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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賄賂調研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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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賄賂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政府採購商業賄賂制止工作調研報告

市政府採購工作,以“完善政府採購管理辦法和採購程序,繼續加大對採購各方的監督管理力度,進一步增強採購工作的透明度,堅決制止政府採購活動中的商業賄賂行為”為重點,認真做好政府採購工作。

一、市政府採購的現狀

(一)領導重視,健全機構。建立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採、管機構分設的政府採購管理體制。分別設立採購辦、採購中心,配備能力強、業務精的工作人員,做好政府採購工作。採購事項集體研究,公開招標。

(二)加強了政府採購計劃,擴大采購範圍,加大了監督檢查力度。不斷加強政府採購預算和政府集中採購計劃編制工作,逐步擴大政府採購範圍,按《目錄》要求,對範圍內的政府採購項目做到應採盡採。做到事前有計劃,事中有監督,事後有成果;做到程序規範,驗收嚴格,資料完備。完成採購預算3441.43萬元,完成採購金額3107.53萬元,節約資金333.9萬元,節約率9.7%。4月,市將未納入政府採購的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市總工會和市屬各鄉(鎮)政府納入政府採購。

開展了政府採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主要對各單位政府採購範圍的項目依法實施採購的情況,是否存在規避政府採購行為;採購代理機構財務開支情況,是否存在違反財經紀律現象等十個方面進行自查和抽查。

在自查自糾階段,共收到125個單位的自查自糾報告。通過對自查自糾報表統計,全市政府採購預算總額為3530萬元,當年實際執行政府採購總額為3219萬元,節約資金為311萬元,節約率為10%,分散自行採購的為343萬元;政府採購預算總額為1968萬元,實際為1856萬元,節約資金為112萬元,節約率為6%,分散自行採購的為570萬元。在重點檢查工作階段,我們選取了市教育局、衞生局、國土局及政府採購中心等28個單位為重點檢查對象,重點檢查面為23%,各單位對檢查出的採購無計劃、隨意性採購、規避政府採購等問題都能嚴肅對待,並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認真解決,確保了此次專項檢查工作不走過場,切實收到實效。

(三)政府採購制度建設得到加強,完善了內部制約制度,管採分離管理體制得到落實。政府採購法實施後,財政部門就採購預算、招標投標、評審專家、供應商投訴、節能環保等方面制定了相關規章制度。劃清了政府採購辦與政府採購中心工作職責。政府採購辦主要對政府採購計劃、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集中採購限額標準、政府採購信息、評審專家、合同供應商資質備案、政府採購活動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負責受理政府採購活動中的投訴事項和行政複議、處理政府採購行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政府集中採購機構主要是接受採購人委託,獨立組織實施納入“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內及“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外、分散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的採購;在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佈採購信息和採購結果;組織政府採購項目的招標、評標活動;根據採購人委託的權限組織簽訂或代理簽訂採購合同並督促合同履行;做好政府採購的檔案管理工作;制定集中採購機構內部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機制。

(四)政府採購行為和程序得到規範。在政府採購招投標過程中,對選擇招標適用方法、供應商自由參加投標活動、招投標人員之間利害關係迴避、採購名、優、特、環保產品及招投標過程監督等方面,都能嚴格按照《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投標管理辦法》執行。對我市採購數量較大且較分散的商品,如辦公自動化用品,由於產品標準統一,大部分採用最低評標價法,即以最低報價的投標人為中標供應商;在公開招標過程中,對貨物項目的價格權值,一般也在百分之八十以上,最大限度的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

(五)強化了依法行政和依法採購意識,不斷提高採購監管、操作的質量和水平。政府採購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的工作,是社會普遍關注的焦點和熱點領域。我們要在強化隊伍建設的同時,抓好制度建設,規範採購程序。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財政部門、集中採購機構、採購人職責清晰、運轉協調的工作機制。按照《政府採購》和《行政許可證法》的有關規定,加強對採購中心日常工作的監督檢查;加強政府採購評審專家的建設和日常管理使用工作;維護供應商的合法權益,對供應商的質疑和投訴按規定的程序和時間及時答覆和處理。為政府採購活動創造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

二、採購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政府採購預算編制不完全、意識不強

許多采購單位未按預算管理要求將政府採購項目全部編入部門預算,年度執行中追加政府採購預算的現象比較突出,普遍存在漏編採購預算、超採購預算或無預算採購的問題,導致預算約束力不強,實際操作計劃性較差。一些單位政府採購項目的實施往往是採購計劃代替政府採購預算,什麼時候需就要什麼採購,年初預算時採購項目沒在列入預算,很難體現集中採購的計劃性和規模效應和實現政府採購預算管理。政府採購預算編制不完全。

(二)政府採購管理體制不順,“管採分離”停留在表面。《政府採購辦法》第十三條、第六十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是負責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的部門,依法履行對政府採購管理職責”、“採購代理機構與行政機關不得存在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益關係”。政府集中採購中心和採購辦同設在財政部門,作為財政內設機構的相關科室,同歸一個上級領導,不利於監督。

