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安全技術交底主要內容通用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55W

安全技術交底主要內容通用多篇

安全技術交底主要內容 篇一

安全技術交底主要內容

1.1 施工現場安全技術交底一般規定

1.1.1 新工人安全生產須知交底

1.新工人進入工地前必須認真學習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操作。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

3.在沒有防護設施的 2m 高處,懸崖和陡坡施工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4.高空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電器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6.建築材料和構件要堆放整齊穩妥,不要過高。

7.危險區域要有明顯標誌,要採取防護措施,夜間要設紅燈示警。

8.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後操作。

9.特殊工種(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及打樁司機和指揮、架子工、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專業培訓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1O.施工現場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腳和易滑、帶釘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誌、警告牌、腳手架連接鉛絲或連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須經過加固後經施工負責人同意。

12.施工現場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措施並有明顯標誌。

13.任何人不準向下、向上亂丟材、物、垃圾、工具等。不準隨意開動一切機械。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準開玩笑,做私活。

14.不準坐在腳手架防護欄杆上休息和在腳手架上睡覺。

15.手推車裝運物料,應注意平穩,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6.拆下的腳手架、鋼模板、軋頭或木模、支撐要及時整理,圓釘要及時拔除。

17.砌牆斬磚要朝裏斬,不準朝外斬。防止碎磚墮落傷人。

18.工具用好後要隨時裝入工具袋。

19.不準在井架內穿行;不準在井架提升後不採取安全措施到下面去清理砂漿、混凝土等雜物;不準吊籃久停空中;下班後吊籃必須放在地面處,且切斷電源。

20.腳手架上霜、雪、泥等要及時清掃。

21.腳手板兩端間要扎牢,防止空頭板(竹腳手片應四點扎牢)。

22.腳手架超載危險:砌築腳手架均布荷載每平方米不得超過 270kg,即在腳手架上堆放標準磚不得超過單行側放三皮高。20 孔多孔磚不得超過單行側放四皮高,非承重三孔磚不得超過單行平放五皮高。只允許二排腳手架上同時堆放。腳手架連接物拆除危險; 坐在防護欄杆上休息危險; 搭、拆腳手架,井字架不繫安全帶危險。

23.單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

24.掛梯上部要掛牢,下部要綁紮。

25.人字梯中間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準人坐在上面,騎馬式移動。

26.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嚴禁患有高血壓、貧血症、嚴重心臟病、精神症、癲癇病、深度近視眼在 500 度以上人員,以及經醫生檢查認為不適合高空作業的人員,從事高空作業。對井架,起重工等從事高空作業工種人員的要每年體檢一次。

1)在平台、屋沿口操作時,面部要朝外,繫好安全帶。

2)高處作業不要用力過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墜落。

3)在平台等處拆木模撬棒要朝裏,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墜落。4)遇有暴雨、濃霧和六級以上的強風應停止室外作業。

5)夜間施工必須要有充分的照明。

1.1.2 建築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一般規定技術交底

1.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要熟知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後操作。

2.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機司機、打樁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3.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腳;在沒有防護設施的情況下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有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距地面 2m 以上作業要有防護欄杆、擋板或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4.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要經工地負責人同意。

5.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標誌。

6.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指示標誌,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火車道口兩側,應設落杆;危險地區,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7.工地行駛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不得大於 3。鐵軌終點應有車檔,車輛的制動閘和掛鈎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應經常檢查邊壁土質穩固情況,發現有裂縫、疏鬆或支撐走動,要隨時採取加固措施。根據土質、溝深、水位、機械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坑邊距離。往坑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繫。

9.調配酸溶液,應先將酸緩慢的注入水中,攪拌均勻,嚴禁將水倒入酸中。貯存酸液的容器應加蓋和設有標誌。

10.做好女工在月經、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女工在懷孕期間對原工作不能勝任時,根據醫生的證明,應調換輕便工作。

11.機械操作要束緊袖口,髮辮要挽入帽內。

12.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13.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14.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定接地接零,並設置單一開關。還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15.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行和超負荷作業。發現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行中修理。

16.電氣、儀表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運行,運轉時不準清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範圍內。

17.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停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下面工作,通過架空輸電線路下方時應將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於表 1.1.1 規定:

表 1.1.1 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最近距離表

輸電線路電

1kV以下

1~20kV

35~110kV

150~220kV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

最近距離(m)

2.5

18、行燈電壓不得超過 36V;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 12V。19.壓力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錶、並避免暴曬、碰撞,氧氣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氣、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20.非操作人員,不準進入 X 光或Υ射線探傷作業區。

21.從事腐蝕、粉塵、放射性和有毒作業,要有防護措施,並進行定期檢查。

22.從事高空作業要定期體檢,經醫生診斷,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他不適於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23.高空作業衣着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24.高空作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上下傳遞物體禁止拋擲。25.遇有惡劣氣候(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樁作業。

26.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以 30cm 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採取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 60°~70°為宜。禁止二人同時在梯上作業。如需接長使用,應綁紮牢固。人字梯底腳應拉牢。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監護或設置圍欄。27.沒有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撐、桁條、挑架的挑樑和半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高空作業與地面聯繫,應設通訊裝置,並專人負責。

