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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調研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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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人社信息化調研報告

人事信息化建設調研報告

近年來,我們按照上級人事部門的要求,全面打造公共人事信息服務平台,在輔助領導決策、加強對外交流、推進效能建設、實現資源共享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基礎性作用,較好地實現了人事政務公開化、公共服務社會化、工作手段信息化。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設,從單項、孤立、局部的應用向系統應用過渡;從統計、計算、報表向日常管理服務過渡;從簡單的聯機向計算機網絡過渡。這些應用成果為全局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設奠定了基礎,使幹部信息管理工作的質量以及效率得到了顯著的提高。例如目前我們廣泛應用的工資軟件,把人事工作人員從繁雜的工作中解放出來,一次錄入人員基本情況,工資數據便自動生成,極大的方便了工作。然而,人才競爭日益激烈,在新形勢下,人事管理信息化水平還有待提高,如何加快人事信息化建設,服務人才人事工作,是擺在我們面前的又一重大課題。

一、創新理念

隨着信息技術的發展,特別是互聯網技術的普遍應用,電子政務建設已成為提升一個國家和地區綜合競爭力的重要因素。中共中央總書記同志要求,要通過推進信息化建設,提高行政透明度,提高管理效率,推進廉政勤政,確實為老百姓服務。人事部在《關於加強人事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指出,人事系統信息化建設要以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服務人事人才工作大局,服務社會公眾,以需求為導向,以應用促發展,從實際出發,有計劃、有步驟、分階段地加快推進人事系統辦公自動化和電子政務建設,促進人事部門工作方式的轉變,為開創人事人才工作新局面提供優質高效的信息服務和技術保障。

加快推進人事部門信息化建設,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實現政府管理現代化的必由之路。因此,在由傳統人事管理向公共人事服務轉軌的時代背景下,加強人事工作信息化建設正在成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堅持服務理念和管理手段的不斷創新,才能真正建立起適應時代需要的公共人事服務新機制。

一是面對信息社會的發展要求,及時轉變工作思路,為人才人事信息化提供理念支撐。信息社會最大的特徵就是信息資源已經成為社會運轉中最重要的元素,信息的採集、傳遞、發佈、利用已經越來越受到社會各方面的重視。人事部門作為管理社會事務的一個重要部門,依靠傳統的手工蒐集、製作、彙總、分析,已經不能適應信息社會對人事管理與服務信息準確、全面、快捷的要求,加快信息化建設,充分運用信息手段,實施行政行為,達到施政目標,已是當務之急。為此,我們針對當前服務對象的廣泛性、管理要素的多樣性、信息源流的複雜性以及跨區服務的特殊性等特點,把加強人事信息化建設作為提升人才人事工作的一項基礎工程來抓,創新工作手段,尋求服務載體,不斷提高對大容量人事信息的綜合利用和處置能力。

二是面對公共行政的發展需求,不斷整合內部職能,為實施公共人事信息化服務提供實踐平台。近年來,我們以建立公共人事服務體系為目標,加快自身職能轉變,優化整合職能,理順內部關係,規範工作流程,簡化審批事項,放大服務環節,夯實基礎工作,建立健全制度,較好地實現了“三個轉變”:由科室分塊獨立運作向整體配合轉變、由等待上門辦理向網絡在線服務轉變、由紙質檔案式管理向信息數字化管理轉變,為全面實施人事信息化服務創造了基礎條件。

三是面對政務公開的建設需要,切實改進工作方式,為實施人才人事信息化服務提供基礎保證。我們把推行人事政務公開,作為推進公共人事信息化服務的重點,大力推行人事信息公開,實現內部信息工作五化:辦公自動化、流程規範化、政務公開化、服務透明化、對外宣傳信息化。規範人事行政行為,提高辦事效率。通過人事局網站等形式將與服務對象利益密切相關的人才招聘、人事考試、專家選拔、職稱評聘、職務晉升、考核獎勵、工資查詢等事務,除涉密事項外,都本着實事求是、民主監督的原則,實行政策、程序、結果“三公開”。

二、打造服務平台提升服務水平

人事系統信息化建設的重點是我們緊緊圍繞實際工作和服務對象的需求,全力打造方便快捷的人事信息化服務平台。

一是加強內部網絡建設,積極構建信息服務平台。人事人才工作信息化,核心是要加快推進人事管理信息系統的開發與應用。要適應信息化發展要求,結合實際,搞好系統硬件建設,配置必要的設備,保證系統運行還要加快相關應用軟件的開發和應用,及時推出集信息採集、存儲、輸入、發佈為一體,並可處理相關人事業務的“人事管理系統軟件 ”,認真做好各類人事人才信息的蒐集、整理和分析,不斷豐富系統的服務內容,為人事人才工作的各項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為有效推進信息化建設,方便羣眾辦事,優化我們的服務機制,我局投入專項資金,添置更新辦公自動化設施,全局計算機配備率達100%,初步滿足了信息化建設的要求。為提高工作人員的辦公自動化水平,組織開展辦公應用軟件培訓。目前,全局形成了以辦公室為中心,各科室為節點,連接全體工作人員的人事業務信息網絡,在機關內部基本實現了信息交流、業務辦理的無紙化辦公。同時,為確保信息安全,我們制定了《計算機網絡管理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現計算機感染病毒破壞信息數據,杜絕泄密情況的發生。

