隊承建項目)向項目部負責,項目部向處負責,分級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同時各級領導承擔一定的責任,處主要領導負全面責任,項目經理負主要責任,其他領導負綜合管理責任.
第一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1)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概念:安全生產責任制是生產單位崗位責任制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企業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質是“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核心是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的領導,建立起以政府部門、企業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要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企業各級生產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要“對上級負責,對職工負責,對自己負責”。
(2)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
①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即建立起經營者(決策、管理、和監督責任)、管理者、技術人員及全體員工的安全責任制體系。
②建立全生產責任制的步驟:首先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有專門的人員與機構來保障,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制度。
③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在以法人代表為核心的責任體系下,通過檢查、監督、獎懲等制度來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得到落實。
(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現
責任制度就是明確企業一把手是安全減災的第一責任人;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全面綜合管理,不同職能機構有特定的安全職責。如一個企業,要落實安全責任制度,需要對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制定出具體的安全責任,並通過檢查、監督、考評、獎懲等實際工作得到落實。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權
處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三人,成員由行政辦公室、工程技術科、設備物資科、勞資科和各項目部(隊)行政負責人組成.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在處行政領導下開展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法令,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定適合本處的有關規章制度和措施,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做好勞動保護、保險工作,審查、審核基層單位的專題報告,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行政和經濟處分決定.安委會可隨時召開全體委員會議討論有關安全的重大事項.
(1)處級安委會要作好行政領導安全的助手,協助處長處理安全生產問題
①進入項目(單位)進行檢查,調閲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瞭解情況。
②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依照本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③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工、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後,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2)項目經理是項目的主要負責人其主要職責為:認真貫徹處指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施工現場和到場機械的安全組織生產、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措施,按規定時間報送安全報表和工作總結,及時向安委會反饋小組開展工作的情況信息,接受處安委會的領導和工作指導,發生事故立即上報,為事故調查提供第一手資料。項目部進入工地後必須實行 目標管理,應將施工組織網絡圖、年度目標計劃、工序交接流程、質量目標及管理制度上牆,並按季、月進行目標細化。項目部設立安全生產小組,組長一人(由項目經理擔任),專職安全員一至二人。
①施工班組(隊)(包括招聘的承建制施工隊)設立安全員,主要職責是:
1是認真落實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製度,針對生產實際情況提出安全操作規範意見,並付諸實施.
2負責生產施工現場安全宣傳教育,制止、糾正違章作業.
3發生事故時維護現場秩序,及時報告上級領導,協助調查處理.
4做好本班組“四防”工作和職業保護工作.
5對新招用人員進行現場教育,並指定專人短期監護,跟班實習.
6對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問題和意見及時向上一級安全產領導小組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處安委會彙報.
②橋涵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基槽開挖深度在1.5m~6.0m範圍內,應視土質情況放坡,最小放坡依據《公路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基槽邊1.0m範圍內不準放土石和其他材料。基槽兩端應設警告標誌和圍牆。
2墩台、身施工高度超過2m時,四周應設作業平台,禁止沿腳手架爬行。力爭在白天進行澆築,避免晚上工作,否則必須採取相應的照明措施。
③施工機械安全防護措施
1各種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工作前,應對機械設備安全檢查,嚴禁“帶病”使用,嚴禁酒後作業。
2機械操作人員離開機械設備時,應將機械平穩停放在安全位置,夜晚須有專人看護。嚴禁在行走機械前後方休息(談話)。行走前應檢查周圍情況,確認無障礙時鳴笛操作。
3機械操作人員應熟悉機械操作規程,不得違反機械操作禁令事項。
4冬季做好機械設備的防寒、封存工作。
(3)技術室安全責任制度
1認真研究合同文件,熟悉技術規範,審核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繪製施工圖,圖表上牆,向現場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安全、質量操作要點交底。
2參加現場調查核對,提出完善設計的建議,參加編制項目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和制定施工工藝和技術措施,主持一般性施工設計技術工作。
3負責指導測量、質檢的技術業務工作,負責工程質量資料的收集整理,施工質量的反饋及工程質量的評定。辦理有關變更設計的報批和實施。
4經常深入工地檢查技術管理工作和技術安全措施的實施情況,核對圖紙,核實工程量,掌握工程實施情況和工程進度,加強施工全過程的技術控制工作,指導解決技術難題,參與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作好施工記錄,彙總整理施工照片或影視資料。及時審查施工原始記錄和檢查簽證情況並分類蒐集整理保管。參加編制竣工技術資料,參與交竣工驗收,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技術人員施工日誌的填寫情況。
5組織有關科研課題和新結構、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應用項目的實施。負責勞務承包工程的技術控制,施工指導和資料整理工作。
(4)試驗室安全守則
1在電器加熱過程中不能離開,下班前應關好電源和門窗,保證試驗室安全。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須專人專管,集中存放,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接觸。
3試驗室的安全防火設施,如滅火器等,非經負責人同意不得挪用。
4所有試驗檢測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非操作人員不得隨意使用和調整,(除電工外)任何人不準增設或更改線路。
5試驗人員應掌握基本消防知識。易燃物品應集中存放,確保安全,各試驗室都應該按要求配備安全防火裝置。
6在使用強鹼、強酸、易爆、含毒、腐蝕性試劑、溶劑試驗時,應嚴格執行操作要求,發現事故時,應沉着冷靜,按有關程序處理。
7操作人員在一些對身體有害的操作環境內,必須採取防護措施。
8測試人員對測試結果應準確無誤,原始記錄不得私自撕毀,不得給無關人員查看。
(5)其他
上路施工人員一律穿標誌服,配戴上崗證,施工地段設置醒目路標,由路政人員專門維秩序,杜絕事故發生.
第三章安全事故處理程序
1事故發生後,如有人員的傷亡要迅速搶救傷員並注意保護好現場,按照事故類型及時報告有關部門現場勘察(交通事故由當地交警部門出勤,施工及其他事故由當地安全局出勤),勘察結論作為處理依據.
2事故無論大小,肇事單位和肇事人應如實上報並填寫《事故報告單》,並在24小時內電話報告安委會,48小時內將報告單報送到處安委會辦公室.
3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由安委會組成事故調查組,調查後提出調查報告及處理意見,呈處長辦公室會議討論處理決定.
4輕微事故的處理費用開支,必須由項目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後方可支出,一般事故以上的事故處理費必須經過安委會主任簽字後方可列支.
第四章事故處理辦法
對肇事當事人,根據所造成事故的類型,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書面檢查,賠償經濟損失;對負有主要責任者,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章安全責任制考核
處安委會每半年對各項目進行一次考核,年終被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的,按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中條款給予獎勵.
第六章附則
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實施,原由關規定與本規定有牴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消除、減輕職業危害,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首鋼總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檢查(以下簡稱安全檢查)是指為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消除、減輕職業危害而進行的各種檢查活動。特種設備的檢測是一種特殊的安全檢查,其檢測要求按國家有關要求辦理,但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的日常檢查應按本制度進行。
第三條 安全檢查的範圍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物的不安全因素、從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管理上的漏洞、相關人員的執業資格、生產經營單位的執業資質等。
第四條 安全檢查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企業的規章制度和有關規程、危險源(點)及事故隱患的監控措施、崗位特點以及生產要求進行。
第二章 安全檢查的組織、監督檢查
第五條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部門主要負責人在從事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時,要組織開展日常安全檢查、專項安全檢查、定期安全檢查。
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檢查工作的績效負責,部門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檢查工作績效負責,從業人員對所從事的安全檢查負責。
第六條 在日常工作中,各級安全部門負責對本單位的日常安全檢查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安全環保處作為公司安全監督檢查職能管理機構,對全公司所有單位和個人的安全檢查開展情況進行抽查。
第七條 公司各單位、部門、人員要按照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及時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檢查工作。
第三章 安全檢查與隱患處理
第一節 各級從業人員日常安全檢查
第八條 所有從業人員必須隨時對自己所處的環境進行檢查確認,確保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第九條 崗位操作人員應對所管區域、所管設備按班進行安全檢查工作,班前、班中和班後都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對易發生事故或留下隱患的部位要隨時檢查,對重控設備要隨時監機監盤,重點進行檢查,確保安全運行。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向相關人員溝通處理並向班組長或安全員彙報,有關情況要記入班組安全日誌。
第十條 班組長要組織班組人員進行班前、班中、班後安全檢查。每班對本班組人員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執行規程情況、生產現場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記錄在班組安全日誌中。要保證每週對本單位區域做到普檢,不留死角。
非車間級的工段長、大班長、工長參照班長檢查要求執行,對抽考情況和發現的問題做好記錄,並對相應問題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 作業區(車間級)安全員(含兼職)應對所管區域進行不少於每天一次的巡檢,每週至少對一個班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籤認,每週至少抽考兩名崗位操作人員安全規程或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檢查結果填入安全檢查記錄。安全員因故不能參加檢查時,由作業區領導(車間主任級)安排他人代行職責。作業區(車間級)其它專業人員在檢查本專業工作時應同時檢查本專業所負責的安全工作,並做好相應記錄。
第十二條 作業區(車間級)單位正副職在檢查生產(施工等)工作的同時應檢查安全工作。每週至少要組織一次安全專題檢查並記錄,每月要組織不少於一次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情況記錄在車間安全檢查記錄中或自備的安全專題記錄本,每月至少對一個班組(工段)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籤認。
第十三條 廠礦級領導(含廠級助理)每月要組織不少於一次的安全生產檢查。每季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應分別建立以車間級單位為基礎的聯繫單位,每月至少檢查兩次聯繫單位的安全工作或分管專業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條 公司級領導應分別建立以廠級單位為基礎的聯繫單位,每月至少檢查一次聯繫單位的安全工作或分管專業的安全工作。
第十五條 各級安全檢查人員及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有在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
第二節 專業(職能部門)安全檢查
第十六條 生產管理部門要定期組織文明生產檢查,確保生產現場安全有序,各類物品按定置要求碼放,保持現場安全通道和人員巡檢路線的暢通,發生各類意外事故導致停產時,必須組織對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安全後,方可恢復生產,每年汛期來臨前,要組織一次防汛大檢查,在檢查交接班制度時,認真檢查安全工作交接情況。能源管理部門要對安全用電、燃氣平衡進行經常檢查,確保不發生事故。
第十七條 設備管理部門在對設備進行檢查時,應同時檢查設備的安全裝置;在對設備使用與維護規程進行檢查時,要同時檢查安全使用要求完善情況、崗位人員熟知情況以及落實情況。每年五月前後應組織工業建築物安全大檢查工作,檢查必須有記錄。日常工作中要加強對電氣設備、線路、煤氣設施、特種設備的狀況進行檢查。
第十八條 人力資源部門要加強勞動紀律檢查,杜絕離崗、睡崗、酒後上崗現象發生;對安全專業提出的考核、獎懲落實情況要進行抽查;對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複審及配置情況要及時進行檢查,不能出現特種作業人員短缺的情況;在進行勞動組織檢查時,要檢查人員配備情況是否符合安全工作要求。
第十九條 衞生部門應經常組織對職業危害情況的檢查,並加強對飲食安全管理的檢查。
第二十條 保衞部門要定期對要害部位進行檢查,確保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日常工作中要對防火情況進行檢查,對易燃易爆場所進行檢修動火的,要檢查防火措施落實情況。
第二十一條 技術質量部門在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時,要組織對其安全性進行確認,在進行新產品合同評審時,要對工藝進行安全性確認;在對產品質量進行檢查時,要確保產品不影響後續工序的安全生產。
第二十二條 各級安全部門要定期組織對所屬單位進行安全檢查。其中公司級、廠級按月、車間級按周、班組級按日進行檢查。重點工程項目要按工程進度情況組織動態安全檢查,確保整個工程安全順行,重點工程結束後投產前要進行安全檢查驗收。
第二十三條 其它專業系統要按本專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檢查工作。
第三節 專項安全檢查
第二十四條 在高温雨季來臨之前及期間,各主管專業系統要按職責分工分別組織對廠房建築、防觸電、防雨、防汛、防雷電、防塌方、防暑等專業工作的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防風、防雨、防汛、防雷、防塌方、防觸電各項措施的完善與貫徹落實和執行情況;
(二)高處懸浮物清理情況,風載荷大而不牢固的設施加固情況;
(三)各變配電站、低壓配電室防、排水措施,室外電氣設備、電源閘箱防雨設施到位情況;
(四)高壓變配電站、變配電所等重點部位的避雷裝置完好情況;
(五)施工工地、採礦場、排土場、尾礦壩預防塌方、滑坡、垮壩的措施落實情況,是否落實專人嚴密監視並採取了加固措施和設置危險警示標誌;
(六)高壓操作配備的絕緣用具是否完好、有效;
(七)移動式電氣設備安裝使用的漏電保護器是否完好有效,是否進行了定期檢查;
(八)檢查相關人員觸電搶救知識的掌握情況;
(九)壓力容器在露天使用時是否有防暴曬措施;
(十)患有高温禁忌症者調離高温崗位情況;
(十一)防暑飲料、藥品落實到位情況,防暑措施落實情況;
(十二)高壓絕緣用具的檢測及高壓用電設備的預防性試驗以及防雷設施的'安全檢測應由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使用單位進行日常安全檢查。
第二十五條 在冬季來臨之前及期間,各主管專業系統要按職責分工分別組織防凍、防風、防滑、防火、防煤氣中毒等專業安全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加強對季節性使用的取暖鍋爐的檢查。在鍋爐使用前必須按標準逐項檢查,符合條件方可使用;
(二)室外在用壓力容器避免凍結措施落實情況;
(三)露天使用的起重機械的防風裝置完好情況,是否制訂防傾翻措施,並落實到班組崗位;
(四)檢查處理各類管道“跑、冒、滴、漏”情況和工作面、道路、鐵路、平台、走梯等處的結冰隱患,並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情況;
(五)防寒用品的配備情況,特別是露天和野外作業人員的配備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狀況;檢修(施工)現場防滑設施的建立和措施的制定情況;高處冰錐清理情況;5級以上大風時有無高處作業和電氣焊作業等;
(六)瓦稜鐵和其它輕質板頂、板牆及高層建築頂部牢固可靠情況,是否存在懸浮物;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範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羣管、羣防、羣查、羣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誌,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後“三不放過”
1、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 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 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產品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好的產品是生產出來的,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產品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停產整頓,找出發生質量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將不合格產品消滅在萌芽狀態。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為質量事故:
1、產品理化指標不合格;
2、產品外觀不合格(酒量有沉澱、酒質混濁、酒中有異物);
3、外包裝不合格,或者裝錯包裝、貼錯標籤;
4、未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出現的不合格產品。
二、當發生產品質量事故時,應立即停止生產,維護好現場(已發出產品應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產)。
三、立即由分管質量的經理,組織質檢、車間等有關部門到現場調查處理。
四、做好質量事故分析處理,找出產品質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並納入工藝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現質量故障。
安全和產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廠長任組長,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責。
2、安全生產教育要定期對全公司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基本教育,人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為易燃品,公司內和倉庫要嚴禁煙火,酒庫附近嚴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電,電器設備要加防護罩,線路和開關要經常檢查,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5、安全生產目標,全部無火災,無重大事故,無傷亡事故
安全生產工作標準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充足,完好齊全、擺放合理、定期保養;消防通道通暢,員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電管理:線路完好歸位;電器設施完好齊整、定期保養、負荷內使用;電工持證上崗。
3、用氣管理:管道完好歸位;氣瓶配備防震膠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氣庫設施齊全、值班記錄完整。
4、物料管理:歸類歸位擺放、標識清晰;危險品與易潮品有保護措施;現場無呆滯物料。
5、裝卸管理:不損傷產品或物料,不野蠻工作;機動叉車司機持證上崗、限制時速;裝卸設備專人保管。
6、危險工序操作管理:關鍵設備定期保養;衝壓人員佩帶耳塞、手套;焊接人員佩帶面具、眼鏡手套;噴粉人員佩帶防毒口罩、手套、絕緣鞋;打砂及清洗人員佩帶安全帽、眼鏡、手套、防塵口罩等;焊接衝壓人員定期培訓、持證上崗。
7、環境衞生管理:生產現場、辦公場所、走道樓梯乾淨整潔,無衞生死角、無不明物品;玻璃門窗、休息桌椅、陳列設施定期擦拭、無灰塵覆蓋;牆角無蜘蛛網、地面無積水;廁所無異味。
8、防護管理:各類門、窗、護欄無損壞;天花、牆壁、地面、管道無裂縫、損壞或滲漏;各類勞動防護定期更新。
9、文明生產管理:私人物品歸位擺放;員工着裝、舉止遵守車間操作行為規範,不偷盜不禍害;無不明身份外來人員;節約用水用電;新員工入職進行安全知識培訓與考核;老員工則單數月進行培訓,雙月數進行測試。
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規章制度
4.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5.食品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範本
6.工作車間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範本
7.工廠規章制度範本
8.公司規章制度範本
9.公司規章制度範本
一、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2安全生產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技術管理工作,政策、法制性強,涉及面廣。公司所屬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推行健康安全環境管理。
二、機構設置
2、1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簡稱安委會),安委會是公司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等管理監督工作最高行政機構。
2、2安委會由公司領導、機關各辦主任組成。廠長和黨委書記任委員會主任,主管安全生產的副廠長任委員會副主任。
2、3安委會辦公室是安委會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廠安全主管部門,由安全主管部門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2、4安委會是在公司領導下的安全生產領導決策機構,通過公司各職能部門對對單位的安全健康環境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和監督管理。
2、5公司所屬各基層單位可以結合本單位實際,根據本規定的原則,建立相應的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同時包括安全、職業健康、環境保護)。
2、6建立安全健康環境管理職責網絡圖和安全健康環境組織機構管理網絡圖
三、安委會辦公室職責
3、1在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監督部門的指導下,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關於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通過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3、2研究、決策工廠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
3、3聽取各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執行安全健康環保職能情況的彙報,審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總結;
