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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項目質量管理(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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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項目質量管理(新版多篇)

工程項目質量管理方案 篇一

百年大計,質量第一;安全生產,人命關天。為進一步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水平,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本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xx]19號)、《貴安新區工程質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動方案》,鞏固工程質量治理三年行動成果,圍繞“落實主體責任”重點,堅持企業管理與項目管理並重、企業責任與個人責任並重、質量安全行為與工程實體質量安全並重,着力構建質量安全提升長效機制,全面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水平。

二、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用3年左右時間,進一步完善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工程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提高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術創新能力,使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顯提升。並通過人、機、料、法、環等一系列的管理和控制,全面提升工程質量,確保提升行動如期完成,達到質量提升效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和紮實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水平,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推進安全生產科學管理,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三、質量提升行動實施

1、成立質量督查小組

2、階段性工作開展

(1)自查自糾工作(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5月31日)

(2)質量提升工作(20xx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工作總結(2020年1月10日)

3、自查自糾工作

從5月20日起,對生物科技產業園工程項目全面開展工程質量的自查自糾,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項目管理人員對工程質量全面開展排查工作,排查範圍為在建工程;排查重點:石方路基填築、分層厚度、壓實度、橋樑樁基鋼筋籠質量、混凝土試塊強度等。對查出的問題進行一系列原因分析。確保在今後的工作當中採取手段和方法進行有效控制,確保工程質量;並對查出的問題制定處理措施,及時處理,積極和業主及用户溝通,取得諒解,減少投訴事件。

4、落實主體責任

(1)質量提升從一線作業人員開始,加強質量提升的宣傳工作,強化質量意識。質量工作落實到實處。

(2)落實質量主體責任和責任追究工作,至項目經理以下,本工程部每個管理人員、施工人員為一個主體,每個專業分包班組、勞務分包班組負責人為一個主體;在某個環節上、某個點上出現質量問題,嚴格追究責任主體的責任,本工程部主要追究的是經濟責任,涉及到刑事責任的,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1)管理人員責任:視質量問題大小,根據公司相關管理規定、工程部管理規定進行處罰,處罰有罰款、扣考核分、取消年終績效、對於不作為或嚴重失職引起的重大質量事故的,將進行開除處理。

2)班組責任:對造成的質量問題負責整改、返修、加固、返工重做等;並承擔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並根據與公司簽到的合同、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和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3)履行職責、嚴控工序質量、工作質量;每個管理人員加強學習,努力提升自我技能及管理經驗,根據崗位職責要求,每個管理人員認真責履行好各自職責;嚴格按圖施工,施工之前做好質量、技術交底,從工序開始,嚴把質量關。

4)加強質量檢查及質量跟蹤: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負責人實施帶隊檢查;檢查的形式分為專項檢查和抽查;對存在質量隱患的、不能滿足規範要求及質量標準的,及時進行整改、返工;質量員、主管工長全程跟蹤,在施工過程中進行質量控制;加強班組管理,對施工完成的成品進行保護。

5、提升項目管理水平

學習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完善工程質量管控體系,建立質量管理標準化制度和評價體系,執行質量行為管理標準化和工程實體質量控制標準化。開展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示範活動,實施樣板引路制度。制定並推廣應用簡潔、適用、易執行的崗位標準化手冊,將質量責任落實到人。

6、提升技術創新能力。

(1)推進信息化技術應用。

(2)根據工程建設10項新技術,積極應用開展QC成果活動,採用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創造工程建設專有技術和工法,以技術進步支撐工程建設技術發展。

7、工作要求

質量提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一個持續改進的過程;各個管理人員及班組必須高度重視,在上級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通過項目經理的帶領管理、公司領導的監督、指導下,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針對本工程部的現狀,力求實效,本着實事求是;並通過人、機、料、法、環等一系列的管理和控制,全面提升工程質量,確保提升行動如期完成,達到質量提升效果。

四、安全提升行動實施

1、工作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守“發展絕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範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的要求,人、機、物、環處於良好的生產狀態,並持續改進,不斷加強項目安全生產規範化建設。

2、工作內容

(一)目標管理標準化

根據項目自身安全生產實際,制定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二)機構建設標準化

(1)組織機構

組 長、副組長、成 員

(2)職責

1)組長負責項目開展“標準化建設提升工程三年行動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

2)副組長在組長的領導下,組織研究制定“安全標準化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組織開展本項目的“安全標準化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半年、年度工作總結和工作情況統計表。