(三)採購中缺乏專業人員的指導。由於政府採購所涉及範圍廣,所涉及的專業知識非常繁雜,客觀上需要配備專業化的採購人員。實踐中採購中心的人員由於職業侷限,沒有能力對這些非常專業的要求做出判斷,即便實行了政府採購專家諮詢制度,也由於多方面的限制,採購中心難以全面聘請到所有專業的專家,而且即便是聘請到專家也無法全程參與採購項目整個實施過程,對採購行為做出及時、具體的指導。

(四)供應商選擇面窄。目前政府採購機關確定的定點供應商太少,在相當大程度上還無法實現通過競爭機制節約政府採購資金的目的。而且各供應商的實力也存在明顯差異,缺乏有效的競爭。在一些採購頻率比較高的項目(如電腦、汽車、辦公傢俱等),參與競標時經常出現一些“老面孔”,極易形成“供應壟斷”和“日久生情”。表現在:1、由於個別供應商在同類項目中“屢屢中標”,從而影響了其他供應商參與政府採購的積極性。2、容易使參加競標的供應商暗中聯合,抬高價格。3、一些相互熟悉的本地競標商,為了轉移市場競爭給自己帶來的壓力,最終達到“多贏”的目的。4、外地供應商因費用總是不願進入。

(五)政府採購電子化建設緩慢。在規範採購行為,提高採購公開透明度和工作效率方面,對採取協議供貨、定點採購等集中採購組織形式應實施電子化操作,實現網上公告、網上下載文件、網上投標等功能,方便了採購單位和供應商。

(六)大量工程項目未實行政府採購。政府採購法第二條規定:“政府採購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採購法規定,除政府採購建設工程項目執行招標投標法外,其他採購項目應當實行政府採購。但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大量政府採購建設工程以外項目並沒有實行政府採購的現象。(七)對政府採購進行有效的外部監督較困難。機構的不合理設置,加之在制定採購政策時,制定者和實施者均為同一主管部門,而政府監察部門僅對採購的招投標過程進行監督,無法對政府採購全過程實施有效的監督和控制。

三、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的建議及對策

(一)強化意識,更新觀念。一是財政部門的主要領導應把政府採購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經常關注,專題研究。二是政府採購加強採購預算的規範管理。三是不斷提高黨政機關和行政事業單位及社會各界對政府採購工作的認識,切實解決、消除思想認識上的問題,有效排除干擾和阻力,切實為政府採購工作的開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規範運作,提高效益。一是完善政府採購的範圍、目錄、方法、程序和門檻價。二是要提高政府採購幹部隊伍的素質,加強廉政建設。建立採購評審專家庫,全方位提升採購質量。三是運用網絡技術,縮短採購週期,提高採購效益。

(三)健全制度,強化管理。一是逐步完善政府採購管理辦法,強化資金控制。二是完善操作制度,強化規範運作,預防採購風險。三是健全採購機構內部監督機制。四是完善核算制度,強化財務管理。五是建立規範的保證金制度,強化風險意識,把政府採購風險降到最低線。六是建立採購質量反饋信息制度,提高採購服務質量,便於對採購結果進行考核。七是公佈招標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四)拓寬採購範圍與規範運行相結合。一是將政府投入的基本建設和公共工程類項目納入政府採購領域;二是政府採購項目向小額商品延伸,對招標限額以下的小額採購項目如辦公用品等實行採購卡制度,採購單位持卡在招標確定的商場採購所需商品,獲得資金的規模效益。

(五)提高採購人員的綜合素質,培育一支政府採購專業化隊伍。政府採購部門應通過加強採購人員的業務培訓,使政府採購人員不僅懂得財政預算管理方面的知識,還應掌握有關招投標、合同、採購管理的知識,以及其他方面的相關知識和技能。

(六)利用信息技術,加快電子化政府採購制度建設。結合財政管理信息化建設,推進政府採購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建立包括供應商、諮詢評審專家、商品價格等方面的信息資料庫,發佈信息公告,增強服務功能;積極推進政府採購的信息網絡建設,以實現採購管理各環節通暢、運行功能完善、操作交易公開統一、全過程監控和網絡安全可靠為目標,集採購單位、代理機構、評審專家、供應商和管理監督部門電子系統為一體,電子化政府採購管理交易平台,逐步實現政府採購業務管理交易全流程電子化操作,以提高採購效率,降低採購成本。

(七)堅持懲防並舉,建立和完善政府採購的內部、外部監督機制。明晰管理機構與操作機構職能,不斷完善“機構分設、政事分開、獨立運行、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真正實現管理、採購、支付相互分離、相互監督。實行採購代理制度或將採管分設在兩個管理單位,實現“裁判員”和“運動員”分開。建立事前預算約束、事中動態監控和事後監督處罰的監督體系,採購前在媒體公佈採購項目,採購後要公佈結果,接受社會的監督。加大政府採購的管理力度,嚴把重複購置關。建立政府採購情況報告制度,接受人大的監督。充分發揮財政、紀檢、審計的監督管理職責,形成有效的監管合力。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對代理機構、供應商和評審專家不良行為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告;制定政府採購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處罰辦法,加大對採購當事人違法違紀行為的處罰力度;制定政府採購供應商監督管理辦法,實施政府採購市場禁入制度,推進政府採購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強化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加大違法違規採購行為的處理力度,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隨着政府採購工作改革的深入開展,各級各部門執行政府採購制度自覺性逐步增強,開展政府採購工作積極性日益高漲。實施政府採購制度,不僅強化了財政支出管理,提高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而且有效遏制了過去單位採購中的不規範的行為,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行為的發生,為市經濟社會的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第2篇】關於建立健全治理建設領域商業賄賂長效機制的調研報告

