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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風辦貫徹全省治理公路三亂工作的情況彙報(精選多篇)

欄目: 整改措施 / 發佈於: / 人氣:1.85W

第一篇:xx縣糾風辦貫徹全省治理公路三亂工作的情況彙報

糾風辦貫徹全省治理公路三亂工作的情況彙報(精選多篇)

xx縣糾風辦

關於貫徹《2014年全省治理公路三亂工作實施意見》情況的彙報

我縣糾風辦在接到邢糾風辦[2014]3號關於轉發《2014年全省治理公路三亂實施意見》的通知後,進行了認真的傳達貫徹安排部署,現將情況彙報如下:

一、認真貫徹文件精神

在接到邢糾風辦[2014]3號文件後,縣糾風辦立即召集了縣交通局、公安局、財政局、建設局、審計局、物價局、林業局、畜牧局、企業減負辦等9個單位的領導,召開了治理公路“三亂”工作會議,在會上認真學習了《2014年全省治理工作三亂工作實施意見》,要求各有關單位在認真領會文件精神的基礎上,對本系統本單位的治理公路“三亂”工作做好安排部署,嚴格按照《2014年全省治理公路三亂工作實施意見》執行,把我縣的治理公路“三亂”工作抓緊抓好。

二、加強對治理公路三亂工作的領導

按照文件要求,為切實加強對治理公路“三亂”工作的領導,我縣成立了治理公路“三亂”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縣政府糾風辦領導下開展工作。辦公地點設在縣糾風辦,電話6660510,主任連雲山(縣糾風辦副主任),(請您支持)副主任謝獻良(縣交通局辦公室主任),楊景山(縣交警大隊副隊長),為做好我縣的治理“三亂”工作奠定了紮實的基礎。

三、積極搞好協調督查

縣糾風要採取多調度、勤檢查、常暗訪等措施,加強對各治理公路“三亂”有關部門的協調督查,充分調動各有關部門的工作積極性,進一步推動治理公路“三亂”工作的順利開展,以取得積極的成效。

xx縣糾風辦

2014年6月14日

第二篇:縣糾風辦治理公路“三亂”工作調研報告

***縣糾風辦治理公路“三亂”工作調研報告公路“三亂”,是指相關的一些國家機關和公用事業單位憑藉手中的權力,為本單位、小團體、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在公路上進行亂設卡、亂罰款、亂收費的現象。它屬於行業不正之風的範疇,是一種帶有公共權力特徵的腐敗現象。

公路“三亂”現象的出現,是在我國由傳統的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渡時期的一種特殊現象,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完善的表現,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種現象還有其存在的土壤和條件,治理和預防這種現象將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

一、公路“三亂”的危害性

公路“三亂”一般是由國家相關的公共權力部門產生的,因此,其危害是非常大的,具體來講,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從政治上講,疏遠了黨和人民羣眾的感情。從調查來看,發生公路“三亂”的現象,多出現在公安、交通、林業、農機管理、工商、煙草、動植物檢疫等與人民羣眾息息相關的單位和部門,也是關乎國計民生的,較為重要的單位和部門,同時,這些單位和部門又是執行政府職能,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地方,與羣眾聯繫密切,接觸頻繁,他們往往代表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羣眾中的形象。公路“三亂”的發生,會使羣眾認為這是黨和政府的行為,從而在心理上產生對黨和政府的疏遠感。這是與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格格不入的。

二是從經濟上講,影響經濟的發展。公路“三亂”指的是“亂設卡、亂罰款、亂收費”,其突出的特點就是一個“亂”字,從這一點講,“亂”就影響了正常的商品流通,影響了正常的經濟環境,影響良好的投資環境,影響了公路物流迅速、加快貿易往來的順暢。改革開放以來,公路的迅速發展,使大量的貨物運輸由成本高、速度慢的鐵路運輸轉向了機動靈活、可以實現"門到門"運輸的公路運輸方面,也由此引發了公路運輸業發展的一個黃金時期。但是,由於近年來公路“三亂”的產生和蔓延,公路運輸的成本不斷提高,貨物運輸又產生了向鐵路迴流的現象。拋開其他原因,對於鐵路運輸自身不靈活的限制與公路運輸相比,將會對經濟發展的速度產生一定的影響。同時,公路“三亂”引發的外商對投資環境的憂慮,也將影響經濟的進一步發展。由此對公路“三亂”的危害也可見一斑。

