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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總結

欄目: 安全生產總結 / 發佈於: / 人氣:1.53W

監理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總結

監理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總結
監理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總結

一、教育培訓總則:

1、培訓目的

為加強本項目安全管理,不斷提高本監理部監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安全管理體系的高效運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水利工程建設領域安全教育培訓要求,結合本項目實際,特制定本計劃。

2、培訓人員

黃河下游防洪工程施工監理第二標段部全體監理人員

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水電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護設施技術規範(DL5162-2002)

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令第26號)

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010-02-23)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導則SL721—2015

二、內部培訓

1、培訓對象:總監,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駕駛員等。

2、培訓形式:崗前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再培訓

1)會議形式:安全知識講座、座談會、報告會、先進經驗交流會、事故教訓現場會等。

2)各種音像製品

3)現場觀摩演式形式:安全操作方法演示、消防演習、各種急救演習等。

3、培訓學時:每年定期培訓兩次,不少於3學時,根據人員變動情況不定期教育。

三、培訓內容

1、崗前安全教育培訓

1)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2)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和安全知識

3)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紀律

4)安全生產形勢及重大事故案例教訓

5)特種教育作業教育培訓:對特種作業知識培訓

6)“四新作業”作業安全教育培訓:當生產過程中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時,監理人員必須與時俱興,熟練掌握新知識,才能更好的服務於施工企業。

7)季節性安全教育:監理部應在雨季、冬季根據季節變化,進行防雨、防電、防汛、防凍等季節性安全教育。

2、安全生產再培訓內容:

國家新頒發、修改的法律、法規、標準,國家、企業對安全生產的新要求,全國安全生產管理先進案例,其它需要培訓的內容。

3、內部安全教育培訓實施

培訓人:總監理工程師

培訓時間:根據人員進場情況及生產計劃制定相應時間每半年舉行一次。

培訓地點:監理部辦公室

四、其它規定

除上述培訓外,駐地辦利用各種會議,宣傳欄、簡報、標語、圖片、音像、事故現場會、經常性安全教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