3、4按照《安全生產保證基金管理辦法》審定安全生產保證基金的投保和使用計劃;
3、5審定對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獎勵方案,審定對重大事故責任者和事故單位領導的處理意見;
3、6組織部署各職能部門和所屬單位的安全健康環保工作,實施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全天候的安全監督管理,實現企業關於安全生產、職業健康與環境保護的領導承諾、方針和戰略目標。
四、安委會辦公室主要職責:
4、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關於安全、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公司安委會的領導下,負責安委會日常工作;
4、2及時接收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文件,及時向安委會彙報,根據安委會決定,起草公司安委會的文件,並及時傳達和落實;
4、3掌握公司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等工作的動態,及時向安委會彙報,並提出合理化建議;
4、4彙總分析各部門有關安全健康環保的安全隱患和建議,及時向安委會彙報;
4、5認真做好安委會會議記錄,完成和傳達會議紀要。根據會議決定起草有關文件,進行傳達和落實。
五、基層單位安全生產組織機構主要職責:
5、1在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監督部門的指導下,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關於安全、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5、2研究、決策本單位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
5、3聽取各級人員實施安全健康環保情況的彙報;
5、4研究、解決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並制定整改方案,確定責任人、整改時間;
5、5組織部署本單位的安全健康環保工作,實施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全天候的安全監督管理,實現本單位關於安全生產、職業健康與環境保護的目標。
六、附則
6、1本規定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6、2本規定由公司生產部負責解釋。
6、3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一、基本情況
(一)召開防範重特大安全事故會議情況
1.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正職領導親自主持召開防範重特大安全事故會議 次,委託副職領導召開 次。
2.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正職領導主持召開 次,委託分管領導召開 次。
(二)安全生產責任書籤約情況
1.本單位(部門、行業)所管理企事業單位從業總人數 人。
2.本行業管理部門、本單位與下屬有關部門簽約數 ,簽約率 %。與下屬企業簽約數 ,簽約率 %。
(三)安全監管網絡和企業安全機構建設情況
1.本單位安全監管人員編制 人,實際到位 人。
2.依法應配置安全管理機構的企業 個,己配置 個,配置率佔 %。
(四)安全生產宣傳培訓教育情況
1.本部門、本行業所管理的企業數 個;其中,高危企業數 個。
2.培訓企業法人代表、主要經營者 人;佔應培訓人數的 %。
3.參加市級培訓安全管理人員 人;佔應培訓人數 %。
4.培訓特種作業人員 人;培訓外來工、農民工 人。
(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隱患排查情況
1.本部門、本單位範圍內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次,出動檢查人員 人次。
2.組織事故隱患排查 次,己排查出事故隱患 處, 已完成整改 處。
(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情況
1.發現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 處,其中,列入本級重大事故隱患 處,己完成整改 處。
2.本部門、本單位列入自治區級重大事故隱患 處,己完成整治 處;列入市級重大隱患 處;己完成整改 處,整改率 %。
3.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的隱患 處,己完成整改 處。其中列入市級重大隱患 處,已完成整改 處,整改率 %。
4.達到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企業 個,未達條件責令停產整頓企業 個;無證照非法生產經營點 個,己取締 個。
(七)危險源普查情況
1.本年度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排查 次,本部門(行業)重大危險源 處;己落實監控措施的 處。其中特種設備 處,已落實監控設施 處。
2.己登記建檔的有危險源企業 個,共 處。其中有特種設備的企業 個,共 處。
3.本部門、本行業所管轄有 家企業,組織開展“隱患治理攻堅年”活動企業 家;排查出事故隱患 處,已整改 處,整改率 %。
(八)安全投入情況
1.本年度投入安全專項經費 元;投入項目 個;實際完成投資 元。
2.本部門、本行業提取安全費用並建立專户的企業 個,佔應設置賬户並提取安全費用企業的 %。
(九)綜合監督管理情況
1.本部門、本行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 個,己報安全生產監管理部門審查設計項目 個,己報竣工驗收的項目 個。
2.本部門、本行業高危建設項目 個,己報請設計審查 個;己報峻工驗收項目 個。其中,列出安全設施經費專篇的項目 個。
3.本部門、本行業安全預評價項目 個;佔應預評項目 %。
4.完成專項安全評價項目 個;佔應評價的 %。
5.本部門、本行業應申請安全許可證企業 個;實際己申請 個,己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 個。
6.本部門、本行業應交納風險抵押金的企業 個,己交納的 個,佔應交納企業的 %。
7.本部門、本行業己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的企業 個。
(十)應急救援工作情況
1.本行業管理部門制定的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個;己組織演練預案 個;己向市安委會備案的 個。
2.依法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的企業 個,己建立的 個,配備應急救援人員 人,裝備完善的應急救援組織 個。
(十一)傷亡事故發生情況
1.各類傷亡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結案率 %。一次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結案率 %;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一次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責任事故 起。
2.工礦企業事故 起,死亡 人,重傷 人,結案率 %,與控制指標相比,事故起數減少(增加) 起,死亡人數減少(增加) 人。其中一次死亡3至9人的較大傷亡事故 起,死亡 人,傷 人,結案率 %(按事故調查處理權限算)。
3.道路交通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結案率 %,其中一次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 起,死亡人,結案率 %;一次死亡3至9人的較大事故 起,死亡 人,結案率 % 。與控制指標比,事故起數減少(增加) 人,死亡人數減少(增加) 人,萬台車死亡率 ;運輸行業行車責任事故百萬車公里死亡率 ;公交行業百萬車公里行車責任死亡事故率 。
4.非煤礦山事故 起,死亡 人,重傷 人。
5.瞞報、遲報、漏報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人;屬於非法生產、經營或運輸的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
二、工作職責履行情況
主要內容為(可另附頁):
1.本部門(行業)貫徹落實自治區、市委、市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安排的情況。
2.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及整改情況。
3.傷亡事故發生數及與同期對比情況,對重特大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情況及對防範事故重複發生所採取的措施。
4.本部門(行業)前一階段的主要工作及工作經驗和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5.目前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為加強酒店安全管理、維護酒店財產和賓客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江蘇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結合酒店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酒店的安全管理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確保重點、依靠羣眾、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各級主要領導負責、專門工作和羣防羣治相結合的原則,落實以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防食物中毒(以下簡稱“五防”)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管理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酒店總經理是單位安全管理的主要責任人,實行總經理、部門經理、班組三級安全責任制。
成立酒店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織成員為: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總經理安全管理職責
總經理應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其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1.組織制定、實施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保衞工作責任制,部署安全保衞工作並檢查執行情況,全面落實“五防”措施,消除隱患。
2.對酒店員工進行經常性的法制和各項安全保衞知識教育,不斷增強員工的法制觀念、安全觀念和保密觀念。
3.組建和管理安全保衞機構及羣眾性護衞、消防和治安保衞組織,協調和決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項,不斷改善酒店治安保衞工作條件,充分發揮安全保衞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能,保證生產經營正常動轉。
4.建立健全經理值班制度和安保部工程部夜值巡查制度,並經常檢查督促。夜值經理應堅守崗位,處置突發事件,確保酒店夜間安全運轉。
5.負責組織重要活動和接待的保衞任務和安全檢查工作,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6.建立健全獎懲制度,對酒店員工和其他人員採取多種形式的考核管理。 財務部門管理職責
對固定資產的立項提出審核意見,以供決策層參考.會同經營、技術、行政後勤等管理部門,辦理固定資產的購建、轉移、報廢等財務審核手續,正確計提折舊,定期組織盤點,做到賬、卡、物三相符;參與酒店低值易耗品申購審核,入庫及領用發放,月終盤點核對。總庫對可以進行以舊換新的物品要嚴格執行,以杜絕浪費。
安全保衞部履行以下職責:
1.維護酒店的治安秩序,監督執行安全保衞規章制度,檢查、考核安全保衞責任制的實施,建立和管理安全保衞檔案。
2.瞭解和熟悉酒店周圍的環境、建築佈局、建築結構、電器設備、火源、火種和經營運轉管理等情況,建立健全檢查和巡視制度,加強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衞措施。
3.開展並做好法制和各項安全保衞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配合人事部門嚴格新招員工的政審,做好對新員工的安全培訓,負責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考察等專項管理工作。
4.做好重要接待和活動的保衞任務的安全檢查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整改意見,或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並督促整改。
5.組建安全保衞網絡,定期開展護衞、消防、治保等組織活動。
6.制訂消防突發事件的應急方案,印製和張貼緊急疏散圖及防火標誌。定期開展義務消防人員的訓練活動。
7.負責查收賓客遺留和私自收藏的反動、淫穢書刊雜誌和音像等製品,不得傳播,並及時上交公安機關。
8.檢查、督促、考核治安、消防、保衞和食品衞生責任制落實情況。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獎懲制度,做到獎懲分明。對須給予治安處罰的,應報公安機關處理。 安保部具有以下權限:
1.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查挖違法犯罪分子,發現旅客正在進行違法犯罪或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予制止,並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2.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包括保護和勘查現場、詢問證人),詢問違法犯罪人員並追繳贓款、贓物。
3.協助公安機關監督或考察本飯店被管制、、緩刑、假釋和監外執行的罪犯以及被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被告人。
4.對確保酒店安全運轉負有監督作用。密切注視掌握內部治安動向,做好安全預防工作。
5.行使上級和公安機關依法授予的其他權力。
酒店員工安全職責
酒店員工的安全保衞職責是:
1.自覺學習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酒店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培訓,維護酒店秩序和社會秩序,勇於同違法犯罪和違反店規店紀現象作鬥爭。
2.嚴守外事紀律,保守國家機密。對賓客遺留的錢物或反動、淫穢書刊和音像製品應立即如數上交,不得保留和傳播。
3.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飯店有關部門。發現火情或重大災害事故,要迅速報警撲救,並協助和安排賓客疏散。發生刑事案件,應認真保護好現場,積極提供線索,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4.樓層服務員應掌握本樓層住客情況,發現可疑跡象,應及時報告安全保衞部。
5. 未經安全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操作。
各部門負責人是所在部門的安全管理責任人,必須建立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互相協調,落實內部各項治安防範措施,嚴防發生違法犯罪和其他治安問題,會同酒店有關部門,將安全管理作為對本部門職工考核、評比、調資、晉級的依據之一。
公共區域的安全管理和值班規定
1.公共區域應建立並嚴格執行晝夜值班巡視制度,夜間巡視人員應配備通訊、自衞和照明設備。對可疑人員應進行驗證和盤問,必要時,報告值班經理。
公共通道、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應急照明裝置完好。
2.承擔飯店改、擴建工程的施工單位,應配備專人負責管理施工現場安全工作,並接受飯店安全保衞部門的監督,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到飯店安全保衞部辦理臨時出入證件,並自覺接受檢查。
消防安全規定
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飯店應明確一名領導為消防安全責任人,配備專職防火員,並建立健全羣眾性義務消防組織。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做到:
1.搞好消防專業教育和培訓工作,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2.消防器材、設施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配備,高層建築應配備救護工具,新建、改建、擴建的飯店應按《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規定,安裝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等設施,建立健全相應的使用、維修、保養檢查制度。安全保衞部門及其他部門應職責明確,定期檢查和更換過期消防器材,確保消防器材完好和正常使用。
3.建立健全消防檔案,瞭解並熟悉飯店消防設施整體佈局。應根據各消防重點部位的不同情況,分別制訂消防管理規定和消防操作程序,並嚴格執行。
4.飯店新建、更新改造項目的圖紙,需報經區、縣以上公安消防部門審批,竣工後應通過檢查驗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方可投入經營運轉。
5.嚴格管理和控制火種、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櫃枱等場所禁止吸煙,客房、商場、倉庫等重點部位的施工動火,須履行安全保衞部的審批手續,並在現場設置滅火器材。施工現場易燃物應及時清理。未經工程部門批准,任何人不得亂拉亂接電源。飯店各部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應指定人員負責並採以安全措施。
重點部件和貴重物品的安全管理
1.賓館重點部位應加強管理,確保安全。
重點部位員工選配,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先審後用,定期考核,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對須持證上崗操作的重點部位,嚴禁無證操作。經考核不宜在重點部位工作的員工應予以調整。
2.配電房、火警報警總枱、電話總機房,要制定安全管理程序,實行24小時值班制。機房、中央空調和閉路監控等部位,要按照安全程序嚴格管理,運轉時不得脱崗。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倉庫必須實行消防安全管理。
3.財務部、行李寄存處、貴重物品庫房等部門或部位、電源線、照明設備和防盜設施必須按規範和要求安裝使用。
4.現金、有價證券、珠寶首飾等貴重物品,必須存入保險櫃過夜。分散收款點的週轉金不得超過限額。外出送取鉅款必須兩人以上解送或由安全保衞部派人用車護送。空白有效票證要按規定保管使用,防止丟失或被盜。
5.飯店應建立客房鑰匙管理制度,客房應由飯店運轉經理、客房部經理控制,服務鑰匙統一由客房中心保管,所有備用鑰匙由安全保衞部和客房部共同保管。建立鎖芯更換制度,如發生客房鑰匙丟失或賓客帶走,必須在24小時內採取調換鎖芯等有效的應急措施。 服務員清掃客房時,實行開一間清一間制度。
6. 餐飲部門在食品採購、運輸、庫存和製售過程,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和有關食品衞生操作規程,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考核與獎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給予表彰、記功或其他獎勵:
1.嚴格執行安全保衞規章制度,重視開展安全保衞教育,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成績顯著的;
2.及時發現、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和防止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保證國家、集體財產和賓客的人身、財產安全的;
3.檢舉、揭發違法犯罪行為、勇於同現行犯罪分子鬥爭,或協助公安機關破案有功的;
4.依靠羣眾,做好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幫助教育違法和輕微犯罪人員有較大成效的;
5.忠於職守,秉公執法,在安全管理中表現突出的;
6.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顯著成績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行政處分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行政、經濟處罰;違反治安管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忽視安全管理工作,內部安全管理秩序混亂,多次違反操作程序釀成事故或發生違法犯罪活動;
2.存在隱患,經公安、消防等部門或上級旅政管理機關通報後不按期整改,以致發生刑事案件或重大災害事故的;
3.違反安全管理制度,拒不執行安全管理工作任務,造成危害和損失的;
4.對違法犯罪行為知情不報,或對發生的案件、事故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
5.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擾亂飯店的正常秩序,進行賣淫、賭博、吸毒、傳播淫穢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賓客,可視情節輕重,給予按店規賠償經濟損失或報經公安機關處理。 賓館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車輛安全管理為保安部職責,當值外場人員須維護好廣場秩序,及時瞭解當日客情,適當留好車位。合理安排進店車輛停放在適當的位置,做到停車整齊,並時刻保持車道的暢通,車道上嚴禁停放任何車輛。
當值時要站在車場較明顯的位置,指揮動作要標準、正確。明確指明停放車位。指揮倒車時要注意過往車輛、行人,確保安全。如廣場無車位,則請駕駛員將車停放至附近車場,並指明路線。
來車時要將車輛指揮到位,排列整齊。發現違章停放車輛,及時勸阻。對進館車輛安全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檢查要點:車輛有無損壞、車門有無上鎖。
調解一般車輛糾紛先要調查找當事人及知情者瞭解情況,查明引紛原因。説服雙方讓各自認清自己的責任,以求達到協商調解目的。調解一旦達成協議,請雙方互留地址以便進一步解決。受理人員要詳細記錄經過,雙方地址、車號牌等。
處理店內一般交通事故首先要查看有無人員受傷,如有人員受傷,視情況請醫務人員到場或安排車輛送醫院.要有保護現場的意識,可將肇事車輛可留置原地不動。必要時拍照,留下現場資料。及時通知部門領導,值班經理留下現場資料。處理時客觀公正,輕微事故對當事人進行調解,儘量讓雙方協商解決。較重事故報公安機關處理。
進出車輛夜間巡查時要記錄下進出車輛牌號和時間,認真清楚看車門、車窗有無被撬痕跡,如有疑問,核查清楚。
與客人溝通時要注意禮節、禮貌及文明用語。要做到舉止大方,不卑不亢,避免與客人發生爭執與衝突,不準向客人索取小費。
收取停車費時問明駕駛人是否住店客人及停放時間,如系短時間停放,住店客人免收停車費。收取後立即遞上發票並道謝。
指揮車輛泊位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有醉態司機駕駛的車輛。防止撞傷、碰傷、擦傷等。
綜合安全管理制度
(一)酒店員工
1、酒店員工應有較強的安全防範意識,既是服務員,又是安全員,按照“誰在崗誰負責,誰操作誰負責”的原則,維護好本區域本崗位的安全設施及工作秩序。善於發現可疑人員及現象,及時通報情況;
2、參加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和考核,未經安全培訓不得獨立上崗;
3、熟悉本崗位的應急預案,發生安全事故能及時報警並採取應急措施;
4、浙江旅苑酒店總經理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各工種的負責人即是各部門安全責任人,應明確自己管轄範圍的安全職責,落實安全責任制。
(二)酒店各級值班人員
1、酒店總值班室、消防監控室、前台、電話總機房、變配電室、鍋爐房、工程部、傳達室等應24小時值班,並明確值班人員和值班時間;
2、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
3、值班時應堅守崗位,遵守值班紀律;
4、發現問題立即報告,並採取應急措施,及時通知保衞部門。
酒店開放區的安全管理
(一)前廳
1、加強車輛管理,部署警衞對停車場和大堂進行巡視,維護正常秩序;
2、嚴格賓客住宿登記手續,核對有效證件並複印備查。發放房間鑰匙時,應保證其住房卡或鑰匙憑證準確無誤;
3、嚴禁非法將、、劇毒、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帶進酒店,未經批准酒店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4、行李房及貴重物品寄存處應具備防火、防盜條件,行李寄存應有嚴格的交接手續,發現行李破損、丟失,應及時報告並查明原因;客人行李在大堂暫存,要集中堆放,加蓋網罩,設人看守;客人寄存貴重物品應放入客用保險櫃,鑰匙應有專人保管,有嚴格的存取手續。
(二)餐廳及會議場所
1、餐廳及會議場所在營業期間,服務人員應對客人隨身攜帶的物品,在提醒其保管好的同時,注意發現可疑人員,防止客人財務被盜,可採取增設椅罩等防範措施;
2、服務人員在清理衞生時應注意是否有未熄滅的煙頭捲入枱布中,以免引起火災;出入通道和樓梯口應保持通暢,以備疏散;
3、衣帽間應建立嚴格的存取手續;
4、下班後應有專人巡視,做好安全檢查;
5、在使用各種爐火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燃氣存放或調壓室內應安裝防爆照明燈及報警裝置,通風良好,使用完畢後由專人關閉閥門並做好記錄;
6、廚房灶台照明應使用防潮燈,油煙管道應定期清洗,灶台附近應配備滅火毯和消防器材;
7、廚房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安全標準,認真執行各項操作規程;
8、每日下班時廚房應有專人負責斷水、斷電、斷氣並登記備案。
(三)娛樂服務場所
1、酒店娛樂場所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章和規定,保障賓客的人身財產安全;
2、娛樂服務場所嚴禁出現賣淫、賭博、販毒、吸毒、販賣傳播淫穢文化製品、嚴禁從事淫穢、色情的陪侍活動,嚴禁從事違背社會公德或封建迷信活動。
3、娛樂服務場所人員在營業期間應當注意發現可疑人員,並隨時提醒客人管好自己的物品,以免丟失。
酒店非開放區的安全管理
在非開放區出入口應設置警衞崗或明顯標識,防止非住店人員隨意進入。警衞人員應加強經常性巡視,確保良好秩序。
(一)客房區:
1、客房應設置《請勿卧牀吸煙》標誌,放置《賓客安全須知》,張掛《消防疏散圖》;
2、服務員應瞭解本工作區域內的住客情況,嚴格交接班手續。樓層服務員要做到四勤,即勤轉、勤看、勤問、勤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處理。客房服務員清理垃圾時,要將熄滅的煙頭用水澆滅後,再倒入垃圾袋內。
3、服務員在每日清掃客房時,要注意檢查客房區域和客房內的安全裝置,如門鎖、安全鏈、窺鏡、閉門器、疏散指示燈等是否完好。另外,要注意檢查房內電器設備有無短路、漏電、超負荷使用等情況,如有發現,立即報告。清掃完客房後,要將房門鎖上。
4、為防止內部人員作案,每班領用的客房總鑰匙,需進行登記。嚴格按照規定使用客房總鑰匙。工作人員要妥善保管好所使用的各級客房總鑰匙,不要亂放或遺失,不要為不熟悉的人開客房門。如果客人鑰匙沒有帶,應當請客人親自到前台去取。
5、保安或服務員在樓層巡查時如發現房門虛掩及鑰匙卡插在門鎖上,應輕敲房門,如客人在,應提醒客人關上房門,鑰匙卡插在門鎖上時,同時將鑰匙卡取下交給客人,請其收好。若房內無人,應通知另一人幫助檢查房間是否有異常情況,發現異常,應及時報告,並保護現場;若無異常,將門關好,通知客房中心。如鑰匙卡插在門鎖上則應將鑰匙卡取下,交給樓層服務員或總枱。並記錄上報。
6、包租客房、公寓、寫字間的長住户,調換住宿人員應事先向酒店聲明並履行變更登記手續,不得私自留宿;嚴禁住宿客人使用自備的電熱器具,使用自備的電器設備應得到店方允許,並由酒店指定電工安裝;
7、客房服務員應有明確的責任區,不得擅自離崗,打掃房間是應將清潔車堵住客房門口,禁止無關人員入內,“開一間清掃一間,完一間鎖一間”認真登記進出客房時間;
8、監控夜間對同時出現在不同樓層的人員和帶有多件行李的住客應加以注意。