二是加強各類信息庫建設,積極構建信息服務共享平台。人事管理信息化同其他行業實行信息化管理一樣,其主要內容是數據管理。針對紙質台帳資料在統計、彙總、分析等方面存在的弊端,我們先後建成了人事管理信息系統、工資系統,幹部人事檔案管理系統等多個數據庫。同時,加強數據庫的維護管理,確保各類數據的準確性、時效性和完整性,提高內部信息資源共享面,有效避免了在工作中因信息不暢帶來的被動,從而提高了人事工作質量和服務效率。

三是加強人事部門網站建設,積極構建信息服務交流平台。在互聯網上建立人事局網站,及時發佈公務員招考、人事考試、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人才招聘等信息,使人事人才工作更加公開透明,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年5月16日遠安人事網正式開通,我們牢固樹立“服務中心、服務基層、服務人才”為主題的三服務辦網理念。為達到加強引導、增強互動的目的,開設有公文閲覽、辦事指南,政務公開,培訓考試、表格下載等欄目,並通過開設局長信箱、請您留言、答疑解惑3個欄目,在人事局和羣眾之間架設了3條溝通對話的綠色通道,依託網絡輕鬆實現了與廣大幹部職工的“零距離”接觸。建站四年多來,累計訪問量已達45萬人次以上,信息發佈已涉及考試培訓、職稱評審、求職招聘、崗位設置,理論調研等多個方面,成為我縣點擊率較高的網站之一。

三、解決突出問題

隨着我縣電子政務建設的推進,縱向數據傳輸通道的互聯互通,我局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設將會有一個質的飛躍。對於我們面臨的問題,我們必須有切實可行的對策,才能把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設推向前進。

一是不斷修正完善人事管理信息系統,使維護管理跟上系統建設的步伐。人事信息化建設應當根據本地人事人才工作的實際需要,圍繞與人才和用人單位關係密切、社會關注的工作和事項實施。開發與應用並舉,通過應用促進人事系統信息化的建設和發展。隨着系統逐漸完善並投入運行,信息系統已成為人事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建立與之配套的運轉機制和與之相適應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根據需要隨時增加、修正信息資料,切實維護信息體系。同時,加強信息技術培訓與交流,建設一支適應信息化建設的高素質人事幹部隊伍。加大網絡知識和應用軟件培訓力度,組織有針對性的培訓。

二是統一規劃,共同建設。人事信息化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技術性強,必須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統一規劃,共同建設,有計劃、有步驟、分層次地推進。人事管理信息系統發展到一定階段,既可作為一個完整的系統使用,也可以將模塊拆分單獨使用,在必要時還能擴展集成為網絡化人事管理信息單元,以最大限度地減少重複錄入,實現信息資源的共享。

三是資源共享,安全保密。加快推進人事部門信息化建設,確保數據安全可靠尤為重要。隨着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設的進展,計算機網絡上傳輸的信息量將越來越大,數據安全保密工作不容忽視,完善人事管理信息系統的同時,要同步配套完善安全保障和防範措施,從網絡安全、信息安全、管理措施三個方面強化數據信息安全。

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設是一項綜合性強、具有創新意義的系統工程。促成幹部信息由分散管理轉變為集中管理,建立人力資源共享機制,發揮整體優勢,提高人才競爭優勢,是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設的最終目標。在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的今天,信息化建設給人才人事管理工作帶來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新形勢下,不斷推進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設,提高幹部隊伍素質,增強人事部門創新力、凝聚力、競爭力,更好服務人才人事工作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第2篇】農村復員退伍軍人社保問題調研報告

農村復員退伍軍人社保問題調研報告

近年來,各地農村退伍軍人集體信訪、串聯上訪現象有所增多,影響了黨和政府機關正常工作秩序,給經濟和社會發展造成不良的影響。這批人主要是 1954年10月31日 以後入伍的在鄉老復退軍人,他們在部隊和地方的建設發展過程中作出過貢獻,但按照目前的政策規定,他們與1954月 10月31日前 入伍和90年代後入伍的退伍軍人待遇上存在較大差距,無法享受養老保險等一些優待政策,加上生活在農村,經濟條件普遍不高,且年事已高,晚年生活無法保障,引發了各種羣體性事件。我們根據本市實際,通過走訪民政、信訪等部門,與部分復員退伍軍人交流,查閲資料等,梳理農村復員退伍軍人的基本情況,問題的根源,力求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措施,同時做好宣傳、解釋和穩控工作,逐步解決農村復員退伍軍人的社會養老保險等後顧之憂,保障其晚年生活,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一、我市農村復員退伍軍人基本情況

