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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材料[多篇]【通用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3.16W

舉報材料[多篇]【通用多篇】

舉報材料 篇一

補充材料

晉中市煤焦反腐辦公室:

2008年河北村在村西口建了一座鋼筋水泥橋,是河北村集體投資 31萬餘元建起的。

同年河北煤礦在這個橋的上方200米處又投資建了一個不到3萬元小石橋,是通往煤礦的另一個坑口所用。

2009年全省煤礦資源整合重組(由太原桃園二巷的“佳正”評估公司對河北煤礦進行評估),河北煤礦被省煤運以1.3億元的評估價收購此礦,而這1.3億元內卻將村已經投資31萬餘元建的這一座鋼筋水泥橋包括在內,整合時被評估為50萬元。

評估表證明,這一座鋼筋水泥橋是煤礦投資所建,可實際是村集體2008年投資所建。

我對此產生懷疑,這個鋼筋水泥橋如果確實是煤礦投資50萬元所建,那這50萬元的建橋款就是被村長李瑞榮所索取。如果煤礦沒有付給村裏50萬元建橋款,那就是煤老闆利用村建的鋼筋水泥橋非法詐騙省煤運公司50萬元。所以我特向縣紀檢委舉報這事,要求紀檢委查清這50萬元到底是誰拿了。

和順紀檢委的回答是:“評估公司可沒有出具正式評估報告,煤礦整合還沒有結束,此事不能落實。煤老闆又説是那個小石橋造價是50萬元(因修兩次共計價)”。

我是這樣看這個問題的:評估公司沒有出示評估報告,那該礦的1.3億元是根據什麼讓煤老闆拿走的?煤老闆説小石橋造價50萬元,那為什麼評估表上是鋼筋水泥橋一座50萬元呢?兩次修橋,第一次是用石頭將河槽橫砌,最多不超出1萬元;第二次建成小石橋(直徑1.5米,高2米),最多3萬元。怎麼這麼一個小石橋造價就成了50萬元呢?

今天,我特向市煤焦反腐領導反應,希望領導不要讓國有資產流失於個人手中。

下面我將河北村村長李瑞榮(被舉報人)的情況説明:李瑞榮,男,和順縣義興鎮河北村人,農民。1959年11月6日生,身份證號是:***,漢族,高中文化,現任村長。住址,和順縣義興鎮河北村樓前街南二巷3號。

舉報人: 王海文

手機:***

2011年7月1日

舉報材料 篇二

舉報材料

123縣城建綜合執法局:

我叫123,東村上窪4排18號住户。

一、舉報事實:

張玉珍違反城建規定,在沒有城建審批手續的情況下,私自建設三層房屋的違法行為,嚴重影響鄰居的採光。

二、事實詳情:

我家於2002年在東村上窪4排18號(縣城明覺路國土資源局對面5排東)建二層住宅房,一直居住至今。2014年4月25號張玉珍在沒有城建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開始在我房屋的正前方私自建設房屋,經向其妻子瞭解,準備蓋三層房屋,蓋成後將嚴重影響到我們後面的採光,截止4月29號已修建好1米5高的地基,張玉珍的行為實屬侵權行為。我相信縣城建綜合執法局一定會維護法律尊嚴,履行職責、主持正義,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免受非法侵害。

為此,我請求縣城建綜合執法局阻止張玉珍正在修的且沒有城建審批手續的三層違建,制止張玉珍的侵權違法行為,使我的採光權不受侵犯。

舉報人:123

2014年4月29日

舉報材料 篇三

舉報材料

舉報人:孟志國、秦京路、李林霞、李文貞、何計申,現住:河北隆堯縣北樓鄉南汪店村。

被舉報人:李夢申,河北隆堯縣北樓鄉南汪店村支書,住址同上。

被舉報事項如下:

2011年,李夢申將承包給李振華的4畝公用地未到期又 賣給吳軍祥。

2009年,李夢申將承包給給宋二莫的2.5畝地(4萬元) 又賣給本村李老欣。

以上兩項未經召集村委會同意私自出賣收入全部歸己 所有。

2008年,李夢申未經土地局批准,違法買了李忠霞0.8 畝地蓋成房子。

以上舉報事項屬實,望領導嚴查、處理。

2013年920日

舉 報

名目張膽貪占上百萬暴富起來的村官李夢申

檢舉人:孟志國、李文貞、秦京路、高米坤、李增田、 何計申、李林霞、孟春國 河北省隆堯縣北樓鄉南汪店村人。

被舉報人:李夢申嗎,男,51歲,隆堯縣北樓鄉南汪店村支書。

被檢舉人李夢申自2002年起擔任南汪店村幹部,後人村黨支部書記。至今,近十年時間,已由一個普通農户一下變成擁有百萬資產的爆發户。201

1年一年間建起兩處樓房豪宅,豪宅富麗堂皇,又購置轎車兩輛,專供和家人乘用。李夢申依仗職權郵集體出資,個人再租用(東曲村,傑子)轎車一輛。經常出入於酒店、賓館,十分張揚氣派,村民都怒不敢言。