28.乘人的外用電梯、吊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除指派的專業人員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繩索和隨同運料的吊籠吊裝物上下。

29.暴雨颱風前後,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漏電等現象,應及時修理加固;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30.高層建築、煙囱、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31.現場道路應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滑措施。

32.夏季作業應調整作息時間。從事高温工作的場所,應加強通風和降温措施。33.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並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1.1.3 安全生產六大紀律交底

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2m 以上的高處、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鈎。

3.高處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

5.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6.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1.1.4 十項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1.按規定使用安全“三寶”。

2.機械設備防護裝置一定要齊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設備必須有限位保險裝置,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在運轉中維修保養。

4.架設電線線路必須符合當地電業局的規定,電氣設備必須全部接零接地。

5.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要設置漏電掉閘裝置。

6.腳手架材料及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7.各種纜風繩及其設置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必須有防護設施。

9.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空作業不準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靴。10.施工現場的懸崖、陡坎等危險地區,應設警戒標誌,夜間應設紅燈示警。

1.1.5 起重吊裝“十不弔”規定交底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不準有人停留或行走。

2.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不準吊。

3.鋼筋、型鋼、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捆紮牢靠,多點起吊。單頭“千斤”或捆紮不牢靠不準吊。

4.多孔板、積灰鬥、手推翻斗車不用四點吊或大模板外掛板不用卸甲不準吊。預製鋼筋混凝土樓板不準雙拼吊。

5.吊砌塊必須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塊夾具,吊磚必須使用磚籠,並堆放整齊。木磚、預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穩妥,疊放不齊不準吊。

6.樓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7.埋入地面的板樁、井點管等,以及粘連、附着的物件不準吊。

8.多機作業,應保證所吊重物距離不小於 3m,在同一軌道上多機作業,無安全措施不準吊。

9.六級以上強風區不準吊。1 0.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荷載不準吊。

1.1.6 氣割、電焊“十不燒”規定交底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

3.焊工不瞭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4.焊工不瞭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排除危險性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未採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牴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準焊、割。

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採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1.1.7 施工現場防火技術交底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並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4.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築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少於 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 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少於 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於 5m。9.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10.施工現場的焊、割作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加強電源管理,11.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市建委《施工現場電氣安全管理規定》防止發生電氣火災。12.冬季施工採用保温加熱措施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採用電熱法加温,應設電壓調整器控制電壓;導線應絕緣良好,連接牢固,並在現場設置多處測量點。

2)採用鋸生石灰蓄熱,應選擇安全配合比,並經工程技術人員同意後方可使用。

3)採用保温或加熱措施前,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1.1.8 施工現場滅火器材配備技術交底 1.臨時搭設的建築物區域內應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一般臨時設施區,每 100m 配備 2兩隻 10L 滅火機;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 1200 m 的,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積水桶(池),黃砂池等器材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2.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木、機具間等、每 25 m 應配置一隻種類合適的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合適的滅火機。

1.1.9 特殊建築施工現場防火技術交底

1.高度 24m 以上的高層建築施工現場,應設置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或其他防火設備和設施,並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要求,增設臨時消防水箱,保證有足夠的消防水源。

2.高層建築施工樓面應配備專職防火監護人員,巡迴檢查各施工點的消防安全情況。進入內裝飾階段,要明確規定吸煙點。

3.高層建築和地下工程施工現場應備有通訊報警裝置,便於及時報告險情。

4.嚴禁在屋頂用明火熔化柏油。

5.古建築和重要文物單位,應由主管部門、使用單位會同施工單位共同制訂消防安全措施,報上級管理部門和當地公安消防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工。

2.1 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技術交底

2.1.1 基坑支護及開挖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所有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有關“操作規程” 2.現場施工區域應有安全標誌和圍護設施。

3.基坑施工期間應指定專人負責基坑周圍地面變化情況的巡查。如發現裂縫或坍陷,應及時加以分析和處理。

4.坑壁滲水、漏水應及時排除,防止因長期滲漏而使土體破壞,造成擋土結構受損。

5.對拉錨杆件、緊固件及錨樁,應定期進行檢查,對滑楔內土方及地面應加強檢查和處理。6.挖土期間,應注意擋土結構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允許因土方的開挖遭受破壞。

7.其他可參照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2-2002)。2.1.2 模板安裝安全技術交底

1.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操作人員嚴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業。

2.高處和臨邊洞口作業應設護欄,張安全網,如無可靠防護措施,必須佩帶安全帶,扣好帶扣。高空、複雜結構模板的安裝與拆除,事先應有切實的安全措施。

3.工作前應先檢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須用繩鏈系掛在身上,釘子必須放在工具袋內,以免掉落傷人。工作時要思想集中,防止釘子紮腳和空中滑落。

4.安裝模板時操作人員應有可靠的落腳點,並應站在安全地點進行操作,避免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員要主動避讓吊物,增強自我保護和相互保護的安全意識。

5.支模應按規定的作業程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嚴禁在連接件和支撐件上攀登上下。