截至20xx年底,我市未通過政府安排就業的復員退伍軍人共有21027人,其中農村户籍的18027人,佔復員退伍軍人總數的86%。農村籍復員退伍軍人中,59週歲-60週歲段的有749人,60週歲以上的4971人,70週歲以上的1378人,75週歲以上的281人。未安排就業的復退軍人中,1990年前入伍的約有13372人(部隊津貼待遇較低)。這批人是上訪的主要對象。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政策制定上存在不足,待遇差距大

1954年10月31日 至1990年入伍的復退軍人與之前、之後入伍的復退軍人比較,待遇均相差比較大。主要體現在:

①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落實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勞動保障政策的通知》(勞社部發[20xx]28號)等文件精神, 1954年10月31日前 入伍的老復退軍人享受到了以下勞動保障政策:按軍人撫卹優待條例規定,按自然增長機制,享受了生活補助(目前我市復退軍人生活補助約700-800元/月)和醫療補助待遇(門診補助按生活補助的10%包乾使用,已包含在700-800元/月內)。這批人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出資。住院時,既享受新農合醫療報銷,又可享受民政優撫醫療補助和大病醫療救助。②民政部門政策規定,20xx年以後退伍的農村户籍的復退人員軍齡滿兩週年的給予一次性3000元的補助(軍齡每增加一年,另加300元)。

而上訪的這批人入伍較早,條件艱苦,部隊津貼低,卻沒有享受到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政策,與上述享受待遇的復退軍人相比,各項待遇差距很大,造成了逆反心理,情緒極不穩定。

2、根據現有政策,無法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現有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在法定退休年齡前參保,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滿15年(包括視作繳費年限)方可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退役人員軍齡可以視作繳費年限,但不得無故“前補”養老保險年限”。但這批人員年齡結構已經偏大,部分人員年齡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而無法進入社保,另外一部分人員雖可以進社保但要“後延”,綜合考慮不划算。因此,這批人員要求“前補”養老保險的願望也比較強烈。

3、省內部分縣市的處理辦法造成了相互攀比

目前,寧波慈溪、温州平陽等地已將所有軍隊退役人員都納入了基本養老保險,並“前補”了養老保險年限(或一次性補繳15年)。但兩地均被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發函要求予以糾正。這些處理辦法造成了全省其他縣市類似人員相互攀比,要求參考解決,引發了上訪等問題。

三、解決農村復員退伍軍人社會保障問題對策

解決農村復退軍人社會保障問題,主要是解決其養老保障、醫療保障問題。可考慮從妥善解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或提高其基本生活補貼三個方面入手。

方案一:參照寧波慈溪、温州平陽等地的做法,允許其一次性補足15年繳費年限,享受養老保險待遇。這一辦法的優點是可滿足大部分要求進入社保復退人員的要求,有效減少社會矛盾。但考慮這些復退軍人家庭經濟條件(經濟條件普遍不富裕)和年齡等實際情況(60週歲以上的有4971人,70週歲以上的有1378人),以20xx年為例,一次性繳足15年需一次性支付7萬元左右,大部分復退軍人難以負擔。因此即使放開政策,預計也有相當部分人員不會參保,要求解決其生活保障的呼聲仍然存在。

方案二:參照20xx年後復退人員生活補助辦法,一次性補發這批人員的生活補助費。復退軍人按每人軍齡兩年,每人發放生活補助3000元計算,財政共需支出約3000元×13000人=3900萬元。這一方案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其基本養老保障問題,且是一筆較大的開支,單靠縣市級財政無法負擔。

方 案三:儘快出台覆蓋城鄉的基本養老保障制度,軍齡因素在享受待遇時予以體現。目前,《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障制度的意見》已經出台,《台州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障制度(試行)的意見》也正在修訂中。省文件中對於探索建立以農民繳費為主、政府補貼為輔、村集體經濟組織給予補助,有一定社會統籌性質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提出了指導性意見。地區和縣級市在制定相關政策時,也應考慮復員退伍軍人的軍齡等實際情況,並在繳費和待遇享受環節予以體現。一是在制定政策時,將軍齡視做繳費年限。二是在制定年齡檔次、繳費和享受標準時,部分年齡檔次上,待遇享受高一些。例如普通羣眾繳費3萬元可享受500/元的待遇,同等情況下,有5年軍齡的復退軍人在繳費額度上予以打折,或在待遇上予以提高。

綜合上述三項方案,筆者認為,比較妥善且真正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復員退伍軍人基本生活保障問題的方案是方案三。即儘快出台覆蓋城鄉的基本養老保障制度,並充分考慮軍齡實際因素,在享受待遇時予以照顧,體現黨和政府對復退軍人等特殊羣體的關懷。相信隨着黨和各級政府對社會保障問題重視度的不斷提高,基本養老保障體系、政策的不斷健全與完善,農村復員退伍軍人的社會保障問題會得到妥善解決。

