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三省六部制介紹(通用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35W

三省六部制介紹(通用多篇)

省六部制是什麼制度 篇一

省六部制是西漢以後長期發展形成,中書省和尚書省是兩漢時期基本形成,東漢廢除中書省,只設尚書省,三國時恢復中書省,門下省是晉朝首先建立的,南北朝依然沿襲,晉朝時期三省制度基本建立起來,是中國封建社會的主要政治制度。

三省在各個時期的的歷史作用和地位不同,在封建社會末期實行封建專制,基本廢除了三省制度。

隋唐的三省為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長官稱為宰相。

中書省負責定旨出命,長官中書令二人,門下省掌封駁審議,長官侍中二人,中書、門下通過的詔敕,經皇帝裁定交尚書省貫徹。

尚書省職責為執行,長官尚書令一人,副長官左、右僕射各一人。

尚書省下轄吏、户、禮、兵、刑、工六部,長官尚書,六部分理各種徵政事務,每部又領四司,計24司。

三省長官共議國政,執宰相之職,他們議政的場所叫政事堂。

尚書令位高權大,自隋以來,基本不設(煬帝曾封楊素為尚書令),加之唐太宗曾任此職,故此後,唐朝不再授人以尚書令之職。

左、右僕射代領尚書省事,亦職為宰相。

唐太宗在貞觀年間常以品位較低的`官員同三省長官共議國政,加以“參知政事”、“參預朝政”、“參議得失”等名號,執行相職。

以後又出現“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等宰相名號。

從唐太宗開始的這些做法,表明皇帝任用宰相的範圍擴大了,已不限於三省長官;宰相成員增多,既便於集思廣益,又使之互相牽制,從而避免出現權臣專權的局面。

這樣,大大加強了中央集權,防止了皇帝大權旁落。

三省六部的作用和影響: 篇二

作用:

1、三省六部職權有分工也有合作相互監督、相互牽制,從而使封建官僚機構形成了完整嚴密的體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強了中央的統治力量。

2、三省的分工使宰相權利一分為三,三省的長官品級較低,這就削弱了相權,加強了皇權。

影響:

三省六部制的確立和完備,是中國官制史上的重大變革,此後,歷代基本沿襲了這個制度。

唐朝三省六部制度示意圖:

三省六部制的早期演變:

三省六部制嚴格意義上來説並不是唐朝才出現的,而是自西漢以後長期發展而形成的,至隋朝時正式確立,唐朝進一步完善。

尚書省形成與東漢(時稱尚書枱),中書省和門下省形成於三國,目的在於分割和限制尚書省的權利。

至隋唐時期職責完善和清晰。

隋朝以尚書省、內史省、門下省為中央政府的最高統治機構,到唐代演變成中書省、門下省和尚書省。

省六部制的歷史沿革 篇三

特指明清中央行政機構中直接對皇帝負責的吏部、户部、禮部、兵部、刑部及工部。

漢光武帝劉秀在尚書枱設三公、吏部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書,為六部前身。

西晉時,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屬尚書省。

南北朝亦有六部,然名稱因王朝而異。

隋初六部名為吏部、禮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

至唐代改度支為户部,改都官為刑部,遂成吏、户、禮、兵、刑、工六部,統於尚書省。

宋代因之。

元代改統於中書省。

明代廢中書省,六部乃直接對皇帝負責,成為主管全國行政事務的最高機構。

各部置尚書一人,總管本部政務,下有左右侍郎各一人,為尚書之副。

清代於天聰五年(1631)仿明制設六部。

初以貝勒(親王、郡王)分別總理各部部務;各設滿洲、蒙古及漢承政、參政、啟心郎、額哲庫等官。

順治元年(1644),停貝勒總理部務;並改承政為尚書,參政為侍郎,理事官為郎中,副理事官為員外郎,額哲庫為主事;啟心郎未改,至順治十五年裁。

雍正元年(1723)以後常以大學士兼管各部,尚書以下各官時有增減。

據光緒朝<大清會典>及<歷代職官表>記載,清代各部職官設有:尚書(從一品)、左右侍郎(正二品)、郎中(正五品)、員外郎(從五品)、主事(正六品)以及堂主事、司務、筆帖式、七品小京官等。

六部職掌,明清略同,各部下轄諸司及官屬,則有出入。

三省六部制的特點: 篇四

1、分工明確,效率高:三省分工明確,中書省負責草擬吧頒佈皇帝的詔書;門下省負責審核政令;尚書省負責執行國家的政令。

三省職責明確,提高了辦事效率。

2、相互監督,相互牽制:中書省頒佈的皇帝的詔令和政令,如果門下省發現不符合皇帝的意思或是不可行應駁回。

尚書省只負責執行政令,無其他權利。

這樣嚴密的中央機構的設置使他們有監督和牽制。

3、分散相權,集中皇權:三省將原來丞相的權利一分為三,分散了丞相的權利,加強了皇權。

比較三公九卿制和三省六部制:

六部的詳細分工:

六部指的是尚書省下設吏部、户部、禮部、兵部、刑部和工部,其中吏部主管官吏的考核和任免;户部主管全國的户籍和土地賦税;禮部主管禮儀和科舉;兵部主管軍政,刑部主管刑法,工部主管國家的'工程建設。

三省六部制: 篇五

三省六部制是我國古代的中央官制。

三省六部制是自西漢以後長期發展形成的,至隋朝正式確立,唐朝進一步完善。

唐朝三省指的是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

三省分工明確,中書省負責草擬吧頒佈皇帝的詔書;門下省負責審核政令;尚書省“無事不總”,負責執行國家的政令。

尚書省下設吏、户、禮、兵、刑、工六部,長官均稱尚書,六部分領各種政治事務。

三省的長官共議國政,行宰相之權,其議政場所為政事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