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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面從嚴治黨和作風紀律整治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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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面從嚴治黨和作風紀律整治工作總結

區委2022年上半年全面從嚴治黨和作風

紀律整治工作總結

一、主要做法

(一)運用“*+*”工作法,推進“兩個責任”落地生根

以責任清單為主線。制定出台*區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和紀委監督責任清單,兩個清單以分條列舉的方式明確了區委和區紀委的共性責任和個性責任,將落實“兩個責任”的工作細化為一條條具體化、能落實的“乾貨”,督促提醒常委會和每個班子成員牽牢“牛鼻子”、種好“責任田”。同時,為逐級傳導壓力,力促“兩個責任”落地生根,要求各部門、單位、街道(鎮)黨組織和紀(工)委結合實際,分層次列出各自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清單,報區紀委備案。目前,“兩個責任”清單制定實現“全覆蓋”,並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

重點抓好五項工作。在做好述廉述責、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分工等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抓好以下五項工作,力促“兩個責任”落地生根。一是持續開展廉政約談。按照約談工作實施細則,建立起了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班子成員約談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工作制度。已開展各類約談**人次,其中專門針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存在問題較多的**個單位負責人進行了約談。二是推行黨風廉政建設抄告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抄告辦法》,對在巡察、檢查、督查中發現各單位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除向相關黨組織下發整改建議書外。按照工作分工向分管領導或黨風廉政建設包抓聯繫領導下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抄告單,通過廉政抄告助推“一崗雙責”落實。三是實行主體責任履職紀實留痕。制定《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主體責任履責紀實手冊》,對履責關鍵節點真實留痕、對工作流程有效記錄,確保領導幹部照單履責、有跡可循。四是強化監督檢查。為推動全區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組成督查組,對區直部門、單位落實“兩個責任”情況進行了專項監督檢查,並下發通報。五是嚴格責任追究。教育千遍,不如問責一個。綜合運用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辦法,實行“一案三查”,用好“一案三書”,使問責形成制度、成為常態。

(二)採取“**”工作措施,強化權力運行監督

狠抓“兩個重點”。一是狠抓侵害羣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通過全面排查一批羣眾反映突出的問題線索,嚴肅查處一批重點案件,集中通報一批典型案例,着力解決一批損害羣眾利益的突出問題,讓羣眾看到、體會到、享受到全面從嚴治黨成果,不斷傳遞查處羣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的堅定決心。二是狠抓“為官不為”專項整治,着力解決不作為、慢作為和不擔當等問題,狠剎“庸懶散軟拖”之風。對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到位的幹部予以處理,對工作不在狀態、不敢擔當的*名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了問責處理。

實行“三個倒查”。在開展常規性監督檢查的基礎上,通過創新“三個倒查”工作方法,從嚴糾治“四風”頑疾。實施“痕跡倒查”,會同交警部門,調取車輛行使記錄,對公車私用進行檢查;實施“賬目倒查”,會同財政、審計部門,對“三公”經費支出情況進行抽查;實施“發票倒查”,會同税務、工商等部門,對公款購物進行抽查。

建立“四個清單”。加快建立完善責任清單、權力清單、負面清單和項目清單,推進政務公開,透明用權,進一步強化政府投資項目監管,堅決杜絕重複建設和超預算、超標準建設,促進各職能部門依法履職、守土盡責,切實從源頭上防止權力失控、行為失範。

用好“五種手段”。綜合運用好明查暗訪、專項檢查、微信糾風、電視問政、羣眾評議機關五種手段。建立高頻次、常態化監督機制,緊盯重要時間節點,不斷重申各項紀律要求,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四風”問題等持續進行明查暗訪、專項檢查,為黨員幹部設定行為“紅線”。今年以來,已對《準則》《條例》的學習、“兩個責任”落實、工作紀律、公車私用、公款吃喝等情況進行*次專項檢查,共下發通報*期,對存在問題的**個單位、**輛公務用車進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三)加大紀律審查力度,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