3)組員具體負責編制工程“安全標準化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負責督促各部門方案實施情況的檢查,負責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及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以及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的檢查,協助組長、副組長開展“安全標準化提升三年行動”活動工作。

(三)安全投入標準化

項目建立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進安全生產條件,按規定提取安全費用,做到專款專用,並建立安全費用台賬。

(四)管理制度標準化

1)法律法規、標準規範

項目部各職能部門應及時識別和獲取本部門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並跟蹤、掌握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修訂情況,及時提供給項目彙總。項目部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其他要求及時傳達給從業人員。項目應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並將相關要求及時轉化為本項目的規章制度,貫徹到各項工作中。

2)規章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併發放到相關工作崗位,規範從業人員的生產作業行為。(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投入、文件和檔案管理、隱患排查與治理、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生產設備設施驗收管理、生產設備設施報廢管理、施工和檢修安全管理、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管理、作業安全管理、相關方及外用工管理,職業健康管理、防護用品管理,應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3)操作規程

根據本項目生產特點,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併發放到相關崗位。

4)文件和檔案管理

嚴格執行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使用、評審、修訂的效力。建立主要安全生產過程、事件、活動、檢查的安全記錄檔案,並加強對安全記錄的有效管理。

(五)教育培訓標準化

1)教育培訓管理

項目部按規定及崗位需要,定期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實施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台賬。

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教育培訓

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進行考核的,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3)操作崗位人員教育培訓

對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生產技能培訓,使其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確認其能力符合崗位要求。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新員工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設施投入使用前,應對有關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操作崗位人員轉崗、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三級”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4)其他人員教育培訓

對相關方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作業人員進入作業現場前,應由作業現場所在單位對其進行進入現場前的安全教育培訓。項目部應對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進行有關安全規定、可能接觸到的危害及應急知識的教育和告知。

5)安全文化建設

項目部採取多種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動,引導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態度和安全行為,逐步形成為全體員工所認同、共同遵守、帶有本項目特點的安全價值觀,實現法律和政府監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約束,保障項目部安全生產水平持續提高。

(六) 生產設備設施標準化

1)生產設備設施建設

項目部的所有設備設施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要求;安全設備設施應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2)設備設施運行管理

項目部設專人負責管理各種安全設備設施,建立台賬,定期檢維修。特種設備必須向相關單位報檢,經相關單位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3)新設備設施驗收及舊設備拆除、報廢

項目部執行生產設備設施到貨驗收和報廢管理制度,應使用質量合格、設計符合要求的生產設備設施。拆除的生產設備設施應按規定進行處置。拆除的生產設備設施涉及到危險物品的,須制定危險物品處置方案和應急措施,並嚴格按規定組織實施。

(七) 作業安全標準化

1)生產現場管理和生產過程控制

加強生產現場安全管理和生產過程的控制。對生產過程及物料、設備設施、器材、通道、作業環境等存在的隱患,應進行分析和控制。對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控制爆破作業等危險性較高的作業活動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項目部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時,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安全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2)作業行為管理

加強生產作業行為的安全管理。對作業行為隱患、設備設施使用隱患、工藝技術隱患等進行分析,採取控制措施。

3)警示標誌

根據作業場所的實際情況,按照GB2894及企業內部規定,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設備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進行危險提示、警示,告知危險的種類、後果及應急措施等。在設備設施檢維修、施工、吊裝等作業現場設置警戒區域和警示標誌,在檢維修現場的坑、井、窪、溝、陡坡等場所設置圍欄和警示標誌。

(八)隱患排查和治理標準化

1)隱患排查

定時和不定時相結合,組織隱患排查工作,對隱患進行分析評估,確定隱患等級,登記建檔,及時採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2)排查範圍與方法

根據項目安全生產的需要和特點,採用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隱患排查。

3)隱患治理

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對隱患及時進行治理。

(九)重大危險源監控標準化

1)辨識與評估

依據有關標準對本項目的危險設施或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與安全評估。

2)登記建檔與備案

對確認的重大危險源及時登記建檔,並按規定備案。

3)監控與管理

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技術措施和動態管理。

(十) 職業健康管理標準化

1)職業健康管理

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要求,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職業健康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配備與職業健康保護相適應的設施、工具。