今年是“xx”規劃和城鎮面貌“三年上水平”的開局之年,改革發展、社會穩定的任務十分繁重,質量建設領域商業賄賂工作也面臨着新的形式和任務。《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及《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的實施,為推進建設領域廉政建設的制度化和規範化提出新的要求。我們在近年來重點項目進行調研的基礎上,通過總結加強工程廉政建設的做法和經驗,分析建設領域易發生不正當交易的重點環節、重點崗位、主要手段和表現形式,提出進一步有效防治商業賄賂的對策措施。

一、建立工程廉政保障體系的實踐與探索

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城建工作,始終把城市建設放在保障經濟社會發展、改善民生的重要基礎地位。“xx”期間,城市化率由23%提高到38%,城市道路總里程69公里,給排水管道137公里,是我縣城市建設投入最多、發展最快的時期。在加快城市建設的同時,我局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努力構建工程廉政保障體系,有效地預防工程建設領域腐敗現象發生。我們採取的主要措施有:

1、建立健全建設管理制度。針對工程建設領域可能滋生腐敗的源頭問題,健全完善有關管理制度,加大行業廉政監管力度。在規範行政審批方面,制定了與《行政許可法》相配套的制度,並按照政府關於成立行政服務中心要求建立住建局審批窗口,一口受理,全程服務。在規範建築市場方面,先後出台了《x縣加強建設工程管理規定》等多項制度,強化對工程建設各個環節的管理監督。在加強資金管理方面,制定了《關於使用專項資金的若干規定》,嚴格執行部門預算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辦法等各項法規,以制度規範行為。在健全招投標制度方面,出台了《x縣建設工程施工招投標程序》《x縣工程報建制度》《x縣施工圖審查》等一系列規範性制度,並做到部門規章制度與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各項規定相互結合,相互印證,相互協調,增強招投標監管力度,消除工作中的薄弱環節,營造了依法行政、務實高效的氛圍,有效地規範了資金使用和工程質量管理。

2、加大對建築市場監管力度。採取有效措施,整頓和規範箭鏃市場,推進市場主體誠信體系建設。一是建立建築市場違規行為通報制度。近幾年,先後對違反強制性條文、工程質量達不到設計要求、招投標活動中不規範行為等多家工程承建單位在全通報,並給予相應處罰。二是建立不良行為記錄公示制度。我廳根據檢察機關發現的涉及水利領域的行賄行為記錄,在浙江水利網站上進行公示,並作出限制水利建設市場準入處理。三是建立安全生產許可證備案制度。要求參加工程招投標必須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否則取消投標資格,從源頭上防範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四是建立企業誠信檔案。完善市場主體誠信檔案制度,通過規範管理和加強監督雙管齊下,建築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明顯減少,工程質量明顯提高。

3、建立工程廉政監督機制。一是落實工程廉政建設責任制。通過與項目建設單位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廉潔從政承諾書等多種形式,明確建設單位廉政責任。對施工和監理單位,在簽訂建設合同的同時,簽訂廉政合同,一併納入驗收範圍。二是建立職務犯罪預防機制。與當地檢察機關、監察機關共同配合,不定期開展相關活動,通過制度的建立和機制的完善,着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工程建設中的腐敗。三是建立廉政監督員制度。聘請人大、政協、檢察、審計機關和新聞單位的有關人員作為廉政監督員,接受社會監督。

二、當前工程建設領域發生不正當交易行為的重點環節、表現形式及原因剖析

我縣城建事業發展較快,各類建築、市政建設項目數量不斷攀升,但是,以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政策措施、體制機制還不盡完善,工作中還存在着薄弱環節。通過調研分析,我們認為,建設領域易產生商業賄賂的主要環節有:工程的立項審批、招標投標、發包分包、設備材料採購、設計變更、工程監理質監、工程資金撥付等環節。主要表現形式為:在工程建設前期,規劃、勘測、設計大多沒有通過公開招投標選擇承擔單位,為企業謀取不正當利益留下方便之門;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有的施工企業向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行賄,通過變更設計、增加工程量騙取工程款;在工程監理、質量監督過程中,一些施工單位通過向有關主管人員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等等。這些行為違背了公平競爭的基本原則,破壞了建設市場秩序,影響了工程建設質量,制約了水利健康發展。分析建設領域產生不正當交易行為的原因,歸納起來主要有:

