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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接送制度參考(新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63W

幼兒園安全接送制度參考(新版多篇)

幼兒園安全相關規章制度 篇一

一、提高安全意識做好安全工作

1、及時傳達和學習上級領導有關安全文件,提高老師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識,定期檢

查園(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2、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

3、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經常化。

4、消毒藥品(如“84消毒液、消毒粉、來蘇水”等)統一存入二樓倉庫,不得在其他

室內逗留存放。

二、藥品安全管理規定:(由班主任負責)

1、幼兒的內服藥和外敷藥分開管理,勿混濁使用。

2、幼兒家長帶藥,寫清幼兒姓名、藥品名稱、服用量、服用時間,交到本班班主任老

師手中,家長必須簽字,簽字後方可服用。

3、帶班老師不準接納由家長遞送的藥品,並提示家長統一由班主任登記藥品。

4、由班主任統一按時分發藥品。

5、班主任在幼兒所帶藥品上也要貼好標籤,做好記錄。

三、電器安全規定

1、教室的電源開關、插座要裝在幼兒接觸不到的地方。

2、嚴禁工作人員在電線上亂拉、亂扯、亂掛。

3、離崗前所有的電扇、空調、錄音機、電鋼琴等的開關必須拔掉。

4、在擦拭開關時要用幹抹布。

5、禁止使用蠟燭、熱得快=裸露的電爐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6、離園後應有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風扇、錄音機、空調等,防止意外發生。

7、保證幼兒園房屋、場地、煤氣、電器、電線線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

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砸傷、燙傷、走失、觸電、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發生。

四、用具安全管理規定

1、班級所使用的壁紙刀、剪刀、體温計等尖鋭物品,統一存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強幼兒早、午、晚檢查,幼兒所攜帶的尖鋭物品一律沒收,尤其加強對幼兒睡前

的檢查(尖鋭品、小鈕釦、棉花、橡皮、卡子、線團等)。

3、嚴禁在幼兒活動範圍內尋訪燒水器、暖水瓶、打火機、蚊香、電爐等不安全物品。

各班老師在打熱水時不準直接使用暖水瓶或電壺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温度適宜的水,切記不能直接打滾燙的熱水,並且各班保温桶必須上鎖釦。

4、幼兒睡前,老師在給幼兒搬牀時,不準把牀隨便擺放,以免摔傷幼兒。幼兒午睡,

做到不提前搬牀,幼兒秩序良好,屋亂跑幼兒。教育幼兒部在牀上打鬧,安靜入睡。

5、滅火器放在顯眼地方,教職工掌握使用方法,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確保使用。

五、接送管理規章制度

1、為保障幼兒安全,幼兒園實行家長專人接送制度。

2、當家長因事須委託他人代接時,待機人須執家長委託書及代價人有效證件,經幼兒

園與家長電話溝通證實後,方可允許代接。

3、接幼兒離園時,家長及代接人必須符合:年滿18歲的公民,精神無異常,接幼兒

時不得酗酒。否則幼兒園有權拒接,如不服從,園方有義務向當地派出所舉報。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廚房工作人員必須熱飯、熱水做降温處理。

2、教師不給幼兒打過熱過燙的飯菜。

3、熱飯、熱水打回教室單獨放置,遠離幼兒羣體。

4、幼兒在家帶來的食品要檢查出廠日期和保質期。

5、廚房人員嚴禁加工劣質食品,隔夜食品倒掉,夏季食品購進必須冷藏處理。

七、門衞安全制度

1、堅守崗位,不擅自離崗,不找人替崗。

2、做好大門鑰匙的保管,不亂扔亂放貨讓他人代管。

3、做好門崗保衞工作,對外來人進行認真詢問,進園要得到允許,出示證件,進行登

記(園長允許後)方可進入。不帶幼兒來看園的一律按外來人員進行登記。來看園的家長或來園的人,每名教師均有義務陪同,直到離園,絕不允許讓其獨自留在園內。

4、大門時時上鎖,不能掛鎖,隨開隨鎖。

5、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陌生人不準接走幼兒,如果證件不全或不認識的人來接幼

兒,需給家長電話聯絡,落實後方可接走幼兒。

6、熱情接待來訪家長,認真回答家長提出的問題,正面回答幼兒園及幼兒的基本情況,

如不知情應引導專人回答並及時彙報家長的反饋意見。

幼兒園安全承諾書 篇二

XX幼兒園xx班教師已將《XX幼兒園防溺水告家長書》發放給我,我認真閲讀了其內容,瞭解了預防孩子溺水的相關要求,我承諾一定承擔起孩子的監護責任,確保孩子的安全!