2)職業危害告知和警示

項目部與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後果和防護措施如實告知從業人員。採用有效的方式對從業人員及相關方進行宣傳,使其瞭解生產過程中的職業危害、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後果。

(十一)應急管理標準化

1)應急機構和隊伍

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項目部建立與本項目安全生產特點相適應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並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活動。

2)應急預案

項目部根據本工程作業特點,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對重點作業崗位制定應急處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並向相關上級單位報批。

3)應急設施、裝備、物資

按審批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配備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並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可靠。

4)應急演練

根據施工特點和季節特點,不定時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並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改進應急管理工作。

5)事故救援

項目部發生嚴重事故後,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積極開展事故救援。

(十二)事故處理標準化

1)事故報告

項目部發生事故後,應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單位、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並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必要時向相關單位和人員通報。

2)事故調查和處理

項目部發生事故後,應按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明確其職責與權限,進行事故調查或配合上級部門的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應查明事故發生的時間、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等。事故調查組應根據有關證據、資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間接原因和事故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和處理建議,編制事故調查報告

五、工作要求

(一)認清形勢,提高認識

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是強化安全生產的一項帶有基礎性、長期性、前瞻性和戰略性的工作,是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落實項目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強化源頭管理的有效措施,是提高員工安全素質的一項基本建設工程,是實現安全生產長治久安的根本途徑。要充分認識開展標準化工作的重要意義,把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作為促進安全生產工作上水平的固本強基工程來抓,全力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強化落實“安全標準化提升三年行動”活動工作,形成完善的標準化工作組織體系。認真研究制定標準化工作方案,認真謀劃,統籌安排,明確分工,層層負責,認真實施,積極推進,要注意把握正確的引導方向,注重緊密聯繫工作實際,注入安全工作新的生機和活力,確保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高標準實施,高質量推進。

(三)精心組織,完善措施

要把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與深入貫徹安全生產法規相結合,與落實上級安全指示精神相結合,與完成全年安全生產目標任務相結合,健全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各個環節和相關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程,達到和保持一定的標準,始終處於安全生產的良好狀態,將安全生產行為納入法律化、制度化、標準化管理軌道。要與深化安全專項整治相結合,把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作為深化安全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內容,通過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活動,使安全生產工作真正步入標準化、規範化、經常化管理軌道,切實從源頭上把好安全關。

(四)鞏固提高,持續改進

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是一項基礎性的長期工作,項目要建立標準化建設長效機制,根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評定結果和安全生產預警指數系統所反映的趨勢,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進行修改完善,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績效。

(五)加強督查,確保實效

項目部“安全標準化提升行動”活動領導小組根據各自職責對各部門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建設活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指導,嚴格按照上級相關要求和實施方案執行,確保達標的企業安全標準真實有效。

(六)加強交流,注重宣傳

認真開展“安全標準化提升行動”活動,加強活動的經驗交流,相互借鑑經驗。通過會議、崗前教育等形式進行活動的宣傳,對違章行為進行教育、處罰的同時加強規程的學習。在治理隱患的同時加強事故的警示教育,對遵守規章制度的給予一定的表揚或獎項在,從正反兩個方面進行宣傳,確保施工在安全、文明、有序的環境下進行。

工程項目質量管理方案 篇二

一、方案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導則》、《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的規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實施細則》,《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等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現行工程建設質量標準、規範、規程、規定。

2、審圖機構出具合格證明文件的施工圖紙。

二、工程概況

根據施工圖設計文件,本工程為 剪力牆結構(別墅為異型柱結構),別墅3層、高層建築為28/29層,基礎類型為 樁筏式基礎 ,總建築面積為 202491.87平方米 。其中地下室局部2層,面積為60038.12平方米 。防水2級,毛坯房。節能做法為內牆批4mm後保温沙漿。本工程局部地下室為2層,基礎埋深較大,基礎面標高-8.8米,基坑開挖難度大,施工難度高,危險性大,高層建築最大29層,建築高度較高。

三、各責任主體單位情況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勘察單位:

監理單位:

施工單位:

審圖單位:

四、監督工作內容(通用部分)

為了規範質量監督工作程序,明確質量監督工作內容,提高質量監督工作效率,增加質量監督工作透明度,使質量監督工作科學化、規範化,根據工程建設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方案,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配合執行。

1 對參建各方責任主體質量行為的監督

1.1 對責任主體質量行為監督的主要要求

(1)抽查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工程技術標準的情況。

(2)抽查責任主體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實施情況。

(3)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權限對違法違規事實進行調查取證、對責任單位、責任人提出處罰建議或按委託權限實施行政處罰。

