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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給側改革的名詞解釋_措施有哪些【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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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給側改革的名詞解釋_措施有哪些【通用多篇】

供給側改革的措施: 篇一

宏觀政策要穩,營造穩定的宏觀經濟環境

繼續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使二者相互配合,協同發力。2015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2016年宏觀政策提出的具體要求,釋放出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營造穩定的宏觀經濟環境的重要信號。

當前,世界經濟和貿易低迷、國際市場動盪對我國影響加深,與國內深層次矛盾凸顯形成疊加,實體經濟困難加大,宏觀調控面臨的兩難問題增多。2015年以來,通過加強定向調控和相機調控,以結構性改革促進結構調整,實施穩定市場的有效措施,新的動能加速孕育形成,就業擴大、收入增長和環境改善給羣眾帶來不少實惠。在此過程中,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功不可沒。

產業政策要準,準確定位結構性改革方向

近年來,中國整體經濟結構不斷優化,經濟發展正加快向第三產業主導的形態轉變。然而,在產業結構表現出顯著改善的同時,結構性矛盾依然突出。一方面,第三產業的提升潛力仍然十分大。與歐美等發達國家70%以上的第三產業比重相比,中國第三產業在經濟總量中的份額仍然較低,還不到50%。另一方面,中國工業體系中傳統工業較多,新興產業的增長難以彌補傳統工業的萎靡,內部結構矛盾十分明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着力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增強經濟持續增長動力。這為中國未來的產業結構調整政策指明瞭方向。

第三產業內部結構明顯改善,整體水平提升明顯,服務領域不斷拓展,逐漸成為推動我國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之一。金融業與房地產業成為拉動第三()產業發展的主要力量;傳統服務業佔第三產業比例下降,金融保險、計算機服務、物流配送等現代服務業發展迅速;社會化養老、休閒旅遊、社區服務等新型服務業越來越受到關注。

微觀政策要活,激發企業活力和消費潛力

2015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微觀政策要活”。如何做到靈活的微觀政策?就是要通過完善市場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消費者潛力,放活政策做活微觀經濟,充分釋放生產消費活力和內部增長潛能,開創經濟發展新局面。微觀經濟是經濟形勢的“晴雨表”、發展的“推進器”,放活微觀政策是應對經濟下行壓力、積蓄髮展新動能的現實需求。做活微觀、提質增效對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中國經濟發展轉型升級至關重要。

微觀市場主體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是經濟發展內生動力的不竭源泉。從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看,市場活力沒有得到充分激發的關鍵因素之一,就是政府對市場主體干預得太多。因此,實現“微觀政策要活”政策目標的重要途徑就是要加快簡政放權,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要求,轉變政府職能要以“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為基本思路,將該放的放下去,將該管的事管好,將該服務的服務到位,真正做到“放水養魚”,激活微觀經濟。

1、增強經濟領域簡政放權力度

簡政放權應避免各類部門“一刀切”,向經濟領域適度傾斜。另外,簡政放權應更加重視從企業生產經營全流程角度進行整體部署、全方位為企業鬆綁,避免各種抓大放小、抓實放虛、我抓他放等行為對改革紅利的抵消,切實提高簡政放權的“含金量”。

2、簡政放權應向小微企業和服務業傾斜

政府應該從兩個方面加強對小微企業的扶持,一是降門檻,加快清理不必要的證照和資質、資格審批,給小微企業更多的“出生證”;二是優服務,在財政、金融、人員培訓、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對小微企業傾斜,給小微企業適當地“喂點奶粉”,切實讓新註冊的800萬小微企業儘可能地活下來,並以此帶動“大眾創業”“草根創業”的新浪潮。

3、通過社會領域簡政放權降低市場準入門檻

社會領域的簡政放權也不能裹足不前,而要齊頭並進。一是要進一步放寬民間資本的准入限制,鼓勵民間資本為政府“補位”,加大教育、養老等社會領域的投入力度;二是要對社會領域的各種評比、達標、認證、收費事項進行全面評估,該保留或下放的進行保留或下放,其餘的則應儘可能取消,最大限度為企業“鬆綁”,切實降低市場門檻;三是轉移支付制度改革要跟上,使地方政府有能力也有積極性跟隨中央步伐進行簡政放權,為避免社會領域的“中梗阻”、打通“最後一公里”提供有力的支撐。

改革政策要實,加大力度推動改革落地

適應和引領經濟新常態,需要保持和增強戰略定力,按照“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論述,加快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整體部署,敢於啃硬骨頭、涉險灘,以前所未有的決心和力度,培育一大批改革的促進派,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最大程度地釋放改革的新紅利。

當前,全球經濟仍然處於國際金融危機後的深度調整期,不穩定因素較多。走進新常態的中國正面臨着很多前所未有的新矛盾、新問題和新挑戰。在週期性和結構性因素的影響下,經濟增長出現減速趨勢,進入增長速度換擋期、結構調整陣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特殊時期,到了爬坡過坎的緊要關口。與此同時,經濟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包容、不可持續等矛盾依然非常突出,統籌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的每一項任務,擔子都不輕,所面臨的改革任務十分艱鉅。化解產能過剩風險、增強結構調整動能、釋放創新驅動潛力、保障民生期盼等重點問題,依然需要通過切切實實的改革來加以推動。可以説,不深化改革,發展就難有活力、難有成效、難以可持續;不深化改革,存在的問題就可能更嚴重,甚至不能完全排除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風險。改革過去、現在都是中國最大的紅利,改革依然是中國發展的最大動力和關鍵一招。要推動中國經濟發展提質增效、行穩致遠,必須培育千千萬萬的改革促進派,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堅決破除各種利益的藩籬和體制機制的弊端,充分釋放改革新紅利。