班級:

幼兒姓名:

家長簽字:

20xx 年xx月xx日

幼兒接送制度 篇三

生命重於一切,安全重於泰山。讓幼兒健康快樂的成長,使幼兒園工作井然有序地開展,是家園共同的責任。接送幼兒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為確保每個幼兒和教師的人身安全,我園實行封閉式管理,特制定此制度,希望每位家長朋友自覺遵守以下要求:

1、家長要遵守以下接送幼兒時間:

週二至週五入園時間:7:40—8:00

週一升旗入園時間:7:35

中午臨時接送時間:11:30和15:00

晚上離園時間:17:20—17:45

興趣班離園時間:18:30。

2、接送幼兒的家長必須是固定的幼兒父母和親屬。如果固定接送人臨時有事需要請人代接的,家長一定要在早晨送幼兒時,及時向老師以書面形式説明原因及委託人身份;若臨時不能來接幼兒必須給所在班級班長老師發短信説明,並註明家長姓名。沒有短信告知和委託書的幼兒,教師有權不交予陌生人接走。

3、請家長嚴格遵守持卡接送幼兒制度,無卡時須經幼兒園門衞或班級教師確認身份和簽字後方可接走幼兒。

4、外單位家長要嚴格遵守我所營區要求,持證入所,服從哨兵管理。

5、為確保幼兒人身安全,請家長不要讓幼兒攜帶貴重物品、項鍊等首飾和小刀、釘子、玻璃球等危險物品入園;不要給幼兒穿靴子、長裙和帶有繩帶的衣服。

6、家長應引導幼兒情緒穩定入園,入園時讓幼兒自覺接受保健醫生的晨檢。若幼兒情緒不好、身體不適或身上有傷等問題,請主動與保健醫或班級教師説明,以便教師隨時觀察、照顧。如需要喂藥,請將當日藥的藥效、藥名、用量、時間寫在幼兒園委託服藥單上,將藥包好放在藥盒中。

7、為了保障幼兒園接送時間段安全有序,早上入園時家長請讓幼兒站在自己左側排隊有序送入園門;家長若有事請在園門外等候教師方便時與教師溝通。離園時,請與教師打招呼後再牽着幼兒出大門,接送時若有事與教師溝通時間不要過長,以免妨礙教師正常接送、照料其餘幼兒。

8、為了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的發生和防止流行性疾病的傳播與蔓延,請家長不要帶幼兒在園內逗留、嬉鬧玩耍,確保幼兒離園安全。

9、為了讓幼兒獲得持續的發展,請家長不要讓幼兒無故缺勤、遲到。幼兒生病應及時打電話向本班教師請假,如實説明病情。幼兒發燒體温超過37.5°時,請不要讓幼兒來園,及時治療退燒48小時後方可入園。

10、幼兒若患有疑似傳染病或傳染病時,請家長務必在第一時間告知班級教師或保健醫,方便我園及時採取消毒隔離措施,確保其他幼兒的健康。如若因家長隱瞞病情拖延不報,造成我園傳染病蔓延者,我園將追究當事人家長責任。

11、規定離園時間後為收費時間,不滿半小時的按20元收取,1小時按40元收取。晚接幼兒的家長請及時告知班級教師晚接原因,以便我園安排值班教師,接走幼兒時請在傳達室簽字註明接走時間和家長姓名。

12、為了維護園內秩序,家長來園接送幼兒,要衣冠整潔,講文明、講禮貌,講衞生,不得大聲喧譁或為幼兒相互爭吵,不在園內和門口吸煙,不帶寵物入園,將車輛停在規定位置。

