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責令受理的機關):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的具體行政行為)於 年 月 日向你機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你機關於 年 月 日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經審查,該行政複議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的有關規定,應當予以受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二十條的規定,請你機關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內受理該行政複議申請。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印章)
抄送:(申請人)
X先生:
由於你入司後工作馬虎,嚴重違反公司相關制度,不能勝任XX工作,經過多次教育批評和調崗從事ipqc工作,但是工作態度未見任何好轉,而且還直接影響其他崗位員工的工作情緒等原因,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規定,經部門主管和人事主管共同協商,最後經公司研究決定,請您於XX20XX年11X月24日前,辦理完畢各項工作移交手續,並憑《工作移交清單》,到財務部結清各項費用和薪資,離開本公司。
特此通知。
XX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24日
員工工號:xxx
你與公司裁員通知書公司於 年 月 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因下列第 項原因,根據《公司裁員通知書公司勞動合同制實施辦法》第 條第 款的規定,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超過規定醫療期仍不能上班工作;
3、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 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5、員工連續待聘滿六個月。
6、經濟補償為 元,醫療補助費為 元。
請你於勞動合同解除之日前一週內到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逾期不 辦理手續者責任自負。
特此通知 !
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
茲有你在 年 月 日被我單位錄用,現因 原因,經本院慎重研究決定,自 年 月 日起解除您與本院的勞動關係,請您於 年 月 日前辦理完工作交接及離職手續。 您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至 年 月,工資和內部福利費用如下:
您的經濟補償金按勞動法律法規支付如下:
□ 無代通知和經濟補償金。 □ 合計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其中:代通知¥ 元,經濟補償金¥ 元)。
非常感謝您在本公司的辛勤工作!祝願您未來有更好的發展!
醫院總經理(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