三是從思想上講,促使了腐敗行為的滋生。公路“三亂”罰款與收費,不是正常的罰款與收費,可以説,絕大部份都進入了部門或單位的“小金庫”,小金庫的存在,對於一些人來説,就是進行腐敗活動的“提款機”,使公款吃喝、請客送禮、生活腐敗也就有了可靠的經濟“保障”。某地一工商所的情況就很能説明這一方面的問題:該所15名職工,依靠緊臨公路的“優勢”,在短短兩年的時間裏就亂收費十餘萬元,除上交的五萬元外,其餘的近十萬元被其工作人員請客、吃飯、送禮、娛樂消費一空。因為不入大帳,白條抵支的現象十嚴重,帳目混亂,該所會計一人就用白條支出三萬餘元,事實查清後發現,此款並未真正支出,而是進入了所長和會計自己的腰包。

二、十年治理工作回顧

我縣公路“三亂”治理工作起步較早,從1990年國務院召開“加強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全國電話會議以來,就成立了“糾風工作領導小組”,公路“三亂”治理工作納入到“糾風工作”的內容之中。初期的治理工作一直是隨着糾風工作同步進行,具體的、專項的公路“三亂”治理工作則是1994年國務院下發〔1994〕41號文件《國務院關於禁止在公路上亂設卡亂罰款亂收費的通知》之後進行的,在十年的治理工作中,我縣在思想教育、剎風整紀、專項治理、制度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紮實有效的工作,也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績。

1994年以來,我縣對公路“三亂”工作常抓不懈。通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2014年4月通過了省市糾風辦驗收,被命名為全縣道路基本無“三亂”縣。十年中,我們共查處案件三十餘起,處理相關人員100多人(次),治理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進展。其中比較有影響的案件有:***農機站擅自上路查車,**日報頭版刊登題為《***怒斥“三亂”》的文章,有關責任人給予黨政紀處分;***林站擅自上路查車,站長被行政拘留15天,有關責任人給予黨政紀處分;縣農機監理站上路攔截收割機,被八家新聞單位曝光,除有關人員受處理外,還處理了主抓此項工作的副局長;***庭與***工商所在***公路查棉花車,製作釘板攔截車輛,影響極壞,有關責任人受到較重的黨政紀處分,工商所並因此而被取消了工商局的垂直考試。

通過十年來治理公路“三亂”的工作實踐,我們總結出以下幾個方面對取得較好的治理效果是至關重要的:

一是始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堅持以正確的理論來指導實際工作,使工作始終圍繞縣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來進行,治理公路“三亂”工作的方向、目的、方法和手段都服從於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二是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不放鬆,充分發動和依靠羣眾,發動和依靠廣大車主和司機,體現廣大人民羣眾的意志和呼聲,把羣眾滿意不滿意做為檢驗治理工作的試金石,認真解決羣眾反映強烈的,特別是車主

司機直接反映、舉報的突出問題;

三是堅持權力與責任相結合,讓那些具有執法權力的單位承擔責任,特別是公安、交通、林業這些具有上路權力的單位,在搞好內部管理、治理好公路“三亂”現象的同時,承擔起共同防止其他單位和部門出現公路“三亂”的責任,以點帶線,以線帶面,確保正常的執法環境和與秩序;

四是建立有效的責任制,包含領導負責制、責任追究制等方面的內容,對本單位出現的公路“三亂”現象,單位分管領導與主要領導都要負起責任,除對責任人進行處理外,對領導也實行了追究制度,讓領導身上有壓力、有重擔、有責任,主動做好防止公路“三亂”現象的工作;