6.支模時,操作人員不得站在支撐上,而應設立人板,以便操作人員站立。立人板應用木質中板為宜,並適當綁紮固定。不得用鋼模板或 5cm×10cm 的木板。

7.支模過程中,如需中途停歇,應將支撐、搭頭、柱頭板等釘牢。拆模間歇時,應將已活動的模板、牽槓、支撐等運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墜落。模板上有預留洞者,應在安裝後將洞口蓋好,混凝土板上的預留洞,應在模板拆除後即將洞口蓋好。

8.豎向模板和支架的支承部分,當安裝在基土上時應加設墊板,且基土必須堅實並有排水措施。對濕陷性黃土,尚須有防水措施;對凍脹性土,必須有防凍融措施。

9.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置防傾覆的臨時固定設施。

10.現澆多層房屋和構築物,應採取分段支模的方法:

1)下層樓板應具有承受上層荷載的承載能力或加設支架支撐;

2)上層支架的立柱應對準下層支架的立柱,並鋪設墊板;

3)當採用懸吊模板、桁架支模方法時,其支撐結構的承載能力和剛度必須符合要求。

11.當層間高度大於 5m 時,宜選用桁架支模或多層支架支模。當採用多層支架支模時,支架的橫墊板應平整,支柱應垂直,上下層支柱應在同一豎向中心線上。

12.支設高度在 3m 以上的柱模板,四周應設斜撐,並應設立操作平台,低於 3m 的可用馬凳操作。

13.支撐、牽槓等不得搭在門窗框和腳手架上。通路中間的斜撐、拉桿等應設在 1.8m高度以上。

14.二人抬運模板時要互相配合,協同工作。傳遞模板、工具應用索具繫牢,採用垂直升降機械運輸,不得亂拋,組合鋼模板裝拆時,上下有人接應。鋼模板及配件應隨裝拆隨運送,嚴禁從高處擲下。高空拆模時,應有專人指揮。地面應標出警戒區,用繩子和紅白旗加以圍攔,暫停人員過往。

15.模板上施工時,堆物(鋼模板等)不宜過多,且不宜集中一處。

16.大模板施工時,存放大模板必須要有防傾措施。封柱子模板時,不準從頂部往下套。17.地下室頂模板,支撐還另需考慮機械行走、材料運輸、堆物等額外載荷的要求,頂撐及模板的排列必須考慮施工荷載的要求。

18.高空作業要搭設腳手架或操作枱,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許站立在牆上工作;不準站在大梁底模上行走。

19.遇六級以上的大風時,應暫停室外的高空作業,雪雷雨後應先清掃施工現場,待地面略幹不滑時再恢復工作。

4.1.1 模板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1.側模,在混凝土強度能保證其表面及稜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損壞後,方可拆除。

2.底模,應在同一部位同條件養護的混凝土試塊強度達到要求時方可拆除。

表 2.1.1 現澆結構拆模時所需混凝土強度

結 構 類 型

結構跨度(m)

按設計的混凝土強度標準值的百分率計()

≤2

>2,≤8

>8

樑、拱、殼

≤8

>8

懸 臂 構 件

≤2

>2

注:本表中“設計的混凝土強度標準值”係指與設計混凝土強度等級相應的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標準值。

3.拆除高度在 5m 以上的模板時,應搭腳手架,並設防護欄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

4.模板支撐拆除前,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設計要求,並經申報批准後,才能進行。拆除模板一般用長撬棒,人不許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在拆除樓板模板時,要注意整塊模板掉下,尤其是用定型模板做平台模板時,更要注意,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落傷人。

5.拆模時必須設置警戒區域,並派人監護。拆模必須拆除乾淨徹底,不得保留有懸空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時清理,堆放整齊。高處拆下的模板及支撐應用垂直升降設備運至地面,不得亂拋亂扔。

6.拆摸時、臨時腳手架必須牢固,不得用拆下的模板作腳手板。

7.腳手板擱置必須牢固平整,不得有空頭板,以防踏空墜落。

8.拆除的鋼模作平台底模時,不得一次將頂撐全部拆除,應分批拆下頂撐,然後按順序拆下擱柵、底模,以免發生鋼模在自重荷載下一次性大面積脱落。

9.預應力混凝土結構構件模板的拆除,除應符合規範 GB50204—92 第 2.4.1 條或 2.4.2條的規定外,側模應在預應力張拉前拆除;底模應在結構。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2012年11月30號

腳手架安全技術交底 篇二

1.3.5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表

編號:

注:

1、交底類別指總分包安全技術交底、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交底、工人崗前安全技術交底、季節性交底等;

2、專項施工方案交底內容較多時可附有關交底資料;3本表一式二份,交底人、接受交底人各一份,交底人一份存檔。

安全技術交底管理制度 篇三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安全技術交底是建築施工管理的重要途徑,為了使施工操作人員 確施工生產作業的安全操作要點和安全防患措施,杜絕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技術的編制

1、要針對項目施工的特點對危險點、重要控制環節、每個分部、分項、工序和各種機械設備使用前全面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要明確作業設備,流程及操作要領,特別是安全操作規定。

3、要根據人員和機械設備,提出保證安全的措施。

4、要針對工業衞生、環境條件提出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標準。提出出現危險及緊急情況的針對性預防應急措施。

二、安全技術交底內容

1、本工程項目施工作業特點;

2、本工程項目施工作業中的危險點

3、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防範措施;

4、施工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5、要關的安全操作和標準;