9、應經常對電子磁卡鎖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其安全有效;
10、電子磁卡鎖鑰匙的配置與管理應有嚴格的制度和措施,應專人保管、認真履行使用登記手續;
11、酒店建立完善有效的會客制度,服務人員不得把住店客人的情況向外人泄露;查問可疑人員,勸阻非住店人員進入樓層,如是來訪人員,應徵得客人同意,來訪客人應在23點前離開客房,如果會客的時間已過,應有禮貌地請客人離開,或報告安保部和大堂經理處理。訪客如需在店內留宿,應請訪客前去服務枱按有關程序辦理手續。
12、客人結帳離店時,收銀台的人員要立即通知該樓層服務員及時查房,清點客房內的物品,檢查客人有無將店內物品帶走,房內有無不安全隱患。如發現客人遺留物品應及時送還給客人,如客人已離店,將物品上繳領導;如發現可疑情況一定逐級上報。
13、發生消防報警後,保衞、客房、工程等部門應在3分鐘內到達現場,保衞部負責攜帶滅火器材、逃生面具、對講機、消防手電、消防電話等;客房部或前廳部負責開啟房門並向客人説明情況;工程部負責對發生火災時的電、氣設備等採取應急措施;
14、客房樓層應設安全出口標誌,備有應急照明燈,安全疏散通道不得對方雜物;
15、通向樓外的安全門既要確保緊急疏散,又要防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使用單向鎖、電磁門等;
16、樓層管道豎井應按有關規定進行樓層封堵,檢修孔嚴禁放置雜物。
17、如發生一般性案件時,應及時向安保部報告情情況。若有現場,應請報案人保護現場並和保安迅速趕至現場瞭解情況。問明發現和發生案件的時間、地點、被竊(騙)財物名稱、數量、價值及其他情況,問清報案人及當事人的情況,及時向部門領導報告,並做好記錄。注意發現並扣留可疑人員。有人員受傷應及時送往醫院。
18、受理賓客報失應向失主瞭解事情發生的時間、地點、所失財物的名稱、數量、價值等。問清失主最後一次見到或使用失物的時間、地點及近期的工作活動情況。有無可疑人員。對員工報失進行分析,是被盜還是丟失,發生在店內還是店外?並徵求失主意見是否報告公安機關?請示部門領導,如何處理?若丟失信用卡、證件,要幫助其分別向銀行或派出所掛失。若有現場,應請警衞保護,並派人查找可疑人員。
房間內財物安全制度
8.客房服務員在打掃衞生的時候,如果有訪客進入房間,應有禮貌地請訪客在外等候。
(二)財務部門
1、財務室、零散收款點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和報警裝置,存放現金不得超過核定的數額,前台當日營業款應按時存入保險櫃;
2、存放現金、支票、發票、公章應使用保險櫃,鑰匙由專人保管使用;
3、收到現金、支票及其他付款憑證應鑑別其真偽,嚴格履行有關制度。
(三)庫房區
1、庫房的房頂、牆壁、地面應堅固,門窗有防護裝置,悶頂及地下管道層不得與其他房間相通,貴重物品庫房應安裝報警裝置;
2、庫房鑰匙應由專人保管使用,離人必須落鎖,領物人員不得在庫房內辦理領取手續;
3、庫房內物品應按《倉庫防火管理規則》執行,電源線要穿防護套管,白熾燈和日光燈要加防護罩,易燃、易爆物品庫房應使用防爆燈,庫房區外應設置電源總開關,並有專人管理,離人必須斷電;
4、物品出入庫房應有嚴格手續,發現短缺,立即報告;
5、庫房內應張掛安全制度,嚴禁無關人員入內,不得寄宿私人物品,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使用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安全規定。
(四)施工區
1、酒店改、擴建與內裝修工程的設計、用料、安裝規格應按有關規定,在防火、治安防範與環境安全等方面進行審查,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書;
2、施工作業區內禁止吸煙、留宿、充做臨時倉庫;
3、施工人員進店工作,應憑居民身份證註冊登記並辦理臨時出入證,憑佩戴的出入證在指定的區域內作業和指定線路行走;
4、施工動用明火需向酒店安全保衞部申請動火證,動火證限一次有效,動火區應設專人值守,配備滅火器,動火後的30分鐘內應繼續監視,確定無遺留火種後,方可離開;
5、酒店安全保衞部應派專人到施工現場進行巡視,監督安全協議書的執行情況,竣工後安全保衞部參與安全質量驗收。
(五)重點要害部位:
1、消防中控室應設雙人值班,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做好值班和報警記錄,發現可疑情況應立即採取有效應急措施;
2、消防中控室不得對方雜物,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嚴禁煙火;
3、消防中控室應配備戰鬥服、防毒面具、破拆工具、強光手電等必備滅火設備;應急疏散廣播詞應為中、英、日三種語言;
4、保安監控中心各種監控設施應完好有效,24小時全景錄像,錄像帶保存期限應不少於10天;
5、煙感報警探測器應定期清洗,自動噴淋系統及消火栓每半年應進行水壓測試,各種消防器材每年進行定期檢修;
6、變配電室、電腦機房、電話總機房按照有關規定設專人值班,工作人員應盡職盡責,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積極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賓客安全管理
前廳、客房、餐飲、商場等部門必須按照業務分工和規範程序、要求,對賓客實施安全管理.賓客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是:
1.賓客住宿憑有效證件,嚴格登記驗證,手續項目齊全,字跡工整清晰。境外賓客登記住宿,應在24小時內報當地公安機關。
2.飯店行李寄存處和貴重物品寄存處,必須建立並嚴格執行存、管、取制度。團隊賓客行李進出飯店應履行交接手續。
3.客房內應配緊急情況賓客疏散圖和“請勿卧牀吸煙”標誌。境外賓客在華期間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嚴禁從事非法活動。
4.嚴禁將槍枝、、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進飯店,嚴禁私自使用電熱器具以及其他大功率的電器設備。嚴禁在飯店內進行賣淫、、吸毒、聚賭等違法犯罪活動。
5.會客一律憑有效證件並徵得住店賓客同意方可會客。會客必須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係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部門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第一章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是(姓名)職務,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佈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並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第二章負責人(姓名)職務,主要工作職責是:
1、佈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後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髮、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並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佈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貨物運輸的流程圖:(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編制)
一、貨物裝載:
1、貨物要堆碼整齊,捆紮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2、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3、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後,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紮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鬆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1、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2、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卸載
1、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2、當車輛停穩熄火後方可卸貨。
3、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4、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後返回。
第四章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
一、發生交通事故後、肇事駕駛員應迅速報告交警部門和公司負責人,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後果的搶救工作及保護好現場。
二、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信息後應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對重大事故還要會同公司其他負責人做好善後工作。
三、肇事駕駛員在處理事故現場後在四十八小時內應寫出書面檢查報送公司相關負責人。
四、對肇事駕駛員應根據其事故性質、責任和認識、表現,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警告、吊證及追究賠償等處理。
第五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出車前和收車後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範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2、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並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3、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4、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5、定期跟車送貨,瞭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第六章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管理
1、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2、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3、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瞭解情況。
4、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後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二)車輛管理
1、將每輛車的信息登記在冊。
2、定期做車輛的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圓、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範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3、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4、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
5、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6、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7、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9、勞動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發放管理制度。
10、事故管理制度。
11、職業衞生管理制度。
12、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
13、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14、劇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15、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16、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管理制度。
17、消防管理制度。
18、禁火、禁煙管理制度。
19、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二、以下管理制度可以單獨建立,也可以將其內容合併到相關制度中去
1、風險評價程序或指導書。
2、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3、識別和獲取、使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的管理制度。
4、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5、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6、生產設施安全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7、危險化學品儲存出入庫管理制度。
8、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9、承包商管理制度。
10、供應商管理制度。
11、變更管理制度。
12、生產作業場所危害因素檢測制度。
13、績效考核制度。
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的依據
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國家和行業標準、地方政府的法規和標準為依據。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其核心就是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和控制。
3)以國際、國內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方法為依據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的原則
1)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
2)主要負責人原則: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主要負責人的職責。
3)系統性原則: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應按照安全系統工程的原理,涵蓋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全員、全方位。
4)規範和標準化原則:規章制度的建立應實現規範化和標準化管理,以確保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的嚴密性、整體性、有序性。
3、規章制度體系的建立
1)綜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指標和總體原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承包與發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危險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2)人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工具的使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及特種危險作業管理制度;崗位安全規範;職業健康檢查制度;現場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3)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三同時制度;定期巡查檢查制度;定期維護檢修制度;定期檢測、檢驗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4)環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標誌管理制度;作業環境管理制度;職業衞生管理制度)
4、規章制度建立的管理
1)起草。根據本單位生產責任制,負責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相關職能部門負責起草
2)會籤或公開徵求意見。起草規章制度,應通過正式途徑徵得相關職能部門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以利於規章制度頒佈後的貫徹落實。
3)審核。規章制度簽發前,應進行審核。由負責法律事務的部門進行合規性審查;應邀請相關專業技術性專家進行審核。
4)簽發。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等技術性較強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一般由生產經營單位主管生產的領導或總工程師簽發;涉及全局性的綜合管理制度應由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簽發。
5)發佈。生產敬仰單位的規章制度,應採用固定的方式進行發佈,如紅頭文件形式、內部辦公網等;發佈的範圍應涵蓋執行的部門、人員;有些特殊的制度還正式送達相關人員、並由接收人員簽字。
6)培訓。新頒佈的安全生產製度、修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應組織進行培訓,安全操作規程類規章制度還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考試。
7)反饋。定期檢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或建立信息反饋此道,及時掌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效果。
8)持續改進。單位應每年制定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計劃,並應公佈現行有效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清單。對安全操作規程類規章制度,除每年進行審查和修訂外,每3-5年應進行一次全面修訂,並重新發布,確保規章制度的建立和管理有序進行。
一、注塑車間安全生產通則:
1、設備正常運轉時,除注塑機前安全門、控制面板外,嚴禁接觸設備任何部位。
2、任何生產異常的處理必須等待在設備停止運轉後方可進行。
3、各設備必須建立專人負責制(定人定機制),未經設備安全培訓,並經取得操作資格,不得操作該設備;故障維修由車間指定人員進行,非指定人員不得進行維修操作。
4、按操作規程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5、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各類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如有損壞,必須及時報修,待修復後才能使用。
7、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並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8、上崗必須按規定着裝,長頭髮要紮起來,不準披髮,不準穿背心、短褲或裙子,不準穿拖鞋。
9、使用電動工具前必須檢查電線、插頭、塑料外殼有無破損。
10、更換氣接頭時關閉氣源,防止接頭飛出傷人。
11、維持通道暢通,在通道內嚴禁長時間作業或堆放工件。
12、設備使用完畢必須關閉電源,注塑機PC 料保温時例外。
二、注塑機安全生產須知:
1、注塑機半自動正常生產時,只有如下動作可以進行:
a.打開前安全門
b.取出產品和料杆
c.關閉前安全門
如需要額外動作,必須經技術員確認屬正常生產必須動作,方可作業。
2、除此以外的任何動作,必須在手動狀態下,關停油泵後進行;涉及電氣的,還必須關閉電源,比如工作可能接觸射嘴及熔膠筒時,必須關閉電源,以策安全,清理工模或調整任何機械零件之前,必須切斷電源;
3、設備自動報警時,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從設備範圍內撤出,切換到“手動”狀態。
4、發生緊急事件(人身事故,設備、模具突然發出異常響聲)時,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並大聲求援。
5、機器運轉時,嚴禁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入關閉的安全門內;把手伸入模具前先將安全門打開;檢查、修理時如上半身進入兩模板中間,應關掉油泵;無論什麼場合,整個身體進入兩模板時都應先切斷電源。
6、機器運轉時,必須關閉後安全門,必須使用前安全門來控制模具的開鎖模。
7、機器運轉時。除注塑機操作者外的任何人接觸注塑機前,必須通知注塑機操作者調到手動狀態,關停油泵。特別是多人協同作業時,任一方有異常動作前,必須通知協同人員,得到確認後方可作業。
a.注塑機操作者就是操作注塑機進行生產、調試的人,可能是擋車工,頂崗人員,也可能是調試人員。
b.異常動作:除第一條款列出的動作之外的動作。
8、分別在手動、半自動狀態下,檢查拉開安全門能否切斷油泵和電源。
9、檢查緊急停止按鈕是否有效,按下時能否切斷油泵和電源。
10、保證設備及設備周圍無油、無水,保障行走安全。
11、發現注塑機的異常情況(漏油、電線損壞、電器插頭損壞等等)及時向班長或技術員報告。
12、拆除噴嘴時必須採取防護措施,避免高温原料、氣體飛濺燙傷。
13、清理阻礙物或移動料斗時,請勿操作此機。
14、對空注射時,關閉前後安全門,並且任何人不得站在料筒兩側,以免為膠料射出損傷遺憾終身。
15、機器長期停用後再開機,必須檢查安全裝置(如機械鎖、安全門行程開關及液壓鎖等)正常後才能運行該設備。
16、維護作業時,切斷主電源,掛上“禁止通電”牌,運行前,確認機械按規定連接。
17、當射台向前移動時,不可用手去清除從射嘴漏出的熔膠,以免傷手。
18、料斗裏必須放有磁力架,防止混入金屬異物而損壞注塑設備。
19、檢查、修理時如上半身進入兩模板中間,應關掉油泵。
20、無論什麼場合,整個身體進入兩模板時都應先切斷電源。
21、任何安全設備的改動都是不允許的,安全裝置損壞的狀態下不得開動設備生產。
22、生產高温產品(模温高於120度的)必須使用厚棉布手套。
三、模、油温機安全生產須知:
1、電源必須使用規定的電壓(220V/380V/415V/50/60Hz)。
2、不得使用狀態不明的導熱油。
3、電源線必須使用指定的規格品,防止造成過熱、電壓下降,發生事故或故障。
4、請務必將本機的接地端子與接地線相連接。
5、凡用於連接裝置的所有的軟管及其他裝置,必須要耐熱120℃,耐壓1000kpa(10kgf/cm 2 )。
6、軟管的安裝請按照軟管的製造商的指示進行。特別注意要絕對遵守最小彎曲半徑。附屬軟管的連接,請參照所附錄的軟管配管要領書。
7、由於本機(包括外部接續的閥門類及配管類)運轉時會產生高温,請不要直接用手去觸摸。另外,運轉後由於餘熱仍有高温。在本機及配管温度未下降到40℃以下,請不要觸摸。
8、不要用濕手觸摸控制箱,否則可能會引起觸電事故。
9、在進行維修作業時,請穿着防護用品。
10、如有異常發生,在零件沒有更換前,請不要使用本裝置。
11、請定期更換導熱油,當發現導熱油呈黑綢狀時請務必更換。
12、使用中如發現排水不暢或冷卻效果差,請立即清洗電磁閥或檢查冷水出入口有無阻塞。
四、機械手安全生產須知:
1、機械手在注塑機上安裝牢固。
2、操作人員不得進入機械手臂作業範圍。
3、維修前請關掉電源。
五、烘箱安全生產須知:
1、在主機周圍1米內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2、設定温度一定要參考原料之乾燥温度,配合實際經驗進行設定。
3、烘箱高温,必須佩帶防護用品,防止燙傷。
4、散落烘箱內的原料,必須及時清除。
5、清理、修理烘箱時,必須關閉電源。
6、每2小時檢查1次烘箱是否正常運轉,記錄温度。
六、粉碎機安全生產須知:
1、在開機前確保料斗與網架關閉,安全螺絲必須擰緊。
2、轉動刀片極鋒利且能引起傷害,特別是在轉動時。
3、在開關料斗網架時,易發生事故。
4、該機電盒處高壓危險。
5、該機是由傳動帶傳動的,不要讓傳動帶碰到衣服、身體。
6、在機器維修保養時,必須關閉主開關和控制開關,等待刀片靜止不動。
7、不要去掉防護裝置。
8、如果料斗粉碎室中還有未被粉碎的物料,就不能停機,因為重開機時,餘料會造成馬達過載。
總則
一條 為了改善公司生產中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二條 公司必須樹立“安全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由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總體負責,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來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因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理。機構與職責
四條 公司應該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來總體組織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委會應該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檢查和監督生產安全,調查處理髮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五條 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任命,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脱產的安全員。
六條 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七條 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
1.經常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生產情況時,有權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進行研究處理。
2.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3.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4.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工作。
6.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的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計劃執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並督促其進行實施。
8.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要馬上進行上傳下達。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八條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使其符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九條 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十條 各生產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十一條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時,要及時報告領導,並迅速予以排除。
十二條 各機樓(房)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設備、工具的安全。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設備的維護和勞動場所的安全