發揮“兩個合力”。制定印發《*區紀律審查工作協作區工作制度》,建立*個紀律審查協作片區,形成紀律審查的整體合力。定期召開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會議,提升了與司法機關、審計、財政和信訪等部門的協調配合能力。

建立“三個制度”。修訂完善黨風廉政及作風建設考核細則,明確規定凡是由鎮、街道主動查處、曝光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等違紀問題,在年終考核中不但不扣分、還適當加分。建立《問題線索月報制度》,開展線索大起底,認真篩選甄別線索,確定審查重點。制定《紀檢監察機關執紀審理工作制度》,對審理案件、受理、閲卷、草擬報告、審理談話、集體討論、審議、製作處分決定和相關問題執行等作出規定,切實提高案件審理質量。

用好巡察利器。按照《*區黨風廉政建設巡察工作辦法》,主動靠前站位,加大巡察力度,重點對我區涉農惠農資金、移民安置、扶貧開發、徵地補償等內容開展專項巡察、延伸巡察,同時對已巡察過的部門和單位進行督辦“回頭看”,推動巡察問題的整改和反饋意見落實。目前,對區教育體育局、長興、長勝街道辦事處等部門開展了專項巡察,並延伸巡察了、長勝村、學校等單位,做好“政治體檢”,發現問題線索。

搭建“五個平台”。在發放信訪舉報“一卡通”和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移送問題線索的基礎上,積極構建來信、來訪、來電、網絡和微信舉報五個平台,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廣泛收集問題線索。今年以來,共受理信訪件**件,初核**件、函詢*人、立案**件、處分**人。向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問題線索**件**人。

(四)圍繞“三項”重點工作、實施“四個緊盯”,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圍繞“三項”重點工作管住“大多數”,開展全覆蓋式教育。一是紮實開展黨紀黨規宣傳教育。通過製作廉政微電影、微動漫、編印教育讀本、邀請專家講課、組織新任領導幹部廉政知識考試、開展演講比賽、知識競賽、組織全區黨員幹部參加網絡和書面測試等形式,深入學習宣傳《準則》《條例》,引導黨員幹部瞄準“高線”,守牢“底線”。截至目前,我區已印製廉政知識教育讀本**餘冊,黨紀黨規廉政知識測試*次,拍攝製作了*紀檢監察系統首部廉政微電影《一家之主》。二是深入開展“訪貧思廉”教育活動。制定下發《關於進一步深化“訪貧思廉”教育活動的通知》,切實樹立全區黨員幹部廉潔自律、主動擔當和勤政為民意識。今年,又印製了“訪貧思廉”日記本**餘冊,延伸發放到基層黨員幹部手中。三是樹立良好家風弘揚廉潔齊家活動。組織開展“好家風、好家訓”徵集宣傳、家書手札徵集和“廉潔齊家”主題實踐活動,開展了親情廉政寄語活動,將家庭助廉教育融入領導幹部生活之中,提醒領導幹部時刻繃緊“廉潔自律”這根弦,始終做到嚴以律己。

實施“四個緊盯”抓住關鍵“少數”,開展精準式教育。一是緊盯新任職領導幹部,打廉政“預防針”。對新任職和調整交流的**名領導幹部按照“四項”教育管理模式,進行了任前集體廉政談話、簽訂承諾書、建立廉政檔案和任前廉政考試。做到“早打疫苗”,樹牢廉潔意識、繃緊廉政之弦。二是緊盯“三崗”,劃定紀律“紅線”。針對審批、財務、人事*個重要崗位,對掌管人、財、物和有行政執法權的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通過廉政警示教育、現場觀摩庭審和定期述責述廉等形式進行教育,嚴把重點崗位人員思想關。三是緊盯重要節點,強化廉政教育。緊盯重大節假日、婚喪嫁娶和提職升遷*個重要時間節點,通過網絡、報紙、短信、微信等平台,推送廉政信息、發佈廉政禁令、提出自律要求、明示規矩和紀律。截至目前,已發送廉政信息**餘條、發佈紀律要求和禁令**餘條。四是緊盯受處分黨員幹部,建立教育管理工作辦法。通過建立受處分黨員幹部教育管理工作辦法,切實幫助犯錯誤的黨員幹部提高認識和改正錯誤,促使其吸取教訓,放下思想包袱,振作精神,積極參與到工作當中。對思想轉變好、綜合素質高、工作實績突出者,積極向組織推薦使用。