1.2 對責任主體質量行為監督的主要內容

1.2.1 對建設單位的下列行為進行抽查:

(1)施工前辦理質量監督註冊、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施工許可(開工報告)手續情況;

(2)按規定委託監理情況;

(3)組織圖紙會審、設計交底、設計變更工作情況;

(4)組織工程質量驗收情況;

(5)原設計有重大修改、變動的、施工圖設計文件重新報審情況;

(6)及時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手續情況;

(7)其它影響工程質量的違法違規行為。

1.2.2 對勘察、設計單位的下列行為進行抽查:

(1)參加地基驗槽、基礎、主體結構及有關重要部位工程質量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情況;

(2)簽發設計修改變更、技術洽商通知情況;

(3)參加有關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情況;

(4)其它影響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的違法違規行為。

1.2.3 對施工單位的下列行為進行抽查:

(1)施工單位資質、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的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主要專業工種操作上崗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

(2)分包單位資質與對分包單位的管理情況;

(3)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審批及執行情況;

(4)施工現場施工操作技術規程及國家有關規範、標準的配置情況;

(5)工程技術標準及經審查批准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實施情況;

(6)檢驗批、分項、分部(子分部)、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情況;

(7)質量問題的整改和質量事故的處理情況;

(8)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情況;

(9)其它影響工程施工質量的違法違規行為。

1.2.4 對監理單位的下列行為進行抽查:

(1)監理單位資質、項目監理機構的人員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

(2)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關鍵部位和工序的確定及措施)的編制審批內容的執行情況;

(3)對材料、構配件、設備投入使用或安裝前進行審查情況;

(4)對分包單位的資質進行核查情況;

(5)見證取樣制度的實施情況;

(6)對重點部位、關鍵工序實施旁站監理情況;

(7)質量問題通知單簽發及質量問題整改結果的複查情況;

(8)組織檢驗批、分項、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參與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的驗收情況;

(9)監理資料收集整理情況;

(10)其它影響工程質量的違法違規行為。

1.2.5 對工程質量檢測單位的下列行為進行抽查:

(1)是否超越核准的類別、業務範圍承接任務;

(2)檢測業務基本管理制度情況;

(3)檢測內容和方法的規範性程度;

(4)檢測報告形成程序、數據及結論的符合性程度;

(5)不合格的檢測結果是否在1個工作日內上報質監站;

(6)其它影響檢測質量的違法違規行為。

1.3 對責任主體質量行為監督的程序及要求

辦理質量監督手續後,監理(建設)單位應根據《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質量行為資料》所列內容,收集整理並對照檢查,做好記錄。質監人員第一次進入現場進行質量監督檢查時,應對上述資料進行監督檢查,並填寫《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質量行為資料監督檢查記錄》。

質量監督過程中,質監人員根據工程進展和責任主體變化情況,適時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結果填寫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抽查記錄》中。

質監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當發現責任主體有違法違規及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條文或有關技術標準等行為時,其監督工作程序為:

(1)項目監督負責人應簽發《建設工程質量整改通知書》,或及時報告質監站領導簽發《建設工程局部停工(暫停)通知書》等,責令整改;

(2)按有關規定填寫《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不良記錄監督登記表》;

(3)按規定程序報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按委託權限實施行政處罰;

(4)督促責任單位上報《建設工程質量整改完成報告》,對需要局部停工(暫停)的工程,要求責任單位填寫《建設工程復工申請報告》,質監人員根據整改情況提出意見,由質監站領導簽發《建設工程復工通知書》。

2 對工程實體質量的監督

2.1 對工程實體質量監督的主要要求

(1)抽查施工作業面的施工質量,並對關鍵部位實施監督;

(2)重點檢查結構質量、環境質量和重要使用功能。其中重點監督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其它涉及結構安全的關鍵部位;

(3)抽查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見證取樣送檢資料及結構實體檢測報告;

(4)抽查結構混凝土及承重砌體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情況;

(5)實體質量檢查要輔以必要的監督檢測、由監督人員根據結構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現場質量情況進行隨機抽檢。

2.2 工程實體質量監督的主要方式

質量監督人員一般採取定點(監督控制點)檢查、隨機抽查和監督巡查相結合的方式,並輔以必要的檢測手段,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和實體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2.3 工程實體質量監督的具體內容