五是堅持標本兼治,糾建並舉。糾正只是對公路“三亂”現象的一種補救措施,它並不是我們工作的全部,建立完善的預防機制,防止公路“三亂”現象出現才是最終的目標,因此,在進行治理的過程中,我們注重了對相關單位的建章立制工作,從源頭上防止了公路“三亂”現象的發生,這也是近幾年來我縣治理工作取得成效的主要做法。

十年的治理工作是有成效的,也取得了一定的、階段性的成果,但是,應該看到,由於公路“三亂”的產生有其複雜的社會背景和根源,因此在治理的過程中難免存在一些不足之處,概括講,有以下幾點:

1、説情風嚴重,辦案人員面臨的人情壓力較大。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是發現一起或處理一起案件,還在進行調查取證之前,就有各方面的、大大小小的領導、熟人開始進行講情、説合,一般的朋友、熟人尚好應付,而有些來自上層的壓力有時讓辦案人員感到很難處理;

2、對出現公路“三亂”現象的違紀人員的處理總體來説“偏輕偏軟”。由於歷史的、制度的原因和人情、壓力的影響,對違紀人員的處理一般很難到位,加之有些單位對自身工作人員有意識的包庇和保護,使一些處理出現了“偏輕、偏軟”的現象,甚至使有些處理流於形式,只表現在文件上,而對實際工作沒有任何影響,因而出現了“重查輕罰”的現象。雖然説在治理公路“三亂”的過程中“罰”不是目的,但處罰過輕的結果還是使一些違紀人員在思想上沒有真正認識到位,沒有形成真正的衝擊力,沒有起到真正的震懾作用;

3、辦案力量不足。在日常工作中,辦案人員和力量的不足往往會成為制約對公路“三亂”檢查治理的瓶頸。公路“三亂”產生的原因是複雜的,表現形式也是多種多樣的,但其最主要的特點則是相同的,都是發生在公路上,在路上亂設卡、亂罰款、亂收費,對於治理人員來説,僅坐在辦公室裏等羣眾舉報顯然是不夠的,有必要多跑、多看、多深入到實際中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但現實中,治理人員由於受到車輛、設備、人員的制約,對一些公路“三亂”案件不能及時地趕到現場,致使一些直觀的、現場的證據得不到有效、及時的取證,有時甚至會滅失,進而因為取不到相關的證據而無法立案,使案件不能得到相應的處理。

4、公路“三亂”現象的反彈值得注意。由於利益驅動,近十年來,公路“三亂”現象的治理工作呈現出的波浪式的特點,也就是説,在治理工作較嚴的時候,公路“三亂”現象就會收斂甚至消失,而一旦稍有鬆懈,或因忙於其他工作對這方面疏於管理,放鬆治理的態勢,這種現象就會重新抬頭甚至迅速蔓延,這也是近些年來治理工作必須注意的現象,否則,治理工作的成果就會大打折扣。

成績的取得和不足之處的客觀存在,都在提醒我們,公路“三亂”的治理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我們必須認真分析其存在的現象和存在原因,從而建立更為有效的治理機制。

三、當前公路“三亂”現象的現狀及分析

公路“三亂”的治理工作已經進行了十年,目前的公路“三亂”呈現出什麼樣的特點和表現呢?為了對這一問題取得第一手的資料,我們進行了“治理公路‘三亂’工作問卷調查”活動,這次問卷調查活動採取了確定調查對象,隨機抽取人員的方式,參加人員有運輸企業的工作人員、個體車主、司乘人員及社會各界人士等,活動過程中發放問卷138份,收回138份,基本達到了摸清當前公路“三亂”情況的目的。

治理公路“三亂”問卷調查統計表(2014年8月17日)(表略)

從調查結果分析,主要有以下幾點特徵:

1、公示情況較好,都能將標準、範圍、監督電話等情況進行公示,增加了收費時執法工作的透明度;

2、執法行為較為規範,如公路通行費收費、交通規費稽查、公安交通民警執勤的滿意度都達到了90%以上;