二、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是主體責任意識仍需進一步加強。主體責任在區委層面已得到有效落實,但仍有個別部門、街道存在對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深刻內涵和內在要求認識不深刻,對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與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的關係理解不透徹,對應負的主體責任認識不清,推進工作力度不大,落實責任的方法不多、措施不實等問題。

二是制度執行力還需進一步增強。個別部門仍然存在重製度建立、輕制度執行的問題,使得一些制度在一定範圍內執行不力、監督不到位。

三是決策監督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我區在項目招投標、選人用人等關鍵環節和領域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確保了決策的科學規範、陽光透明,但在一些重點崗位、關鍵環節權力運行監督制約和防範措施上還不夠有力,腐敗問題還時有發生。

四是黨員黨性觀念較以往有所淡化。一些黨組織和黨員在黨不言黨,對黨內政治生活習慣於走過場、表面上積極參與,內心對理想信念、黨性原則的追求不堅決;一些農村黨員外出後一心搞經濟掙錢,不主動聯絡組織,甚至不參與組織生活。

五是“三不為”現象抬頭。部分黨員領導幹部還存在“不善為、不能為、不作為”問題,影響了區域經濟的發展。

六是四風“隱形變異”頑疾難除。違反八項規定的問題仍然存在,並且越來越趨於隱蔽,一些“四風”問題也出現改頭換面、隱形變異現象,增加了查處難度。

七是侵害基層羣眾利益問題依然存在。尤其是基層幹部和村官貪腐問題依然存在,多數的信訪舉報都與基層幹部和村幹部有關,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侵佔等現象仍然存在。

八是派駐紀檢機構職能定位不準。縣區一級派駐機構無政策規定和統一要求,我區派駐紀檢組是一對一異體單獨派駐。派駐紀檢組無機構、無編制、無領導職數,紀檢組長仍佔用區紀委現有編制,且缺乏統一的管理辦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落實責任,強化問責。進一步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完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問責暫行辦法,運用好責任追究典型問題實名公開通報制度,倒逼責任落實。建立履職報告機制,區直部門、鎮、街道黨組織及其負責人定期向區委報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加大對各部門、各單位及其負責人履行“一崗雙責”的督查力度,對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力的部門和個人採取約談、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組織處理和“一案雙查”等措施嚴肅問責,切實強化制度執行力。

二是用好“四種形態”,切實把紀律挺在前面。緊緊圍繞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緊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切實把紀律挺在前面。進一步完善約談工作制度,持續推進約談常態化,督促整改一批、約談警示一批、組織調整一批、立案查處一批,真正把紀律立起來、嚴起來,用嚴明的紀律管住大多數。圍繞“四風”新形勢、新動向,加大對黨紀黨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監督舉報、明察暗訪等常態化監督檢查機制,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緊盯重要時間節點,着重開展查處“婚喪嫁娶大操大辦”、“升學宴”、“舌尖上的浪費”、“車輪上的腐敗”等問題的專項整治。繼續深入開展羣眾評議機關和幹部作風活動,利用電視問政、微博、微信等新興監督平台,着重發現和解決發生在基層和羣眾身邊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與民爭利等“四風”問題。針對羣眾反映強烈、問題比較突出、社會關注度高的部門和單位,加大巡察力度,做好“政治體檢”,形成持續有力震懾,推動從嚴管黨治黨各項任務落實。

三是整治為官不為,持續改進作風。持續開展“三不為”專項整治活動,切實改進工作作風,消除幹部幹工作中“只要不出事,寧願不做事”、“不求過得硬、只求過得去”的懈怠心態,切實解決幹部“不作為”、“慢作為”、“庸懶散軟拖”等突出問題。同時,對“三不為”的人和事加大問責懲治力度,對在專項整治活動中查處的典型問題,一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努力營造積極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