幼兒園校車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篇四

一、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及其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確定一名負責人分管校車工作,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幼兒園應當每週對校車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校車駕駛人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記錄,並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幼兒園組織師生外出等集體活動需包車的,應當向專業客運單位承租,及時審查相關車輛和駕駛人的情況,並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三、幼兒園使用校車應當向當地交通管理部門報告校車行經的路線和停靠的站點,經交通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後方可執行。校車如需使用公共交通設施的,應當經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四、3歲以下幼兒不得乘坐接送校車;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座幼兒;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嚴禁超載。幼兒園應當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準駕不符、飲酒後駕駛或明顯妨礙安全駕駛的情形,應當制止,不得放行。

五、校車運行過程中幼兒園要指定專門人員隨車進行看護,防止車輛運行時車內危險的發生,並及時制止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六、校車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糾正,並將校車駕駛人交通安全違法情況抄送幼兒園,幼兒園應當加強對違法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七、幼兒園要與校車駕駛人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幼兒園要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交通安全責任。

八、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至少對幼兒園落實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情況進行兩次以上的監督檢查,對制度不健全、責任不落實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要實行責任倒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幼兒園安全承諾書 篇五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駕駛人要求

幼兒園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後方能聘請;幼兒園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週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並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二、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

幼兒園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以及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並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三、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

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1、要詳細掌握園內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並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園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幼兒家長手中,與幼兒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2、要對接送幼兒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3、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幼兒,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幼兒;

4、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台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5、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於完好狀態。幼兒園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6、幼兒園組織春遊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並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四、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鬆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幼兒園的予以取締。

承諾人:

日期:

幼兒園安全接送制度 篇六

各位家長晚上好,下面由我來介紹一下幼兒園接送安全工作。

關愛幼兒,確保安全,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為使孩子們健康、自由、快樂的成長,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幼兒園的各類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正常化。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精神,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幼兒園幼兒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班及家長要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精神,我們將採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防範意識。

二、安全意識:幼兒園和幼兒家長必須要牢固樹立“安全無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家長要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監護職責,教育好子女或被監護人平時注意上學、放學、節假日、假期的各類安全活動。

三、接送時間:早上7:30至8:30為入園時間,9點後謝絕入園,特殊情況除外,下午4:30開始離園。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要按照幼兒園規定的作息時間接送孩子準時入園和離園。

四、幼兒的接送家長:幼兒入園或離園,原則上由父母親或爺爺奶奶接送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託他人接送時,應是年滿18週歲的正常人且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親戚或精神異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託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將委託人姓名、年齡、特徵及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告知本班教師,孩子來園、離園路上及在非教學活動的一切園外安全責任均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來園接幼兒的家長一定要憑卡接送和老師説再見方可離開。乘校車幼兒家長一定要攜帶好接送卡。

五、幼兒服藥要求:幼兒家長或監護人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幼兒園的晨檢,如需要喂藥,請將藥名、用量、次數如實地填在晨檢登記表上,乘車幼兒家長一定要寫明服用説明並簽名寫好日期後交代乘車老師,乘車老師將轉達班上老師給幼兒服用。

六、請假要求:幼兒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身體不適等原因,應及時向幼兒園請假;乘車幼兒如有請假請第一時間告知校車老師。

七、幼兒入園要求:為安全起見,幼兒早上入園前家長或監護人要檢查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必須將孩子親自交給本班或值班教師,以防意外事件發生。

八、門衞要求:幼兒園門衞或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保衞工作,對於外來人員入內校門要嚴格登記,嚴防社會不法分子進入園區,嚴禁社會閒雜人員進入幼兒園冒領幼兒,或攜帶不安全物品入園。

九、放學後要求: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生,放學後禁止幼兒在園內逗留、玩耍。

十、為了規範幼兒的安全接送問題,請家長務必配合幼兒園做好接送的各項配合工作。

最後祝:各位家長身體健康,家庭幸福美滿!

請各位家長移步到孩子相應的班級開分班家長會。

謝謝大家!

