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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燃放通知(新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5.88K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新版多篇)

防煙花爆竹倡議書 篇一

尊敬的各位農户及集鎮居民:

每逢節假日或紅白喜事之際,燃放煙花爆竹是我國上千年來的傳統習俗。隨着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燃放煙花爆竹的次數和數量越來越多,攀比浪費之風越演越烈,不僅容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還帶來空氣、噪聲、固體廢棄物等環境污染,嚴重危害廣大人民羣眾的身體健康,更與我鎮創建秀美家園工作不相適應。

當前,全國上下正大力倡導生態文明建設,以“秀美大荊,清潔家園”為主題的農村環境整治行動在我鎮已如火如荼地開展了三年,全鎮環境面貌煥然一新,全鎮羣眾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可喜的變化。然而,過度燃放煙花爆竹成為影響我鎮環境衞生提質升級的一大障礙,“不破不立,破而後立”,舊的不良習俗不革除,新的文明習慣就難以形成,我們要勇於下決心破除陳規陋習,樹立新風。今年春節,全國如北京、上海、長沙等大中城市為了避免pm2.5超標,減少空氣霧霾,嚴禁燃放煙花爆竹,清潔了藍天,淨化了家園,在全國引起強烈反響和共鳴。我市三江、白水等鄉鎮也禁炮多年,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了絕大多數羣眾的支持擁護。“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同住一個地球,同享一片藍天,保護環境,珍愛家園,從身邊的事做起,不放或少放鞭炮,堅決杜絕煙花禮炮,為改善環境盡一份心,出一份力。為了讓大家過上安全、文明、低碳、環保的幸福生活,現對全鎮羣眾倡議如下:

各村和集鎮成立禁炮委員會,廣泛宣傳發動,從我做起,從村組幹部做起,從黨員做起,不燃放煙花禮炮,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低碳的方式,文明過節、節儉辦事。我們真誠地希望全鎮人民羣眾,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這件小事做起,堅持勤儉辦事,不攀比,不浪費,講文明,樹新風,以實際行動共同創建文明秀美幸福家園。

倡議人:

日期:

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 篇二

廣大居民朋友:

燃放煙花爆竹是傳統習俗,但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燃放數量越來越大,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影響正常生活秩序。池州市即將出台禁放規定,我縣也將同步組織實施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為確保廣大居民有一個清新、安全、文明、和諧的生活環境,我們倡導在縣主城區擬禁放範圍(環城北路以南、環城西路以東、芙蓉大道以北、環城東路以西)內不再燃放煙花爆竹。現倡議如下:

1、各級黨政軍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燃放煙花爆竹;

2、廣大居民自覺不燃放煙花爆竹,尤其夜間、午休、學生考試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

3、廣大居民在歡度節日、婚喪嫁娶期間,選擇使用安全、環保的方式;

4、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户在主城區不銷售升空類煙花及小禮花;

5、各職能部門和社區居委會強化監管,多方位、多層次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工作;

6、各中國小校、幼兒園積極開展環保教育,讓學生從小樹立環保意識,爭做新時代環保人。

居民朋友們,美麗xx是我們共同的家園,美好生活是我們共同的追求。為了您和孩子明天有清新的空氣和良好的學習環境,讓我們攜起手來,從現在做起,樹立新風尚,展現新氣象,為空氣更清新、環境更優美共同努力,以實際行動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用一言一行為文明xx增光添彩

倡議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篇三

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的安全,滿足人民羣眾關於降低大氣和噪音污染的需求,預防和減少火災,建設美麗孝感,維護城市生產生活的良好秩序,經市人民政府提出議案,市第五屆人大會20xx年9月29日在第三十二次會議上作出《關於批准在孝感城區由限制燃放煙花爆竹改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議》,孝感城區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以下簡稱“禁鞭”)。現就孝感城區“禁鞭”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鞭”時間。從20xx年12月1日零時起實施。

二、“禁鞭”範圍。(一)東至澴川路(包括臨路臨街所有商業門店、企事業單位、普通市民居所等,下同);(二)南至316國道複線;(三)西至澴河大堤;(四)北至長興三路及其規劃延伸線。

三、孝感城區“禁鞭”範圍內,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禁止生產、經營、儲存、燃放、攜帶、郵寄和運輸煙花爆竹。針對上述行為,市民都有制止和向公安“110”舉報的權利。

