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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旱災害防禦工作總結

欄目: 工作總結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68W

2021年水旱災害防禦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市水旱災害防禦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全縣上下齊心協力,密切配合,全面落實各項安全度汛措施,圓滿完成了我縣水旱災害防禦工作任務。現將水旱災害防禦工作總結如下:

水旱災害防禦工作總結

一、 雨情、水情及災情

(一)雨情

汛前1—5月份全縣平均降水量140.7毫米,比去年同期偏多7.7%,比歷年同期偏多26.3%,其中1月份全縣平均降水量4.1毫米,比歷年同期偏少36%;2月份全縣平均降水量58.3毫米,比歷年同期偏多495%;3月份全縣平均降水量9.4毫米,比歷年同期偏少44%;4月份全縣平均降水量42.9毫米,與歷年基本持平;5月份全縣平均降水量36毫米,比歷年同期偏少22%。

汛期6—9月份全縣平均降水量745.2毫米,比去年同期偏多99.6%,比歷年同期偏多62.1%,降水量最大的鄉鎮南旺鎮859毫米,降水量最小的鄉鎮為白石鎮574毫米。其中6月份全縣平均降水量135.4毫米,比去年同期偏多41.1%,比歷年同期偏多68.3%;7月份全縣平均降水量208.3毫米,比去年同期偏多80%,比歷年同期偏多18.1%;8月份全縣平均降水量206.4毫米,比去年同期偏多30.8%,比歷年同期偏多45.5%;9月份全縣平均降水量195.1毫米,比去年同期偏多48.8倍,比歷年同期偏多219.8%。

汛後10—12月份全縣平均降水量93.3毫米,比去年同期偏多35%,比歷年同期偏多51%,其中10月份全縣平均降水量57.4毫米,比歷年同期偏多85.2%;11月份全縣平均降水量34.3毫米,比歷年同期偏多51%;12月份全縣平均降水量1.6毫米,比歷年同期偏少80%。

降雨特點主要表現為:一是時空分佈不均,降水量主要集中在7、8、9月份609.8毫米,佔全年的62.3%。降水趨勢由西向東遞減,西南部最大,中部次之,東部較小;二是降雨天數多,汛期降雨量多,全年降雨天數為111天,全縣累計降水量979.2毫米,為1951年有氣象記錄以來第四多,暴雨以上級別基本沒有,最大一次降雨過程為7月27日至30日,三天全縣平均降水量僅128毫米,最大點雨量為南旺鎮163毫米,最小點雨量為白石鎮93毫米。

(二)水情

今年整個汛期全縣河道運行平穩,農田及村莊未出現重大積水和洪澇災害。受降雨影響,7月中旬至10月底,大汶河共出現6次洪峯漲落過程,最大行洪流量1630m3/s(9月20日),今年大汶河汶上段基本未出現斷流現象。10月1日,為減輕黃河防洪壓力,接市水旱災害防禦指揮部傳真電報通知,開啟大汶河琵琶山引水閘分洪指令,按照下游允許最大輸水流量下泄要求,經縣水旱災害防禦指揮部會商,決定分泄大汶河洪水流量20m3/s,共分3路分泄洪水,其中,進軍渠5m3/s,泉河10m3/s,小汶河5m3/s,境內主要河道均未出現大的洪峯。

(三)災情

今年汛期我縣降雨偏多,降雨時空分佈不均,局部強降雨明顯,降雨造成我縣大部分鄉鎮不同程度發生了農田漬澇災害。特別是進入9月份,全縣平均降水量195.1毫米,比歷年同期偏多219.8%,由於前期降雨量偏多,土壤含水量趨於飽和,大部分鄉鎮及城區街道、小區出現積水,造成內澇,農作物減產約二成,給秋收秋種帶來影響。

二、水旱災害防禦工作情況

我縣各級黨委、政府和水旱災害防禦指揮部按照上級的部署和要求,認真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立足於防大汛、搶大險、救大災,突出重點,及早準備,主動防範,認真抓好各項水旱災害防禦措施的落實,確保了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工程防洪安全。總結起來,主要得益於以下幾個方面。

(一)領導重視,防汛抗旱責任制落實到位。

對於水旱災害防禦工作,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縣委書記高永幹、縣長李洪文多次帶隊深入一線檢查指導水旱災害防禦工作,並對防汛抗旱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為切實做好今年水旱災害防禦工作,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水旱災害,保障我縣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縣水旱災害防禦指揮部在5月份下發了《關於做好2021年水旱災害防禦工作的意見》,要求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從思想上早動員,從物質上早準備,從措施上早謀劃,做到組織到位、人員到位、物資到位,確保全縣安全度汛。3月下旬全市水旱災害防禦工作動員會議後,縣水旱災害防禦指揮部對今年的水旱災害防禦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根據水旱災害工作需要和人員變動情況,4月份及時調整充實了縣水旱災害防禦指揮部組成人員及包保技術指導人員。5月底,縣政府召開了全縣防汛工作會議,專門安排部署了今年的防汛工作。各鄉鎮(街道)也健全和加強了對水旱災害防禦工作組織領導,嚴格落實了以行政首長負責製為核心的各項防汛抗旱責任制,實施了分級、分部門責任制、包工程責任制和技術崗位責任制等,確保了河道、堤防、險工段、節制閘等水利工程都有專人負責。各相關責任人堅持上崗到位,把責任制貫穿到防汛準備、抗洪搶險和救災工作的全過程,做到決策科學、指揮得當、協調有力、通力合作,確保安全度汛。

