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有____同學於20____年__月__日至 20__年__月__日在本幼兒園參加實習工作。
該學生實習期間工作認真,勤于思考,虛心求教。在工作中能將所學的知識靈活應用,並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同時,該學生在此期間嚴格遵守我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工作安排,與同事和睦相處,與其一同工作的教師都對該學生的表現予以充分肯定。
特此證明
工作單位(蓋章):_____
日 期:20__年_____月_____日
姓名 (身份證號: ), 系我單位工作人員。該同志自 年 月 日起在我單位位於 的辦公地點連續穩定工作至今。如證明失實,本單位願意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法律後果。
特此證明。
(此證明僅用於該工作人員購買住房進行限購審查)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貴院屆專業畢業生,已於 年 月 日在我單位上班,從事工作,按月支付報酬,具體待遇和其他事宜與畢業生另有商定。
學校如有其他事宜,請與我單位聯繫。
單位地址:聯繫電話:聯 系 人:
單位名稱(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