【第3篇】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的調研報告

商業賄賂是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是商品經濟發展的負面影響,其負面影響主要表現為:商業賄賂行為從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競爭的本質,使價值規律和競爭規律無法發揮正常作用,阻礙了市場機制的運行,從而破壞了市場交易秩序;商業賄賂行為使國家的税利大量流失;為假冒偽劣產品大開方便之門,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影響了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和技術,生產的進步;是孳生貪污、受賄等經濟犯罪的温牀,腐蝕了幹部隊伍,影響了安定團結,已經成為了經濟領域中犯罪現象的一個突出問題。因此,筆者在此,對近年來章貢區治理商業賄賂的經驗和做法,商業賄賂出現的新問題及其長期存在原因,以及治理商業賄賂問題的幾點對策,談析我個人的看法。

一、章貢區治理商業賄賂的做法與經驗

近年來,商業賄賂在一些行業和領域蔓延,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毒化政風、行風和社會風氣,滋生腐敗行為和經濟犯罪,已成為經濟社會生活中的一大公害,章貢區把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作為反腐倡廉的重點,並採取切實有力措施,堅決加以治理。筆者在此,就該區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的經驗做法和所取得的成效,在此作簡要闡述:

(一)、政府採購實行審批和採購分離制

近年來,為預防、減少或避免在採購活動過程中各單位(部門)收受回扣等賄賂行為的發生。章貢區實行審批和採購分離制度,並強化監管,推進政府採購工作。實行政府採購事項的審批和物品採購相分離,區採購辦負責採購事項的審批和採購的監管工作;區採購中心負責組織招投標,進行物品採購。同時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打造公開、公平、公正的採購環境。出台了《章貢區採購中心公文辦理制度》和《章貢區政府採購中心職能及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專家檔案庫,制定評標紀律和評標規則,嚴格實行評標迴避制度,規範採購行為,增強採購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建立採購追蹤服務制度,及時與供應商、用户協調,確保產品質優價廉,售後服務跟蹤到位;建立用户投訴制度,按“正確對待,妥善處理,圓滿答覆”的方式,認真處理每件投訴,規範供應商行為,保護採購單位和其它供應商的合法權益。僅xx年,全年共採購物品263批次,金額達701萬元,節約資金90萬元,節約率達11%。

(二)、成立會計核算中心和規範預算單位銀行賬户管理

為加強源頭預防腐敗,遏制部門不正之風,促進治理商業賄賂工作,該區成立了財會核算中心,推行了部門預算和集中核算制度。對區各行政事業單位,實現了預算和核算工作的統一管理和監督。

同時,該區採取了三項措施,進一步規範了預算單位銀行賬户的管理工作。一是建立預算單位開設銀行賬户財政審批制度。出台了《預算單位銀行賬户管理暫行辦法》,對區級預算單位開設、變更銀行賬户作出明確的規定。二是清理規範預算單位銀行賬户。凡獨立核算的區級預算單位只能在銀行開設一個基本存款賬户,對有專項資金、基建項目的預算單位,批准後方可開設;統一規範鎮(街辦)的賬户,按照“零户統管”的要求,統一設置民政專户、工資專户、政府機關經費專户、村級資金專户等財政資金專户。三是建立預算單位銀行賬户檔案。對區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户實行動態的台帳管理。至今,已撤消不符合規定開設的預算單位銀行賬户共56個。

(三)重點建設工程實行招投標和全程監督制

為改革、整頓和規範建設市場,防止和減少商業賄賂現象的出現,要求所有的建設項目,都要進行招投標。在招投標工作中,要求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嚴禁層層轉包和違法分包,要求層層落實領導責任制,綜合應用經濟、法律、行政和輿論監督等手段把好監督關。同時嚴格審查監理單位的資質,以便其承擔起把好質量關的責任。對不符合規範和規定程序確定監理單位的項目,停止撥款;對不負責任,違反監理規定,甚至弄虛作假的監理機構,一經發現,取消其監理資格。對工程事故責任者和有關領導人必須嚴肅查處,直至追究法律責任。近年來,特別加強了對重點建設項目的監督,實行了全過程監督管理制度,以保證工程質量關和防止商業賄賂問題。

(四)、加強領導幹部的監管力度

在某種程度上來,政府的公權力主要是通過領導幹部的實施來體現,領導幹部往往是某些人進行商業賄賂的重要對象或參與者。在治理商業賄賂工作中,加強領導幹部的監管很有必要,因此,該區積極採取措施,大力加強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工作力度。

1、大力推行領導幹部述職述廉制度

為強化對黨政領導幹部的監督約束,督促各級領導幹部抓好職責範圍內的反商業賄賂工作。章貢區xx年開始在重點部門試行領導幹部述職述廉制度。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的內容為:述職主要是就履行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所採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存在的問題、如何整改等四個方面進行報告。述廉主要是就以權謀私建私房和多佔住房、違反規定收受和贈送“紅包”、長期借用和拖欠公款、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及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在選拔使用幹部等工作中搞不正之風和個人跑官要官、用公款大吃大喝和以各種名義公款旅遊、參與賭博和生活作風不檢點等八個方面進行報告。要求黨政領導幹部述職述廉要實事求是,尤其是個人廉潔自律的八個方面要逐項對照,不能以大話、套話迴避問題。

xx年又出台了《關於科級黨員幹部述職述廉的暫行規定》,在全科級領導幹部中全面啟動述職述廉活動,並深化了述職述廉效果。為深化述職述廉效果,區紀委、區委組織部派員參加述職述廉大會,檢查指導述職述廉工作。在述職述廉後,組織與會人員進行民主測評,並當場公佈民主測評結果。領導幹部述職述廉報告和民主測評結果將進入廉政檔案,作為領導幹部評優評先、業績評定、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僅xx年,參加述職廉的領導幹部人數600多人次,通過述職述廉發現處理不稱的領導幹部有5名。