我們要舉報李夢申是怎樣暴富起來的,僅舉四例事實,請求查處。 例一:為村民安裝自來水管,從中貪佔村民61萬元,貪污縣水利局補償款20萬元。

2010年,李夢申向700户村民收取自來水管安裝費,每户收取1300元,共計91萬元。安裝自來水管實際支出30萬元,剩餘61萬元李夢申進行貪佔。縣水務局為安裝自來水管打探水井補償款20萬元,由李夢申貪佔,共計81萬元。

例二:貪佔打機井國家補償209000元

2011年秋,為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路橋公司向南汪店村給付補償款209000元,補償標準為每打機井1眼,補償1.9萬元。李夢申申報打井僅11眼,其中5個井眼,每個6000元(打井機,南樓,國旗。)六個井眼,每個5500元(任縣,大宋村,慶鋒)。11個井眼共計款63000元,11個井眼總共配套款49500元,打井總用款112500元,李夢申貪污96500元。

例三:高速公路路過南汪店村,補償大隊40萬元。 2011年秋,邢衡高速修建,從南汪店村經過。隆堯縣交通局向南汪店村撥付補償40萬元,李夢申支取後不入集體賬目。40萬元由李夢申貪污。

例四:貪污村民個人土地補償款15萬元。

2012年秋,邢衡高速公路修建,因土源利用村民土地,共利用村民土地300畝,300畝土地已用。給羣眾定合同1.5米深,實際挖土2米深,超0.5米,使村民基本農田無法耕種,邢衡高速向南汪店村給付土地補償金,每畝為5000元,共給付150萬元,李夢申支取150萬元,實際每畝按4500元發放。李夢申從中貪佔每畝500元,共貪佔村民土地補償15萬元。

僅以上四例可以看出,李李夢申雖然是黨的基層領導幹部,但已經蜕變成敗類分子,李夢申在以上四例中貪污侵佔集體村民各種補償高達56500元。李夢申貪污侵佔集體,村民鉅額資產的手段並不隱蔽,而且是明目張膽,李夢申之所以能得逞,反映了農村監督機構缺失。國家法律在南汪店村並沒有體現出來,還可以看出。隨着李夢申的暴發户,李夢申的社會能量也膨脹起來。有鄉黨委書記李士平充當李夢申的保護傘。羣眾反映、舉報、控告也不接,有的搪塞,有的推諉、有的拖延,失去了黨紀,法律在人民羣眾中沒有信任度。

我們相信黨,我們相信正義,決不允許李夢申這樣一個大貪污傢伙腐蝕共產黨的肌體,為實現中國夢走向和諧社會。 此致

檢舉人 同上

2013年10月10日

舉報材料 篇四

舉報反映

尊敬的中央巡視組領導:

我們是西安市長安區郭杜街道辦事處東五橋村委會第一組廣大村民,今天我們懷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向領導機關舉報反映我村村民委員會主任勾建興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倒賣土地10餘畝,違法建設村民安置樓,不但以安置樓為名大肆對外出售樓房而且多年來從不向村民公佈賬目,嚴重涉嫌、非法侵佔集體資產,渾水摸魚貪污腐化,利用賄選手段,大量送錢拉票當上村長,但是任職期間勾建興沒有辦一件對羣眾有益的事情,郭杜街辦領導公然包庇縱容勾建興的違法行為,官僚作風導致地方主義保護風氣愈演愈烈,為此,民怨沸騰,特此向黨政紀檢監察機關舉報反映,下面是勾建興的部分違法事實,請儘快調查核實,處理為盼:

一、2009年村上換屆選舉時,勾建興靠在暗處給村民塞錢,非法拉票而最終當選。面對這種違法選舉,街辦監督選舉的幹部心知肚明,但是就是不制止,任由賄選發展,試想這種行為與買官賣官有何不同?上任能不以撈錢為目的嗎?所以就出現違法倒賣土地、違法建設安置樓大肆向外出售,而且拒不公佈賬務的違法情況,在2011年換屆選舉時,勾建興再次肆無忌憚的進行賄選拉票,這次花的錢數額巨大更是讓人咋舌,對此街道領導仍是置若罔聞,壓制百姓。