十三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正確進行使用並且經常進行維護和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十四條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生產要求。
十五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
十六條 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十七條 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線要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險的處所,必需要有安全保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十八條 有高温、低温、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十九條 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衞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明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電信線路的設計與維護
二十條 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要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步操作規程》。
二十一條 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經常檢查,定期維護。
二十二條 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杆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杆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進行安全確定後,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電梯
二十三條 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守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二十四條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説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二十五條 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二十六條 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二十七條 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二十八條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僱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二十九條 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三十條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三十一條 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職業體檢。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三十二條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衞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衞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採取衞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三十三條 禁止中國小生和年齡不滿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業。教育與培訓
三十四條 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三十五條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進行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檢查和整改
三十六條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應不少於三次;各生產單位每季度檢查應不少於二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每天進行檢查。
三十七條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三十八條 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後,在勞保經費項目中列支。獎勵與處罰
三十九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四十條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四十一條 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設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機構,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四十二條 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並組織實施)。
四十三條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十四條 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四十五 對事故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並可進行行政處分。
四十六條 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准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於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四十七條 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萬元,不滿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0萬元,不滿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00萬元的事故。
四十八條 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後需要歇工個工作日以上,但低於國際標準的05日,並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超過國際標準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四十九條 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誌,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製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5天以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五十條 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後,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後,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併送交安委辦。
2.因公駕車肇事者,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況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並進行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五十一條 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五十二條 事故原因查清後,如果各有關方面對於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五十三條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幹部、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4.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五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五十五條 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牴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一、生產經營單位基本情況表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一般應建立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2、安全培訓教育制度;3、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4、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5、安全作業管理制度;6、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7、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9、勞動防護用品(具)發放管理制度;10、事故管理制度;11、職業衞生管理制度;12、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13、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14、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15、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管理制度;16、消防管理制度;17、動火作業管理制度;18、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三、各工種、崗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操作規程主要是規定職工對生產工藝、設備操作、安全設施必須遵守的程序和注意事項。具體根據生產工藝和設備安全特點及有關規章和設備安全説明書要求制定。生產經營單位對有危險性的每項工藝、每台設備必須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對操作人員進行教育,經雙方簽字,並製作鏡框掛在有關車間或操作設備旁邊醒目處,以警示操作人員必須遵守該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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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約談,是指公司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及存在安全問題的單位和人員進行約見談話。
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施約談:
(一)發生一般等級及以上事故的;
(二)發生重傷事故的,頻繁發生輕傷事故的;
(三)安全生產問題較多,安全生產形勢比較嚴峻的;
(四)發生對社會影響較大事件的其它情形。
發生(一)、(二)、(四)情形的,由公司總經理組織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與約談對象約談。發生(三)情形的,由公司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組織有關人員與約談對象約談。
第四條約談對象
(一)發生事故或存在問題的項目經理、分包單位負責人;
(二)其他認為有必要約談的人員。
第五條約談前,公司向被約談單位發出約談通知。被約談單位按照約談通知要求準備書面材料,內容包括:約談事項基本情況、經過、性質、原因分析及教訓、採取的措施,安全生產現狀,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整改措施等。
第六條約談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被約談單位負責人對事故的情況或存在的問題進行説明。內容
包括:原因及處理經過,目前存在的問題,應吸取的教訓和採取的措施;
(二)公司就有關情況提出詢問,並提出處理建議;
(三)形成書面約談記錄。
第七條被約談單位應當在約談後7個工作日內,向公司質安部寫出約談要求的落實情況報告。
第八條約談對象應準時參加約談,不得委託他人。對無故不接受約談或約談後仍不採取改進措施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進行通報批評,並追究被約談人的責任。
第九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市人民政府關於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為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依法行政,做好服務,制定本制度。
一、公開範圍
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政府信息,以及局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都應當公開。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安全生產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二)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
(三)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
(四)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五)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六)安全生產統計信息;
(七)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情況等。
二、公開方式
公開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局網站,柳州安全報,政務服務中心窗口,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
三、公開程序
(一)對日常編制的文件,在發文稿紙上註明公開的方式;對其他擬公開的信息,在公開信息審批表上註明公開的方式。
(二)所有擬公開的信息,必需經科室領導核稿,分管局領導會籤,局長簽發後方可公開。
(三)擬公開的信息由局辦公室交相關單位、科室和人員進行公開。
四、保密要求
擬公開信息的起草人及相關審批人員,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信息進行保密審查。對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信息不得公開。但是,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是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涉及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信息,可以公開。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約談,是指公司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及存在安全問題的單位和人員進行約見談話。
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施約談:
(一)發生一般等級及以上事故的;
(二)發生重傷事故的,頻繁發生輕傷事故的;
(三)安全生產問題較多,安全生產形勢比較嚴峻的;
(四)發生對社會影響較大事件的其它情形。
發生(一)、(二)、(四)情形的,由公司總經理組織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與約談對象約談。發生(三)情形的,由公司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組織有關人員與約談對象約談。
第四條約談對象
(一)發生事故或存在問題的項目經理、分包單位負責人;
(二)其他認為有必要約談的人員。
第五條約談前,公司向被約談單位發出約談通知。被約談單位按照約談通知要求準備書面材料,內容包括:約談事項基本情況、經過、性質、原因分析及教訓、採取的措施,安全生產現狀,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整改措施等。
第六條約談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被約談單位負責人對事故的情況或存在的問題進行説明。內容包括:原因及處理經過,目前存在的問題,應吸取的教訓和採取的措施;
(二)公司就有關情況提出詢問,並提出處理建議;
(三)形成書面約談記錄。
第七條被約談單位應當在約談後7個工作日內,向公司質安部寫出約談要求的落實情況報告。
第八條約談對象應準時參加約談,不得委託他人。對無故不接受約談或約談後仍不採取改進措施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進行通報批評,並追究被約談人的責任。
第九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01、員工在未接受任何使用培訓前,禁止操作各種機器設備。員工在使用電器(吸塵器、洗地毯機、拋光機等)前,必須先檢查機器設備是否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確保電源插頭、電源線完好無損。
如發現有破損要立即停止使用,進行修理更換。嚴格禁止使用帶有破損的電器。
02、所有電源插座在不使用時要將電源開關關閉。如發現插座鬆動,應及時報修。
03、員工使用電器時,要杜絕生拉硬拽電源線,確保正常安全使用電器。
04、員工需要進行登高作業時,要有安全保護措施,或由其他同事保護,不得單獨登高作業,更不得使用其他物品代替梯子。
05、公共區域清洗地面、打蠟、擦地時,必須放置警示牌,提醒他人“小心地滑”。
06、員工在清洗玻璃杯時,必須要注意正常操作,以防傷害自己。
07、清洗浴缸和衞生間地面時,應注意地面是否有水,以防摔傷。
08、工作中如需要搬牀或其他重物時,要按正確方法操作,防止扭傷。
09、清洗客房地毯需要將牀立起時,要確保將牀立穩,以防倒下砸傷自己或他人。
10、清洗房間或其它區域玻璃時,不要將全部身體探出窗外,以防墜落摔傷。
11、庫房及工作間內物品擺放不要過高、過密,防止物品掉落。
12、更換房間燈泡時,確保手是乾燥的。不得使用濕布擦拭電燈、電器。
13、關房門時要注意不要將手放在門框處,防止被門閼傷。
14、正確使用各種清潔劑,防止由於使用不當造成的傷害。
15、員工在工作中不要隨身攜帶鋒利物品,以免傷害自己。
16、在上下消防樓梯及在其它區域行走時,應小心地滑。
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1、作業時必須辦理申請、審核和批准手續,要明確作業的地點、時間、範圍、方案、安全措施、現場監護等。
2、作業時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聽從現場指揮人員及安全員指揮,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3、無證或手續不全、作業票過期、安全措施沒落實、地點或內容更改等情況下,一律不準作業。
4、特殊作業時,必須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資格驗證,並懸掛相應的警示標識,明確現場監護人員職責。
5、作業前必須準備好安全、消防器材及救援設施,消防器材及設施應指定專人負責。
6、作業中途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彙報,加強聯繫,經檢查確認安全後才能繼續施工,不得擅自處理。
1、新入廠員工和來廠培訓人員,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生產現場。
2、員工家屬、兒童及無關人員不經批准不得進入生產區。員工進入崗位前,必須按規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帶好勞動保護用品。
3、員工在班前和班中不準喝酒,發現帶酒味上班者,應立即停止其工作。
4、車間要害部位:鍋爐房、主控室、油庫、配電站等,非本崗位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5、2米以上(含2米)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並派專人監護。
6、特種設備的管理要落實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或工具,未經批准,不準動用。
7、嚴禁非電氣人員接電源或從事電氣設備、線路、開關的檢修、操作等工作。
8、行燈和機器設備上照明的電壓不得超過36伏。槽罐、溝道、潮濕場所使用的照明燈為12伏,絕緣必須良好。
9、各種設備、工具開動或使用前,要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可靠後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時下方嚴禁站人。
10、各種防護裝置、信號、標誌、儀表、指示器等,要經常檢查、效驗,保證齊全、完好、靈敏、可靠。
1、嚴格執行工藝指標,按工藝規程和操作法進行操作,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制度。大型設備的檢修和倒換實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的制度。
2、設備運行中,擦洗和加油時不準觸動轉動部位。
3、檢修(檢查)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檢修制度和有關操作規程。在非動火區內動火時必須按規定辦理動火證。
4、生產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或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等緊急情況時,操作人員有權先停車後報告。
5、人人有權拒絕違章指揮,人人有權制止違章作業。
6、設備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備可靠,電氣設備和線路的接地(接零),絕緣必須良好,否則不準使用。
7、車間和倉庫內的門窗必須安裝牢固,並經常檢查、維護。
8、為保護地下的電纜、管道和構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動土施工時,必須按動土(動工)安全規定到有關部門辦理動土許可證,待批准後方可施工。
9、自行車必須放入規定的車棚中,嚴禁進入生產區內。
1、為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必須加強各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公司對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實施綜合管理,並行使監督檢查職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應納入本公司培訓教育年度計劃和長期規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以充分保證,經費從公司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4、公司應採取會議、板報、標語、印發宣傳品、圖片展覽、安全知識競賽、專場教育講座等多種形式,做好對職工的安全教育。
5、公司應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安全教育檔案由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安全專管員)負責實行分級管理。
6、公司主要負責人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接受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各級安全管理人員任職期間,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120學時,其它管理人員不得少於24學時,一般作業人員不得少於40學時。
7、新進場工人必須接受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三級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四十學時。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安全專管員)組織實施。車間級安全教育由各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班組級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組織實施。
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上崗。
9、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後重新上崗時,必須通過相應的車間及班組級安全教育。
10、公司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專項安全教育和培訓。
1、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公司管理範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3、安全生產貫穿於施工生產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4、各部門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係,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5、公司主要負責人、各車間主要負責人、各班組組長是本公司、本車間、本班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別對其所轄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6、公司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並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7、公司工會組織應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8、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9、公司應採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10、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11、公司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12、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