【第3篇】2022人社局“聯村聯户 為民富民”調研報告

“聯村聯户,為民富民”是省委實現科學發展,轉型跨越的一項重大決策,縣委要求全縣各級領導幹部積極行動起來,竭盡全力,聯繫羣眾,為民富民,保持穩定,立足長遠,促發展,建和諧。根據省、市、縣相關文件精神,在全局統一安排下,我多次深入自己的聯繫點——羊井子灣鄉榆樹井村一組,調查瞭解農户情況,圍繞該村組發展的“家底”是甚麼,制約因素有哪些,脱貧的前途在何方等一系列題目,在對榆樹井村的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剝繭抽絲”式的分析思考中,構成了發展規劃和幫扶對策,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榆樹井村基本情況

榆樹井村為移民村,農業種植以小麥、玉米為主,經濟作物種植面積小而雜,主導產業以葡萄業為主,基本無養殖業,農民收進主要依託傳統農業和外出務工,是一個比較典型的以農為主、以糧為綱的貧困村。

(二)幫扶對象基本情況

崔騰信,家庭人口4人,勞動力2人,文化程度較低。耕地面積11畝,無特色種植業,無養殖業,家住東灣村二組, xx年人均純收入不足三千元。

二、制約農户致富的瓶頸

根據調查走訪,制約崔騰信家庭致富的瓶頸有兩個因素:一是人多地少,二是缺少勞力和技術。

三、幫扶思路及措施

針對致富進程中出現的困難,制定切實可行的行動方案和實施辦法,採取技術引領、政策扶持、示範帶動等形式,從實際出發,堅持“輸血式”幫扶和“造血式”幫扶並重,注重“造血式”。實行物質幫助與觀念轉化相結合解決臨時性問題與健全完善長期性機制相結合具體做好以下工作: 1、通過進村入户,政策法規宣講,實地調研,座談討論等方式,結合生產,幫助幫扶對象理清發展思路,落實發展計劃,從調整種植結構、轉換經營方式、擴大規模種植養殖,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上下工夫,促進增收。 2、送温暖辦事實。在農忙季節和重大節假日進行物質幫扶。送化肥、籌集農資等農户必須的生產生活品。 3、做好政策宣傳、信息服務。為貧困户宣傳黨的惠農政策,帶去致富信息項目,助農增收,脱貧致富。 4、做好幫扶貧困户勞動力技能培訓,培養新型農民,提高貧困户農業生產的科技含量,增加貧困户收入。5、堅持輸血與造血相併重,扶貧與扶志結合,引導貧困户轉變思想觀念,破除陳規陋習,克服過去養成的“等、靠、要”思想,牢固樹立自力更生,艱苦奮鬥,靠政策引領、能人帶動、自食其力、脱貧致富奔小康的堅定理想信念。

常言道:“工作要上去,幹部要下去”。執政為民,説到底就是要切切實實為基層羣眾解決問題、謀取福利。而要達到這樣的目的,就必須進村入户,走到羣眾當中去,接接地氣,傾聽他們的呼聲,瞭解他們的訴求,幫助他們排憂解難,以脱貧致富。省委決定在全省開展“聯村聯户、為民富民”行動,正是加快全省脱貧致富步伐的實際舉措。此舉,得到了廣大羣眾的擁護和歡迎。 我們必須看到,“聯村聯户、為民富民”行動,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必須把握節奏,有計劃、有重點、有步驟,分期分批進行,保持工作連續性,一步一個腳印,為基層解決實際問題,幫羣眾脱貧致富。

【第4篇】人社調研報告

“聯村聯户,為民富民”是省委實現科學發展,轉型跨越的一項重大決策,縣委要求全縣各級領導幹部積極行動起來,竭盡全力,聯繫羣眾,為民富民,保持穩定,立足長遠,促發展,建和諧。根據省、市、縣相關文件精神,在全局統一安排下,我多次深入自己的聯繫點——羊井子灣鄉榆樹井村一組,調查瞭解農户情況,圍繞該村組發展的“家底”是甚麼,制約因素有哪些,脱貧的前途在何方等一系列題目,在對榆樹井村的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剝繭抽絲”式的分析思考中,構成了發展規劃和幫扶對策,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榆樹井村基本情況

榆樹井村為移民村,農業種植以小麥、玉米為主,經濟作物種植面積小而雜,主導產業以葡萄業為主,基本無養殖業,農民收進主要依託傳統農業和外出務工,是一個比較典型的以農為主、以糧為綱的貧困村。