二、勾建興假借村委會(村委會選舉有村民代表,但是村裏的大小事情的決定勾建興從不召開村民代表大會,而且揚言我叫你們參加你們就是代表,不叫你們就是各屁)委會建設綜合大樓為名又為自己及親朋謀私利,3至6層安置村民,而自己和自己兄弟、幹部佔用三樓,每平方售價1065元,而上層被安置的羣眾需每平方米1500元,購房款都是交到勾建興個人賬號;第二次村委會(同樣不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決定建設《五橋新苑》共兩棟高層,每棟地下1層,地上27層。名義上是給村民的安置樓,事實上是建小產權樓,什麼審批手續也沒有,竟在宣傳冊上吹噓説“現房可按揭,即買即辦證”,這純粹是騙人的鬼話,樓蓋好了,也大量出售了,很多購房者要求退房,因為該樓什麼審批手續都沒有,他們都感到上當受騙了,再説村民利益問題,當初村委會承諾説是給村民蓋的安置樓,而且條件是認購,凡是本村村民都有權利認購,每平方價格1800元,誰認購誰把錢直接匯給勾建興私人賬號,賬目混亂,無人監管,也不召開村民委員會,搞特權自己説了算,凡是村委會幹部大都直接給大户型的房子,包括他的親戚、子女、本家都是直接給大户型房子,不用和村民一起參加選房(參加認購的村民一起抓鬮選房,憑手氣,抓大的是大的,抓小的是小的。)房子大户型有138平米、165.88平米,小户型有88.45平米和96.47平米107.12平米,相比較而言,大户型的公攤面積為24.85平米、29.86平米,而小户型公攤面積為21.42平米20.00平米,顯然這是不不公平公正的。顯示錶明公攤面積落差較大,這中間就存在問題,有貪污問題和非法侵佔問題。另外村名盧秀芳因祖孫三代在家無法居住,就去勾建興那裏進行認購,要交首付房款,因當時樓還沒蓋,勾建興説你來晚了,在昨天晚上12點之前就結束了,在上一屆勾建興擔任村長時,樓已經蓋了一半,在換屆選舉時,開發商怕勾建興不能連任損失蓋樓的墊資款,勾建興拍當不上,開發商拿出100餘萬為勾建興賄選拉票,勾建興又用集體蓋房的房產資源十幾套房子為自己拉選票,最終才當上 了二次村長,盧秀芳聽到消息後去找村長要房,勾建興不但不給還將人拒之門外,以上情況均屬實,如果不信可以同當事人當面對質,現在還有的村民要房不給,蓋樓沒有監理沒有質檢報告,存在安全隱患問題。

三、2013年,勾建興擅自將預留土地10餘畝,作價賣給開發商,每畝地3.8萬元,後因村民知道及時阻擋,他未能得逞,現該處土地已嚴重荒蕪。後來村上又把賣地款給村民分了一點,這件事街辦也知道,雙方勾結,暗箱操作,由此肯定非法倒賣土地和貪污買賣地款的事實,我村民強烈要求進行審計,通過審計查處不法分子、腐敗貪官。

以上舉報事實人人皆知,村民強烈要求上級查處此事,應以中央反腐精神,“老虎蒼蠅一起打”,把郭杜街辦第五橋村的蛀蟲抓出來,把他們的賬務在陽光下曬一曬,儘快給村民一個公平公正的説法!

此致

敬禮

2014年10月5日

五橋村村民

舉報材料 篇五

舉報材料

中共常德市委組織部、武陵區委組織部:

常德市紀委、武陵區紀委:

我們是武陵區東江鄉白龍村的村民,特向各級紀委、各級組織部領導反映我們白龍村現任黨支部書記徐澤林的幾個問題。

一、徐澤林同志於91年違背計劃生育政策,作為一個黨員、基層幹部生育二胎,按照黨的有關政策,是不能勝任基層黨支部書記的。

二、在責任期間不民主,搞君主作風,一言黨、老子天下第一,使得村級班子不團結,敢怒不敢言。

三、整天不務正業,小車進,小車出,幾乎天天開賓館聚眾賭博,村裏有事,都由其他村幹部去做,搞搖控指揮。

四、不關心農民首期,白龍村二組的田地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分給的,由於種種原因村裏把白龍村二組的幾十畝良田,在沒有經得白龍村二組全體組民同意的情況下同,就佞給了其它幾個組,按照黨的政策30年不變,白龍村二組要回自己賴以生存的土地,是合理合法的,也是政策允許的,同時也向村裏反映多次示果,而且,徐澤林同志還説,錯了也不給,就將錯就錯,農民怨聲載道,很是氣憤。

五、根據武陵區村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培訓資料彙編(中共常德市武陵區委組織頒發),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確定村黨支部成員候選人:選舉前3年內受過勞動教養、刑事處罰(包括免予起訴)的、因經濟或其他問題正被紀檢、書法機關立案審查的、1990年以來有違法生育行為的。

區級以上公安機關確定的重點治安對象出現以上不符合候選人資格條件人員當選的,當選無效。

試問上級領導:共產黨的基層幹部就能一手遮天嗎?難道就不管老百姓的死活了嗎?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東江鄉黨委關於白龍村黨支部書記超生二胎(91年出生)違規一事,我們認為東江鄉黨委書龍一伍同志有欺下瞞上的行為,應負主要責任。過去只有包瞞婚姻之説,現在居然還有隱瞞幹部之理。我們還是想念黨,想念正義,為了保持基層黨組織的純潔性,請求兩級紀委領導,對這樣的基層幹部做出調查處理為盼。

東江鄉白龍村全體村民

201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