2、選拔任用科級領導幹部,實行“三推一考”制

為確保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章貢區在科級領導幹部的日常選拔任用中採取“三推一考”方式。“三推”即:一是區分管領導推薦;二是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推薦;三是單位幹部職工民主推薦。“一考”即區委根據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和“三推”情況進行綜合分析,並對考核指標所應達到的標準進行硬性量化,超過標準的才能確定為考察對象,派出考察組進行考察。

“三推一考”方式的實施,明確了推薦幹部的主渠道,幹部推薦工作更加公開、民主,有利於防止“跑官要官”現象;制定了確定考察對象的具體標準,按規操作,有利於避免選拔任用幹部的主觀性和隨意性;充分發揮了區分管領導、單位黨政主要領導、單位幹部職工對幹部熟悉瞭解的優勢,有利於較全面地瞭解幹部,並把工作責任與人事建議權緊密結合,提高選人用人的準確性。

3、新任領導幹部,實行談話制和廉潔責任狀制

為防止領導幹部“帶病”上崗,同時增強領導幹部的廉潔自律建設的自覺性,從xx開始,該區對新任的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實行廉潔談話制和廉潔責任狀制。對新任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在任前考察期間,由區委組織部等有關部門的領導組成考察組,由考察組人員找有關的羣眾和本人進行面對面地談話,通過談話,主要了解該同志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廉潔性等方面的情況,以防新任的領導幹部“帶病”上崗。通過考察合格後,該同志還要簽訂廉潔責任狀,保證本人自己在今後領導崗位上的廉潔性,簽訂的廉潔責任狀將存入本人的人事檔案。這不但加強了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建設,而且也增強了領導幹部反商業賄賂的防預能力和抵抗能力。xx年,新任的16名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全部簽訂了廉潔責任狀。

二、商業賄賂出現的新特點及長期存在的原因

(一)、商業賄賂的新特點

從調研中發現,當前商業賄賂問題在一些地區和部門表現比較突出,商業賄賂的手段和花樣不斷翻新,呈顯出新的問題和特點。其主要具體表現在以下幾點:

1、現象普遍化。商業賄賂現象在一些行業漸趨普遍化,甚至被認為是“行業慣例”和“潛規則”。從行業看,以商貿流通行業最多,其中尤以商貿交易頻繁的大商場、藥品業最為突出,作為商業賄賂的藥品回扣,每年都給國家帶來相當大的損失;其次是金融行業、建築行業。從分佈的範圍看,以民營公司、企業為最多;發生在國有、集體公司的次之;再次是外資公司和企業。從主體上看,主要是公司、企業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最多,其次是經營、銷售業務人員。

2、目的明確化。經營者給予對方單位(個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目的是希望在經營活動中排斥正當競爭,獲取交易機會,從而將自己的產品或服務銷售出去,或者以更優惠的條件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

3、手段多樣化。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查處力度的加大,商業賄賂的花樣不斷翻新,手段越來越隱蔽。經營者通常以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如經營者假借促銷費、宣傳費、科研費、勞務費、諮詢費、佣金等名義,或者以報銷各種費用等方式,給付對方單位或者個人以現金或實物;有的為對方單位中的有關人員提供國內外各種名義的旅遊、考察,甚至性賄賂等等。

4、查處難度化。經營者在賬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賬外暗中收受回扣,是商業賄賂中一種比較常見的行為。所謂賬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設立的反映其生產經營活動或者行政事業經費收支的財務賬上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明確如實記載,包括不記入財務賬目或者做假賬等。由於商業賄賂名目繁多,無賬可查或賬目虛假,具有極大的隱蔽性,給查處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二)、商業賄賂長期存在的原因

經調研,當今章貢區的商業賄賂現象還普遍地存在,究其原因,其原因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

1、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財產權在經濟體制改革中逐漸得到確立。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初步形成了市場競爭的格局,由於每個經濟主體有着自己的獨立經濟利益,在競爭中不良經營者就會運用其他不正當競爭手段的同時實施商業賄賂爭取交易機會和交易條件。

2、市場體系還處在發育不成熟階段。新舊體制轉軌的時期,由於管理經驗不足,行政干預經濟的現象依然存在,原料和輔助材料短缺的條件下,以各種手段獲得行政的支持、獲得項目、獲得特許、獲得物資成為必要和可能。商業賄賂是商品經濟發展中市場不成熟,物資不夠豐富等條件下滋生的一種醜惡社會現象。

3、多種經濟成分並存,大量鄉鎮企業、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户,他們沒有較固定的供銷渠道,在原料供不應求的條件下,他們為獲得物資供應就有可能行使商業賄賂行為;他們沒有穩定的銷售對象,為推銷商品,他們會買通採購人員,爭取交易機會。另外,私營企業,鄉鎮企業的賬目管理制度不嚴,也為商業賄賂開了方便之門。