社會政策要託底,守住民生保障的底線

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總體思路,必須實施相互配合的五大政策支柱,社會政策要託底是其中之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特別是化解過剩產能等,必然會影響部分羣體的就業和收入,但這是必須要過的檻,必須要經歷的陣痛。所以要更好發揮社會政策穩定器的作用,守住民生底線。特別是要把重點放在兜底上,要保障好人民羣眾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公共服務,為結構性改革創造好穩定良好的社會環境。

就業是民生之本,要從全局高度重視就業問題。要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真正把促進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選擇有利於擴大就業的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1、要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

實行有利於促進就業的財政保障政策。公共財政應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小型微型企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傾斜,財政支出逐步向民生傾斜,加大對困難羣體的扶持力度;實行支持和促進就業的税收優惠政策。促進實體經濟尤其是小型微型企業發展,減輕企業税收負擔,充分發揮其在吸納城鄉勞動力就業中的作用。完善和落實促進大學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羣體就業的優惠政策;實行更加有利於促進就業的金融支持政策。要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加大支持自主創業力度;實施鼓勵勞動者多渠道、多形式就業的扶持政策。通過優惠政策和就業服務,扶持勞動者自謀職業、自主就業。

2、要努力推進重點、困難羣體就業

切實做好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羣體就業工作。繼續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放在就業工作的首位。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通過多種形式靈活就業。繼續做好退役軍人就業工作;推進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為農村勞動力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要加緊消除流動就業的制度壁壘,進一步完善職業培訓、就業服務、勞動維權“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同時,要積極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加強對困難羣體的就業援助。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和工作保障制度,確保就業困難羣體隨出現隨援助隨就業。推進各類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做好婦女就業工作。

3、加強配套措施改革

一要全面提高就業能力。要加強職業技術人才的培養。加強職業技術教育和技工院校示範校建設,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職業教育和現代技工教育培養體系。重點支持急需緊缺行業技師培訓,加強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加強就業培訓,加快構建勞動者終身職業培訓體系,健全完善社會化職業培訓網絡。二要提升就業服務能力。要加強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形成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體系。全面實行就業失業登記身份證識別系統,建設城鄉人力資源基本數據庫。要加快形成統一規範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促進就業和配置人力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絡建設,促進信息資源共享。三要加強勞動者的保護措施建設。健全勞動標準體系和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推進企業改善勞動條件。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提高小微企業與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和履約質量。擴大集體合同制度覆蓋面,提高集體協商的實效性。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加大對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市場的監管力度,全面推進“網格化、網絡化”管理。全違法行為預防預警和多部門綜合治理機制,有效處置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引發的羣體性事件。特別是要努力實現企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

供給側改革的背景: 篇二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中國經濟持續高速增長,成功步入中等收入國家行列,已成為名副其實的經濟大國。但隨着人口紅利衰減、“中等收入陷阱”風險累積、國際經濟格局深刻調整等一系列內因與外因的作用,經濟發展正進入“新常態”。

2015年以來,我國經濟進入了一個新階段,主要經濟指標之間的聯動性出現背離,經濟增長持續下行與CPI持續低位運行,居民收入有所增加而企業利潤率下降,消費上升而投資下降,等等。對照經典經濟學理論,當前我國出現的這種情況既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滯脹,也非標準形態的通縮。與此同時,宏觀調控層面貨幣政策持續加大力度而效果不彰,投資拉動上急而下徐,舊經濟疲態顯露而以“互聯網+”為依託的新經濟生機勃勃,東北經濟危機加重而一些原來缺乏優勢的西部省區異軍突起……可謂是“幾家歡樂幾家愁”。簡言之,中國經濟的結構性分化正趨於明顯。為適應這種變化,在正視傳統的需求管理還有一定優化提升空間的同時,迫切需要改善供給側環境、優化供給側機制,通過改革制度供給,大力激發微觀經濟主體活力,增強我國經濟長期穩定發展的新動力。

供給側改革的名詞解釋: 篇三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旨在調整經濟結構,使要素實現最優配置,提升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數量。需求側改革主要有投資、消費、出口三駕馬車,供給側則有勞動力、土地、資本、制度創造、創新等要素。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就是從提高供給質量出發,用改革的辦法推進結構調整,矯正要素配置扭曲,擴大有效供給,提高供給結構對需求變化的適應性和靈活性,提高全要素生產率,更好滿足廣大人民羣眾的需要,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就是用增量改革促存量調整,在增加投資過程中優化投資結構、產業結構開源疏流,在經濟可持續高速增長的基礎上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與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就是優化產權結構,國進民進、政府宏觀調控與民間活力相互促進;就是優化投融資結構,促進資源整合,實現資源優化配置與優化再生;就是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產業質量,優化產品結構、提升產品質量;就是優化分配結構,實現公平分配,使消費成為生產力;就是優化流通結構,節省交易成本,提高有效經濟總量;就是優化消費結構,實現消費品不斷升級,不斷提高人民生活品質,實現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

2016年1月26日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二次會議,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社會生產力水平,落實好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同志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