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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事務所黨支部嚴格組織生活工作報告

欄目: 黨建工作總結 / 發佈於: / 人氣:9.82K

切實加強支部建設  充分發揮黨員作用

律師事務所黨支部嚴格組織生活工作報告

中共重慶華升律師事務所黨支部

重慶華升律師事務成立於2001年, 華升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成立於2006年3月,現有中共黨員11名,其中有女黨員2名,8名合夥人中有6名為中共黨員。黨支部以抓黨建工作規範、抓黨員作用發揮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非公黨建工作。黨的組織生活對於加強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保持黨的先進性,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都具有重要意義。

一、我支部嚴格組織生活的主要做法

(一)角色創新。傳統的組織生活中,支部書記通常是組織生活的“主角”,一般黨員是“觀眾”,因此,我支部在開展組織生活的過程中意識到,要全體黨員要自覺地增加民主意識,切實轉變“一言堂”的組織生活形式,必須從“角色”轉換中喚起黨員的參與意識,讓黨員真正成為組織生活的“主角”。我支部在組織生活中,推行“書記輪流做”制度,讓所有黨員輪流當一回“支部書記”,輪流主持組織生活,組織全體黨員學習,輪到的黨員成了教育者,即每位黨員都是組織生活的主角而不是配角。“代班書記”需對組織生活的主題、內容、組織發言、通知考勤、歸納小結等,都進行周密思考,精心安排。通過這種形式,黨員的主體意識和工作責任心得到了大大增強。 

(二)形式創新。改變過去組織生活只在會議室中進行的情況,嘗試轉變到另一空間。一是我支部發揮黨員律師業務特長,多次以組織全體黨員律師“送法進村社”、“送法進企業”、“送法進學校”等形式開展組織生活。二是積極走出去與其他律師事務所開展共建文明活動,在共建交流中挖掘一些高質量的組織生活典型事例進行公開交流和傳播,形成資源共享。三是開展“紅色之旅”活動,組織黨員參觀革命聖地,追尋革命老一輩壯麗人生的足跡,為的是繼承優良傳統,踏踏實實工作,處處帶頭奉獻,追尋先輩的足跡,喚起一種信念和奉獻的力量。

(三)手段創新。我支部在學習上採用了多種手段結合的方式,促使黨員多看、多學、多思考。凡是黨的重大會議要求全體黨員通過電視、多媒體收看電視現場直播或教育錄像資料片,觀看後寫出心得體會,並在下一次的學習討論會上交流發言;結合律師工作需要東奔西走的現狀,我支部將手機和網絡建設成黨員教育的新陣地,通過建立學習交流QQ羣、微信羣的形式,給不在律所的黨員送去政治上關心,生活上關懷,實現互動性管理,有效彌補了傳統教育管理方式的不足。

二、我支部嚴格組織生活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在活動的形式上存在“三多三少”現象。主要表現在:支委會多,支部黨員大會少;思想彙報多,民主生活會少;黨課教育多,黨員討論少。 

(二)在活動內容上存在“三個混淆”現象。主要表現在:用行政會代替支委會,本來是支委會研究的事情,開行政會去研究;用支委會代替支部黨員大會,本來是全體黨員參加討論的重大問題,往往只開支委會研究決定;三是用工作講評代替支委會報告工作。 

(三)在活動效果上存在“質量不夠高”現象。主要表現在;黨管幹部力度不大,較為普遍地存在不願管、不敢管的現象,發現問題往往視而不見、見而不管;民主生活會的開展批評多數流於形式,自我批評避重就輕,開展批評蜻蜓點水,往往是隻談自己不談別人,只談下級不談上級,只談現象不談實質,只談共性不談個性,使民主生活會開成了“評功擺好會”或“一團和氣會”。

三、我支部提高組織生活質量的主要對策

(一)立足實際規範。針對律師事務所黨建的特殊性,我們既把握黨性要求,又結合律所工作的實際,從多個方面對我支部的組織生活進行規範。一是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即黨支部必須定期召開支委會、黨員大會、黨小組會,按時上好黨課。黨員大會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支委會每月至少召開1次,每季度至少講1次黨課。二是堅持組織生活會制度。規定黨支部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組織生活會。組織生活會的重點主要是開展思想交鋒,進行批評和自我批評,不能開成工作總結會、肯定成績會。三是堅持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即每年開展1次黨員民主評議,對黨員的工作表現和作用發揮作出客觀評議。

(二)提高認識,強化觀念。不斷對支部黨員進行黨性觀念教育,增強其落實組織生活制度的自覺性、積極性、主動性,做到“四個認清”。一是認清組織生活制度是提高黨組織凝聚力、戰鬥力和向心力的基本保證;二是認清組織生活制度是對黨員進行經常性教育、管理和監督的有效途徑;三是認清組織生活制度是保證黨員履行義務、行使權利的實際步驟;四是認清組織生活基本制度的系統性和關聯性,缺一不可,協調發展。

(三)嚴格要求,強化監督。確保組織生活的原則性、有效性。要堅持突出重點與嚴格要求的融合統一,把強化監督貫穿於組織生活的始終。一是在活動程序上要抓規範。開展各項活動都要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不允許各行其是,或為了節省時間而減少環節,簡化程序。二是在活動內容上要講黨性。一定要按照《黨章》的要求,規範黨組織和黨員言行,保證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的嚴肅性。三是在活動質量上要求效果。基層黨組織要正確運用和發揚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優良傳統,提高黨組織生活制度的原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