幼兒園校車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篇七

校車管理制度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 乘車名單,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後,方可上車。

二、如有學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鬚提前通知學生校,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説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學生,並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後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學生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後,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並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後,再請主任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六、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並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八、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學生上車坐穩後,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後,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學生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長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家長接送學生必須出示接送卡。

為規範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校車接送制度

一、車輛接送老師必須清楚並遵守接送時間。早上接孩子時要做好晨檢工作。

二、接送過程,老師不能坐車頭。要組織好學生,不能讓學生打開窗口、門或打架。

三、態度要和藹,熱情。家長交代事物必須做好詳細記錄,並及時向各班班主任交接。

四、接送學生時,填好學生接送點名表;學生上下車時,老師必須親自下車。護送學生親自交到家長手中。督促家長配合學生校接送制度的實施;並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學生校的通知或資料單據,必須由接送老師親自轉交家長手裏,不能由學生轉交。

六、接送老師有對家長宣傳學生校各項活動和興趣班等的義務和責任。

七、如校車接送時間有變化,接送老師須及時與家長聯繫。

八、校車接送回來,一定要清點人數,並保持車乾淨。

九、接送老師必須憑卡接送學生。如有食物與藥物必須聽家長交代清楚並做好登記,並要求家長簽名。如有鄰居、同事等代接情況,接送老師憑卡送孩子情況下,必須與孩子家長電話確認。

十、出現漏接情況。當天接送老師與司機同負責任。

十一、司機要安全行車、不開快車、(不超過50公里/小時)、不酒後駕車、不疲勞駕車。

十二、如發現特殊情況及家長意見,必須及時向校長彙報

校車出車、收車檢查登記制度

一、校車出車前的檢査:每天執行車輛“三檢”制度,檢查內容:機油、助力轉向油、燃油、水、電壓、制動氣壓、輪胎氣壓是否充足;皮帶、螺栓、螺母不鬆、不缺;全車燈光、喇叭、校車標誌燈和停車車指示標誌、逃生門正常有效;車內滅火器、安全錘、急救藥品等齊全有效。

二、校車行車中的檢査:隨時注意檢查發動機的異響、異味;隨時觀察各儀表的工作情況。

三、校車收車後的檢查:清潔車輛,加註燃油;按運行里程,認真做到保養作業,如清潔、緊固和調整;扭轉粗濾器手柄2-3圈,放出貯氣筒積水;檢查各部技術狀況,並排除故障;冬季無暖庫的汽車必須放淨冷卻水。

校車駕駛員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和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努力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確保我校師生生命安全,維護我校正常教育秩序。按照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特制定我校校車司機安全工作制度。

一、司機要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思想覺悟,樹立“一切為了孩子”的思想。

一、服從交通安全管理小組的領導,做好安全駕駛工作。

二、做好每年的車輛安全檢驗制度。

三、駕駛員做到“人有病不駕車,車有病不上路。”

四、不酒後駕車,不超速、超載、闖紅燈。

五、定期維修檢查車輛,以保證安全行駛。

六、發生安全事故第一時間通知交通安全小組。

七、對違章開車或工作失職所導致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校車跟車教師崗位職責

一、隨車老師必須提前10分鐘上車,負責安排學生入座上車維持秩序,做好安全乘校車的準備工作。上車時,隨車老師清點學生人數,讓學生站隊上車,沒有教師帶領的學生不能上車。接學生來校時隨車老師要下車接學生上車,安排好學生的座位。車到校後,學生下車,隨車老師與本班老師交接,清點校車上各班的學生人數。

二、要求坐車學生家長準時接送,並選擇固定人員接送學生,如換人接送學生,接送車老師要詢問事由,並請與家長電話聯繫,才能讓人接走學生,如果沒有家長接送,一律不讓學生自己回家,必要時學生隨車返校。

三、隨車老師要提高服務意識,要與司機保持密切合作,協調一致,對家長、學生態度和藹,細心周到,熱情服務。

四、隨車老師一定要坐在後面,隨時留意學生動向,一律不允許學生在車上打、鬧、跑、站、側坐,把手、頭伸出窗外。

五、學生上車時,老師要快速對學生進行晨檢,一摸(摸頭)、二看(看學生暴露部分是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

