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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學校招生方案(新版多篇)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1.32W

中職學校招生方案(新版多篇)

中職學校招生方案 篇一

各中學、職業學校:

為了貫徹落實教育部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相關政策,依照省市中職招生文件精神,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20xx年中職學校春季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就業為導向,加大中職招生宣傳力度,擴大中職招生規模,促進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協調發展,大力發展農村職業教育,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撐。

二、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對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縣教育局成立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領導組成員如下:

組 長:張進球

副組長:曹慶生 葉永豐 廖建懷 李強

成 員:鄭共祥 詹志揚謝文鬆 胡時雨 方平餘飛

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職成科。

三、招生計劃

祁門中職學校計劃招生200人,具體專業計劃人數見中職學校的招生簡章。

四、工作措施

1、制定計劃。根據縣教育局統一制定的20xx年中職招生計劃,我們將縣職業學校春季招生任務數分解到學校,並把職教招生任務納入各中學年終教育教學評估的考核內容,各學校要根據縣局下達的招生任務制定相應的職教招生工作方案,加大力度,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確保20xx年我縣中職招生任務的圓滿完成。

2、招生宣傳。為保證正常的招生秩序,防止虛假的招生宣傳,今年職校招生宣傳內容進行歸口管理,由縣局統一審核,在縣局職成科的組織下,招生學校根據市、縣局有關規定和要求進行招生宣傳,重點宣傳今年職校招生的政策、專業設置、就業前景,要強化對教師招生政策的學習和宣傳。各中學也要根據縣局的統一要求,積極配合招生學校,廣泛、深入地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動員和組織廣大學生積極報考縣內職業學校。

3、組織報名。各中學要認真貫徹執行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樹立職業教育大局觀,促進生源合理分流,本着對家長、學生和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正確引導,在學生自願的情況下,組織學生進行報名登記,鼓勵學生到職業學校就讀,做到人盡其才,量力而行,普職兼顧,合理分流。

4、考核工作。職業學校招生是今年我縣職業教育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縣局將分別與各生源學校和招生學校簽訂目標責任書,加大考核力度,並根據各校完成實際到校任務數和新生流失的情況,對職校招生工作中成績較好的學校進行表彰,對不能完成職教招生任務的學校予以全縣批評。

各學校要依據縣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及時分解指標,注重目標管理,強化考核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學校考核獎懲細則,確保高質量地完成職教招生任務。

五、工作要求

1、要切實加強領導。職業教育是現代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加快人力資源開發,是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的重大舉措,是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途徑,是實現教育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各學校要成立由校長、負責職業招生的副校長、畢業年級班主任組成的職教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加強對中職招生工作的領導,層層落實目標和責任,層層建立考核機制。

2、要強化宣傳工作。今年的職校招生工作任務重、壓力大、要求高,涉及到考生和家長的切身利益,也是社會關注的熱點之一。各學校要強化宣傳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向學生及家長宣傳職業學校就業路子寬、就業形勢好的特點,宣傳我縣職業學校的專業設置和培養目標,宣傳當今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良好的政策環境,宣傳職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動員和組織學生積極就讀我縣職業學校。

3、要嚴肅招生紀律。各學校要按照縣局要求,精心做好職校招生的宣傳和組織工作,要堅持招生政策,規範招生程序,嚴肅招生紀律。

(1)在縣中職校招生期間,未經縣教育局審核同意,任何縣外職業學校不得在我縣各中學進行宣傳和招生,各中學也不得為其提供生源信息或組織生源。不得搞“生錢交易”,一經發現,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各中學要切實做好學生及家長的思想工作,不得強迫學生擇校,必須堅持學生自願的原則,尊重學生選擇的就讀學校和專業,不得違背學生的真實意願,代學生填報或擅自更改學生填報的學校。

(3)不得搭車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嚴禁招生學校的無序競爭和不文明、不道德行為發生,同時各職業學校不得招收非畢業班在校學生,已經查實將按縣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嚴肅處理。