第一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條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四條 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五條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衞生、保衞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條 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七條 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第八條 有高温、低温、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九條 僱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
第十條 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衞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台。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誌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誌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準獨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准後方可進行。
三、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採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築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並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牆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覆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十、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一、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意義
俗語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規章制度就是企業的規矩。沒有健全而嚴格執行的規章制度,企業是管不好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則是企業規章制度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保證生產活動順利進行的手段。同時,沒有健全和嚴格執行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企業的安全生產也是搞不好的。
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要通過規章制度去體現。通過實現規章制度,可以有條不紊地組織生產;可以從制度上促進廣大勞動者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係,真正做到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服從安全。同時,勞動者按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生產作業,可以把安全工作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緊密聯繫起來,使“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到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各個環節。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內容
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可分為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工業衞生三個方面。
安全生產管理方面制度,包括安全總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檢查、傷亡事故報告、各類事故管理、特殊區域內施工審批制度、勞動保護設施管理、安全值日製度、安全生產競賽辦法、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管理辦法、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的三同時(即主體工程與勞動安全衞生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審查驗收管理等。
安全技術方面的規章制度,包括電氣安全技術、壓力容器安全技術、鍋爐安全技術、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建築安全培訓施工安全技術、消防管理、危險場所的安全技術管理、容器內作業、高空作業、企業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培訓、考核、發證、持證作業等)、各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工業衞生方面的規章制度,包括塵毒監測、防塵防毒措施、防塵防毒設備的維護管理、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統計報告、防暑降温管理、保健食品制度等。
三、安全生產責任制
鑑於安全寓於生產之中,企業的每一個工作人員都從不同的角度為企業的生產經營擔負責任,每個人盡責的好壞直接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的成效。同樣,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企業的每一個工作人員又必須對安全生產擔負責任,每個人盡責的好壞直接影響企業的安全生產。因此,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是中心內容,是企業崗位責任制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安全生產責任制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企業各級負責生產和經營的人員,在完成生產或經營任務的同時,對保證職工安全與健康負有重要的責任。二是各職能部門的人員,對自己業務範圍內及有關的安全生產負有相應的責任。三是所有工人對自己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上崗必須按規定着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3、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提高安全意識和技能。
4、負責本隊(室)的定額考核工作,協助隊(室)長定生產經營任務。
5、負責設備運行消耗統計,按時上報各種資料報表。
6、認真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做到持證上崗。
7、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產經營工作,使得企業財產和員工身體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嚴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行業相關規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一、公司所有生產經營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生產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進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保證公司生產、設備、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項生產經營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環境下順利進行。
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負責制。實行生產工作以“預防為主,安康為本,預防為先,科學管理,持續改進”的工作方針,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負責各系統的全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產領導機構是: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領導下的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牽頭,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委員組成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制度。主管生產負責人對生產計劃部、物資供應部、生產車間、檢驗中心、倉儲庫房、設備動力部負責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全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並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產負責人彙報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工作情況;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每季度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總結安全生產工作總體情況。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每季度向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彙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五、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執行監督檢查制。各級相關領導定期、定人,按職責分工、分別深入作業現場巡迴檢查。
六、生產車間要嚴格按照生產操作規程操作設備,定期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和設備保養,及時維修設備故障,確保生產安全。
七、生產各部門和車間要嚴格按照醫藥生產相關規定衞生標準,落實對員工個人衞生、設備衞生、環境衞生的檢查。
八、公司各部門嚴格按照安全防火相關規定進行管理,對化學危險物品使用、貯存、運輸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強管理,消滅事故隱患,杜絕事故發生。
九、生產各部門要嚴格按照生產設備、電氣、線路、能源供給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檢查、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十、生產各部門應加強生產員工勞動防護設施、用品管理,生產員工應嚴格按照操作規定配戴防護服、防護手套及相關保護用具。
十一、為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生產各部門應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與安全技術知識方面的培訓工作。
十二、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要積極加強提高本部門員工安全思想意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技術專業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三、生產各部門加強員工安全生產基本知識的教育工作,進一步提高生產員工在安全生產工作過程中處理一般安全問題的工作能力。
十四、生產各部門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相關規定,定期對生產員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確保員工身體健康,保證產品質量。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落實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確保完成20xx年度全市安全生產工作任務,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暫行辦法》的規定要求,全市各有關部門必須履行以下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和完成以下工作目標任務,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具體內容為:
一、工作職責
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暫行辦法》的規定要求,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採取行政措施,促進本部門(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並對所轄範圍內的所有單位(包括企業)和涉及安全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
具體要求: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對國家、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部署高度重視,貫徹迅速,及時落實到基層和企業。
2.將安全生產工作列入本部門的重要工作日程。每季度召開一次由部門主要領導主持或委託分管領導主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防範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解決本部門內安全生產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每次會議要有記錄。會議確定的事項要督促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按時完成。
3.根據本部門(行業)經濟發展規劃,實施“十一五”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解決本部門(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各項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發改、財政、建設、水利、通信部門要積極推進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管理和維護,落實各項消防經費。工商、文化、建設、規劃、房產等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頒發有關證照時要依法審查消防安全手續;民政、農業、綜治部門要將農村和社區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防控體系,對社區和農村消防建設進行監督和指導。教育部門要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育內容。
4.建立健全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本部門(行業)所管理的企業制訂和完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根據本責任書確定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制定本單位的具體指標,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及“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要求,層層簽訂責任狀,並分解落實到基層和企業,同時制訂配套的考核獎懲辦法以確保落實。定期組織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檢查,實施獎懲考核,把安全生產實績作為部門工作與幹部考核內容。
5.加強本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建設。做到機構、職責、人員、經費四落實;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足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應當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的企業達到100%。
6.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部門(行業)所管理的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經營者及分管安全領導參加安全生產培訓率達到80%以上;中層以上安全管理幹部安全生產培訓率達到90%以上;安全員和特殊工種培訓率達到100%。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按照上級的部署,在本部門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各項活動的組織工作有序進行,佈置的工作任務能按規定完成,幹部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得到提高。要積極組織人員參加消防安全培訓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
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全年至少組織開展4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或專項檢查,對存在事故隱患易於發生事故的場所進行嚴格檢查和隱患排查,督促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落實應急預防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並落實資金、限期整改到位。
8.深入開展非煤礦山、道路交通運輸、水上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消防安全、建築施工等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負有專項整治任務的交警、交通、海事、安監、公安、經委、消防、建委等部門要做到有組織、有方案、有計劃、有目標、有經費保證,完成各階段整治任務要有總結(每季度、半年、全年總結)。經過專項整治,生產經營場所重大隱患得到治理;本轄區、本部門合法企業基本達到安全生產條件;堅決取締非法生產經營點。對容易發生事故的單位、設施、場所(包括學校、體育場館、文化、娛樂場所、旅遊景點、集市、工業企業等)加強安全管理,嚴防各類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9.列入市級及本部門(行業)分級管理的各類重大事故隱患按期限完成整改。被列為自治區級和市級本年度計劃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100%完成;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段的隱患整治本年度達到90%以上。對重大事故隱患要有計劃地進行治理,視情況採取關、停等措施。
10.加強安全生產“隱患治理攻堅年”活動的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工作機構,指導督促轄區內所有企業包括規模以下的小企業,認真、全面、徹底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隱患,企業單位隱患自糾率達100%。
11.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健全、完善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定期檢測檢驗安全設施、特種設備和檢查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態,依法進行安全評估,制定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1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加大對安全生產的投入,安排專項資金用於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保證安全生產投入;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 “三同時”規定,安全設施經費依法納入項目概算;組織推行高危企業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制度和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督促企業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
13.各交通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強化道路行車安全和鄉鎮船舶安全動態管理。加強創建平安暢通縣區、交通安全文明村、交通安全文明社區、交通安全文明單位學校和農機安全村工作。加強渡口渡船和鄉鎮船舶安全管理,落實工作責任。
14.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本部門各類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督促企業依法建立應急救援組織,落實應急救援人員,配置應急救援器材和裝備,並落實救援預案涉及的救援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保證應急救援啟動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經費。
15.發生安全事故時,按國家和自治區事故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報告事故情況,並迅速組織事故搶救。屬於本級權限處理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法查處,事故按時限結案率達到100%。
16.應當履行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二、控制目標
(一)總目標。有效預防傷亡事故,減少一般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各類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年度總控制指標以內,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一次死亡1-2人的一般事故起數和人數均比上年有效減少。
(二)具體目標。20xx年全市各類死亡人數控制指標總數為93人,其中各部門和各行業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為:道路交通71人,工礦商貿企業9人,鐵路路外4人,水上交通2人,建築企業2人,火災1人,農機1人;其他(漁業)3人。沒有控制指標的部門(行業),年內無發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責任事故。
三、工作報告
各責任單位要將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按以下要求和時限一式二份分別向市政府、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提交履職報告。
(一)各責任單位要將履行上述工作職責的情況每半年填寫一份《安全生產履職報告書》,分別於當年7月5日和翌年1月5日前,由行政主要負責人簽署後報送市人民政府和安全生產委員會。
(二)根據要求將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會議貫徹落實情況、安全生產大檢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隱患整改情況,按時上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四、履職考核
(一)各責任單位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情況,作為本部門、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實績的考核內容。
(二)考核實行“季度自查、半年檢查,年終考核”的方式進行。
五、考核時間
考核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北海市人民政府
簽字人:
簽章時間:20xx年 月 日
責任單位:
簽字人:
簽章時間:20xx年 月 日
北海市安全生產工作履職報告書
報 告
單 位
(簽章)
年 月 日行政主要
負責人
(簽名)
年 月 日
1、自覺參加隊組每週一次的安全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
2、刻苦學習技術業務,堅持科學養路,嚴格執行養護安全操作規程。
3、不準違章、冒險作業,採料時嚴禁挖神仙土,如有違章、冒險現象,一經發現立即糾正。
4、出工前應穿戴好安全標誌服帽,同時檢查好各自使用工具。
5、隨車出工時,要按規定乘坐,放置好工具,嚴禁談笑戲鬧,車未停妥時,嚴禁跳車、扒車。
6、平原地區作業隨小四輪和拖拉機帶拖斗上下班時,嚴禁在三角架上站人,有欄杆的空拖斗只許乘坐四人,拖砂石材料的拖斗只許乘坐二名裝卸工,其它載貨拖斗一律不許帶人,不許超載超坐。山區視情況而定,但原則上嚴禁小四輪和拖拉機拖斗帶人。
7、用鎬開挖路面時,應並排前進,左右間距須保持一米,避免對面作業,如必須對面作業,相互間距不得小於五米。
8、在公路維修作業時,應在作業區的二頭離作業場所10-15米處,放置安全圓錐柱(墩)或紅白相間的施工標誌牌,彎道應適當放置遠一些。交通繁忙地段同時還要牽線劃塊作業,以保證養路工作時間順利和安全。
9、在路上作業中不準來回奔跑互相打鬧戲耍,不準在公路上乘坐和休息,隨時注意來往車輛及行人狀態。
10、雨季要堅持值班巡路,發現塌方阻車問題應做好標誌,同時立即報告上級,組織力量搶通,並保持水溝暢通及時清理路面雜物。
為了規範村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特制定以下條例。
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1、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村主任
副組長:分管安全的村兩委副職或委員
成員:村兩委副職、委員或村民小組長
安全員:專(兼)職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積極貫徹執行上級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年度工作。
2、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分析全村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和部署全村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3、負責協調村義務消防隊、安全工作人員參加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4、完成上級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二)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職責:
1、村委會主任是全村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轄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積極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各項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