2.3.1 資料抽查

重點抽查施工、監理等單位關於保證結構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工程技術資料(如:主要原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及見證取樣送檢資料),檢查其同步性、完整性和真實性。

2.3.2 監督控制點檢查

對下列涉及工程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質量的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設置為質量監督控制點。(□為可選擇性,打"√"表示選中,並註明具體部位。)當工程施工到質量監督控制點時,施工單位必須通知質監人員到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1)樁基和地基基礎驗收;

□(2)重要結構隱蔽前和主要使用功能隱蔽前;

□(3)主體結構驗收;

□(4)建築節能工程;

□(5)竣工驗收;

□(6)

□(7)

2.3.3 房屋建築工程隨機抽查的重點內容(見專業部分)

2.3.4 市政工程隨機抽查的重點內容(見專業部分)

2.3.5 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驗收監督

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是指樁基子分部、主體分部和含有地下室的地基基礎分部工程。

對於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驗收,監理(建設)單位應在驗收前3天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工程資料核查意見及參加驗收人員名單書面通知我站。

質監人員應對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的條件、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執行標準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並將監督驗收情況填寫到樁基、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等工程質量驗收監督記錄中。如發現有違法違規和違反強制性標準條文的,質監人員應責令改正或要求整改後重新驗收。

2.3.6 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的監督

施工過程中發生質量事故的,事故發生單位應在24小時內(重大質量事故應在1小時內)向我站及有關部門報告,並填寫《工程質量事故報表》;項目監督負責人應及時辦理並報站領導簽發《建設工程局部停工(暫停)通知書》,參與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對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及方案的實施和處理完成後的驗收進行監督,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完成後填寫《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監督記錄》;構成重大質量事故的,按建設部第3號令《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2.3.7 工程監督抽測

在工程質量監督過程中,監督人員應採用科學的'檢測儀器對工程實體質量進行監督抽樣檢測(簡稱監督抽測)。抽測的重點是涉及工程結構安全的關鍵部位、重要使用功能和涉及結構安全的原材料、構配件(詳見專業部分)。

抽測一般採取隨機的方式進行,並結合監督檢查發現的質量隱患和缺陷進行重點抽測,抽測數量按有關規定執行。檢測過程中,有關責任主體應做好相應的準備和配合工作,並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檢測後,質量監督人員應填寫《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抽測記錄》,監督抽測結果將列入質量監督報告。

2.3.8 監督抽檢

工程質量監督過程中,當發現責任主體有影響工程質量的違規行為、工程質量存在明顯問題或缺陷、監督抽測結果不合格或對工程質量有懷疑時,質量監督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填寫《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抽檢通知單》,責令工程建設責任方委託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抽檢。監督抽檢的部位、數量,由質監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和按有關規定確定。監督抽檢結果不合格的,應根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有關規定對工程採取擴大檢測、設計認可或加固處理等方法進行處理。

2.4 工程實體質量監督的程序及要求

(1)實體質量監督中,監督人員應將監督檢查情況及時填寫《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抽查記錄》;

(2)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工程實體質量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責任單位,項目監督負責人應簽發《建設工程質量整改通知書》,或及時報告站領導,簽發《建設工程局部停工(暫停)通知書》,責令整改;

(3)督促有關單位上報《建設工程質量整改完成報告》,對需要局部停工(暫停)的工程,要求有關單位填寫《建設工程復工申請報告》,質監人員根據整改情況提出意見,由質監站領導簽發《建設工程復工通知書》。

3 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的監督

3.1 工程質量竣工驗收監督的主要內容

3.1.1 對工程竣工驗收文件進行審查

(1)施工單位出具的工程竣工報告。包括結構安全、室內環境質量和使用功能抽樣檢測資料等合格證明文件、以及施工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整改報告等;

(2)勘察、設計單位出具的工程質量檢查報告;

(3)監理單位出具的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4)建築節能工程專項驗收記錄表;

(5)住宅工程質量分户驗收匯總表。

3.1.2 對驗收組成員組成及竣工驗收方案進行監督

建設單位應按有關規定,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它有關方面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並在驗收前7個工作日將《單位(子單位)工程竣工驗收通知書》、《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送達我站,接受監督檢查。

3.1.3 對觀感質量進行檢查。

在竣工驗收過程中,監督人員應對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驗收內容、驗收標準的執行情況及評**果進行監督,如發現有違法違規和違反強制性標準條文的,監督人員應責令改正或要求整改後重新驗收。