4、當今的商業規則形態受脱胎於熟人社會商業習慣和計劃經濟時代商業規則殘餘的影響。熟人社會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商業交易行為的全過程過度依賴人情因素,而不是出於對公共契約的信賴與遵守,而隨着社會交往的日益複雜,昔日基於地緣、親緣上的人情關係又不得不借助行賄等手段來維持,也就是説,在脱胎於熟人社會的商業規則中,商業賄賂是市場生存必不可少的法寶。計劃經濟時代的政府權力還掌握着多餘的資源配置權,許多可以由市場來配置的資源,仍然須看權力的眼色行事,如此一來,通過向權力者行賄獲取市場收益,就成了某些企業心照不宣的生財之道,這種商業賄賂的本質仍是以人情關係替代公共契約。

三、治理商業賄賂問題的對策

針對該區商業賄賂出現的新點及其長期存在的原因,為治理商業賄賂工作進一步取得實效,筆者在此,對治理商業賄賂問題,從以下幾個方面談點的治理對策。

(一)依法治理商業賄賂行為

xx強調:治理商業賄賂根本要靠法制,依法治理要貫徹全過程。因此,我們治理商業賄賂行為必須依法而治。主要做好兩個方面的工作:

1、先釐清相關法律,以更有效地遏制商業賄賂現象。

對於商業賄賂,我國並不缺法律。早在1993年,禁止商業賄賂的法律條款就寫進了《反不正當競爭法》;1996年,國家工商總局又頒佈《關於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在《刑法》中則規定,行賄罪可處xx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但縱觀這些法律法規,都未對商業賄賂行為作出專門界定。“商業賄賂”這一概念的模糊,就容易導致企業把“回扣”與正常折扣混為一談,同時也成為有關部門執法的障礙。

同時,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規,對於商業賄賂,檢察院、公安局、法院、工商局、税務局、紀委和審計等部門都有調查取證乃至立案查處的權力,都是執法的主體。正是這種多頭管理模式的存在,使得對於商業賄賂的監督成了“左手監督右手”或是自我監督,法律也就很容易成為擺設,造成對商業賄賂監督的力度不夠。這問題都有待我們進一步進行釐清。否則,有法難行,那就更談不依法而治的問題。

2、出台一部《反商業賄賂法》,為治理商業賄賂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為更有力地打擊商業賄賂行為,對商業賄賂的界定、執法主體的明確和統一,是迫在眉睫的問題,有待政府出台一部新法。否則,今後的治理商業賄賂“風暴”只會成為一場“海市蜃樓”。筆者認為,可考慮出台《反商業賄賂法》和相關司法解釋,對這些問題加以明確。

(二)、努力構建公平合理的市場競爭秩序

對於打擊商業賄賂而言,絕非一部《反不正當競爭法》或《反商業賄賂法》可以解決的問題。通過依法治理,僅可以消滅打擊公開的違法行為,這恐怕也難以取得很大的成效。筆者認為:因商業賄賂是市場經濟的產物,所以要從本質上消除商業賄賂的現象,還得努力構建公平合理的市場競爭秩序,特別是規制壟斷地位企業。有了公平合理的市場競爭秩序,一切商業行為才可能在公開、公正、公平、合理、統一的市場規則下進行。這是治理商業賄賂的釜底抽薪之舉。

(三)、加大依法查處商業賄賂案件力度

要發揮懲處職能,貫徹從嚴執紀的方針。對接受商業賄賂的國家公務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財產處罰,不姑息任何商業賄賂行為,避免懲處時“過輕而縱奸”;要關注“實權人物”。當前在醫療、金融、建築、教育等諸多行業中的一些“實權人物”,具有幾個顯著特點:一是“實權人物”官位並不一定很大,但其所在的崗位卻很重要,掌握了住審批權、決定權。二是“實權人物”往往負責大額公共資金的投向和兑現,具有較大的財權。三是“實權人物”所從事的工作通常具有一定的專業性,外人難以染指。他們常常是商業賄賂的重點對象,因此,要加強各執法執紀機關的相互配合。在查處商業賄賂違法案件中,行政執法相關部門之間、行政執法部門與刑事司法部門之間應當加強協調配合和溝通聯繫,建立信息通報、線索移送、案件協查機制,明確案件移送的標準及責任,形成治理商業賄賂違法犯罪行為的合力。

紀檢監察、檢察、公安等部門要認真排查案件線索,突出查辦涉案金額巨大、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羣眾反映強烈的大案要案,對違反法律、給予和收受財物或其他利益的,要依法嚴懲違法犯罪分子。

(四)、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應做到“三個結合”

