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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知識點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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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知識點總結

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知識點一:從禪讓到王位世襲

從禪讓到王位世襲——中國早期政治制度的形成

1、起源:約公元前2070年,禹建立了我國曆史上第一個王朝——夏朝,中國出現早期國家政治制度。開始了中國古代早期政治制度。

2、夏商的政治制度

(1)王位世襲制:禹死後,他的兒子啟奪得王位,並傳位給自己的後代。“家天下”的局面逐漸形成。原始社會後期的禪讓制被王位世襲制所取代。

①確立的標誌(禹死啟繼)。 ②特點(王位在一家一姓中傳承)。 ③方式。④評價。

思考探究:如何評價王位世襲製取代禪讓制?

“公天下”變成“家天下”;原始社會過渡到奴隸社會的標誌。是生產力發展的結果,是階級對立的產物,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是歷史的進步。

(2)行政管理制度:①中央:設有相、卿士等掌管政務。②地方:封侯和伯,定期向商王納貢,並奉命征伐。

3、特點:王位世襲製取代禪讓制;形成了一套從中央到地方的相對完整的國家行政管理制度;承前啟後,特別是對西周的宗、分封制有直接影響。

4、影響:承前啟後,特別是對西周的宗、分封制有直接影響。

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知識點二:西周的政治制度

西周的政治制度——分封制和宗法制

1、分封制

(1)實行:武王時期實行—周公東征後繼續推行—西周後遭破壞—春秋戰國周失去分封大權

(2)目的:鞏固奴隸制國家政權(“封建親戚,以藩屏周”)

(3)內容:①分封對象——周王把土地和人民授於王族、功臣、先代的貴族;②被封諸侯的義務——要服從周王的命令、鎮守疆土、隨從作戰、交納貢賦、朝覲述職;③被封諸侯的權利——可以在自己的封疆內實行再分封,在封地有設置官員、建立武裝、徵派賦役。

(4)影響:一分為二

(前期)加強周天子對地方的統治;開發邊遠地區,擴大統治區域。

(後期)諸侯擁有一定獨立性,諸侯力量逐漸增強,相互爭權奪利,造成周朝分裂割據局面。

(5)瓦解(春秋戰國時期)::

①原因:A.西周後期,王權衰弱;B.制度本身侷限(在分封制下,受封的諸侯在他們的領地,有設置官員、建立武裝、徵派賦役的獨立性。諸侯權利大);C.根本原因是生產力的發展(井田制瓦解)

②表現:楚王問鼎-諸侯對分封制公開挑戰、諸侯爭霸

2、宗法制

(1)來源:原始社會的父系家長制直接演變而來

(2)性質:是用父系血緣關係的親疏來維繫政治等級、鞏固國家統治的制度。是與分封制互為表裏的具有政治性質的一種權力繼承製度。

(3)目的:鞏固分封制形成的統治秩序,解決貴族之間在權力、財產和土地繼承上的矛盾。

(4)內容:周王稱為天子,王位由嫡長子繼承,為大宗;其他兒子分封為諸侯,他們對天子來説是小宗,但在自己的領地內卻是大宗。諸侯、卿大夫、士依此類推。

(5)特點:嫡長子繼承製。

宗法制度確立了嚴格的大宗、小宗體系;大宗與小宗的關係是相對的;大宗與小宗的關係不僅是家族等級關係,也是政治隸屬關係。大宗可以命令和約束小宗,小宗必須服從大宗。周王是天下的大宗,也是政治上的最高領袖。

(6)影響:宗法制保證了各級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有利於統治集團內部的穩定和團結。

3、分封制與宗法制的關係:

①宗法制與分封制互為表裏,宗法制是西周政治制度的基礎,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上的表現;②從根本上説,分封制就是宗法制作用於國家地方政治制度的重要舉措和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