(二)幫扶對象基本情況

崔騰信,家庭人口4人,勞動力2人,文化程度較低。耕地面積11畝,無特色種植業,無養殖業,家住東灣村二組, xx年人均純收入不足三千元。

二、制約農户致富的瓶頸

根據調查走訪,制約崔騰信家庭致富的瓶頸有兩個因素:一是人多地少,二是缺少勞力和技術。

三、幫扶思路及措施

針對致富進程中出現的困難,制定切實可行的行動方案和實施辦法,採取技術引領、政策扶持、示範帶動等形式,從實際出發,堅持“輸血式”幫扶和“造血式”幫扶並重,注重“造血式”。實行物質幫助與觀念轉化相結合解決臨時性問題與健全完善長期性機制相結合具體做好以下工作: 1、通過進村入户,政策法規宣講,實地調研,座談討論等方式,結合生產,幫助幫扶對象理清發展思路,落實發展計劃,從調整種植結構、轉換經營方式、擴大規模種植養殖,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上下工夫,促進增收。 2、送温暖辦事實。在農忙季節和重大節假日進行物質幫扶。送化肥、籌集農資等農户必須的生產生活品。 3、做好政策宣傳、信息服務。為貧困户宣傳黨的惠農政策,帶去致富信息項目,助農增收,脱貧致富。 4、做好幫扶貧困户勞動力技能培訓,培養新型農民,提高貧困户農業生產的科技含量,增加貧困户收入。5、堅持輸血與造血相併重,扶貧與扶志結合,引導貧困户轉變思想觀念,破除陳規陋習,克服過去養成的“等、靠、要”思想,牢固樹立自力更生,艱苦奮鬥,靠政策引領、能人帶動、自食其力、脱貧致富奔小康的堅定理想信念。

常言道:“工作要上去,幹部要下去”。執政為民,説到底就是要切切實實為基層羣眾解決問題、謀取福利。而要達到這樣的目的,就必須進村入户,走到羣眾當中去,接接地氣,傾聽他們的呼聲,瞭解他們的訴求,幫助他們排憂解難,以脱貧致富。省委決定在全省開展“聯村聯户、為民富民”行動,正是加快全省脱貧致富步伐的實際舉措。此舉,得到了廣大羣眾的擁護和歡迎。 我們必須看到,“聯村聯户、為民富民”行動,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必須把握節奏,有計劃、有重點、有步驟,分期分批進行,保持工作連續性,一步一個腳印,為基層解決實際問題,幫羣眾脱貧致富。

農村復員退伍軍人社保問題調研報告

近年來,各地農村退伍軍人集體信訪、串聯上訪現象有所增多,影響了黨和政府機關正常工作秩序,給經濟和社會發展造成不良的影響。這批人主要是1954年10月31日以後入伍的在鄉老復退軍人,他們在部隊和地方的建設發展過程中作出過貢獻,但按照目前的政策規定,他們與1954月10月31日前入伍和90年代後入伍的退伍軍人待遇上存在較大差距,無法享受養老保險等一些優待政策,加上生活在農村,經濟條件普遍不高,且年事已高,晚年生活無法保障,引發了各種羣體性事件。我們根據本市實際,通過走訪民政、信訪等部門,與部分復員退伍軍人交流,查閲資料等,梳理農村復員退伍軍人的基本情況,問題的根源,力求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措施,同時做好宣傳、解釋和穩控工作,逐步解決農村復員退伍軍人的社會養老保險等後顧之憂,保障其晚年生活,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一、我市農村復員退伍軍人基本情況

截至xx年底,我市未通過政府安排就業的復員退伍軍人共有21027人,其中農村户籍的18027人,佔復員退伍軍人總數的86%。農村籍復員退伍軍人中,59週歲-60週歲段的有749人,60週歲以上的4971人,70週歲以上的1378人,75週歲以上的281人。未安排就業的復退軍人中,1990年前入伍的約有13372人(部隊津貼待遇較低)。這批人是上訪的主要對象。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政策制定上存在不足,待遇差距大

1954年10月31日至1990年入伍的復退軍人與之前、之後入伍的復退軍人比較,待遇均相差比較大。主要體現在:

①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落實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勞動保障政策的通知》(勞社部發[xx]28號)等文件精神,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老復退軍人享受到了以下勞動保障政策:按軍人撫卹優待條例規定,按自然增長機制,享受了生活補助(目前我市復退軍人生活補助約700-800元/月)和醫療補助待遇(門診補助按生活補助的10%包乾使用,已包含在700-800元/月內)。這批人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出資。住院時,既享受新農合醫療報銷,又可享受民政優撫醫療補助和大病醫療救助。②民政部門政策規定,xx年以後退伍的農村户籍的復退人員軍齡滿兩週年的給予一次性3000元的補助(軍齡每增加一年,另加300元)。

而上訪的這批人入伍較早,條件艱苦,部隊津貼低,卻沒有享受到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政策,與上述享受待遇的復退軍人相比,各項待遇差距很大,造成了逆反心理,情緒極不穩定。

2、根據現有政策,無法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現有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在法定退休年齡前參保,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滿15年(包括視作繳費年限)方可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退役人員軍齡可以視作繳費年限,但不得無故“前補”養老保險年限”。但這批人員年齡結構已經偏大,部分人員年齡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而無法進入社保,另外一部分人員雖可以進社保但要“後延”,綜合考慮不划算。因此,這批人員要求“前補”養老保險的願望也比較強烈。