3、瞭解掌握本村安全生產管理狀況,建立安全網絡,落實安全資金。
4、定期聽取安全工作彙報,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協調解決本村內的事故隱患。
5、本村內發生傷亡事故時,應及時組織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6、每年向鄉政府報告本村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三)副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對本村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責任,協助第一責任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傳達學習上級安全生產工作有關會議、文件等精神,負責安全生產的日常工作。
2、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村“兩委”日常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落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
3、協助第一責任人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改進工作措施和意見;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對存在的安全隱患,督促有關人員提出解決辦法和防範措施。
4、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務。
(四)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安全職責:
1、對掛點或所負責村民小組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同時對其分管範圍內工作的安全負責。
2、做好本小組安全生產宣傳工作,發現安全問題應及時解決,一時不能解決的應要立即向安全員報告或向第一責任人報告。
3、在發生安全事故時,應及時報告並迅速組織搶救,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配合處理好善後工作。
(五)安全員職責:
1、負責協調組織全村安全巡查檢查工作,對危險路段、橋樑、山邊、低窪地帶等危險場所進行重點檢查,做好有關記錄,配合有關部門督促檢查村所在地企業整改安全隱患。
2、在全村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3、制定完善道路、消防、農機、學校等各類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有效的演練,切實提高村民自我保護和自我救援能力。
4、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生產經營單位、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等情況的調查摸底工作。
5、及時處理羣眾安全方面的舉報、投訴,並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6、做好資料檔案管理及各項台帳記錄,並按時上報安全生產有關材料。
7、認真做好各類安全生產事故調查的配合工作。
8、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獎懲對象為本村所屬有關單位和其工作人員。
(二)安全生產獎懲由村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評審,並提出獎懲意見。
(三)獎勵的條件:
1、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安全生產中成績顯著的;
2、認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發現事故預兆及時採取果斷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
3、在事故救援、搶險救災過程中表現特別突出的;
4、運用現代安全科學管理方法預測預防事故,取得明顯成果的;
5、對安全生產工作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對有以上表現的,將給予獎勵,獎勵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安全生產獎勵實行每年一次。
(四)懲罰的條件:
1、對安全生產工作不重視,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的或突破上級下達的控制死亡指標的;
2、發生事故隱瞞不報或作虛假報告的;
3、影響鎮政府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考核分數不及格的;
4、對因安全生產引發的糾紛,處置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
對有以上行為的,將給予批評或全村通報批評,並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同時取消當年度評先的資格。
四、安全生產基本工作制度
1、及時傳達鎮政府季度會議及安全生產有關會議精神,分析轄區內安全生產現狀,進一步明確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落實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措施。
2、安全會議均應作好書面記錄,定期整理歸檔,對會上形成的重要意見、決定和工作部署要形成書面文字或文件,必要時應將有關情況向鄉安辦報告
一、校長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火負第一責任;
2、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安全法律、法規,開展教職工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3、負責制定學校安全的規章制度和措施,並負責落實;
4、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周邊涉及人身安全方面的環境治理整頓,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負責組織經常性的安全檢查,重點檢查校舍和運動器械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學校的安全防火管理,防止火災;
7、制定學校重特大安全事故人員緊急疏散和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
二、支部書記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認真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安全消防的方針政策及我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及安全防火起保證監督作用,並負有領導責任。
3、負責組織檢查各項安全生產和消防計劃的檢查執行情況。
4、加強對黨員的安全教育,組織黨員開展“黨員身邊無事故”活動。
5、經常參加安全檢查,積極會同行政領導及時整改不安全因素。
6、在支部工作中將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做為一項重要內容進行考評。
三、教學副校長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協助校長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安全法律、法規,開展教職工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2、負責組織教導處、年級組長、班主任進行安全檢查,重點檢查課堂教學和課間活動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加強對教師、學生的安全培訓,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經常參加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5、在年級量化考核工作中將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做為一項重要內容進行考評。
四、總務副校長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協助校長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安全法律、法規,開展教職工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2、制定實施緊急情況疏散計劃,並在每學期初進行演練。
3、加強對體育器械、微機室、主控室、財務室、門衞的管理,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4、負責對教師和重點部室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並經常檢查提出消除事故隱患措施和改進意見。
5、負責對消防器材的維護和保養,保證器材設施完好,並負責培訓員工會使用消防器材。
五、年級組長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年級組長應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和安全防火有關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項制度,對本年級的各項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負責。
2、負責對本年級的教師和學生進行法制、安全、防火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師生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
3、負責經常檢查和定期檢查年級教師執行安全規定和安全防火情況,對一切違犯安全規定和安全防火現象及時制止。
4、負責將本年級組內發生的事故及時上報,並組織對受傷者進行救護,提出整改意見。
六、教師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和安全防火有關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項制度,對本班的各項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負責。
2、結合學科、班級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增強學生安全意識。
3、上課前清點學生人數,對無故不到者應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家長,課堂上教師不得中途離開教室。
4、課間要注意觀察學生行為動態,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5、在實驗室、微機室、電教室、語音室及教室上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防止學生觸摸電器及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室外課要做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集團安全生產工作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範化、標準化、程序化,實現企業穩定、和諧、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督、羣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原則,從嚴、從細、從實地建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主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系。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第三條 各集團行政正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集團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 各集團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統一協調指導下屬企業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職業健康等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主任委員,其他成員由分公司經理(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
第五條 安委會以下分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企業經理(負責人)擔任。
第六條 安委會主要職責:
(一)審定本集團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並督促落實;
(二)監督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協調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協調調查處理安全事故;
(四)組織重大事故隱患評估,並督促立項整改;
(五)審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六)審定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單位和先進工作者,決定表彰事宜;
(七)討論決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應採取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 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各級領導幹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做到“一職一責,一崗一責”。
第八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簡練、實用,符合崗位要求,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條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領導幹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
第十條 企業應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定期進行考核,公示考核結果。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一條 各企業應採取各種途徑,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技能和防範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條 企業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條 應堅持新入廠員工、轉崗工人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檔案,“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4學時。
第十四條 要加強對臨時僱用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開展對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 企業要加強安全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的操作技能和防範事故的能力,每季度必須進行一次全員安全培訓,並對培訓內容進行書面考核。
第五章 安全檢查
第十六條 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制定相關檢查表格、記錄表,堅持日常檢查,要落實崗檢、巡檢、交接班檢查,並記錄檢查結果。各集團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企業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
第十七條 企業應根據季節變化、節假日生產特點,以及特殊作業要求,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或專業安全檢查。
第十八條 各集團應建立幹部安全生產聯繫點制度,定期對關鍵生產裝置和要害部位(單位)安全生產聯繫點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第十九條 企業應完善安全檢查手段,依據標準、規範及安全檢查表進行檢查。檢查人員應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做出書面記錄,並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並向上級報告。整改情況應有回執記錄。
第二十條 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辦法,加大對違章檢查、監督和處罰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三違”行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應當場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對嚴重違章行為要從嚴懲處,絕不姑息。
第六章 應急管理
第二十一條 各集團應監督下屬企業制定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制度。應急管理要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第七章 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條 企業應加強事故管理工作。對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均應報告,並按照規定統計。 第二十三條 發生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
第二十四條 各類事故都必須及時逐級上報。發生重大事故,企業必須立即按照管理權限,上報集團公司或總公司,並按照規定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銷燬有關證據。
第二十五條 發生事故後,應按照分管權限成立事故調查組,及時認真的調查事故。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準確查清事故原因,重點查找設施設備、工藝技術、規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確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並依據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根據事故分類和分級,由企業及有關部門、人員向上一級單位或主管部門彙報事故情況。
第二十六條 按規定時間做好事故的結案工作,並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檔案。
第八章 考核與評比
第二十七條 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按年度下達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第二十八條 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年度考核評比。對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達到先進要求,且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經考核優秀,經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審定,授予安全生產先進企業稱號,發給獎牌或證書。
第二十九條 企業應制定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年度考核指標,並報所屬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審批。 第三十一條 各集團及下屬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規定,對查出的違章行為進行處理。
第九章 事故管理
第三十二條 事故按人員傷亡程度和經濟損失情況劃分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一)重大事故:係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3-9人中毒(重傷),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係指造成輕傷、急性工業中毒,但沒有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事故。
(三)小事故:係指只有輕傷但沒有重傷和死亡,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不足1萬元的事故。
第三十三條 企業發生事故時,企業或所屬二級單位領導應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調、指揮搶險救災工作,並視情況立即決定啟動上報程序。
(一)當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已經發生一般事故並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集團主要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二)當發生一般事故,或已經發生小事故並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企業領導或業務分管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三)發生其它生產安全事故,由企業分管安全領導決定是否派人趕赴現場。
(四)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時,企業主要領導不在單位的,應在第一時間返回單位,在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十四條 事故處理責任劃分: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人、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領導組長)、集團負責人(安委會主任委員)。
一、行政處分依據事故等級確定:
(一)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降級、撤職處分;
(二)發生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記大過、降級或撤職處分;
(三)發生一般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或降級處分;
二、經濟處罰依據事故造成損失確定:
(一)造成公司損失5萬元以上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直接管理人當月工資,並分別處罰損失額的10%,企業負責人、集團負責人視情節輕重分別處罰不低於損失額的10%;
(二)造成公司損失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當月工資,並處罰損失額的2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15%,企業負責人視情節輕重處罰不低於損失額的10%;
(三)造成公司損失不到1萬元的,直接責任人處罰損失額的3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20%;
三、實行“一票否決制”:
(一)發生損失額在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直接責任人和部門負責人(直接管理人)以及所在班組取消評優、晉級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二)發生損失額在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企業負責人級所轄公司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三)發生損失額在10萬元以上的責任事故,集團負責人及所轄集團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各集團、企業應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自20xx年1月23日起執行。原《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由集團總公司總裁辦負責解釋。
為促進安全生產管理,及時發現和解除事故隱患,保障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生命安全與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護法》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內容:
具體內容如下:
查領導、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組織、查教育培訓、查事故處理。
二、安全生產檢查標準:
所有檢查都以公司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施工五個標準,公司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及施工現場創建達標管理辦法為依據。
三、安全生產檢查的方法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
2、專業安全生產檢查。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4、特殊性安全生產檢查。
四、安全生產檢查實施: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檢查、周檢查、月檢查、季度檢查。
(1)、日檢查:項目安全員每天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填寫日檢表
(2)、周檢查:每週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本項目文明施工各相關人員參加,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3)、月檢查:每半月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本項目文明施工各相關人員參加,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4)、季度檢查:由公司安全監管部組織,公司文明施工檢查小組成員參加,對各單位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標驗收檢查。
2、專業性檢查:由公司組織專業人員,對現場進行安全防護、用電安全、機械安全、消防安全專項檢查。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由主管領導組織,安全監管部及相關部門參加。具體內容如下:冬季安全生產檢查、雨季安全生產檢查。
4、特殊性檢查:由各級領導帶隊,相關部門參加,在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特殊節假日,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
1、本單位應當為全部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徵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徵繳規定執行。