1、把治理工作與推進廉政文化建設結合起來。要廣泛宣傳黨和國家關於治理商業賄賂的各項政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提高全社會對商業賄賂行為危害性的認識,扭轉錯誤觀念,形成反對商業賄賂的良好社會氛圍。加強對國家工作人員、中介機構、事業單位和企業人員法律、紀律和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教育,積極運用典型案例開展法制宣傳和警示教育,增強其自覺抵制商業賄賂的意識,築牢思想道德防線。支持和引導新聞媒體對商業賄賂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2、把治理工作與健全企業自律機制結合起來。企業要加強對經營管理和財務等重點人員的管理,加強對生產經營、採購銷售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要加強企業內控機制和文化建設,樹立以守法誠信、優質服務為核心的經營理念,制定從業人員行為準則和職業規範,推行反商業賄賂承諾制。要堅持依法經營,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要帶頭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市場競爭規則,自覺抵制商業賄賂。在商品(服務)購銷、工程承(發)包等活動中,要堅決執行招投標等制度。

3、把治理工作與深化體制改革結合起來。要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規範行政行為;要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健全金融調控體系,完善金融監管體制和協調機制;要深化財政税收體制、投資體制、價格管理體制和涉外經濟體制改革。當前,特別要注重推進醫療衞生體制改革,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推進藥品生產流通體制改革,整頓藥品生產經營秩序;推進工程建設市場管理改革,開展建設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和代建制的試點;推進行業協會、商會管理體制改革,推動行業組織通過制定行規、行約以及行業標準對企業等會員行為進行約束。

【第4篇】制止政府採購商業賄賂工作調研報告

市政府採購工作,以“完善政府採購管理辦法和採購程序,繼續加大對採購各方的監督管理力度,進一步增強採購工作的透明度,堅決制止政府採購活動中的商業賄賂行為”為重點,認真做好政府採購工作。

一、市政府採購的現狀

(一)領導重視,健全機構。建立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採、管機構分設的政府採購管理體制。分別設立採購辦、採購中心,配備能力強、業務精的工作人員,做好政府採購工作。採購事項集體研究,公開招標。

(二)加強了政府採購計劃,擴大采購範圍,加大了監督檢查力度。不斷加強政府採購預算和政府集中採購計劃編制工作,逐步擴大政府採購範圍,按《目錄》要求,對範圍內的政府採購項目做到應採盡採。做到事前有計劃,事中有監督,事後有成果;做到程序規範,驗收嚴格,資料完備。完成採購預算3441.43萬元,完成採購金額3107.53萬元,節約資金333.9萬元,節約率9.7%。4月,市將未納入政府採購的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市總工會和市屬各鄉(鎮)政府納入政府採購。

開展了政府採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主要對各單位政府採購範圍的項目依法實施採購的情況,是否存在規避政府採購行為;採購代理機構財務開支情況,是否存在違反財經紀律現象等十個方面進行自查和抽查。

在自查自糾階段,共收到125個單位的自查自糾報告。通過對自查自糾報表統計,全市政府採購預算總額為3530萬元,當年實際執行政府採購總額為3219萬元,節約資金為311萬元,節約率為10%,分散自行採購的為343萬元;政府採購預算總額為1968萬元,實際為1856萬元,節約資金為112萬元,節約率為6%,分散自行採購的為570萬元。在重點檢查工作階段,我們選取了市教育局、衞生局、國土局及政府採購中心等28個單位為重點檢查對象,重點檢查面為23%,各單位對檢查出的採購無計劃、隨意性採購、規避政府採購等問題都能嚴肅對待,並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認真解決,確保了此次專項檢查工作不走過場,切實收到實效。

(三)政府採購制度建設得到加強,完善了內部制約制度,管採分離管理體制得到落實。政府採購法實施後,財政部門就採購預算、招標投標、評審專家、供應商投訴、節能環保等方面制定了相關規章制度。劃清了政府採購辦與政府採購中心工作職責。政府採購辦主要對政府採購計劃、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集中採購限額標準、政府採購信息、評審專家、合同供應商資質備案、政府採購活動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負責受理政府採購活動中的投訴事項和行政複議、處理政府採購行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政府集中採購機構主要是接受採購人委託,獨立組織實施納入“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內及“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外、分散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的採購;在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佈採購信息和採購結果;組織政府採購項目的招標、評標活動;根據採購人委託的權限組織簽訂或代理簽訂採購合同並督促合同履行;做好政府採購的檔案管理工作;制定集中採購機構內部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機制。

(四)政府採購行為和程序得到規範。在政府採購招投標過程中,對選擇招標適用方法、供應商自由參加投標活動、招投標人員之間利害關係迴避、採購名、優、特、環保產品及招投標過程監督等方面,都能嚴格按照《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投標管理辦法》執行。對我市採購數量較大且較分散的商品,如辦公自動化用品,由於產品標準統一,大部分採用最低評標價法,即以最低報價的投標人為中標供應商;在公開招標過程中,對貨物項目的價格權值,一般也在百分之八十以上,最大限度的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

(五)強化了依法行政和依法採購意識,不斷提高採購監管、操作的質量和水平。政府採購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的工作,是社會普遍關注的焦點和熱點領域。我們要在強化隊伍建設的同時,抓好制度建設,規範採購程序。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財政部門、集中採購機構、採購人職責清晰、運轉協調的工作機制。按照《政府採購》和《行政許可證法》的有關規定,加強對採購中心日常工作的監督檢查;加強政府採購評審專家的建設和日常管理使用工作;維護供應商的合法權益,對供應商的質疑和投訴按規定的程序和時間及時答覆和處理。為政府採購活動創造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