3、整體行風較好,大多數人對被調查行業的工作較為滿意。

但是,從調查情況我們也可以看出,在整體情況較好的情況下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是具體的收費、執法行為過程的透明度有待進一步提高,增加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力度,如臨時動物檢疫消毒、林業木材檢查等調查中,回答不瞭解的人佔到被調查人數的30%左右,有的甚至達到41%,對正確理解與看待治理公路“三亂”工作都有十分不利的影響,也正是問題反映強烈的原因所在;

二是部分執法、收費人員的素質有待提高。調查發現,在各個行業的具體收費與執法行為中,被調查人員普遍反映工作的主流是好的,絕大部分工作人員都能夠按照規定執行,但少部分工作人員還存在特權思想、衙門作風、不文明的語言行為,以致出現公路“三亂”現象;

三是目前還存在其他未經允許的部門上路攔查車輛的現象,調查中,半數以上的人員對其他部門上路攔車檢查答有或不瞭解,也證明了當前的部門利益與小團體利益行為在相當程度上存在,這也是產生公路

,前些時候提出的辦案機關獨立於地方政府,進行垂直管理不失為一個好的方法;

3、加強對相關部門領導和人員的教育。公路“三亂”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思想認識不到位,個人主義、部門利益至上的思想還存在,所以,有必要加強對相關人員的教育,其中尤其應該加強對相關單位領導的教育,在調查中,我們發現相當一部分的公路“三亂”是在單位領導的直接授意或默許下進行的,有的甚至是領導親自參與。我們常説抓就要抓到點子上,抓住關鍵,單位的領導就是關鍵,抓住這個關鍵,許多問題就能迎刃而解;

4、拓寬監督的範圍,擴大監督的思路。當前是信息傳播十分迅速的時代,各種信息傳播的方式不斷被運用到工作中來,對於治理公路“三亂”工作來説,目前單純的設立舉報箱、舉報電話肯定是不完善的,也不能適應形勢的發展,我們應該組建市一級甚至是縣一級的公路“三亂”治理網站,開通網上舉報,設立電子舉報郵箱,由專人負責收集整理網上的舉報資料。網站的建立可以和其他紀檢監察工作結合起來,以便充分發揮網上舉報的作用;

5、更新舉報電話。在調查中我們不止一次聽到有人説,在遇到公路“三亂”的時候,想舉報但卻苦於不知道舉報電話,雖然我們在各種媒體、通過多種方式公佈了舉報電話,但是我們的舉報電話一般都是平時的辦公電話,一般人特別是外地人難以記憶,再加上公路“三亂”發生地點的不確定性,給及時舉報公路“三亂”現象帶來了困難。因此,有必要引用如119、110、120、148、315等這些特服電話的先進經驗,全省甚至全國設立一個統一的,易記的免費特服電話號碼,為及時舉報和查處公路“三亂”案件提供最及時的信息。當然,從資源角度來講,這個號碼可以和其他紀檢監察工作合併使用;

6、用人制度上進行完善。目前我們的用人制度已經建立了由紀檢監察部門對提拔人員把關的制度,但這種把關一般只限於科級以上的領導幹部,而在現實中,絕大部分的公路“三亂”現象都發生在股級以下的“小幹部”身上,這就有必要將紀檢監察部門對人員任用的監督範圍擴大到股級人員,規定凡是任用人員,都要經過紀檢監察部門的審查,對是否出現公路“三亂”行為嚴格把關;

7、對處理人員的相關處罰實行動態的監督。在以往的工作實際中,有些被處理人員特別是一般人員工資、人事等相關處理的監督往往不太及時,造成的後果就是處理的結果停留在文件上,起不到預期的治理效果,因此,要加強這方面的監督工作,比如建立一個專門的督查機構,對這一項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督導。