3、省內部分縣市的處理辦法造成了相互攀比

目前,寧波慈溪、温州平陽等地已將所有軍隊退役人員都納入了基本養老保險,並“前補”了養老保險年限(或一次性補繳15年)。但兩地均被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發函要求予以糾正。這些處理辦法造成了全省其他縣市類似人員相互攀比,要求參考解決,引發了上訪等問題。

三、解決農村復員退伍軍人社會保障問題對策

解決農村復退軍人社會保障問題,主要是解決其養老保障、醫療保障問題。可考慮從妥善解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或提高其基本生活補貼三個方面入手。

方案一:參照寧波慈溪、温州平陽等地的做法,允許(!)其一次性補足15年繳費年限,享受養老保險待遇。這一辦法的優點是可滿足大部分要求進入社保復退人員的要求,有效減少社會矛盾。但考慮這些復退軍人家庭經濟條件(經濟條件普遍不富裕)和年齡等實際情況(60週歲以上的有4971人,70週歲以上的有1378人),以xx年為例,一次性繳足15年需一次性支付7萬元左右,大部分復退軍人難以負擔。因此即使放開政策,預計也有相當部分人員不會參保,要求解決其生活保障的呼聲仍然存在。

方案二:參照xx年後復退人員生活補助辦法,一次性補發這批人員的生活補助費。復退軍人按每人軍齡兩年,每人發放生活補助3000元計算,財政共需支出約3000元×13000人=3900萬元。這一方案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其基本養老保障問題,且是一筆較大的開支,單靠縣市級財政無法負擔。

方案三:儘快出台覆蓋城鄉的基本養老保障制度,軍齡因素在享受待遇時予以體現。目前,《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障制度的意見》已經出台,《台州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障制度(試行)的意見》也正在修訂中。省文件中對於探索建立以農民繳費為主、政府補貼為輔、村集體經濟組織給予補助,有一定社會統籌性質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提出了指導性意見。地區和縣級市在制定相關政策時,也應考慮復員退伍軍人的軍齡等實際情況,並在繳費和待遇享受環節予以體現。一是在制定政策時,將軍齡視做繳費年限。二是在制定年齡檔次、繳費和享受標準時,部分年齡檔次上,待遇享受高一些。例如普通羣眾繳費3萬元可享受500/元的待遇,同等情況下,有5年軍齡的復退軍人在繳費額度上予以打折,或在待遇上予以提高。

綜合上述三項方案,筆者認為,比較妥善且真正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復員退伍軍人基本生活保障問題的方案是方案三。即儘快出台覆蓋城鄉的基本養老保障制度,並充分考慮軍齡實際因素,在享受待遇時予以照顧,體現黨和政府對復退軍人等特殊羣體的關懷。相信隨着黨和各級政府對社會保障問題重視度的不斷提高,基本養老保障體系、政策的不斷健全與完善,農村復員退伍軍人的社會保障問題會得到妥善解決。

【第5篇】完善殘疾人社保長效機制調研報告

完善殘疾人社保長效機制調研報告

殘疾人是特殊的羣體,又是困難的羣體。對這一羣體給予特定的制度安排,保障他們的社會生活權益,是關注民生的一個重要方面。

一、我區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援助現狀

我區總人口40.5萬人,殘疾人總人口 2.4萬人,佔總人口的5.9%(其中城鎮人口 1.3萬人,農村人口1.1 萬人)。不同類型殘疾人佔殘疾人總人口數比例,肢體殘疾人數量7563人,比例為31 %,聽力殘疾人數量4531 人,比例為18.7%,言語殘疾人數量580人,比例為2 %,視力殘疾人數量4840 人,比例為19.9%,智力殘疾人數量1977 人,比例8%,精神殘疾人數量2420 人,比例為9.9%,綜合殘疾人數量:2284 人,比例為10.5%

近年來,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殘疾人的社會保障和援助工作,採取多種舉措,有效地改善和提高了我區殘疾人的生活水平。

在生活就業方面,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幫、包、帶、扶”等多種形式,共幫助563名殘疾人脱貧。通過低保、五保和救濟保障,城鎮特困殘疾人全部享受了低保,部分農村殘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改善。為保障和提高殘疾人的生活水平,在全區城鄉各類經濟組織中全面推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政策,對福利企業安置殘疾人就業、殘疾人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實行更加優惠的政策。

在醫療方面,實施以免費為特困殘疾人助視、助行、助聽和對特困精神病患者免費給藥的“三助一給”康復扶貧工程,不定期組織專家醫療隊分赴農村,開展義診和會診。

在權益保障方面,開展殘疾人羣眾性文化體育活動,對殘疾人經營性收入實行税收優惠,推行公共場所無障礙設施建設,支持和鼓勵法律服務機構為貧困殘疾人提供減免費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等。