2、準備好用於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的專項經費。採購勞動防護用品後要做好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管理工作,必須把好四道關:第一,採購關。要保證採購質量,防止選擇沒有產品合格證和規格不符合要求的用品。要選擇各項指標均符合國家標準,部頒標準或企業標準的防護用品。第二,保管關。要按照防護用品的保存要求來保管,定期進行檢查,剔除過期失效的不合格用品;第三,發放關;第四,監督使用關。單位應培訓、監督、教育每個職工在操作時正確有效地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情況。同時,單位要接受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監督,嚴禁拒絕或拖延向職工發放勞動防護用品、不得發放與勞動保護用品無關的衣物用品代替防護用品,也不應任意提高發放標準。
3、落實用於安全裝置、消防器材、防護器材的購置、維修、保養費用,並落實專人負責本部門安全裝置、消防器材、防護器材的管理,掌握職業危害因素情況,提出改進建議。
4、落實對生產設備的檢修、維護、置換和技術改造的費用,確保各個設備能夠正常、安全、完好的運轉。
安全防護設備管理和維護制度
為保證安全防護設備的完好有效,防止因設備缺陷導致傷亡事故,根據GB12266—90《機械加工設備一般安全要求》有關標準,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防護設備的定義
安全防護設備指:設備的固定、半固定密閉罩;機械、電器屏障;機械或電器連鎖裝置;自動或半自動給料、出料裝置;防止誤動作或誤操作的裝置;警告或報警裝置等。
二、安全防護設備的購置
1、購置新設備的安全要求:購置新設備時,要同時購置保證安全運行的安全防護設備。不購置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的各種設備,不購置安全防護設備不全或安全防護設備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設備,不購置產生嚴重職業危害的設備。
2、購置特殊設備的安全要求:購置特殊設備,安全防護設備不全,不能保證操作安全的,必須根據實際,到其他廠家購買或由本單位使用部門製作相應的防護設備。
三、安全防護設備的使用維護與管理
1、安全防護設備的使用:操作者在操作使用主體設備時,對其配套的安全防護設備,必須與主體設備一樣,首先進行檢查,無問題後才能進行正式生產。
2、安全防護設備的管理:不得拆除、停用、挪用安全防護設備,安全防護設備發生鼓掌或損壞時要及時修復,在修復之前不得使用該主體設備。
第一章: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所以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景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職責。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進取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貼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職責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景。
8、在每週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景(安全生產職責區與5S管理工作職責區的職責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景,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景,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瞭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景,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彙報安全生產情景。
4、及時彙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理解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並做好防範措施,向安全員彙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進取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資料,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理解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資料。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理解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一天操作前,對自我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資料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貼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貼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景,主要資料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貼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温、廚房、團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衞生規定、標準,為員工供給貼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貼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貼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堅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4 管理職能
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監督執行與考核工作。
5 管理原則
5.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的原則。
5.2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各職能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並嚴格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目標的實現。
5.3 貫徹“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二級部門的行政一把手是所在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督促檢查各副職、各部門按職責範圍做好安全工作;各級副職應在各自主管的業務工作範圍內負責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到各負其責、各盡其職。
5.4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有崗必有責。公司的每個員工都必須在自己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5.5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整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處於核心地位,是其它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實施的基本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分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5.6公司實行班組級、部門級、公司級三級安全管理。
5.6.1公司級:公司設生產安全部,在公司總經理和生產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5.6.2部門級:各生產部門設兼職安全員,在部門主管領導的領導下,做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在業務上同時接受公司生產安全部的指導。
5.6.3班組級:各生產班組的班組長是所管班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班組應設班組安全員,在班組長的領導下,協助班組長做好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單位安全員的指導。
6 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1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6.1.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加強對員的行安全教育培訓,接受安全培訓考核。
6.1.2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其他工作時,要包括安全工作。
6.1.3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建立並落實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公司安全工作負總則。
6.1.4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簽發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批准重大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
6.1.5檢查並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6.1.6負責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充實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
6.1.7組織每季度召開一次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6.1.8主持對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6.1.9組織制訂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督促定期演練和改進。
6.1.10指定部門和分廠年度安全工作規劃,並落實工作安排。
6.1.11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抓好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6.2 生產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6.2.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組織制訂、修訂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認真組織學習。
6.2.2負責具體安排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協助總經理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按照總經理指令,組織協調和監督各業務口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6.2.3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各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6.2.4組織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6.2.5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6.2.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6.2.7對公司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及時向上級報告,組織或安排安全部門調查分析和處理,本着“四不放過”的原則,採取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6.2.8佈置檢查各單位對員工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6.2.9組織實現公司的均衡生產,貫徹勞逸結合,儘量避免突擊生產,控制隨意加班加點。
6.2.10對較大危險作業負責審批。
6.3技術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6.3.1組織開展技術研究工作,積極採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措施,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方案。
6.3.2在組織新廠、新裝置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安全衞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6.3.3審查公司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保證技術上切實可行。
6.3.4負責組織制訂生產崗位塵毒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規劃,使之達到國家標準。
6.3.5參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從安全技術方面提出防範措施。
6.4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職責
6.4.1 在編制企業長遠發展規劃,安排生產經營財務計劃時,把改善員工生產作業環境、提高安全技術水平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予以統籌規劃和安排。
6.4.2按照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合理安排安全技術措施、勞動保護用品、保健津貼、防暑降温、安全宣傳教育等項費用和資金,切實保證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並監督其合理使用。
6.4.3對影響公司生產工作正常進行、危及員工生命安全的突發性重大隱患,及時調整、追加計劃費用,監督有關部門(單位)儘快予以解決。
6.5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6.5.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制定本班(組)有關安全生產製度,帶領全班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負責,做到杜絕違章指揮生產。
6.5.2根據生產任務、生產環境和員工思想狀況等特點,有針對性的佈置安全工作,對新入廠的或變換崗位的員工進行現場安全教育,並在其熟悉工作環境前,指定專人負責生產活動中的安全。
6.5.3組織本班(組)員工不定期學習安全生產規程或安全守則,隨時檢查執行情況,堅決杜絕違章作業,發現違章作業立即制止,並採取防範措施,不允許本班(組)出現違章作業。
6.5.4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必須堅持班前佈置、班中檢查、班後總結安全生產製度,做好安全生產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要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立即上報單位。
6.5.5生產作業前要對作業場所進行認真檢查,找出不安全因素,整改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6.5.6發生事故要組織搶救、保護現場、詳細記錄,向調查組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組織本班(組)員工舉一反三,吸取教訓,提出防範措施。
6.5.7對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時表揚,把安全工作列入考核項目進行考核。
6.6 崗位操作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6.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並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6.6.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6.3 生產作業前要熟悉作業場所,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斷總結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 積極參加安全技術知識學習,堅持崗位安全檢查,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6.5 從事危險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無證不準動用機動車輛、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等特種設備和設施。
6.6.6 發生或發現工傷事故、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並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傷員搶救,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6.6.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7 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7.1 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三不傷害”。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並及時報告。
6.7.2 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新入廠和變換工種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組織崗位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6.7.3 協助班組長開展好各種安全活動,調查、分析班組的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6.7.4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7.5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協助班組長進行現場保護和組織搶救,及時瞭解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7.6 認真做好班組各項安全記錄和台帳。
6.8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8.1 在行政一把手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生產安全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6.8.2 具體組織並參與編制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督促其貫徹執行。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措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8.3 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間不少於1小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並提出整改措施。對作業現場出現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並提出處理意見。
6.8.4 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考核,督促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6.8.5 負責組織和監督單位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人員上崗。
6.8.6參與制定本單位負責的臨時和檢修任務的安全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並深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6.8.7參與有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
6.8.8指導和監督檢查單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確合理的使用,掌握單位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8.9參加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認真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發生規律,找出有效的防範措施,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8.10監督檢查單位易燃易爆三級危險點的管理工作。
6.8.11具體組織、參與單位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6.8.12按規定及時填報各類安全報表,完成各項上級佈置的安全生產工作。
6.8.13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範化。
6.9其他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9.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9.2 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五同時”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標準化。
6.9.3 深入現場時應穿戴好勞保用品,不違章指揮,認真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9.4 在本職工作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6.9.5 發現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 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7.1 生產安全部
7.1.1宣傳、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程,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7.1.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並按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處罰。
7.1.3組織制定公司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職業衞生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編制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7.1.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制止其作業,並制訂防範措施。
7.1.5負責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1.6根據現場職業安全衞生狀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監督計劃按期完成,要求有檔案資料。
7.1.7會同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單位,對員工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簽發安全操作合格證。
7.1.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積累,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範措施。
7.1.9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
7.1.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1.11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7.1.12繪製有害作業點分佈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1.13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調度會應有安全生產內容,佈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佈置安全。
7.1.14組織好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
7.1.15正確處理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做到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7.1.16建立設備的檔案及管理帳卡,應按安全技術規範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鑑定。
6.6 崗位操作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6.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並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6.6.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6.3 生產作業前要熟悉作業場所,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斷總結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 積極參加安全技術知識學習,堅持崗位安全檢查,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6.5 從事危險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無證不準動用機動車輛、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等特種設備和設施。