(二)抓檢查,重督導,做好河道除險清障工作。

按照市水旱災害防禦指揮部的安排部署,結合我縣防汛的實際情況,從5月初開始,防辦組織人員會同各鄉鎮及大汶河管理所對全縣6條主要河道及各類小型防洪工程進行了拉網式檢查,包工程責任人也分別按照職責分工帶隊進行了重點防洪工程檢查,對存在隱患的重點工程、重點部位進行重點檢查,對查出的問題縣水旱災害防禦指揮部及時下發了除險清障任務通知書,要求有關鄉鎮和部門限期完成除險清障工作。汛中,縣水旱災害防禦指揮部根據汛期查出的問題,及時派出督導工作組分赴有關鄉鎮、河道檢查督導除險清障工作。

(四)周密安排,制訂完善各類防洪預案

根據我縣水情、工情、旱情的新變化、新特點,編制完成了《大汶河汶上段防洪預案》、《汶上縣泉河防洪預案》、《汶上縣小汶河防洪預案》、《汶上縣排滲河防洪預案》、《汶上縣2021年易澇區搶險排澇預案》,6月19日在大汶河開展了汶上縣2021年防汛搶險綜合應急演練,進一步提高了防洪預案的可操作性和科學性。

(四)加強防汛隊伍組織建設,落實各類防汛物資。

全縣共組建民兵應急連120人,15個鄉鎮街道綜合應急排450人,防汛抗洪連160人,城市排澇排30人。公共設施搶修搶建排30人,另外,消防救援大隊52人,武警、公安特警、交警160人,交通戰備人員40人,城管市政人員600人,同時,全縣所有煤礦鐵礦和重點危化企業均成立了防汛抗旱應急搶險救援隊154人。全縣共落實防汛物資袋56萬條、砂石料1.3萬方、塊石3萬方、鐵絲14噸、木樁1.5萬方、救生衣1320件、鐵杴2000把、工作燈1000台套,柴油發電機組300台套、潛水泵260台套、電纜2000米、挖掘機60餘台。

(五)加強防汛職守,科學調度。

汛前水旱災害防禦指揮部組織人員為全縣16個雨量站及通訊設備進行了全面檢修和維護,確保了汛期報汛準確、準時無誤。今年重點加強了防汛值班管理,嚴格縣、鄉鎮防汛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縣水旱災害防禦指揮部制定了《雨情、水情、工情、災情彙報制度》、《防汛公文處理制度》、《防汛值班工作制度》等各項制度,縣水旱災害防禦指揮部實行了水務局領導、值班人員值班機制,並對各鄉鎮及有關部門的值班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縣、鄉鎮都能堅持防汛值班值守,值班人員每2人一班,24小時不離崗,確保了政令暢通。

根據今年防汛抗旱實際情況,縣水旱災害防禦指揮部積極採取措施,科學調度。根據汛情變化,及時下達河道各閘的啟閉命令。按照今年的汛情和我縣實際情況,我們緊緊抓住大汶河來水行洪的有利時機,利用大汶河琵琶山溢流壩和引水閘,通過泉河、小汶河、進軍渠實施了引水補源,保障了全縣農田灌溉和人民的生產、生活、生態用水。為確保防汛和引水安全,縣水旱災害防禦指揮部首先用傳真電報向各鄉鎮和工程管理單位下發了通知,縣水旱災害防禦指揮部辦公室及沿河各鄉鎮及時派出人員沿河巡查,及時清除阻水設施,保證了引水工作的順利實施,今年共引大汶河水9466萬立方米。

在今年的防汛工作中,由於我們科學把握了汛期規律,準確掌握了雨情水情,提前進行了洪水預報,聯合進行了洪水調度,充分考慮了旱澇並防,全面奪取了防汛工作的勝利。

三、問題與建議

1、鄉鎮級防洪工程防洪能力標準低。當前,我縣防洪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依然存在着不少困難和問題,特別是縣域內農村河湖水系尚未開展系統整治,欠賬較多,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淤積阻塞,部分河湖甚至萎縮連通不暢,建議加大農村河道清淤和水系連通中央資金投入力度,注重整合涉農資金,有效帶動地方和社會資金,集中連片、重點支持農村河道清淤和水系連通工程建設。

2、部分防洪工程防洪設施不配套。從檢查的情況看,有相當數量的防洪工程的電力、通信等搶險配套設施滯後,防汛物資儲備、搶險隊伍裝備不足,部分防洪工程的管理用房、照明、通訊、預警、水工觀測設施等基礎設施欠缺,這些防洪工程一旦出險,很容易貽誤搶險時機。

3、應急管理能力跟不上形勢發展需要。一是雖然我們加大了各類預案編制的培訓力度,使編制的預案比往年更完善,但客觀條件複雜多變,主觀能力難以預知,缺乏預見性,一定程度影響了複雜條件下和緊急情況下防汛搶險的響應處置和指揮調度。二是防汛預報測報系統建設跟不上形勢發展要求,預報測報準確度不高,科學防洪工作還比較落後。三是各成員單位的作用未能充分發揮,未能真正形成管理規範、協調有序、權責明確、步調一致的聯動機制。四是村級防汛搶險隊伍普遍存在素質不高、戰鬥力不強等問題。

4、物資儲備、搶險隊伍落實不到位。部分鄉鎮防汛搶險物資儲備未能按預案要求配齊配足,有些鄉(鎮)甚至沒有防汛常備物資,定向儲備的物料、搶險機械等未能很好與有關業主落實。部分成員單位沒有按指揮部要求做好本單位物資貯備、搶險隊伍的登記造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