6、一旦發生事故後及時採取的避難措施。

三、安全技術交底的審批和執行

1、工程開工前,項目技術負責人將工程概況、施工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全體施工管理人員進行詳細交底。

2、每一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工長要根據工程情況,向施工

隊長或班組長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3、對特殊工種的作業、機械設備的作業、機械設備的安拆與使用,安全防護設施的搭拆等,工長均要對操作班組作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4、對專業性較強的分項工程,要先編制施工方案,然後根據施工方案作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不能以交底代替方案,或以方案代替交底。

5、兩個以上工長或工種配合施工時,工長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關班組長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交底。

6、安全技術交底要經技術負責人審閲簽字,班組長簽字接受生效。交底字跡要清晰,必須本人簽字,不許帶代簽名。

7、班組長要根據交底要求,對操作工人進行鍼對性的班前作業安全交底,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交底的要求。

8、安全交底要全面、有針對性,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內容包括施工要求,作業環境及可能存在的問題等,嚴禁工長和勞務隊長、班組長違章指揮。

9、安全交底後,工長、安全員、班組長等要對安全交底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督促操作工人嚴格按交底要求施工,制止違章作業現象發生。

10、對特殊工種的作業、機械設備的安拆、安全防護設施的搭拆等的安全技術交底後,必須有技術負責人、工長、施工隊長(班組長)、安全員等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實施。

山西太行臨汾建築分公司

工程部

2010年4月

安全技術交底 篇四

一、適用範圍

適用於建築和建築羣綜合佈線系統安裝工程。

二、施工準備

2.1 技術準備

參見“21.1 電話插座與組線箱安裝”第21.1.2.1條。

2.2 材料設備要求

1.傳輸部分:對絞電纜、光纜、光纖連接頭、光纖耦合器等。

2.機房部分:交接箱、機櫃、各類配線架、配線模塊、跳線等。

3.終端部分:信息插座、米纖插座、8位模塊式通用插座、多用户信息插座。

4.上述設備材料的規格、型號、數量應符合設計及合同要求,並附有出廠質量檢驗合格證、性能檢驗報告及“CCC”認證標識等。電纜所附標誌、標籤內容應齊全、清晰。

5.鍍鋅材料:鍍鋅鋼管、鍍鋅線槽、金屬膨脹螺栓、金屬軟管、接地螺栓。

6.其他材料:接線盒、地面插座、塑料線槽及其附件。塑料線槽其敷設場所的環境温度不得低於-15℃,其阻燃性能氧指數不應低於27%。

2.3 主要機具

1.安裝器具:煨管器、液壓開孔器、套絲機、鋼鋸、電工組合工具、射釘槍、拉鉚槍、手電鑽、台鑽、高凳等。

2.測試器具:網絡測試儀、光時域反射儀、萬用表、兆歐表、鉛筆、皮尺、$XF尺、小線、線墜等。

3.專用工具:剝線器、壓線工具、光纖熔接機、顯微鏡、切割工具、玻璃磨光盤、烘乾箱。

2.4 作業條件

1.線纜溝、槽、管、箱、盒施工完畢。

2.土建裝修工程完工,線路全部貫通。

3.配線間、設備間的環境温度、濕度、照度等均應符合設計要求,通風良好,且室內無危險物品,消防器材齊全。

三、施工工藝

3.1 工藝流程

3.2 操作工藝

1.管路敷設

參見“21.1 電話插座與組線箱安裝”第21.1.3.2條中第1款。

2.線纜敷設

(1)管路採用地下通信管網時,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YDJ39)中相關規定。

(2)線纜敷設一般應符合下列要求:

1)線纜的布放應自然平直,線纜間不得纏繞、交叉等。

2)線纜不應受到外力的擠壓,且與線纜接觸的表面應平整、光滑,以免造成線纜的變形與損傷。

3)線纜在布放前兩端應貼有標籤,以表明起始和終端位置,標籤書寫應清晰。

4)對絞電纜、光纜及建築物內其他弱電系統的線纜應分隔布放,且中間無接頭。

5)線纜端接後應有裕量。在交接間、設備間對絞電纜預留長度,一般為0.5m~lm;工作區為10mm~30mm;光纜在設備端預留長度一般為3m~5m,有特殊要求的應按設計要求預留長度。

6)線纜的彎曲半徑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對絞電纜的彎曲半徑應大於電纜外徑的8倍。

②主幹對絞電纜的彎曲半徑應至少為電纜外徑的10倍。

③光纜的彎曲半徑應大於光纜外徑的20倍。

7)採用牽引方式敷設大對數電纜和光纜時,應制作專用線纜牽引端頭。

8)布放光纜時,光纜盤轉動應與光纜布放同步,光纜牽引的速度一般為10m/min。

9)布放線纜的牽引力,應小於線纜允許張力的80%,對光纜瞬間最大牽引力不應超過光纜允許的張力,主要牽引力應加在光纜的加強芯上。

10)對絞電纜與電力電纜最小淨距應符合表21-10的規定,與其他管線最小淨距應符合表21-11的規定。

(3)地面線槽和暗管敷設線纜應符合下列規定:

1)敷設管道的兩端應有標誌,並做好帶線。

2)敷設暗管宜採用鋼管或阻燃硬質(PVC)塑料管,暗管敷設對絞電纜時,管道的截面利用率應為25%~30%。

3)地面線槽應採用金屬線槽,線槽的截面利用率不應超過40%。

4)採用鋼管敷設的管路,應避免出現超過2個90°的彎曲(否則應增加過線盒),且彎曲半徑大於管徑的6倍。

(4)安裝電纜橋架和線槽敷設線纜應符合下列規定:

1)橋架頂部距頂棚或其他障礙物不宜小於300mm,橋架內橫斷面利用率不應超過50%。

2)電纜橋架、線槽內線纜垂直敷設時,在線纜的上端和每間隔1.5m處,應將線纜固定在橋架內支撐架上;水平敷設時,線纜應順直,儘量不交叉,進出線槽部位、轉彎處的兩側300mm處設置固定點。

3)在水平、垂直橋架和垂直線槽中敷設線纜時,應對線纜進行綁紮。4對對絞電纜以24根為束,25對或以上主幹對絞電纜、光纜及其他電纜應根據線纜的類型、纜徑、線纜芯數分束綁紮。綁紮間距不宜大於1.5m,綁扣間距應均勻、鬆緊適度。

(5)在豎井內採用明配管、橋架、金屬線槽等方式敷設線纜,應符合以上有關條款要求。豎井內樓板孔洞周邊應設置50mm的防水台,洞口用防火材料封堵嚴實。

(6)建築羣子系統採用架空管道、直埋、牆壁明配管(槽)或暗配管(槽)敷設電纜、光纜施工技術要求應參照國家現行標準《市內電話線路工程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YDJ 38)、《電信網光纖數字傳輸系統工程施工及驗收暫行技術規定》(YDJ 50)的相關規定執行。

3.設備安裝

(1)機櫃安裝

1)按機房平面佈置圖進行機櫃定位,製作基礎槽鋼並將機櫃穩裝在槽鋼基礎上。

2)機櫃安裝完畢後,垂直度偏差不應大於2mm,水平偏差不應大於2mm;成排櫃頂部平直度偏差不應大於4mm。

3)機櫃上的各種零部件不得脱落或損壞。漆面如有脱落應予以補漆,各種標誌完整清晰。

4)機櫃前面應留有1.5m操作空間,機櫃背面離牆距離應不小於1m,以便於操作和檢修。

5)壁掛式箱體底邊距地應符合設計要求,若設計無要求,安裝高度宜為1.4m。

6)在機櫃內安裝設備時,各設備之間要留有足夠的間隙,以確保空氣流通,有助於設備的散熱。

(2)配線架安裝

1)採用下出線方式時,配線架底部位置應與電纜進線孔相對應。

2)各直列配線架垂直度偏差應不大於2mm。

3)接線端子各種標誌應齊全。

(3)各類配線部件安裝

1)各部件應完整無損,安裝位置正確,標誌齊全。

2)固定螺釘應緊固,面板應保持在一個水平面上。

(4)接地要求

安裝機櫃、配線設備、金屬鋼管及線槽接地體的接地電阻值應不大於1Ω,接地導線截面、顏色應符合規範要求。

4.線纜端接

(1)線纜端接的一般要求:

1)線纜在端接前,必須檢查標籤編號,並按順序端接。

2)線纜終端處必須卡接牢固、接觸良好。

3)線纜終端安裝應符合設計和產品廠家安裝手冊要求。

(2)對絞電纜和連接硬件的端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1)使用專用剝線器剝除電纜護套,注意不得刮傷絕緣層,且每對對絞線應儘量保持扭絞狀態。非扭絞長度對於5類線應不大於13mm;4類線應不大於25mm。對絞線間應避免纏繞和交叉。

2)對絞線與8位模塊式通用插座(PJ 45)相連時,必須按色標和線對順序進行卡接,然後採用專用壓線工具進行端接。插座類型、色標和編號應符合圖21-16的規定。

3)對絞電纜與RJ45 8位模塊式通用插座的卡接端子連接時,應按先近後遠、先下後上的順序進行卡接。

4)對絞電纜的屏蔽層與插接件終端處屏蔽罩必須可靠接觸,線纜屏蔽層應與插接件屏蔽罩360°圓周接觸,接觸長度不宜小於lOmm。

(3)光纜芯線端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1)光纖熔接處應加以保護,使用連接器以便於光纖的跳接。

2)連接盒面板應有標誌。

3)光纖跳線的活動連接器在插入適配器之前應進行清潔,所插位置符合設計要求。

4)光纖熔接的平均損耗值為0.15dB,最大值為O.3dB。

(4)各類跳線的端接

1)各類跳線和插件間接觸良好,接線無誤,標誌齊全。跳線選用類型應符合設計要求。

2)各類跳線長度應依據現場情況確定,一般對絞電纜不應超過5m,光纜不應超過lorn。

5.系統調試

(1)綜合佈線系統測試包括:電纜系統電氣性能測試及光纖系統性能測試,測試記錄表格參見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與建築羣綜合佈線系統工程驗收規範》(GB/T 50312)第7.0.1條,通常測試儀器具有存儲測試記錄功能,可自動輸出打印記錄。

