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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新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3.13W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新版多篇】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一

市民朋友們:

《xx市xx區人民政府關於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於20xx年x月x日起施行,為確保煙花爆竹禁放取得良好效果,體現我們市民的良好素質,請您和家人、朋友,為了藍天更長久、空氣更清新、生活更安寧、環境更宜居、親人更安全、社會更有序,請您自覺遵守禁放規定、帶頭遵守禁放規定、主動遵守禁放規定。請您大力支持我們的工作,將家中未燃放的煙花爆竹主動上交屬地派出所(公安機關不予處罰),並積極舉報非法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通告》主要內容如下:

1、xx區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不再設立銷售網點。

2、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示範區管委會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負責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3、單位或個人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燃放的,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收繳其煙花爆竹,對單位處1元以上5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1元以上2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5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元以上5元以下罰款。

4、燃放行為人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依法對行為人進行處罰。

5、法律、法規對燃放煙花爆竹有其他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6、本通告自正式發佈之日起施行,《xx市xx區人民政府關於設立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x政發[20xx] x號)同時廢止。

xx區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 篇二

全體業主朋友們:

煙花爆竹燃放會釋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氣體,造成嚴重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並極易引發火災,對我們的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為了我們生活的家園空氣能更加清新、環境更加舒適,在此,我們倡議廣大業主朋友:

1.從我做起,拒絕燃放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自覺宣傳和傳導禁放煙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煙花爆竹。

3.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對發現違規燃放行為的,要積極予以勸阻、舉報(舉報電話 110),並協助執法部門查處,共同抵制違規燃放行為。執法部門將為每個舉報的市民朋友嚴格保密。

4.通過微信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弘揚正能量。

為了保護環境,遠離霧霾噪音,保護藍天碧水,請廣大業主支持我們的倡議,為美麗家園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為保障國家、集體和個人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預防大氣污染、控制噪聲污染,積極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祥和的城市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將我市城區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萬秀區:東至雲龍橋與紫竹大橋連線,西至日化路、龍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環路),南至火山路和高旺路,北至舜帝大道(外環路)。

温馨提示:恆大山水城小區內屬於禁放區不能燃放煙花爆竹

長洲區:東至日化路、龍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環路),西至玫瑰湖公園西側(三龍東一路)延至竹灣路以西500米連線及機場路,南至潯江外江南岸,北至龍騰路與舜帝大道連線(外環路)。

龍圩區:東至蒼海湖西岸延至潯江外江南岸,西至梧州南站對出,南至高鐵沿線,北至潯江外江南岸。

二、禁止燃放的其它場所

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檔案館、車站、碼頭、機場、加油(氣)站、液化氣供應站(點)、油庫、水利設施、風景名勝區、公園、城市廣場、集貿市場、步行街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場所或區域。

三、關於處罰規定

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舉報

任何單位或個人均有權勸阻、制止和舉報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舉報電話:110。對打擊報復勸阻人、舉報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

特此告知

社區關於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的通知 篇三

新春佳節,居民會選擇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節日,營造喜慶氣氛。然而,煙花爆竹燃放時會釋放出大量的顆粒物和硫化物,加劇霧霾程度,損害空氣質量,影響人體健康。煙花爆竹燃放後散落的炮皮碎屑等會嚴重影響市容環境衞生。為貫徹落實我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動員大會會議精神,特通知如下:

1、春節期間(_月__日至_月_日),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啟動後,全市範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3、在禁止區域和禁止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安機關將依照《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予以處罰。

4、全市煙花爆竹銷售實行許可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未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不得從事經營活動,確保禁燃區內重點管控時段實現煙花爆竹“零響聲”。

以下地點是禁燃區

①國家機關、部隊駐地、學校、幼兒園、醫院、療養院、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

②車站、廣場、公園、停車場、商場、賓館酒店、影劇院、體育場館、網吧、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區域;

③城市道路、橋涵、過街天橋、地下通道以及其它地下空間;

④加油站、液化氣站、天然氣站、加氣站、燃氣管網及其配套設施周邊區域;

⑤倉庫、輸變電站和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銷售、使用場所及周邊區域;

⑥文物保護單位和旅遊風景名勝區;

⑦居民住宅小區;

讓我們勇下決心,破除陳規陋習,樹立文明新風。從身邊事做起,杜絕煙花爆竹,保護環境,淨化家園,為天更藍、空氣更清新、環境更優美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___年__月__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徵文 篇四

小年剛過,春節的氣息伴隨着熱鬧的年貨置辦和各類倡議書氤氲於神州大地,幾多欣慰、幾多期許,又於重重的霧霾中生出幾多的惆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也向霧霾一樣讓人透不過氣來,成了問題。

煙花爆竹問題無非三個:一是涉及傳統文化,根深蒂固,禁止不了。二是燃放煙花爆竹規模數量越來越大,嚴重污染環境,危及健康甚至生命財產安全。三是現狀必須改變,達到近零碳排放的標準(自然環境能夠及時消解、淨化)。

燃放煙花爆竹有着幾千年的歷史,給人帶來力量驅除邪惡,給人帶來喜慶迎來希望,已然滲透到中華文化的血液中,豈能説禁就能禁。許多大城市也是禁了又放,一下禁止顯然不可能。既然如此就不應把思維定位在禁燃上,應採取疏堵結合的辦法。

從思想認識上看,許多人認為老祖宗燃放煙花爆竹几千年了,也沒見污染,還比現代人長壽。要讓人們知道,歷史上人口稀少,工業排放少,污染少,且那時的煙花爆竹小,燃放煙花爆竹影響不大。現在不一樣了,人口眾多,科技發達,煙花爆竹越做越大,危險性越來越大,春節集中燃放空氣讓人窒息,每年都有傷亡事故

從文化傳承角度,燃放鞭炮有其意義,但人類文化逐漸積累,不可能全部打包帶走,應精準傳承,燃放煙花爆竹可以保留,但不應在規模上追求。

從社會知識上看,在早期,人類燃放鞭炮(爆竹)是為驅除野獸,後來演繹為驅除邪魔、消災祈福,且有熱鬧、喜慶的氛圍,就形成了習慣。但現在已經異化了“煙花爆竹文化”,成為講排場、比闊氣(有用人民幣卷制鞭炮的,當然違法)的任性方式,還有的認為煙花爆竹(包括香)越大越能得到保佑,其實這是迷信,也着中了商業利潤的圈套。許多宗教都主張文明燃香,反對燃放煙花爆竹,告誡終生福祉自求,唯在修身養性。

人的思想觀念是長期潛移默化的結果。文明的'燃放觀念需要細緻的思想工作,更需要國家履行社會管理職能。可由地方出台有關條例,把鞭炮、煙花和香的生產管理起來,甚至象煙草一樣實行專賣。細分規格品種,統一規格,節慶用品因為燃放集中,規格要小;慶典、婚喪嫁娶因為較分散,規格可適當大一點。違反規定追究生產者和燃放者的法律責任,鼓勵生產非化學藥品的煙花爆竹。

國家、社會、公民應一起行動起來,通過文明的方式、科學方法、嚴格的法律,解決煙花爆竹問題,讓傳統文化在現代科技、文明中綻放異彩,裝點更加美好幸福的現代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