二、我區殘疾人社會保障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區殘疾人的社會保障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殘疾人的生活保障仍以家庭撫養及臨時性的救助和救濟活動為主,缺乏制度性保障。儘管有關方面大力推行低保制度,使得相當多殘疾人被納入低保體系中,但總體而言,直接依靠制度性保障的殘疾人還很有限,特別是處於低保標準外邊緣狀態的大量城鎮低收入殘疾人家庭,以及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他們的基本保障主要依靠家屬、鄰里幫助以及幹部節日走訪、黨團幫扶和一些親友臨時性救濟。以户均收入確定低保標準的差額補助低保,解決不了殘疾人的基本生活、教育、醫療等必需支出。

2、殘疾人社會保障水平較低。一是上級補助經費有限,使殘疾人低保工作不能做到普惠加特惠,加上一些地方自身財力不足。二是社會保障的籌資渠道單一,大部分靠財政支出,處於政府包攬的局面,阻礙了殘疾人保障水平的提高。三是殘疾人社會保障納入社會低保之中,未作為獨立保障項目。四是各類康復器材嚴重匱乏,缺乏場所,缺少訓練有素的康復指導員,康復工作在城市沒有正常開展,農村更是空白。五是殘疾人的維權工作有待進一步發展與完善。

3、社會主動助殘未成風尚。中國人組織觀念強,家庭觀念重,受傳統觀念“家國結構”的影響較深。當他們遇到殘疾傷害時,只能上靠政府,下靠自己,別無他途。社會上許多人漠視這一社會羣體的困難性,對他們關愛不夠,甚至是歧視。企業主動捐助殘疾人情況較少,個人捐助現象更是少見。

4、農村殘疾人的生活與社會保障出現了新困難和新問題。按人口比例計算,我區農村殘疾人約有1.1萬人。農村殘疾人社會保障更是存在諸多困難。一是農業税取消,基層鄉鎮組織實施社會救濟殘疾人的唯一資金來源消失。二是殘疾人往往是因病致殘,因殘致窮,又因窮致病。我市有四分之一的殘疾人屬於農村特困户,近四成農村殘疾人在高額醫療和社會各項開支的擠壓下,過着十分貧困的生活。三是農村殘疾孩子失學狀況嚴重。四是農村重殘和一家多殘家庭進一步邊緣化。五是外出務工的農民受傷致殘增加,加大農村助殘工作的壓力。

三、幾點建議

(一)樹立新殘疾人觀念

把殘疾人作為能夠參與社會物質與精神財富創造的勞動者來對待,不斷改善他們的生活,包括整個社會生活,使他們能夠在那裏持久地而不是一陣子、平等地而不是作為“三等公民”、充分地而不是一星半點地參與社會生活,達到共同參與、共同分享、共同和諧,最終與健康人相融合。加強宣傳,倡導愛殘助殘的社會風尚,努力營造廣大殘疾人“平等、參與、共享”的社會氛圍,在較大範圍內形成對殘疾人全新的認同。引導社會公益組織和個人積極投入到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中來。

(二)政府要加大對殘疾人社保工作力度

一是發揮政府在殘疾人事業中主導和引導作用。將殘疾人社會保障納入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統籌規劃,完善殘疾人保障金的管理,設立專項基金,保障資金按時到位足額的發放。

二是明確牽頭單位和責任人。建議政府確定以殘聯為牽頭單位,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類保障;同時建 立殘疾人社會保障信息共享平台,保證牽頭單位全面、系統地瞭解殘疾人社會救助情況。

三是積極引導幫助殘疾人實現自我價值。鼓勵廣大殘疾人自強、自立,增強就業意識,引導和幫助他們融入社會。對殘疾人勞動就業進行統籌規劃,支持他們參加職業培訓,鼓勵用人單位對殘疾職工開展在崗培訓和轉崗培訓;積極做好開業指導、諮詢服務和後續扶持工作。對農村的殘疾人要與農村扶貧相結合,突出針對性、實用性、通俗性、簡便性和靈活性,鼓勵農村殘疾人擴大 “種、養、加”實用技術培訓規模,逐步實現殘疾人職業培訓規範化、制度化、社會化,為殘疾人創造各種就業條件。

四是採取多種措施積極支持興辦福利企業,擴大殘疾人就業門路。政府要支持那些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的單位、企業和個人,並對做出貢獻的給予表揚和表彰。

(三)發揮第三方的社會保障作用

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屬於“社會公共服務領域”,要改變“強國家、弱社會”的格局為“小政府、大社會”的格局,發揮第三方力量的作用,作為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個補充。

1、企業可以發揮資金、產品、人才、技術等方面的優勢,為殘疾人社會保障提供各方面的支持,與政府部門共同開展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同時規範企業的捐助行為,加強透明度,保證資金的正確運用。

2、各級行會組織應完善機構建設和管理,努力提高自己的公信力和服務能力,真正發揮第三方在殘疾人社會保障中的主力軍作用。

3、利用廣泛的社會資源支持殘疾人就業,形成以政府為主導的社會化就業援助體系。廣泛開展慈善募捐,發揮各類慈善機構、公益組織、民間團體的作用,為殘疾人事業募資金、募項目、募服務;動員全社會關心幫助殘疾人就業,深入開展文化助殘、科技助殘、法律助殘、志願者助殘等活動,給殘疾人就業給以行政、法律、經濟、道義和輿論等方面援助。