(2)電氣性能測試儀按照二級精度,應達到表2l-12的要求。

(3)電纜、光纜測試儀器必須經過計量部門校驗,並取得合格證後,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4)測試儀應能測試3類和5類對絞電纜佈線系統和光纖鏈路。

(5)測試儀表對於一個信息插座的電氣性能測試時間宜在20~50s之間。

6、竣工驗收

(1)系統工程驗收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與建築羣綜合佈線系統工程驗收規範}(GB/T50312)附錄A表內所列的項目進行檢驗,若發現不合格項目應及時糾正。

(2)系統工程若採用計算機管理和維護,應按專項進行驗收。

四、質量標準

4.1 主控項目

1.線纜敷設和端接的檢測要求:

對以下各項進行檢測,要求檢測結果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與建築羣綜合佈線系統工程驗收規範》(GB/T 50312)中第5.1.

1、6.0.

2、6.O.3條的規定:

(1)線纜的彎曲半徑。

(2)預埋線槽和暗管的敷設。

(3)電源線與綜合佈線系統線纜應分隔布放,線纜間的最小淨距離應符合設計要求。

(4)建築物內電、光纜暗管敷設及與其他管線最小淨距。

(5)對絞電纜芯線終接。

(6)光纖連接損耗值。

2.建築羣子系統採用架空、管道、直埋敷設的電、光纜,應符合本地網通信線路工程驗收的相關規定。

3.機櫃、配線架的安裝檢測除應符合第21.6.3.2條2款中(4)及3款的規定以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1)卡人配線架連接模塊內的單根線纜色標應和線纜的色標相一致,大對數電纜按標準色譜的組合規定進行排序。

(2)端接於RJ45口的配線架的線序及排列方式按T568A或T568B端接標準進行端接,但必須與信息插座模塊的線序排列使用同一種標準。

4.信息插座安裝在活動地板或地面上時,接線盒應嚴密防水、防塵。

5.防雷接地電阻值應符合設計要求,設備金屬外殼及器件、線纜屏蔽接地線截面,色標應符合設計要求;接地端連接導體應牢固可靠。

6.應採用專用測試儀器對系統的各條鏈路進行綜合佈線系統性能檢測,其內容包括工程電氣性能檢測和光纖特性檢測,系統的信號傳輸技術指標應符合設計要求。

4.2 一般項目

1.線纜端接應符合第21.6.3.2條4款中(1)的規定。

2.各類跳線的終接應符合第21.6.3.2條4款中(4)的規定。

3.機櫃、配線架安裝除應符合第21.6.3.2條3款中(1)、(2)的規定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機櫃不宜直接安裝在活動地板上,應按設備的底平面尺寸製作底座,底座直接與地面固定,機櫃固定在底座上,底座高度應與活動地板高度相同,然後鋪設活動地板,底座水平誤差每米不應大於2mm。

(2)背板式跳線架應經配套的金屬背板及接線管理架安裝在可靠的牆壁上,金屬背板與牆壁應緊固。

(3)壁掛式機櫃底面距地面不宜小於300mm。

(4)橋架或線槽應直接進入機架或機櫃內。

(5)接線端子各種標誌應齊全。

4.信息插座的安裝要求應執行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與建築羣綜合佈線工程驗收規範》(GB/T50312)第4.0.3條的規定。

5.光纖芯線終端的連接盒面板應有標誌。

6.採用計算機進行綜合佈線系統管理和維護時,下列內容的檢測結果應符合設計要求:

(1)中文平台、系統管理軟件。

(2)顯示所有硬件設備及其樓層平面圖。

(3)顯示幹線子系統和配線子系統的元件位置。

(4)實時顯示和登錄各種硬件設施的工作狀態。

五、成品保護

1.系統設備安裝時,不得損壞建築物,並保持牆面清潔。

2、安裝設置在吊頂內的線纜、線槽時,不得損壞龍骨和吊頂。

3.應對安裝完畢的設備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防止損壞及污染。地面線槽出線口應加強防水措施。

六、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1.預埋管線、盒應加強保護,及時安裝保護蓋板,防止污染阻塞管路或地面線槽。

2、施工前按圖紙核查線纜長度是否正確,調整信號頻率,使其衰減符合設計要求,以免信號衰減嚴重。

3.施工中應嚴格按照施工圖核對色標,防止因系統接線錯誤不能正常工作。

4.線纜的屏蔽層應可靠接地,同一線槽內的不同種類線纜應加隔板屏蔽,以防出現信號干擾。

七、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7.1 環境管理措施

參見“21.1 電話插座與組線箱安裝”第21.1.7.1條。

7.2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搬運設備、器材過程中,不僅要保證不損傷器材,還要注意不要碰傷人。

