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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電安全常識(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01W

生活用電安全常識(多篇)

用電安全心得體會 篇一

驚聞xx人身事故,讓我深刻體會到了“安全無小事”的深刻教訓。電力事業是個充滿危險的工作,但只要掌握電力運行規律、時刻保持安全生產的警惕性,防微杜漸,認真對待每一次工作任務,是完全可以馴服“電老虎”的。我們手裏的《安規》和種種安全生產的保障措施,就是給這隻兇惡的“電老虎”設計的層層牢籠和枷鎖。

xx這次事故,正是因為參與工作的人員對於已經“馴服”的“電老虎”存在麻痺大意的思想,以為多年不發威的“電老虎”就真的成為“病貓”了。根本沒有把電力系統運行維護工作的危險性看在眼裏,這無異於擅自打開關押“電老虎”的牢籠和枷鎖,這隻兇惡的“電老虎”當然不肯放過任何發威的機會。

通過對《會議紀要》的學習,我主要有以下幾點心得:

1、安全生產,不是口號

安全生產,這是我們電力工作者每時每刻都能聽到或者看到的警句,心得體會《用電安全教育心得體會》。但是這不僅僅是個口號,更是我們工作的第一準則,是我們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後的危險。忘記了這個準則,就是把自己加上作料送到“電老虎”的籠子裏。這也是造成“蚌埠5.12”事故的主要原因。這樣的態度,不出事故才是怪事。

2、服從指揮、聽從調度

如果沒有各項安全保障措施,電力工作的危險程度要遠遠大於戰爭。因為戰爭並不是每個人都會犧牲,而電力生產如果沒有安全生產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過“電老虎”的魔爪。打仗如果沒有運籌帷幄、如果沒有靈活指揮、沒有各兵種、各單位協調配合,就要輸掉戰爭。電力工作也一樣,如果沒有安全生產措施為武器、如果沒有嚴格的指揮,鬆鬆散散、各自為戰、不服從指揮,就很有可能造成自傷、誤傷事故,甚至發生羣死羣傷的惡性事故,同時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絕不亞於輸掉一場戰爭造成的後果。因此電力工作就要象軍隊那樣,紀律嚴明,指揮到位。“蚌埠5.12”事故就嚴重的存在組織不利、管理鬆散、現場混亂的情況,如此一來,怎能不吃敗仗?

3、有法不依、執法不嚴

隨着安全生產法的頒佈,安全生產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個人不遵守安全生產準則,後果可能是對別人造成傷害,這就是“謀殺”罪!也可能是造成國家經濟損失,這就是“危害國家安全”罪!即使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你也是“玩忽職守”罪。我們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兩票三制”,工作人員如果不能嚴格遵守,而是走走過場形式主義,就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就是威脅人身安全、國家財產,就是犯罪。“蚌埠5.12”事故中就存在工作票“代簽名”、“未簽名”現象、也沒有嚴格執行工作間斷、轉移簽名制度,就是沒有把遵守工作安全保障制度上升到遵守“法律”的高度。

為了吸取“蚌埠5.12”事故的教訓,學習會議紀要的精神,我以後要嚴格要求自己,認真遵守各項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認真遵守“兩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決不麻痺大意,為了家庭的幸福、為了事業的繁榮,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寶貴的生命。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一)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由學校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

(二)電器設備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三)防爆、防潮、防塵的部位安裝電氣設備應符合有關安全要求。

(四)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必要時應委託專業機構進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

(五)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採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並應留有1至2處檢修孔;

2、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採用a級材料製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

3、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採用a級材料隔熱;

5、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六)學校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採取下列措施:

1、電氣線路改造、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批手續,不得私拉亂接電氣設備;

2、未經允許,不得在教室、宿舍、圖書館、計算機房等場所使用電爐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高熱燈具;

3、非使用期間應關閉非必要的電器設備;

4、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後方可操作。

(七)學校應加強用火管理,採取下列措施:

1、嚴格執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因特殊需要必須動用明火時,需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後動用;

2、動用明火時,現場必須有專人負責,並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確保消防安全。動用明火過程中,一旦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作業;

3、動用電氣焊作業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的可燃物,並落實現場監護人和防範措施;

4、固定用火場所(設施)應落實專人負責,動用明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發生火災事故時,要及時處理、撲救並報警;

5、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的倉庫、實驗室,嚴禁動用明火;

6、教室、宿舍、圖書館等場所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有關安全用電安全常識 篇三

1、自覺遵守安全用電規章制度,用電要申請,安裝、修理找電工,不私拉亂接用電設備,用電要安裝漏電保護器。

2、不能往電力線、變壓器上扔東西,不能在電力線附近放炮及燃放煙花爆竹、採石、修房屋、立井架、砍伐樹木。

3、不能使用掛鈎線、破股線、地爬線和絕緣不合格的導線接電。

4、不要將電話線、廣播線與電力線混裝在一起,同孔入室。

5、不能攀登、跨越電力設施的保護圍牆、遮欄。

6、電燈線不宜過長,要將燈頭固定,不要將燈頭拉來拉去,當手電筒用。

7、不能私設電網防盜、捕魚、狩獵、捉鼠。

8、不能在電力線下蓋房子、打機井、堆放柴草、栽種樹木。

9、曬衣服的鐵絲要遠離電線,更不能在電線上掛、曬衣物。所種藤蔓植物不能纏繞電線。

10、教育孩子,不要攀登變壓器,不爬電杆,不晃拉線,不在電線下放風箏。

11、不要在燈泡開關、閘刀盒附近放置易燃物品。若發現異味時,應立即拉開家用閘刀,查清原因。火災時,應立即斷電,失火來不及斷開電源的,不要潑水救火,要用蓋土、蓋沙的辦法救火。