四、孝南區政府、市高新區管委會、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要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認真做好本轄區、本單位的禁鞭工作。

五、在孝感城區“禁鞭”範圍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責令停止燃放、收繳其煙花爆竹、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並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六、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七、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製品的,由安監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生產、經營、儲存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八、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九、對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郵寄煙花爆竹以及在託運的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沒收非法攜帶、郵寄、夾帶的煙花爆竹,可以並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十、違反國家規定,生產、銷售、儲存、運輸、郵寄、攜帶、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部門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十一、監護人未履行管理和教育責任,致使被監護人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責令監護人對被監護人進行教育;造成國家、集體、個人財產損失或他人人身傷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十二、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構成違反紀律規範行為的,由紀檢(監察)部門追究違紀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部門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xxx

20xx年xx月xx日

防煙花爆竹倡議書 篇四

全縣市民朋友們:

大家好!新春佳節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節日,每逢春節,有些市民朋友都會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表達歡樂之情、營造喜慶氣氛。但是,燃放煙花爆竹會釋放出大量的顆粒物和硫化物,加劇霧霾程度,損害空氣質量,影響人體健康,煙花爆竹燃放後產生的炮皮碎屑等會嚴重影響市容環境衞生,還容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嚴重影響我縣環境空氣質量。春節將至,為了減少環境污染,改善空氣質量,倡導文明、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現特向全縣人民發出如下倡議:

一、文明過節,從我做起。

要自覺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採用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氣球、喜慶燈籠等安全、環保、低碳的方式來歡度佳節,共同守護大荔的藍天白雲,維護我們的美好家園。

二、善意提醒規勸他人。

要以主人翁的姿態抵制燃放煙花爆竹,通過微博、抖音、微信朋友圈、公眾號等方式,廣泛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自覺勸阻和監督親朋好友不去燃放煙花爆竹,勇於向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説“不”,消除燃放煙花爆竹對空氣的污染及對身體健康的危害。

三、強化監督檢查。

有關部門要做好煙花爆竹生產、儲存、銷售和燃放的監管工作,嚴厲打擊未經許可的商業點、婚慶公司、殯葬服務、中介服務機構儲存、銷售、操作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罰款、行政拘留。非法生產、儲存、運輸、經營煙花爆竹的,由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廣大市民朋友們,讓我們從少購買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禮炮做起,以一言一行助力“美麗大荔”建設,以實際行動守護我們共同的家園,為協同共建大荔綠色生態家園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大荔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

2022年1月18日

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篇五

為了有效防止城市噪聲和大氣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羣眾身體健康,現就縣城區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燃時間及範圍:20xx年1月26日至2月12日;東至廣梅汕鐵路、西至汕梅高速公路、南至豐達路、北至湯坑鎮段橋。在禁燃時間和禁燃範圍內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二、湯坑鎮人民政府、縣城管局要組織專門隊伍對禁燃區範圍內加強巡查,做好羣眾解釋工作,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要及時進行勸阻、制止。

三、縣城區範圍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社區、村民委員會、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做好本單位、本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在合理範圍內醒目位置設置規範的禁燃標誌,及時勸阻、制止、舉報違反本通告的行為。

四、在禁燃區內承辦各類喜慶活動的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並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對不聽勸阻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五、對在禁燃區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由公安、安監、環保等部門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查處。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未成年人違反本通告的,責令其監護人進行教育、管理,造成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xxxx年xx月xx日

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篇六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了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發生,改善大氣環境,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就台州市區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銷售的煙花爆竹種類嚴禁向零售點和個人銷售禮花類、摩擦型、煙霧型以及單筒內徑大於30毫米、單發藥量大於25克、總藥量大於1200克的內筒型組合煙花等禁止個人燃放的產品。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一)文物保護單位圍牆外側和歷史建築保護點50米以內;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及消防重點單位圍牆外側100米以內;

(三)重要軍事設施所在地圍牆外側50米以內;

(四)風景名勝區域、歷史街區保護範圍內;

(五)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國小校、敬老院;

(七)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八)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九)黨政軍警、人大、政協機關駐地圍牆外側50米以內;

(十)區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方。

三、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及銷售、燃放時間規定

(一)市區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為:除第二條規定禁止燃放區域外,椒江區、黃巖區、路橋區、台州經濟開發區全部範圍。

(二)在上述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允許在農曆除夕前一日、除夕、正月七年級、正月初八、正月十五等五日燃放。