公路“三亂”需要進行長期的治理,當前不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還有這種現象存在的土壤和條件,在目前的情況下,沒有、也不可能存在使治理工作達到一勞永逸的方法和途徑,只有通過建立一種長效治理機制,在最大程度上減輕或降低公路“三亂”所帶來和產生的危害。但是,也應該看到,如果我們保持經常性的治理,採取標本兼治的方式去對待和處理,促進經濟的進一步發展,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這種現象存在和生存的條件將逐漸消失,公路“三亂”現象也將會最終得到徹底的消除。

第三篇:縣糾風辦治理公路“三亂”工作調研報告

***縣糾風辦治理公路“三亂”工作調研報告公路“三亂”,是指相關的一些國家機關和公用事業單位憑藉手中的權力,為本單位、小團體、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在公路上進行亂設卡、亂罰款、亂收費的現象。它屬於行業不正之風的範疇,是一種帶有公共權力特徵的腐敗現象。

公路“三亂”現象的出現,是在我國由傳統的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渡時期

的一種特殊現象,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完善的表現,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種現象還有其存在的土壤和條件,治理和預防這種現象將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一、公路“三亂”的危害性

公路“三亂”一般是由國家相關的公共權力部門產生的,因此,其危害是非常大的,具體來講,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從政治上講,疏遠了黨和人民羣眾的感情。從調查來看,發生公路“三亂”的現象,多出現在公安、交通、林業、農機管理、工商、煙草、動植物檢疫等與人民羣眾息息相關的單位和部門,也是關乎國計民生的,較為重要的單位和部門,同時,這些單位和部門又是執行政府職能,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地方,與羣眾聯繫密切,接觸頻繁,他們往往代表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羣眾中的形象。公路“三亂”的發生,會使羣眾認為這是黨和政府的行為,從而在心理上產生對黨和政府的疏遠感。這是與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格格不入的。

二是從經濟上講,影響經濟的發展。公路“三亂”指的是“亂設卡、亂罰款、亂收費”,其突出的特點就是一個“亂”字,從這一點講,“亂”就影響了正常的商品流通,影響了正常的經濟環境,影響良好的投資環境,影響了公路物流迅速、加快貿易往來的順暢。改革開放以來,公路的迅速發展,使大量的貨物運輸由成本高、速度慢的鐵路運輸轉向了機動靈活、可以實現"門到門"運輸的公路運輸方面,也由此引發了公路運輸業發展的一個黃金時期。但是,由於近年來公路“三亂”的產生和蔓延,公路運輸的成本不斷提高,貨物運輸又產生了向鐵路迴流的現象。拋開其他原因,對於鐵路運輸自身不靈活的限制與公路運輸相比,將會對經濟發展的速度產生一定的影響。同時,公路“三亂”引發的外商對投資環境的憂慮,也將影響經濟的進一步發展。由此對公路“三亂”的危害也可見一斑。

三是從思想上講,促使了腐敗行為的滋生。公路“三亂”罰款與收費,不是正常的罰款與收費,可以説,絕大部份都進入了部門或單位的“小金庫”,小金庫的存在,對於一些人來説,就是進行腐敗活動的“提款機”,使公款吃喝、請客送禮、生活腐敗也就有了可靠的經濟“保障”。某地一工商所的情況就很能説明這一方面的問題:該所15名職工,依靠緊臨公路的“優勢”,在短短兩年的時間裏就亂收費十餘萬元,除上交的五萬元外,其餘的近十萬元被其工作人員請客、吃飯、送禮、娛樂消費一空。因為不入大帳,白條抵支的現象十嚴重,帳目混亂,該所會計一人就用白條支出三萬餘元,事實查清後發現,此款並未真正支出,而是進入了所長和會計自己的腰包。

二、十年治理工作回顧

我縣公路“三亂”治理工作起步較早,從1990年國務院召開“加強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全國電話會議以來,就成立了“糾風工作領導小組”,公路“三亂”治理工作納入到“糾風工作”的內容之中。初期的治理工作一直是隨着糾風工作同步進行,具體的、專項的公路“三亂”治理工作則是1994年國務院下發〔1994〕41號文件《國務院關於禁止在公路上亂設卡亂罰款亂收費的通知》之後進行的,在十年的治理工作中,我縣在思想教育、剎風整紀、專項治理、制度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紮實有效的工作,也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績。