六、隨車老師在學生離校上車前,要仔細查清人數,不要出現漏送的現象。

七、每次學生全部下車後,跟車老師要從最後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遺留。(千萬不能把學生滯留在車上)。

八、隨車老師要把家長交待的事情記錄下來(如吃藥、交費、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特別是收、退現金要記錄清楚,在車上收取現金時要看清,點清。

九、要時刻提醒司機不得超速、超載,高度注意行車安全;學生下車時,需多注意左右兩邊的車輛來往,若車前後有學生,不得開車。車未停穩,不得讓學生上下車。

十、隨車老師應守在車門處,守護好乘車的學生,杜絕一切不安全的因素及其他事故,防止衣帽、書包和其他東西丟失,圓滿安全將學生送交家長。

學生校校車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二)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飲酒、醉酒後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應制止開行並向主管領導報告;

(三)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繫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後才能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四)在車上向學生宣講乘車安全注意事項,提醒和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各種危險行為;

(五)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全部離車後,跟車人員方可離開。

校車安全學習制度

一、加強司機和跟車員的思想政治培訓,提高職業道德素質,具備良好的服務水平,愛護車輛。

二、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校車及駕駛員培訓,做好培訓記錄,牢記培訓內容,提高校車駕駛員的安全行車意識。

三、高度重視校車安全知識培訓,認真學習《校車管理制度》《校車運行應急處理預案》切實領會校車安全管理各項制度的實質精神。

四、司機必須學習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熟悉專業技術和車輛性能,做到安全行車,避免事故發生。五、嚴格遵守上級下發的各類校車管理相關文件規定,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車管理檔案,開展隱患排查。

六、組織駕駛員和跟車員學習本校校車管理制度,明確各自工作職責,確保接送學生安全無誤。

校車養護、修理制度

校車統一由辦公室管理,使用嚴格按照的《關於校車管理制度》執行。現就維護修理保養規定如下:

一、保養

(1)各類校車由校辦公室專人負責管理,每輛車外部清洗每週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則每日須清洗,以防生鏽。

(2)校車各項零件設備每半月定期保養一次,由該校車駕駛員負責,須保持完整並注意是否被損。

(3)油料油卡由財務部統一購買,由辦公室專人保管並帶駕駛員一同加油,填寫清耗登記並由駕駛員簽字。

(4)每月管理部主管應將耗油量及行駛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費。

二、修理

(1)凡學校校車,除緊急狀況外,需維修應事先向辦公室上報、檢查、核准、備案後,由該校派專人與司機一同送學校指定維修廠維修。

(2)由於駕駛人或派車人使用不當或疏忽保養導致的校車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費,由駕駛人或派車人負擔。

三、保險、年檢

(1)各類校車的投保作業統一由學校派專人會同駕駛員一道辦理。

(2)校車年度檢驗應由學校派專人會同校車司機負責

幼兒園校車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篇八

一、安排接送秩序冊,確保接送順暢、有序。

每學期開學前,安全領導小組確定接送班次、路線、名單;安排接送教師、車長;召開安全接送工作會議。車長佈置本車輛接送任務,明確各教師接送職責,安排本車輛幼兒座位、上下車秩序,初步形成車輛接送秩序冊。安全領導小組再根據各車輛的接送秩序冊進行適當協調,形成車輛接送幼兒安全管理秩序總冊。

二、提出細化要求,確保接送環節安全

1、上車安全管理。幼兒上車有陸續上車和集體組織上車之分,又有車先到站和幼兒先到站之分。不同的上車方式,安全管理的要求也不同。

2、乘車安全管理。車內幼兒按站點集中就座,接送教師站於車廂走道,引導本站點幼兒文明乘車。文明乘車要求除了在車廂內的引導,少不了車廂外的教育。有的班開展文明乘車系列活動,有的結合情境模擬遊戲。