六、時間安排

1、20xx年3月 4 日—20xx年3月 18 日為縣中職學校春季招生時間。

2、20xx年5月10日前中職學校將春季招生新生入學名冊一式三份上報縣教育局。

中職學校招生方案 篇二

為認真做好20xx年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生辦法

1、招生對象

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以應屆國中畢業生為主,同時招收往屆國中畢業生、未升學普通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

2、志願填報辦法

應屆國中畢業生,可以在畢業學校填寫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製的志願表,也可直接到中職學校報名;往屆國中畢業生、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學歷證明和身份證直接到中職學校報名。

填報高中階段升學志願,中職和普高同步進行,中職志願分國家改革發展示範校(立項建設學校)、省級示範校、其他一般學校三類,三類學校各可填報1個志願。各初級中學要指導國中畢業生填報中職志願,大力支持中職招生工作。

3、招生計劃

制定全市中職學校招生整體計劃和市直學校招生指導計劃;各縣(市)區教育局應按比例和整體計劃,制定各中職學校招生指導計劃,在保證轄區內中職學校招生人數的基礎上,輸送15%以上的國中畢業生到市直中職學校;行業企業學校由學校根據市場需求,制定招生計劃,報主辦單位審批。

4、招生學校及專業

經審核符合法規政策,凡具備中職招生資格的職業院校及專業,將在《湘潭日報》公示,公示的學校及專業允許在本市招生。

5、錄取註冊

各校錄取的學生,持錄取通知書、本人身份證或户籍簿,按學校有關要求辦理報到、註冊手續。國中畢業生(或同等學歷)就讀中職,學制一般為三年;普通高中畢業及以上學業水平(或同等學力)的學生就讀中職,學制以1年為主;允許中職在讀學生分階段(6年內)完成學業。

6、中高職銜接招生

根據省教育廳湘教通[20xx]144號《關於開展中高職銜接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勵並支持職業院校開展中高職銜接試點工作。中高職銜接實行單獨招生定向培養,學生完成中職階段學習任務後,通過單獨招生考試,成建制進入相應高職學院學習,單獨編班進行培養。

7、新型職業農民培養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教職成廳[20xx]1號)精神,在湘潭生物機電學校、湖南省經貿中專、湘潭縣職業技術學校、湘鄉市第一職業中專、韶山職業中專等5所學校,試行新型職業農民培養。試行學校按“培養方案”規定要求,進行招生註冊、教育教學、考核評價,實施培養。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類學校要把職業教育作為整個教育發展的一個戰略突破口,站在服務經濟社會、產業轉型升級、就業再就業、民生改善、扶貧富民、社會和諧與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高度,高度重視中等職業教育的招生工作。

2、明確職責

按照法規政策,保證職業院校特別是中職學校的招生規模,促進職業教育發展,是各級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的職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力度確保普職招生比和分流比。各國中學校有義務接受並開展由教育行政統一組織的職業教育招生宣傳,要指導國中畢業生合理填報升學志願,保證有50%的畢業生填報中職志願。各中職學校要把握招生政策,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確保圓滿完成中職招生任務。

3、規範管理

要加強高中階段招生制度建設,強化招生統籌管理,實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五個統一”,即:統一領導、統一制定招生計劃、統一宣傳、統一組織填報志願、統一招生錄取。

4、大力宣傳

要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和手段,大力宣傳職業教育的重要性、職業教育改革發展成果以及國家有關優惠政策,積〖〗極做好招生宣傳工作,為學生和家長提供真實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熱情周到的服務,使學生和家長知曉中職學生“上學有資助,升學有通道,就業有門路”,為招生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5、嚴明紀律

明確“七嚴禁”的招生紀律:嚴禁超資質招生,嚴禁虛假宣傳,嚴禁不實承諾,嚴禁買賣生源,嚴禁暑假集訓,嚴禁虛假註冊,嚴禁校外辦班設點。

6、加強考評

市教育局將對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各中職學校招生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將中職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納入教育工作考核內容,對招生措施得力、鋭意進取、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應屆國中畢業生普職分流比、普職學校招生比,將作為市對縣(市)區政府教育“兩項督導評估”,及對縣(市)區教育局和市直學校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各縣(市)區教育局也要把相關指標作為對所屬學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標。

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職學校應根據本方案,制定轄區內招生工作方案,並報我局職成科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