2、施工現場要做到活完場清,現場垃圾和廢料等要堆放在指定地點,並及時清運,嚴禁隨意拋撒。

3、操作工人的手頭工具應隨手放在工具袋中,嚴禁亂拋亂扔。

4、採用光功率計測量光纜時,嚴禁用肉眼直接觀測。

第五章 綜合佈線系統安裝工藝標準 本章適用於智能建築工程中的綜合佈線系統的工程施工及調試。

一、施工準備 一材料、設備 1工程使用的對絞電纜、光纜、跳線等線材的型號、規格、數量等應符合設計的規定和合同要求電纜所附標誌、標籤內容應齊全、清晰。2型材、管材與鐵件的材質、規格、型號應符合質量標準和設計文件的規定。3配線模塊、信息插座、連接器等接插件的部件應完整並符合質量要求其型式、數量 應符合設計要求。4對上述設備和線材應根據合同、設計文件等對型號、規格質量等進行核對和進場驗 收填寫驗收記錄。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安裝及產品 使用説明書等實行安全認證制度的產品應有安全認證標誌。如果是進口產品還需要提供 商檢證明和中文的質量合格證明文件、設備的中文安裝、使用、維修和試驗等技術文件。二施工機具 1安裝機具手電鑽、衝擊鑽、鋼鋸、電工組合工具、開孔器、梯子、鐵剪、水平尺、鋼尺、對講機等。2專用工具剝線鉗、壓線工具、切割工具。3測試器具網絡測試儀、萬用表、兆歐表等。

二、操作工藝 一工藝流程 施工準備→管路敷設→線纜敷設→設備安裝→系統調試→系統驗收 二操作方法 1管路敷設 1鋼管敷設敷設前先檢查管內側有無毛刺鍍鋅層或防鏽漆是否完整無損管子不 順直應調直。1暗敷設 ①砌牆立管鋼管宜置於牆中心然後按標高將接線盒穩好。②混凝土牆、板配管可將盒、箱焊在鋼筋上敷管時每隔1 m用鉛絲綁紮固定。2明敷設 ①敷管時先將管卡一端的螺釘擰進一半然後將管敷設在管卡內逐個將螺釘擰牢。使用鐵支架時可將鋼管固定在支架上不得將鋼管焊接在其他管道上。②水平或垂直敷設明配管的允許偏差值管路在2m以內時偏差為3mm全長不應超過管子內徑的12。③明配管連接套絲長度不小於管接頭長度的一半。管套接好後在管接頭兩端用地線 夾跨接連接地線。④明配管進入配電箱、接線盒、開關盒、燈具盒用鎖緊螺母固定後絲扣露出24扣。3室外管路敷設 ①室外埋地敷設的電纜導管壁厚應大於2111I1埋深不應小於O8m。②室外導管的管口應設置在盒、箱內。所有管口穿人線纜後應做密封處理。4管與管的連接 ①管箍絲扣連接套絲不得有亂扣現象管箍必須使用通絲管箍。上好管箍後管口應對嚴外露絲扣不應多於2扣。②套管連接只用於暗配管且管壁厚大於2I1I1非鍍鋅導管。套管長度為連接管徑的22倍連接管口的對口處應在套管的中心焊口應焊接牢固嚴密。③金屬導管嚴禁對口熔焊連接鍍鋅和壁厚小於等於2mm的鋼導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連接。④鍍鋅鋼導管、可撓性導管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線接地線採用截面積不小於4mm2的軟銅導線並用專用接地卡做跨接連接。5管與盒、箱的連接 ①盒、箱開孑L應整齊並與管徑相吻合要求一管一孔不得開長孔。鐵製盒、箱嚴禁用電、氣焊開孔。②管口人箱位置應排列在箱體二層板後跨接地線應焊在暗裝配電箱預留的接地扁鋼上管與盒跨接地線可焊在暗裝盒的稜邊上管人盒、箱裏外均應採用螺母鎖緊露出鎖緊螺母的絲扣為23扣。兩根以上管人盒、箱應長短一致間距均勻排列整齊。6金屬軟管引入設備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金屬軟管與鋼管或設備連接時應採用金屬軟管接頭連接。②金屬軟管用管卡固定其固定間距應不大於1 m。③不得利用金屬軟管作為接地導體。2線槽安裝要求 1線槽直線段連接應採用連接板用墊圈、彈簧墊圈、螺母緊固連接處應嚴密平整無縫隙。2線槽進行交叉、轉彎、丁字連接時應採用單通、二通、三通、四通等進行變通連接線槽終端應加裝封堵。導線接頭處應設置接線盒或將導線接頭放在電氣器具內。3線槽採用鋼管引入或引出導線時可採用分管器或用螺母將管口固定在線槽上。4建築物的表面如有坡度時線槽應隨其坡度變化。5線槽蓋板安裝後應平整無翹角出線口的位置應準確。6在吊頂內敷設時如果吊頂無法上人應留檢修孔。7穿過牆壁的線槽四周應留出50ram空隙並用防火材料封堵。8金屬線槽及其金屬支架和引入引出的金屬導管必須接地可靠。9線槽經過建築物的變形縫伸縮縫、沉降縫時線槽本身應斷開槽內用內連接板搭接不需固定。保護地線和槽內導線均應留有補償餘量。10敷設在豎井、吊頂、通道、夾層及設備層等處的線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45的有關防火要求。3橋架、線槽的安裝 1橋架、線槽的附件其規格、質量應滿足規範要求附件與整體強度一致。鍍鋅層鍍件厚度≥10�0�8m。2橋架、線槽的安裝在無吊頂處沿樑底吊裝或靠牆支架安裝支撐點或吊點間距不大於2m接口及轉角處均應有支撐點。沿同一路徑敷設的橋架、線槽、插接母線宜共用支撐點或吊點。支吊架、託臂的安裝全部採用成品件安裝應牢固可靠。3橋架、線槽在每個支撐點上應固定牢靠連接板用螺栓緊固螺帽端位於橋架外側線槽上嚴禁使用電、氣焊開孔。4橋架、線槽在轉彎處的轉彎半徑不能小於該橋架上電纜最小允許的彎曲半徑橋架、線槽的上面距樑底面不小於10nun。5整個橋架、線槽應可靠接地。接地方式可採用軟銅線在每段橋架線槽兩端連接或 採用鍍鋅扁鋼沿橋架、線槽全長敷設。4管路的敷設同時應符合下面的要求 1預埋線槽宜採用金屬線槽線槽的截面利用率不應超過50。預埋線槽的截面高度不宜超過25mm總寬度不宜超過300mm。線槽直埋長度超過30m或在線槽交叉、轉彎時宜設置過線盒以便於布放纜線和維修。2敷設暗管宜採用鋼管或阻燃硬質PVC管。直線管道的管徑利用率應為5060彎管道應為4050如布放4對對絞水平電纜或四芯光纜時管道的截面利用率應為2530。3採用鋼管敷設的管路應避免出現超過2個90。的彎曲否則應增加過線盒且彎曲半徑大於管徑的6倍。4安裝電纜橋架和線槽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線槽和橋架頂部距樓板不宜小於300ram在過樑或其他障礙處不宜小於50mm。②電纜橋架水平敷設時的支撐間距一般為153m垂直敷設時與建築物的固定間距線纜應小於2m距地面18m以下部分應加金屬蓋板保護。③明敷的金屬線槽在下列情況下應設置支架或吊架線槽和線槽連接處轉彎處每間距3m初離開線槽兩端出口O5m處。④線槽、線管的連接處必須用導線跨接連通。5管道、橋架、線槽在豎井內敷設除應符合上述要求豎井進口處應設置50mm的防水台上下層的洞口用防火材料封堵嚴實。6建築羣子系統採用架空管道、直埋、牆壁明配管槽或暗配管槽敷設電纜、光纜施工技術要求應參照國家現行標準《市內電話線路工程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YDJ