3.2 填寫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

工程竣工驗收監督記錄的主要內容:

(1)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的評價;

(2)對觀感質量檢查驗收的評價;

(3)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及程序的評價;

(4)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的評價。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及時向我站提交《單位(子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我站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7個工作日內,向備案機關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4 監督人員

該項目工程質量監督由 、負責實施。聯繫電話:

5 其他

1、本工程中依法分包的專項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須攜有關資料來我站辦理登記手續。

2、工程監督檢查中,請參建各方配合我站開展工作。歡迎對我站監督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監督電話 8222347 。

工程項目質量管理方案 篇三

工程質量關係人民羣眾切身利益、國民經濟投資效益、建築業可持續發展。為規範建築市場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質量、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制訂本行動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治理行動,規範建築市場秩序,落實工程建設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遏制建築施工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多發勢頭,進一步發揮工程監理作用,促進建築產業現代化快速發展,提高建築從業人員素質,建立健全建築市場誠信體系,使全國工程質量總體水平得到明顯提升。

二、重點工作任務

(一)全面落實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

1、明確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按照《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建質〔20xx〕124號)規定,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在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內,承擔相應的質量終身責任。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定的終身責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責任。

2、推行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和竣工後永久性標牌制度。要求工程項目開工前,工程建設五方項目負責人必須簽署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工程竣工後設置永久性標牌,載明參建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姓名,增強相關人員的質量終身責任意識。

3、嚴格落實施工項目經理責任。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建築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項規定》(建質〔20xx〕123號)規定,督促施工企業切實落實好項目經理的質量安全責任。

4、建立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建設單位要建立五方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竣工驗收後移交城建檔案管理部門統一管理保存。

5、加大質量責任追究力度。對檢查發現項目負責人履責不到位的,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和《建築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項規定》規定,給予罰款、停止執業、吊銷執業資格證書等行政處罰和相應行政處分,及時在建築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台公佈不良行為和處罰信息。

(二)嚴厲打擊建築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為

1、準確認定各類違法行為。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建築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建市〔20xx〕118號)規定,準確認定建築施工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

2、開展全面檢查。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對在建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承發包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建設單位有無違法發包行為,檢查施工企業有無轉包、違法分包以及轉讓、出借資質行為,檢查施工企業或個人有無掛靠行為。

3、嚴懲重罰各類違法行為。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認定有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除依法給予罰款、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停止執業、吊銷執業證書等相應行政處罰外,還要按照《建築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規定,採取限期不準參加招投標、重新核定企業資質、不得擔任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等相應的行政管理措施。

4、建立社會監督機制。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和信箱並向社會公佈,讓公眾瞭解和監督工程建設參建各方主體的市場行為,鼓勵公眾舉報發現的違法行為。對查處的單位和個人的違法行為及處罰結果一律在建築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台公佈,發揮新聞媒體和網絡媒介的作用,震懾違法行為,提高企業和從業人員守法意識。

(三)健全工程質量監督、監理機制

1、創新監督檢查制度。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創新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方式,改變事先發通知、打招呼的檢查方式,採取隨機、飛行檢查的方式,對工程質量安全實施有效監督。進一步完善工程質量檢測制度,加強對檢測過程和檢測行為的監管,堅決依法嚴厲打擊虛假檢測報告行為。

2、加強監管隊伍建設。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統籌市場準入、施工許可、招標投標、合同備案、質量安全、行政執法等各個環節的監管力量,建立綜合執法機制,在人員、經費、設備等方面提供充足保障,保持監管隊伍的穩定,強化監管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全面提高建築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水平。

3、突出工程實體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從房屋建築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和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入手,狠抓工程實體質量突出問題治理,嚴格執行標準規範,積極推進質量行為標準化和實體質量管控標準化活動,落實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制度,全面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水平。

4、進一步發揮監理作用。鼓勵有實力的監理單位開展跨地域、跨行業經營,開展全過程工程項目管理服務,形成一批全國範圍內有技術實力、有品牌影響的骨幹企業。監理單位要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現場項目部人員的配置和管理,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對非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理收費,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可依據服務成本、服務質量和市場供求狀況等協商確定。吸引國際工程諮詢企業進入我國工程監理市場,與我國監理單位開展合資合作,帶動我國監理隊伍整體水平提升。