1994年以來,我縣對公路“三亂”工作常抓不懈。通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2014年4月通過了省市糾風辦驗收,被命名為全縣道路基本無“三亂”縣。十年中,我們共查處案件三十餘起,處理相關人員100多人(次),治理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進展。其中比較有影響的案件有:***農機站擅自上路查車,**日報頭版刊登題為《***怒斥“三亂”》的文章,有關責任人給予黨政紀處分;***林站擅自上路查車,站長被行政拘留15天,有關責任人給予黨政紀處分;縣農機監理站上路攔截收割機,被八家新聞單位曝光,除有關人員受處理外,還處理了主抓此項工作的副局長;***庭與***工商所在***公路查棉花車,製作釘板攔截車輛,影響極壞,有關責任人受到較重的黨政紀處分,工商所並因此而被取消了工商局的垂直考試。

通過十年來治理公路“三亂”的工作實踐,我們總結出以下幾個方面對取得較好的治理效果是至關重要的:

一是始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堅持以正確的理論來指導實際工作,使工作始終圍繞縣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來進行,治理公路“三亂”工作的方向、目的、方法和手段都服從於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二是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不放鬆,充分發動和依靠羣眾,發動

第四篇:國務院糾風辦關於治理公路三亂問題檢查情況的通報

關於治理公路三亂問題檢查情況的通報

為了解當前治理公路“三亂”工作出現的新情況,解決新問題,進一步鞏固治理公路“三亂”成果,國務院糾風辦和交通部糾風辦近期組織檢查組,採取實地檢查、走訪司機等方式對河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和陝西等省份的部分國道、省道和縣鄉道路進行了暗訪檢查。從暗訪檢查的情況看,公路比較暢通,各執法部門工作人員上路執法較為規範,治理成果得到有效鞏固,但是在一些地區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問題,個別地方問題還比較嚴重,應引起高度重視。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一些執法人員治理超限超載工作不規範。一些地方的涉路執法人員在無檢測裝置,或有檢測裝置不使用的情況下,以目測判定車輛超載超限並進行罰款,且在罰款後沒有消除違章的情況下予以放行,有的甚至罰款不開票據。

二、少數收費站或檢查站點設置及管理不規範。個別路段流動檢查站點過多,有的2公里左右就設置有交通、公安的3 個固定或臨時檢查站點;有的地方兩個收費站點間距僅18公里;有的檢查站點沒有執法標誌;有的檢查站未按規定公示批准文件,有的收費站公示牌設置不完全符合“六公開”要求。

三、個別涉路執法人員執法行為不規範。執法人員有的

不佩戴執法標誌,有的駕駛無牌照車輛檢查,有的執法不文明,簡單粗暴;有的檢查站點違規雙向攔車檢查;有的執法人員以部門規章為依據,打政策的擦邊球,對過往車輛以證件不齊全、遺灑(運煤車輛滴水)、車牌污損等名目實施罰款。

黨的十七大強調,“堅決糾正損害羣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切實解決羣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元旦、春節將至,公路“三亂”極易反彈。為確保公路,特別是運送鮮活農副產品的綠色通道暢通無阻,各級交通、公安、糾風、農業和林業部門要站在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根據各自職能,抓好治理工作落實,特別是牽頭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承擔起治理工作的責任。當前要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嚴肅查處公路“三亂”問題。各部門要繼續堅持領導幹部帶隊上路檢查制度,加強對重點地區和重點路段的監控,堅決糾正以罰代糾、以罰代管和其他違規違紀問題;要進一步完善查處公路“三亂”快速反應機制,並充分發揮其快速反應、及時查處的作用;對發生典型公路“三亂”問題的地區,要按照《關於取消公路基本無“三亂”地區資格的暫行辦法》堅決取消其公路基本無“三亂”地區資格,並對有關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