(四)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實現保障制度規範化

一是建立完善殘疾人基礎檔案。重點掌握殘疾人貧困户的生活狀況及動態變化,為政府部門落實保障措施提供準確依據。涉及殘疾人社會保障工作的單位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和數據抄送牽頭單位,由牽頭單位負責定期編髮殘疾人社會保障工作的信息。

二是建立獨立的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推行覆蓋全社會的以養老、失業、醫療保險為重點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城鄉困難殘疾人社會救助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等社會保障金,重點對特困殘疾人家庭實施定點和定期的保障。加大各級人大執法、各級政協視察和相關部門定期檢查的力度,切實提高殘疾人社會保障程度,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三是出台地方殘疾人社會保障實施細則。將殘疾人生活、醫療、教育等社會保障的對象、標準、方法、措施細化,特別要對目前社會低保進行分類,針對重殘、老殘一體、一户多殘和無業智殘人、精神病殘疾人的特殊困難,進一步擴大保障範圍,提高保障標準。

四是完善殘疾人社會救助制度。對城市範圍內的殘疾貧困家庭,適當上浮社會保障標準,對重殘無業、老養少、一户多殘等貧困殘疾人酌情每月給予特別補助;對於農村殘疾人,可免費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併為願意參加養老保險的貼補部分資金。同時多渠道解決他們的生活困難,包括危房改造、免費安裝自來水等;對農村孤殘兒童要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就學條件。

五是社會公共服務部門和行業建立對殘疾人的救助制度。教育、醫療、住房、交通等單位應對殘疾人提供優先、優惠、優質的公共服務和救助,每年安排一定量的專項資金服務殘疾人。

六是勞動就業工作制度化。殘疾人的勞動就業是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條重要途徑,鼓勵幫助殘疾人自食其力、自強自立,是殘聯部門的一項主要業務工作。要使這項工作真正落到實處,成為殘疾人的一種長效保障,必須走制度化的路子。制度化涉及三個問題:一是技能培訓的信息化建設。用人單位用工信息平台。由殘聯部門與各用人單位企業 建立用工信息反饋制度,保證各類用工信息靈活暢通。要有登記和輸送平台。主要是殘聯部門在社區和村組建立服務平台,對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建立台帳,與殘聯部門及時溝通,有針對性地開展技能培訓。二是“培訓——就業”一體化建設。分散式就業是很難滿足殘疾人就業要求的。殘聯部門應注重摸索培訓就業一體化模式。如鼓勵興辦福利企業,大量培訓安置殘疾人;農村開展種養殖業基地化建設等。這些模式一旦形成,殘疾人勞動就業就有了制度上的保障。三是殘疾人自謀職業的鼓勵和獎勵機制。殘疾人自強自立、自食其力是政府鼓勵的,並對自謀職業者予以工商税收等多方面的優惠照顧。但還不夠,還應制定相應的獎勵機制,年底視殘疾人貢獻大小以政府的名義予以精神和物質獎勵。物質獎勵的資金來源就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七是社區服務規範化。第一,隊伍的規範。殘疾人是社區、村組、組織的重點服務對象。要提高社區、村組、班子扶殘助殘意識,成立助殘小組並制定扶殘助殘計劃,做到殘疾人工作人人有責。要建立聯絡員隊伍,搭好殘疾人與各級組織的橋樑。要規範助殘志願者隊伍和社區殘疾人自助小組。這是吸引社會各界助殘的渠道,也是殘疾人自強自立、互動互助的一種極佳方式。第二,場地規範。有隊伍必須有陣地。社區要保證扶殘助殘隊伍有陣地、有制度、有牌子、有適當經費,要形成統一的格式。要建立社區殘疾人康復中心,把人人享有“康復服務”作為重點服務工作之一。第三,服務的規範。為殘疾人的服務應做到三條:一是內容要突出。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針對殘疾人基本生活來確定。要突出最低生活保障、法律援助和維權、就學就醫、就業及培訓等內容。二是形式要凸顯。要在社區服務場地樹立明顯的服務內容招牌,讓殘疾人一目瞭然。要建立殘疾人諮詢服務專門窗口,堅守“殘疾人優先得到服務”的信條。要在“助殘日”期間開展扶殘助殘宣傳活動,營造社區扶殘助殘的良好氛圍,讓“扶殘助殘,有你有我”概念在社區居民中生根開花。三是服務要突破。服務內容要不斷開拓,根據不同社區的不同特點,開展特色服務,如結對幫扶、鼓勵殘疾人興辦福利企業等。服務質量要不斷提高,即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和提高,生理殘障不斷康復,社區殘疾人精神狀態不斷提高等。服務手段不斷人性化,提倡服務首問負責制,實行跟蹤服務、上門服務等。只要服務到位了,殘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了長期保障,他們就會自覺地、高興地、和諧地融入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