(四)大力推動建築產業現代化

1、加強政策引導。住房城鄉建設部制訂《建築產業現代化發展綱要》,明確發展目標:到2015年年底,除西部少數省區外,全國各省(區、市)具備相應規模的構件部品生產能力;新建政府投資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應率先採用建築產業現代化方式建造;全國建築產業現代化方式建造的住宅新開工面積佔住宅新開工總面積比例逐年增加,每年比上年提高2個百分點。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明確本地區建築產業現代化發展的近遠期目標,協調出台減免相應税費、給予財政補貼、拓展市場空間等激勵政策,並儘快將推動引導措施落到實處。

2、實施技術推動。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及時總結先進成熟、安全可靠的技術體系並加以推廣。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編制建築產業現代化國家建築標準設計圖集和相關標準規範;培育組建全國和區域性研發中心、技術標準人員訓練中心、產業聯盟中心,建立通用種類和標準規格的建築部品構件體系,實現工程設計、構件生產和施工安裝標準化。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培育建築產業現代化龍頭企業,鼓勵成立包括開發、科研、設計、構件生產、施工、運營維護等在內的產業聯盟。

3、強化監管保障。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在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探索建立有效的監管模式並嚴格監督執行,保障建築產業現代化健康發展。

(五)加快建築市場誠信體系建設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全國建築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系統基礎數據庫管理辦法》和《全國建築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系統基礎數據庫數據標準》(建市〔20xx〕108號)總體要求,實施誠信體系建設。在20xx年年底前,具備一定條件的8個省、直轄市要完成本地區工程建設企業、註冊人員、工程項目、誠信信息等基礎數據庫建設,2015年6月底前再完成10個省、直轄市,2015年年底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完成省級建築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一體化工作平台建設。實現全國建築市場“數據一個庫、監管一張網、管理一條線”的信息化監管目標。

(六)切實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1、進一步落實施工企業主體責任。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建築勞務管理的指導意見》(建市〔20xx〕112號)要求,指導和督促施工企業,進一步落實在工人培養、權益保護、用工管理、質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責任。施工企業要加快培育自有技術工人,對自有勞務人員的施工現場用工管理、持證上崗作業和工資發放承擔直接責任;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對所承包工程的勞務管理全面負責。施工企業要建立勞務人員分類培訓制度,實行全員培訓、持證上崗。

2、完善建築工人培訓體系。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研究建立建築工人培訓信息公開機制,健全技能鑑定制度,探索建立與崗位工資掛鈎的工人技能分級管理機制,提高建築工人參加培訓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督促施工企業做好建築工人培訓工作,對不承擔建築工人培訓主體責任的施工企業依法實施處罰。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爭取、充分利用財政經費補貼,培訓建築業從業人員,大力培育建築產業工人隊伍。

3、推行勞務人員實名制管理。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推行勞務人員實名制管理,推進勞務人員信息化管理,加強勞務人員的組織化管理。

三、工作計劃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9月)。20xx年9月上旬,住房城鄉建設部召開全國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動員部署相關工作。20xx年9月中、下旬,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本方案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動員部署治理行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在10月1日前將實施方案報住房城鄉建設部。

(二)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10月-20xx年6月)。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本行動方案和本地具體實施方案,組織開展治理行動。重點對在建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承發包情況、質量責任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每4個月對本轄區內在建工程項目全面排查一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每半年對本地的工程項目進行一次重點抽查和治理行動督導檢查,住房城鄉建設部每半年組織一次督察。

(三)總結分析階段(20xx年7月-8月)。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的意見和建議,形成工作總結報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提高對治理行動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精心安排,認真部署,成立治理行動領導小組,針對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治理行動的重點、步驟和要求,並認真組織實施。

(二)落實責任,強化層級監督

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市、縣治理行動的領導和監督,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工作不力、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的,要及時予以通報批評、嚴格追究責任;對工作突出、成效顯著的地區和個人要進行表揚,並總結推廣成功經驗。住房城鄉建設部將定期彙總各地開展治理行動的情況,並予以通報。

(三)積極引導,加大輿論宣傳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形式,對治理行動的重要意義、進展情況以及取得的成效,進行多層面、多渠道、全方位廣泛宣傳,用客觀的情況、準確的信息向社會傳遞和釋放正能量,營造有利於治理行動的強大輿論氛圍。同時,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加強企業自律、樹立行業標杆、制定技術規範、推廣先進典型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