二、強化對上路執法人員的教育和監管,嚴格規範執法行為。各部門要加大對上路執法人員的黨紀政紀教育和法規

培訓,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努力提高執法人員執法為民的服務意識和綜合業務素質,規範執法行為,自覺做到文明執法。有條件的地區要積極推進多部門聯合執法的管理模式改革和林業木材運輸檢查方式改革,努力解決多頭上路、多頭執法、重複罰款等問題。要進一步規範道路交通標識和電子執法設備的設置和管理。

三、進一步規範公路站點的設置管理。要堅決撤併不符合規定設置的、收費期限已滿的和已還完貸款的公路收費站點;逐步減少、撤銷二級公路的收費站點。進一步採取措施,做好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工作,保證涉農優惠政策的落實。

四、加強調查研究,積極探索治理公路“三亂”的長效機制。各地區、各部門在總結過去有效治理經驗的同時,既要密切配合,加強溝通協調,又要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改革創新,針對當前治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深入研究產生公路“三亂”的深層次原因,提出切實管用的治本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治理公路“三亂”的長效機制,為人民羣眾創造安全、便捷、暢通的出行環境。

來源:國務院糾風辦

2014.2.1

第五篇:三河市政府糾風辦治理公路三亂方案

三河市政府糾風辦

2014年治理公路“三亂”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廊坊市政府糾風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廊坊市糾風辦《2014年糾風工作要點》的安排和要求,結合我市治理公路“三亂”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2014年治理公路“三亂”工作要堅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糾建並舉,懲防並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以深入治理影響我市經濟發展和損害人民羣眾利益的公路“三亂”問題為重點,以確保全市公路和城市道路暢通為主要工作目標,加強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公路“三亂”,繼續在鞏固提高和防止反彈上下功夫,為促進我市經濟又好又快地發展,創造良好、寬鬆的道路運輸環境提供堅強保證。

二、工作任務及措施

(一)繼續清理整頓收費站(卡)及向機動車亂收費

1、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繼續對公路收費站和檢查站進行規範,對擅自設立的公路道橋收費站一經查實,一律撤銷。嚴格規範經國家和省政府批准的個別部門季節性、突發性設站行為,完成任務或季節過後立即撤除。嚴格動檢、植物防疫監督檢查站的設置和監督管理。

2、繼續清理整頓涉車涉路各種不合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堅決糾正各執收執罰部門搭車收費行為和國家、省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解決機動車重複檢驗檢測、重複收費問題。

(二)進一步整頓和規範有關執法部門的執法行為

1、按國發[1994]41號文件要求,除交通、公安、林業部門以外,任何單位和部門一律不準上路設卡、截車、檢查、收費和罰款。有上路權的執法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下達收費、罰款指標。

2、對各執法部門上路執法人員個人材料進行存檔備案。各執法部門要在6月31日前將本部門上路執法人員個人基本情況上報市治理公路“三亂”辦公室統一備案,不具備執法資格的人員要清除執法隊伍。

3、對各執法部門的執法案卷、執法程序進行檢查。今年市治理公路“三亂”辦公室將對各執法部門的執法案卷、執法程序進行兩次檢查,不合格的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和有重大錯誤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領導責任。不合格的執法人員將調離執法崗位。

4、對超載超限運輸行為,要按照“源頭封阻、科學檢測、卸載放行、聯合執法”的原則進行綜合治理,嚴禁憑經驗、目測檢查,嚴查以罰代卸、以罰代糾、權錢交易等行為。交通、公安部門在治理超限超載過程中,對24小時內已被處罰或卸載,且能夠出示與法律文書記載的卸載後質量相一致的,不得重複處罰,在無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下不得重複卸載;已被公路管理或公安交警任何一

個部門查處的,在無交通安全隱患的前提下,另一部門不得重複查處。嚴肅查處對交通違法當事人同一個違法行為重複罰款行為。

5、規範執法行為,加強源頭治理。要加強源頭管理,減少上路執法的頻率。交通、公安、林業部門的上路執法人員,須按規定着裝,佩戴有效證件,不得超越職權和範圍執行公務,更不準以權謀私,執法必須嚴格履行執法程序。經省政府批准允許臨時上路的部門,要到市治理公路“三亂”辦公室備案。

