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和地點:
20xx年11月中旬於灶四中學操場
二、參加單位:
全校各班級
三、競賽項目:
國中乙組:60m、100m、200m、400m、800m、4×100m
跳高、跳遠、實心球(2kg)
國中甲組:100m、200m、400m、800m(女)、1000m(男)、4×100m
跳高、跳遠、實心球(2kg)
另增加趣味接力賽(年齡不限):雙人三足往返接力跑(15m×2)
各年級間進行比賽,各班報8人,男4女4
四、參加辦法:
1、參賽運動員必須是身體健康、品德優良的本校在藉學生。
2、以班級為單位,報領隊、教練各1人,運動員8人(女子不少於3人)。
3、運動員每人限報二項,同一組別中每項限報三人。
(注:4×100m、趣味接力賽每班必報,不屬限報項目)
4、年齡規定:
國中甲組:20xx年12月底以前出生
國中乙組:20xx年1月後出生
五、競賽辦法:
1、採用國家體育總局最新審定《田徑競賽規則》及本規程執行。
2、分國中甲組、國中乙組進行比賽。
3、400m(含400m)以下項目報名不足6人,採用一次性決賽;800m(含800m)以上項目報名超過規定人數,均採用分組決賽,按成績排列名次,如成績相等,名次並列,無下一名次,分值相加除以2計算。
4、凡單項報名僅1人的項目則不進行比賽,編排前通知有關班級改項,允許換人。
5、運動員必須佩帶號碼布參加比賽。
六、錄取名次與獎勵辦法:
1、團體名次:國中組錄取前六名,團體總分男女合計,國中甲乙組合計。總分以單項得分和破記錄得分之和排定,總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總分相等,則以破記錄的多少決定名次,若再相等,依次以第一名的多少決定名次。
2、單項:各組單項錄取前六名,按7、5、4、3、2、1計分,報名不足6人(含6人),則遞減一名,名次分值不變。
3、破記錄加分辦法:破校記錄者加7分。
七、注意事項:
1、各班報名時報兩名工作認真負責、思想品德優秀的`學生,參加大會裁判工作。
2()、報名表於十一月一日前報體育組。
3、國中乙組的運動員報名時需帶户籍本或年齡證明,否則不予編排。
八、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舉辦運動會是檢閲學生體質和運動水平,推動學校羣眾性體育活動,及時發現和選拔優秀運動員的一種好形式也是對學生進行組織紀律教育,集體主義教育和共產主義道德教育的`過程。望各班主任及體育教師高度重視本屆運動會,認真做好組織和選拔工作。
一、競賽日期、地點:
20xx年4月底(5。1放假前),在本校運動場舉行。如遇天氣問題則延後。
二、參加單位及組別:
以班級為單位:從一~~五年級段為組別。
三、競賽項目:
一年級:10×60M迎面接力、60M
二年級:10×60M迎面接力、60M、100M、200M
三年級:60M、100M、200M、400M、800M、跳遠、壘球、跳高、4×100M接力
四年級:60M、100M、200M、400M、800M、跳遠、壘球、跳高、4×100M接力
五年級:60M、100M、200M、400M、800M、跳遠、壘球、跳高、4×100M接力
四、參加方法:
1、運動隊:
A、報名後如有運動員因故不能參加比賽,以自動棄權處理,不得以他人替代(接力除外)。
2、報名:
A、各班每項限報3人,每人限報3項,可兼報接力。(10×60M迎面接力男女生各5人)
B、運動員必須按組別參加比賽,否則取消比賽名次。
五、錄取和獎懲:
1、團體總分:按年級組取前一名。
2、各個單項取前5名進入決賽,僅5人比賽的取前4名進入決賽,以此類推分別按6、4、3、2、1計入總分,各個單項前三名分發獎牌。
3、參加4×100M接力比賽得分加倍計入總分。
4、做到公平、公正競賽,對違規的運動員取消比賽成績及名次。
六、競賽辦法:
比賽採用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田徑競賽規則。
七、破紀錄加分:
破校記錄者加2分,破市記錄加10分
八、仲裁小組和裁判員:
1、運動會設仲裁小組,其職責範圍按國家體育總局《仲裁委員會條例》執行。
2、裁判長和裁判員由學校統一聘請。
九、其他:
1、運動員號碼由大會統一編寫。
2、各班運動員和後勤學生的點心、飲料均自理
3、本規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