12、不要在電杆上拴牲口,或用強力撞震電杆,不能在電線杆附近挖坑取土。

13、跨越房頂的電線,要與房頂保持2.5m以上的距離。

14、選擇合格的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漏電保護器)。

15、更換燈泡,要站在乾燥木凳等絕緣物上,擦試燈泡或其它電器時,應斷開電源。

16、家用電器異常時,要斷開電源,再做修理。新購或長時間停用的用電設備,使用前要檢查絕緣情況。

17、臨時用電,要辦理相應手續,由電工安裝,禁止私拉亂接臨時電線,用後要及時拆除。

18、發現電線落地,人要離開10m以外,更不要用手去拾,並要看守現場,及時告知供電部門處理。

19、發現有人觸電,不能用手去拉,應儘快切斷電源,再進行搶救。

20、雷雨時不要靠近電杆和鐵塔、避雷針等高電壓設備。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一)、實行用電管理責任制

1、用電管理由校長負總責,總務處具體負責管理。總務處要根據電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誌,防觸電事故發生。總務處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範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2、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範操作,不得亂搭亂扯,要符合規範要求。

3、總務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校長彙報後,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4、學校對用電管理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範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6、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私自安裝更換電錶的。

(二)、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1、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

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2、電管員在維修過程中,嚴禁酒後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格規範操作,嚴禁亂搭亂扯。

3、各辦公室、各班級每週要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4、各班級、各處室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設計部門設計的燈具已配齊全,不得隨意增加。教師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校長批准後)本站○(,由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扯線路。

5、除學校規定允許的地方,未經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等大容量電器。

6、靠近電源的地方,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當事人負責。

7、教師用電耗材,自電錶入户的耗材由各教師自行負責。自電錶入户的故障由各教師自行維護檢修。(新分配教師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錶以外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錶以外的故障由學校組織維護檢修。

(三)、要注意節約用電

1、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對班級、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一次長明燈現象,扣班級量化分。

2、教師用電夏季x度/月,冬季x度/月。超出部分教師自行承擔。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一、安全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範》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上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准後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動用明火需到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申請,並辦理審批手續,經批准後方可施工

三、對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區域,由用電管理部門和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進行現場監督,並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營業期間施工。

四、營業場所、辦公樓待防火重點部位,嚴禁私設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子、電熱褥子、電熨斗等)

五、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並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七、易燃易爆位置,倉庫的電器設備線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八、電氣設備着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後組織撲救。

九、對消防用電的檢查和管理要有專人負責,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安全用電的基本知識 篇六

1、使用電動工具如電鑽等,須戴絕緣手套。

2、入户電源線避免過負荷使用,破舊老化的電源線應及時更換,以免發生意外。

3、電線的絕緣皮剝落,要及時更換新線或者用絕緣膠布包好。

4、插拔電源插頭時不要用力拉拽電線,以防止電線的絕緣層受損造成觸電。

5、發現有人觸電,用乾燥的木棍等物將觸電者與帶電的電器分開,不要用手去直接救人。

6、電器使用完畢後應拔掉電源插頭,進行家用電器修理必須先停電源。

7、發現有人觸電要設法及時關斷電源。

8、使用電熨斗、電烙鐵等電熱器件,必須遠離易燃物品,用完後應切斷電源,拔下插銷以防意外。

9、使用中發現電器有冒煙、冒火花、發出焦糊的異味等情況,應立即關掉電源開關,停止使用。

10、不用濕手觸摸電器,不用濕布擦拭電器。

11、不用手或導電物去接觸、探試電源插座內部。

12、電源插頭、插座應佈置在幼兒接觸不到的地方,並經常給家中的老人和孩子講解家庭安全用電常識。

生活用電安全常識 篇七

一、不安全用電的常見表現。

1、使用不合格的插座板、三相插座不按規定裝接地線,插座板上插頭過多,總電流超過其額定電流;

2、燈頭、插座、開關等電氣設施接頭有金屬外露部分;

3、站在潮濕的地面上移動帶電物體或用潮濕抹布擦試帶電的家用電器和照明用具;

4、檢修或調換燈頭,斷開牆壁開關後直接用手處理,使用燈具烘烤衣物或挪作其它用途;

5、在濕度較大的地方使用電器設備(如電吹風),室內通風不良;

6、未事先斷開電源就移動電氣設備;

7、普通醫用膠布或其他膠帶包紮破損的電線,而未使用專用絕緣膠帶;

8、不熟悉電氣設備的性能就進行操作;

9、檢修電氣設備過程無人監護;

10、不使用帶漏電保護的電源開關,保險絲選用不合理,用銅絲、鋁絲或鐵絲代替;

11、電器發生火災,未先切斷電源來搶救,直接用水撲救;

12、發現有人觸電,未先設法斷開電源或採取可靠絕緣就直接進行急救;

13、亂拉亂接電線,接頭不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