今年要繼續推行聯合執法、綜合執法和林業木材運輸檢查制度改革,切實解決和避免多家上路執法、以罰代糾、只罰不糾等問題。

(三)確保“綠色通道”和城市出入口的暢通

落實好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繼續保證蔬菜運輸、鮮活農產品流通環境。任何單位和個人一律不準在“綠色通道”隨意攔車檢查;有超限超載違法行為的,公安交通部門要嚴格按《道路安全法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不得違規滯留車輛;對有超速行駛等其它嚴重危及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能夠當場處罰的,依據簡易程序處罰後,及時放行。城市出入口的公安檢查站對非通緝車輛一律不準隨意攔截。

(四)進一步完善查處“三亂”案件快速反應機制

今年要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取消公路基本無“三亂”地區資格的暫行辦法》國糾辦發【2014】9號文件,堅決防止公路“三亂”問題反彈。同時,進一步完善查處公路“三亂”問題快速反應配套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及工作考核辦法,延伸監管,建立與第一線執法部門、人員的聯繫渠道。

(五)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公路“三亂”案件

在日常工作中繼續堅持領導帶隊上路明察暗訪制度,把定期的普遍檢查與經常性的明察暗訪相結合,監督檢查注重實效,及時發現,及時指導,及時糾正,各項檢查要有超前意識,防微杜漸,把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重點是加強節假日期間、“綠色通道”和公路“三亂”易發多發路段的治理力度,對典型的公路“三亂”問題,一查到底,並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追究當事人和單位主管領導的責任。對人民羣眾的來信來訪認真接待,及時處理。對上級批轉查處的案件嚴格按照規定時限進行調查處理。

三、組織機構

為保證治理公路“三亂”工作紮實有序進行,取得實際成效,根據各責任單位的領導成員變化情況,將市治理公路“三亂”辦公室成員調整如下:

辦公室主任: 楊志營市紀委副書記

辦公室副主任: 田豔霞市紀委常委

辦公室成員: 趙建坤市紀委糾風室主任

李永傑市交通局副局長

趙文虎市公安局副局長、交警大隊隊長

王瑞華市林業局副局長

趙鳴家市財政局副局長

靖德義市物價局副局長

楊豔萍市畜牧局副局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教育。各有關部門的領導要高度重視治理公路“三亂”工作,繼續增強做好治理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將治理公路“三亂”工作與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來認識。要結合預防腐敗“常青行動”主題教育,加強對幹部職工、特別是一線執法執收人員的宣傳教育,使幹部職工牢記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宗旨,使他們真正做到掌握上級有關規定和要求,把治理公路“三亂”工作作為保持社會穩定,密切聯繫黨羣、幹羣關係,維護黨和政府形象的大事來抓。

(二)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治理公路“三亂”工作,由糾風辦牽頭;交通、公安、林業、財政、物價、畜牧等部門為責任部門,其中交通部門主要負責規範公路、運管等涉車涉路窗口單位執法行為;公安部門主要負責治理交警部門在公路上的“三亂”行為;林業部門主要負責規範本部門執法人員行為;財政、物價部門主要負責全市涉車涉路收費標準的監督檢查;畜牧部門主要負責公路上動植物防疫臨時檢查站的監督管理工作。各部門要繼續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細化責任目標,狠抓工作落實。建立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重點抓的領導機制。

(三)加強典型宣傳和警示教育。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發現和總結治理公路“三亂”工作好的典型和經驗,充分發揮典型的引領和示範作用,做到學有榜樣、

趕有標杆,形成良好的治理輿論氛圍。市治理公路“三亂”辦公室也將加大對重點區域、重點部門、重點環節損害羣眾利益的問題和案件的查處力度,對發生重大公路“三亂”問題的單位和部門在全市範圍內進行通報,舉一反三,以儆效尤,充分發揮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