6.6.6 發生或發現工傷事故、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並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傷員搶救,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6.6.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7 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7.1 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三不傷害”。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並及時報告。
6.7.2 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新入廠和變換工種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組織崗位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6.7.3 協助班組長開展好各種安全活動,調查、分析班組的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6.7.4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7.5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協助班組長進行現場保護和組織搶救,及時瞭解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7.6 認真做好班組各項安全記錄和台帳。
6.8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8.1 在行政一把手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生產安全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6.8.2 具體組織並參與編制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督促其貫徹執行。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措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8.3 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間不少於1小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並提出整改措施。對作業現場出現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並提出處理意見。
6.8.4 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考核,督促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6.8.5 負責組織和監督單位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人員上崗。
6.8.6參與制定本單位負責的臨時和檢修任務的安全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並深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6.8.7參與有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
6.8.8指導和監督檢查單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確合理的使用,掌握單位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8.9參加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認真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發生規律,找出有效的防範措施,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8.10監督檢查單位易燃易爆三級危險點的管理工作。
6.8.11具體組織、參與單位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6.8.12按規定及時填報各類安全報表,完成各項上級佈置的安全生產工作。
6.8.13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範化。
6.9其他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9.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9.2 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五同時”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標準化。
6.9.3 深入現場時應穿戴好勞保用品,不違章指揮,認真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9.4 在本職工作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6.9.5 發現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 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7.1 生產安全部
7.1.1宣傳、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程,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7.1.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並按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處罰。
7.1.3組織制定公司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職業衞生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編制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7.1.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制止其作業,並制訂防範措施。
7.1.5負責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1.6根據現場職業安全衞生狀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監督計劃按期完成,要求有檔案資料。
7.1.7會同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單位,對員工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簽發安全操作合格證。
7.1.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積累,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範措施。
7.1.9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
7.1.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1.11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7.1.12繪製有害作業點分佈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1.13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調度會應有安全生產內容,佈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佈置安全。
7.1.14組織好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
7.1.15正確處理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做到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7.1.16建立設備的檔案及管理帳卡,應按安全技術規範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鑑定。
7.1.17引進的新設備和大修設備,運行前應進行鑑定、驗收;編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組織安全操作培訓。
7.1.18特種設備的採購、安裝、檢驗檢測及使用、檢查維修應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條例》;及時淘汰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後設備,特種設備應制定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7.1.19建立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和保健食品採購、供應台帳,確保發放及時。
7.1.20對採購的清涼飲料、勞保用品的生產許可證、衞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進行審查,保證符合標準。
7.1.21每年對安全生產工作應進行總結評比和表彰。
7.2技術部
7.2.1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設計的新產品,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定的要求,在試驗、試製、投產前,應編制安全措施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並組織安全評審,必須符合安全“三同時”要求,向有關使用部門提供安全性能及操作使用安全技術文件。
7.2.2及時淘汰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後工藝。
7.2.3承擔安全技術和塵毒噪聲治理等方面的技術設計和科研課題研究工作。
7.2.4配合生產安全部及人力資源部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
7.2.5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和分析,並提出技術防範措施。
7.3 財務部
7.3.1按照國家、上級和公司有關規定,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和勞動保護經費,並單立科目,監督專款專用。
7.3.2對固定提取安全費用及上級安全生產專項撥款實施統籌與管理。
7.3.3按有關規定,保證安全性評價、安全教育、安全獎勵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7.3.4在制訂經濟責任制、簽訂經營承包合同書、進行經濟活動分析等工作的同時,應將安全生產列為重要內容之一。
今年以來,_縣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較好的完成安全生產各項工作,但安全生產形勢不容樂觀:據統計,今年1-7月份,全縣共發生各類事故42起、死亡11人、受傷39人、直接經濟損失28.18萬元,同比下降50.59、下降8.3、下降66.95、下降56.03,死亡人數佔國控制指標24人的45.83;其中
⑴道路交通事故35起、死亡7人、受傷38人、直接經濟損失4.81萬元,同比下降52.7、下降30.00、下降67.52、下降85.98,死亡人數佔國控制指標19人的36.84。
⑵火災事故4起、死亡2人、直接經濟損失1.87萬元,同比下降50.00、淨增2人、下降78.73,死亡人數佔國控指標1人的200。
⑶工礦企業發生傷亡事故3起、死亡2人、直接經濟損失19.7萬元,死亡人數佔國控制指標3人的66.67。
⑷水上交通沒有發生安全事故。
(一)安全責任制得到層層落實。縣政府把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管理作為安全生產的重要基礎工作來抓。一是進一步完善責任制考核辦法,調整責任書籤訂對象,將去年未列入的幾個相關單位列入責任制考核單位;二是及時分解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年初專題召開全縣性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縣主要部門、單位及各鄉鎮全面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三是各主要部門、單位及各鄉鎮層層簽訂落實安全責任書,把安全責任貫徹落實到各企業、各單位;四是繼續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與各鄉鎮、部門政績、評先評優、領導升職等直接掛鈎制度。
(二)安全文化宣傳進一步深入。為切實提高廣大幹部羣眾的安全防範意識,加大安全宣教力度,我們以“安全生產月”活動為契機,緊密結合“執法年”、“作風年”建設,按照中央、省、市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精神,圍繞“綜合治理,保障平安”的活動主題,利用廣播、電視、數字電影、標語、宣傳畫、黑板報、宣傳車、安全知識競賽等宣傳工具,開展了內容豐富,意義深遠的宣傳活動。到目前為止,全縣共懸掛標語(橫幅)232條,發放《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的調查處理條例》、部門法規等宣傳品11840冊,張貼宣傳畫2100張,羣發安全生產提示短信3萬餘條,刊出安全生產宣傳專欄264篇次,出動宣傳車170台時,電視報道23次,廣播報道10條,送文藝下鄉198場已開始,開展安全諮詢8次,培訓各類人員4183人次。
(三)全面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根據本地實際和季節性安全生產特點,及時部署季節性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生產大檢查,縣政府主要領導多次帶隊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半年來共組織開展了三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出動檢查人員2128人次,檢查生產經營單位1825家次,查出各類事故隱患324處,當場糾正或整改278處,發指令書限期整改46份,對5家生產經營單位實施經濟處罰,處罰金額13.6萬元。
(四)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整治工作。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屬地與產權歸屬相結合的原則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監管,企業全面負責,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要求,有關部門和鄉鎮、村(居)密切協同配合,對全縣的地質災害和非煤礦山、危化品、民爆物品、特種設備、消防隱患、道路交通、旅遊、學校、山塘水庫、防雷設施等安全隱患進行了專項整治,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其中⑴山塘水庫整治情況。水利部門組織對全縣523處山塘、電站水庫進行了全面檢查,投入資金290萬元對4座列入千庫保安的水庫進行整治,目前已完成2座;投入40萬元進行百塘保安工程,目前已完成6座;投入10萬元對其餘10餘處病險水庫進行了整治。
⑵危險化學品整治情況:縣安監局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20_行動專項整治,制定了“20_行動”實施方案,成立了“20_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並於4月30日召開了全縣鄉鎮安全生產分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安監中隊隊長,相關企業負責人等60多人蔘加的_縣“20_行動”動員大會,有關部門和企業於會後迅速召開動員大會,並立即開展了反“三違”宣傳活動和開展崗位操作人員培訓,取得了動員部署階段實質性效果。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企業整治的前提下將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延伸到危化品使用企業,到目前為止已對76家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進行了隱患大排查,共查出隱患36處、當場整改26處、發整改指令書6份(10處)、發函2份。並已完成了重大危險源的排查、登記、建檔工作,對兩個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嚴格按“三同時”辦理。
⑶礦山整治情況:縣安監局組織對全縣4家礦山企業進行了專項整治。暫扣2家礦山企業的生產許可證,一家礦山企業已自動暫停生產,對繼續生產一家礦山企業存在的兩處安全隱患發放了限期整改指令書。同時縣安監局積極開展非法礦山的打擊工作,發放函件3封要求有關部門進行取締。
⑷在建工程專項整治情況:縣規劃建設部門組織對在建建築工程進行了專項整治,共檢查在建建築工程33個,總計建築面積372844m2,發現安全隱患109條,發放限期整改通知書19份,其中5個工程項目被責令停工整改。
⑸道路交通專項整治情況:公安、交通部門組織對全縣道路交通情況進行了專項整治。一方面是完善道路基礎設施。今年公路部門累計投入237萬元,開展對飛雲湖碼頭專項治患工作,增設安全護欄墩1670餘隻、鋼質護欄2200米,新設縣鄉交通標誌464副;整治公路安全隱患(塌方)7800立方米,修復擋土牆3600立方米。路政部門組織執法人員上路檢查1500人次,查處路政違法案件132起,收取路產賠償費12500元。交警部門組織對全縣道路交通隱患進行了全面的排查,列出了龍麒源景區、百丈漈廠區公路、嶨口隧道、徐村大橋、周壤鄉周墩橋頭與大坑交叉路口等五處隱患點,進行重點整治。
6消防安全整治情況:公安消防部門對全縣消防安全情況進行了專項整治,排查整治的重點是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單位、居住出租房,打擊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等。共出動檢查人員39人次,檢查94家單位(企業),同時根據省、市統一部署,縣安委辦牽頭組織消防、工商、文化等部門分別對賓館、酒店、網吧、茶吧、超市、娛樂場所等進行了專項整治,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五)全面開展安全生產“執法年”活動。
一是抓好安全生產“執法年”動員部署階段工作。全縣上下高度重視,精心制訂了“安全生產執法年”工作方案、建立了縣“安全生產執法年”活動領導小組,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分別成立了領導小組,做到主要領導親自過問,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職能部門分頭落實,結合實際,明確目標和工作重點,分解細化執法工作任務,落實責任,做到目標到人、責任到人;依法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員。在監督檢查中,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和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的安全為重點,依法查處縣、鄉鎮兩級重大事故隱患單位,依法查處未經許可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到位、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不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不依法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等行為。在開展對企業ABCD重新評定工作的同時,特別突出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以及C、D類企業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查處。
二是以“執法周”活動為重點做好安全生產執法年組織實施階段工作。為切實抓好“執法周”活動,我局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周密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制訂詳細的活動計劃,實行科室工作月報表制度,試行分片聯繫工作制度。把33個鄉鎮、25個重點部門分成三片,由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全局機關13名幹部分成三片,聯動鄉鎮安監中隊,開展專門執法,對所有的生產經營單位重新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共出動檢查人員112人次,檢查各類企業25家,查出各類隱患175處,現場整改44處,發隱患整改通知書29份(131處),責令停產整頓7家,主要存在未制訂安全生產有關規章制度、台帳,未制訂崗位操作規程,未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未設置警示標誌,未建立應急救援預案等方面。
(六)認真抓好安監隊伍建設。針對近期鄉鎮機關人員變動頻繁的現狀,對我縣15個安全生產監察中隊的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安委會成員單位聯絡員等進行了調整,完善了縣、鄉鎮、村三級和縣、行業主管部門、企事業單位三級安全管理機構,形成了一個全縣統一協調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
存在的問題及下步工作思路
我們要清醒的看到,在過去的一年裏,我們的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一是全民安全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安全基礎設施投入有待進一步加大;三是鄉鎮、部門安全生產監管力量有待進一步加強;四是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手段有待進一步創新。特別是火災事故死亡人數已經超過了國控指標。
針對以上問題,我們要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切實增強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務必引起高度重視,着眼長遠,深入研究,採取措施,在下步工作中認真加以解決。
第一,突出重大隱患治理和專項整治。
從20__年以來,我縣連續三年開展了“鐵網系列行動”,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隱患,全縣安全生產環境有了較大的改善,但是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是一個動態的管理過程,舊的隱患消除了,新的隱患又不斷的產生,這就要求我們要根據形勢的不斷變化,不斷地調整工作重點,堅持不懈地開展各類專項整治。今年,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結合“安全生產執法年”活動,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火災、中小企業、旅遊、渡口渡船、建築施工和特種設備等十大重點行業和領域,集中精力、物力和財力,開展集中整治。各有關責任單位按照已經制定的實施方案,迅速採取措施,認真抓好落實,集中打好一場整治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隱患的“攻堅戰”,切實扭轉當前重大事故多發的形勢。
第二,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
抓好安全生產工作,重心在基層,源頭在企業,必須下大力氣夯實基層基礎,才能極大地提高我縣安全生產工作的水平。一是進一步加強基層安全監管網絡建設。充實必要的監管人員,完善鄉鎮、村居監管網絡,確保基層安全生產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二是深入推進和實施企業安全管理標準化工作。研究制訂相關行業的安全生產地方性標準及推動企業安全管理標準化活動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行企業標準化安全管理台帳,規範企業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三是加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力度。以宣傳貫徹實施《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的調查處理條例》為重點,深入開展普法宣傳工作,認真搞好“安全生產月”、“安康杯”競賽、“保護生命、平安出行”和交通安全生“五進”等活動,充分發揮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的宣傳作用,加大安全生產宣傳報道力度,積極推進安全生產宣傳工作的經常化和制度化。進一步深化全員培訓工程,按照“統一規劃,分級實施,分類指導,步步推進”的要求,將培訓任務層層分解到基層和企業,並將培訓對象由工礦企業為主向商貿旅等行業延伸,因地制宣,因人施教,以實用管用為標準,進一步擴大各類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面。
第三,認真抓好“安全生產執法年”活動。
“安全生產執法年”活動分動員部署、組織實施和考核總結三個階段。在第一階段工作中,我縣各項工作有所滯後,和兄弟縣市區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們將引起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廣泛宣傳發動,嚴格落實制度和責任,採取日常執法檢查和開展集中行政執法相結合,綜合監管和專項執法相結合的辦法,嚴厲查處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強化建立“安全生產執法曝光台”、實行死亡事故單位掛牌和停產整頓措施、完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舉報制度、開展強制性安全教育培訓等四項措施,以鐵的決心和鐵的紀律,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堅決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務和目標。
第四,結合“作風建設年”活動,抓好安監隊伍建設。
通過“作風建設年”活動,喊響“從我做起、對我監督、促我提高”的口號,努力樹立“五種形象”、建設“五型機關”的目標:一是樹立政治堅定、勤奮好學的形象,着力建設學習型機關,努力做到思想政治與黨性要求相適應、工作能力與履行職責相適應、知識儲備與時代發展相適應。二是樹立心繫百姓、執法為民的形象,着力建設服務型機關,努力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把羣眾的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把羣眾的訴求作為第一需要。三是樹立真抓實幹、開拓創新的形象,着力建設創新型機關,努力做到以創新的工作思路研究探索麪臨的新情況、新問題,以昂揚有為的精神狀態開展工作。四是樹立民主和諧、團結協作的形象,着力建設和諧型機關,努力做到對外要協調組織好各方面、各部門的力量;對內協調好同志之間的關係,充分發揮每個同志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五是樹立道德高尚、清廉節儉的形象,着力建設廉潔型機關,努力端正生活作風,爭做品行端正、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表率。
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彙編
1 目的
為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各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 範圍
適用於企業主要負責人、各級領導、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重點是企業、車間、工段、班組一把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 引用法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