3、下車安全管理。待車輛到站停穩後,兩名教師先下車,站於車門兩旁,車內教師引導幼兒按小班、中班、大班順序依次下車。家長從教師手中接過孩子,與教師告別後離站。如幼兒暫無人接,孩子站在教師身旁等候,站點上的幼兒全部離站後教師方能離開。

三、啟動評價機制、確保接送品質

安全領導小組、接送教師、幼兒、家長、駕駛員均是安全接送評價的參與者,評價過程是各方共同參與、相互支持、相互合作的過程。建立車長獎勵基金。肯定鼓勵用心、負責的接送教師。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提高接送品質,提供優質服務,讓幼兒開開心心入園、快快樂樂回家。

幼兒接送制度 篇九

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嚴格學生上學放學管理,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範化,特制定以下制度。

1、全體教師認真遵守上、下課時間,按時放學。

2、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時或提前上學、放學,提前通知學生家長。

3、建立學生不到校的追蹤制度。

4、按時開啟校門,按時靜校。

5、嚴格執行來客登記制度。

6、每天上、下學時間段,門口要有值班教師,進行監督疏導,及時處理事件和不安全隱患。

7、放學時,各班要在班級門前排好隊,班主任或帶班老師要檢查路隊旗等各種標識,整隊帶到校門口,叮囑好安全後放學。

8、一二年級學生,每天早、中、晚要由監護人接送孩子上下學,避免上、下學途中的意外事故發生。

9、放學時,一、二年級的學生,班主任或帶班教師要逐一送到家長手中,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10、家庭接孩子的人員要固定,並與班主任要相互熟悉,存在特殊情況的家庭(如:離異家庭、孩子吃小飯桌、他人代管、代接等情況)要有家長的委託書,與班主任説明情況,與委託人見面熟悉,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11、如不能按時接孩子,應提前與班主任溝通或電話告知。避免意外事故發生。並由值班教師負責學生。

12、家長接孩子時不要擁堵校門,自覺、有序站在校門口兩側等候,做到文明禮讓,方便你我他。

13、每天送孩子上學儘量錯過高峯期,如提前到校,要叮囑孩子站在校門口兩側的較安全地帶,做到前後有序、不擁擠、不打鬧。

14、上學期間,任何學生出校門,必須有年級主任、班主任或校領導的批准,並通知門衞老師後,方可出門,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15、每學期初學校要與年級主任、班主任、家長簽訂接送孩子安全責任書,強化安全意識。

幼兒園校車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篇十

為規範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等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當班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後,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鬚於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説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並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後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後,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並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後,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六、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並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八、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後,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後,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購置

(1)購置校車以堅固耐用、省油、價格合理為原則。

(2)校車超過規定的使用年限,由校長提出報廢,並提出專案購置申請。

十、校車使用

(1)校車使用校長指定專門的司機負責駕駛,非本校司機不得駕駛學校車輛。

(2)校車使用前校車駕駛員應對校車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竊或損壞等,應立即報園長處理。

(3)校車每天應返回學校,將車停放於指定位置,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如未按規定失職所造成的損失,應由校車駕駛員賠償。

(4)公務校車不得擅自借給他人使用。

十一、校車保養

(1)校車駕駛員每週最少擦洗校車一次,如遇雨天,則須每日清洗,以防生鏽。

(2)校車各項零件設備的保養,由該校車駕駛員負責,須保持完整並注意是否被損。

十二、校車保修

(1)校車如需維修,應事先向園長申報核准,經批准後送學校指定維修廠維修。

(2)校車行駛途中,發生故障需緊急送修的,應先報備主管人員核准。

(3)由於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忽保養導致的校車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費,由駕駛員負擔。

十三、油料

(1)油料油票由主管部門統一購買,由駕駛司機填寫領油申請表獲准後領用。

(2)每月主管部門應將耗油量及行駛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費。

十四、事故處理

(1)學校校車因公務行駛違反交通規則時,如屬個人過失,其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屬校車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罰款由學校負責。

(2)未經學校許可擅自使用公車,其事故責任概與學校無關,一切由當事人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