二、採購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政府採購預算編制不完全、意識不強

許多采購單位未按預算管理要求將政府採購項目全部編入部門預算,年度執行中追加政府採購預算的現象比較突出,普遍存在漏編採購預算、超採購預算或無預算採購的問題,導致預算約束力不強,實際操作計劃性較差。一些單位政府採購項目的實施往往是採購計劃代替政府採購預算,什麼時候需就要什麼採購,年初預算時採購項目沒在列入預算,很難體現集中採購的計劃性和規模效應和實現政府採購預算管理。政府採購預算編制不完全。

【第5篇】2022年制止政府採購商業賄賂工作調研報告模板

市政府採購工作,以“完善政府採購管理辦法和採購程序,繼續加大對採購各方的監督管理力度,進一步增強採購工作的透明度,堅決制止政府採購活動中的商業賄賂行為”為重點,認真做好政府採購工作。

一、市政府採購的現狀

(一)領導重視,健全機構。建立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採、管機構分設的政府採購管理體制。分別設立採購辦、採購中心,配備能力強、業務精的工作人員,做好政府採購工作。採購事項集體研究,公開招標。

(二)加強了政府採購計劃,擴大采購範圍,加大了監督檢查力度。不斷加強政府採購預算和政府集中採購計劃編制工作,逐步擴大政府採購範圍,按《目錄》要求,對範圍內的政府採購項目做到應採盡採。做到事前有計劃,事中有監督,事後有成果;做到程序規範,驗收嚴格,資料完備。完成採購預算3441.43萬元,完成採購金額3107.53萬元,節約資金333.9萬元,節約率9.7%。4月,市將未納入政府採購的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市總工會和市屬各鄉(鎮)政府納入政府採購。

開展了政府採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主要對各單位政府採購範圍的項目依法實施採購的情況,是否存在規避政府採購行為;採購代理機構財務開支情況,是否存在違反財經紀律現象等十個方面進行自查和抽查。

在自查自糾階段,共收到125個單位的自查自糾報告。通過對自查自糾報表統計,全市政府採購預算總額為3530萬元,當年實際執行政府採購總額為3219萬元,節約資金為311萬元,節約率為10%,分散自行採購的為343萬元;政府採購預算總額為1968萬元,實際為1856萬元,節約資金為112萬元,節約率為6%,分散自行採購的為570萬元。在重點檢查工作階段,我們選取了市教育局、衞生局、國土局及政府採購中心等28個單位為重點檢查對象,重點檢查面為23%,各單位對檢查出的採購無計劃、隨意性採購、規避政府採購等問題都能嚴肅對待,並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認真解決,確保了此次專項檢查工作不走過場,切實收到實效。

(三)政府採購制度建設得到加強,完善了內部制約制度,管採分離管理體制得到落實。政府採購法實施後,財政部門就採購預算、招標投標、評審專家、供應商投訴、節能環保等方面制定了相關規章制度。劃清了政府採購辦與政府採購中心工作職責。政府採購辦主要對政府採購計劃、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集中採購限額標準、政府採購信息、評審專家、合同供應商資質備案、政府採購活動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負責受理政府採購活動中的投訴事項和行政複議、處理政府採購行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政府集中採購機構主要是接受採購人委託,獨立組織實施納入“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內及“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外、分散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的採購;在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佈採購信息和採購結果;組織政府採購項目的招標、評標活動;根據採購人委託的權限組織簽訂或代理簽訂採購合同並督促合同履行;做好政府採購的檔案管理工作;制定集中採購機構內部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機制。

(四)政府採購行為和程序得到規範。在政府採購招投標過程中,對選擇招標適用方法、供應商自由參加投標活動、招投標人員之間利害關係迴避、採購名、優、特、環保產品及招投標過程監督等方面,都能嚴格按照《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投標管理辦法》執行。對我市採購數量較大且較分散的商品,如辦公自動化用品,由於產品標準統一,大部分採用最低評標價法,即以最低報價的投標人為中標供應商;在公開招標過程中,對貨物項目的價格權值,一般也在百分之八十以上,限度的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

(五)強化了依法行政和依法採購意識,不斷提高採購監管、操作的質量和水平。政府採購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的工作,是社會普遍關注的焦點和熱點領域。我們要在強化隊伍建設的同時,抓好制度建設,規範採購程序。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財政部門、集中採購機構、採購人職責清晰、運轉協調的工作機制。按照《政府採購》和《行政許可證法》的有關規定,加強對採購中心日常工作的監督檢查;加強政府採購評審專家的建設和日常管理使用工作;維護供應商的合法權益,對供應商的質疑和投訴按規定的程序和時間及時答覆和處理。為政府採購活動創造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

二、採購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政府採購預算編制不完全、意識不強

許多采購單位未按預算管理要求將政府採購項目全部編入部門預算,年度執行中追加政府採購預算的現象比較突出,普遍存在漏編採購預算、超採購預算或無預算採購的問題,導致預算約束力不強,實際操作計劃性較差。一些單位政府採購項目的實施往往是採購計劃代替政府採購預算,什麼時候需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