四是加強廉政教育,強化教育引導。深入開展黨風黨紀和廉潔自律教育,發揮網站、微博、微信、電視、報紙等媒體的作用,採取多種形式認真學習宣傳貫徹《準則》和《條例》等黨紀黨規,使廣大黨員牢記廉潔自律要求,熟悉紀律處分規定,切實增強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對黨政“一把手”、新任職領導幹部、村居幹部等分類開展廉政考試、集體廉政談話、廉政警示教育,切實增強幹部廉潔自律意識和履職能力。通過組織黨員領導幹部開展廉政警示活動、旁聽職務犯罪公開庭審,傳閲違紀幹部《懺悔錄》、《警示錄》等形式,教育廣大黨員幹部從中汲取教訓,築牢思想道德防線。

五是強化監督預防,規範權力運行。紮實推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明確職權、規範流程,強化監督,確保權力規範運行、公開透明。督促各責任部門在工程項目、惠民資金和專項經費管理等領域開展清權確權工作。建立完善電子監察系統,對重點行政窗口單位工作作風、辦事流程和辦事效率等實行全程化、動態化監控。繼續貫徹執行好黨政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各部門、各單位“三公經費”全面向社會公開制度。建立健全並認真執行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責任倒查制度,對領導幹部違反制度的行為嚴肅問責。

六是聚焦主責主業,強化紀律審查。從暢通案件來源渠道入手,積極發揮信訪舉報主渠道的作用,通過“四位一體”(來信、來訪、來電、網絡舉報)的信訪舉報方式,緊扣“六大紀律”,廣泛收集案件線索。完善問題線索管理排查機制,對問題線索實行統一管理,按照五類標準,確定審查重點,擴大紀律審查成果。依紀依規對十八大後、八項規定出台後、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後不收斂、不收手,違反《條例》和《準則》的行為堅持快查快結。切實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作用,加強與公、檢、法、審計等部門的信息溝通和協作配合,形成紀律審查合力,重點查處和糾正基層幹部貪污侵佔、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套取騙取等違紀違法侵害羣眾利益案件,下大力氣解決羣眾身邊的腐敗問題。

四、意見建議

一是健全責任分解體系。探索推行“項目化”、“精細化”、“網格化”責任分解模式,着眼懲防體系規劃的落實和黨風廉政建設分工責任制,分時段、分年份、分階段對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進行分別定責、分類建賬、定格消項,構建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任務到人”的責任分解網絡體系。

二是完善考核評價機制。要細化量化考核指標,明確各項指標的數量、時間、標準、要求,化抽象為具體、化無形為有形。要加大考核權重,尤其是對各部門黨委(黨組)書記考核,首先要看抓黨建的實效,形成“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的導向。要改進考核方式,尊重平時檢查考核,尊重羣眾對黨建工作的評價。考核要建立社會評價機制,引入第三方開展專業民意調查。要整合考核項目,把分散在黨委各部門的考核合併起來,以便對各地各單位黨建工作狀況作出全面的評價。要注重考核結果運用,與評先評優、選拔任用真掛鈎、真運用。

三是完善責任追究機制。要應用多種問責手段,制定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對主體責任履職不到位,造成不良後果和惡劣影響的,該組織處理的堅決處理,該紀律處分的堅決立案查處。要實行連帶責任追究,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直接主管的領導班子成員要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要體現責任追究剛性,責任追究情況要在一定範圍內予以公示,對受到責任追究的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堅決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年年度考核評優和評選各類先進的資格,並對受到責任追究的典型案例適時進行通報,增強責任追究的震懾力。

四是完善縣區派駐機構設置。建議在縣(市、區)分別派駐紀檢組和監察分局,分別派駐黨羣、政法、經濟、社會事業等部門單位,進一步明確縣區派駐機構職能定位、工作制度、監督方式、經費保障、人員編制、職級待遇等,實現派駐機構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