(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根據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時間確定《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有效期,確保市區煙花爆竹實行定時定點銷售。

四、凡需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主辦單位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規定,向公安部門提出申請,經核發《焰火燃放許可證》後,方可組織實施煙花爆竹燃放。

五、違反本通告應承擔的責任

(一)在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行為的,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置。

(二)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或者銷售按照國家標準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三)對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或者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燃放作業單位和作業人員違反焰火燃放安全規程、燃放作業方案進行燃放作業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六、公民有權對違反通告規定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勸阻和舉報,有關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對舉報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應當加強輿論監督。

七、本通告所稱單位,是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户。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市政府20xx年11月8日發佈的《關於市區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同時廢止。

特此通告。

台州市人民政府

1月20日

防煙花爆竹倡議書 篇七

尊敬的商會會員:

2018年新春佳節即將到來,我們很多會員都會回家鄉過年,為積極響應光山縣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切實減少環境污染,改善空氣質量,廣東省河南光山商會特發出以下倡議:

一、商會會員要帶頭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在光山縣,還有不少的居民會在過年置辦年貨時購買大量的爆竹,為圖喜慶甚至會為購買焰火支出不菲的金錢數目。可是,大家想過沒有,中國尚有貧困人口約4800多萬人,佔總人口的比重大約為3.7%。相信把買煙花爆竹的`錢用在捐助貧困兒童和孤寡老人,會比讓其在天空中曇花一現而更有意義。從現在做起,積極參與到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行動中來,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共同營造輿論氛圍,形成抵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強烈共識。

二、商會會員要帶頭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倡議商會會員帶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多年來,由於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火災,炸傷手臂、面部或眼睛的事故屢見不鮮,有時甚至致人死亡。近幾年春節期間,全國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人身傷亡事故多達幾千起。並且高強度的噪音對患有腦血管、心臟病等疾病的人來説危害十分嚴重。平平安安過春節,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從我做起!

三、商會會員要帶頭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主動引導和勸阻親屬及身邊人員不燃放煙花爆竹;對違規燃放的行為及時進行制止、規勸和舉報,做到人人監督,源頭防範,杜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讓我們在傳承傳統的同時,點燃文明之火,升起禮儀之花,減輕空氣和噪聲污染,減少安全事故發生,共創和諧文明的生存環境,為重見藍天白雲,打造幸福生活做出應有的貢獻。

倡議人:

日期:

防煙花爆竹倡議書 篇八

全體教職工:

2022年新春佳節將至,為了減少環境污染,改善空氣質量,進一步落實《德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要求,確保人民羣眾度過一個歡樂安全、綠色環保的春節。現發出如下倡議:

一、從我做起,拒絕燃放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二、自覺宣傳禁放煙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勸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煙花爆竹。

三、通過微信、朋友圈、微博、短視頻等方式,積極宣傳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弘揚正能量。

四、對發現違規燃放行為的,要積極予以勸阻、舉報(舉報電話110),並協助執法部門查處,共同抵制違規燃放行為。

讓我們從禁放煙花爆竹這件小事做起,愛護環境,文明過節,爭做文明市民。

中共齊河縣委黨校

2022年1月29日

防煙花爆竹倡議書 篇九

全體教職員工:

隨着城市的高層建築越來越多,隨意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火災和傷亡事故屢見不鮮,燃放產生大量噪音污染也嚴重影響廣大羣眾的生活休息。同時煙花爆竹燃放後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也嚴重影響城市環境衞生。為此,學校向全體教職員工提出倡議:

一、讓我們每個人都來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

黨員教師率先垂範,全體教師自覺帶頭,遵守《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規定,不放或在指定的區域和指定的時段燃放煙花爆竹。

二、讓我們每個人都來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

煙花爆竹禁限放人人有責,對在禁止燃放時間和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將一律依法依規予以處罰。全體教職工要號召、動員身邊的親朋好友共同抵制、勸阻、舉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共同維護節日環境。

三、讓我們每一個人都來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

要積極宣傳有關燃放煙花爆竹的政策規定,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都要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參與城市管理、自覺維護市容環境,為建設美麗做出應有的貢獻。

老師們,讓我們從自身做起,不燃放煙花爆竹!倡導文明之風,培育禮儀之花,共同維護城市環境,着力營造文明、安全、宜居環境,為建設幸福美麗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四中學

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