38、《電信網光纖數字傳輸系統工程施工及驗收暫行技術規定》YDJ 50的相關規定執行。2纜線的敷設 1敷設線纜前應對線纜進行核對纜線的型號、規格應與設計規定相符。電纜敷設必須設專人指揮在敷設前向全體施工人員交底説明敷設電纜的根數始末端的編號工藝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項。2敷設電纜前要準備標誌牌標明電纜的編號、型號、規格、圖位號、起始地點。3纜線的布放應自然平直不得產生扭絞、打圈現象不應受外力的擠壓和損傷。4對絞線纜敷設不得布放在電梯、供水、供氣、供暖或強電豎井中線纜敷設中不得駁接。5線纜的彎曲半徑應符合下列規定 1非屏蔽對絞電纜的彎曲半徑應大於電纜外徑的4倍。2屏蔽對絞電纜的彎曲半徑應大於電纜外經的8倍。3主幹對絞電纜的彎曲半徑應至少為電纜外徑的10倍。4光纜的彎曲半徑應大於光纜外徑的20倍。6採用牽引方式敷設大對數電纜和光纜時應制作專用線纜牽引端頭。7管路兩端設備處線纜應根據實際情況留有足夠的宂餘。導線兩端應按照圖紙提供的線號用標籤進行標識根據線號來進行端子接線並應在圖紙上進行標識作為施工資料進行存檔。8布放光纜時光纜盤轉動應與光纜布放同步光纜牽引的速度一般為lOmmin對光纜的最大牽引力不應超過光纜允許的張力。9電源線、綜合佈線系統的纜線應分隔布放最小的淨距應符合表3-5-1的規定 與其他管線最小的淨距應符合表3-5-2的規定。對絞電纜與電力纜最小淨距 表3—5-1 最小淨距mm 5KV·A380V 對絞電纜與電力電纜平行敷設 130 300 600 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屬槽道或鋼管中 70 150 300 雙方均在接地的金屬槽道或鋼管中 10 80 150 對絞電纜與其他管線最小淨距 表3-5-2 管線種類平行淨距mm 垂直交叉淨距mm 避雷引下線 1000 300 保護地線 50 20 熱力管不包封 500 500 熱力管包封 500 300 給水管 300 20 煤氣管 150 20 壓縮空氣管 300 20 10電纜橋架和線槽敷設線纜應符合下列規定 1線槽、橋架頂部距樓頂或其他障礙物不宜小於300ram。2電纜橋架內線纜垂直敷設時在線纜的上端和每間隔15m處應將線纜固定在橋架內支撐架上水平敷設時線纜應在纜線首、尾、轉彎及每隔5m處進行固定。單 位 範 圍 條 件 3線槽內佈線應順直不交叉在纜線進出線槽部位、轉彎處應綁紮固定垂直布放纜線應每隔15m固定在纜線支架上。11電纜敷設完畢後兩端必須留有足夠的長度各拐彎處、直線段應整理後得到指揮人員的確認符合設計要求方可掐斷。12線纜終接後應有餘量。在交接間、設備間對絞電纜預留長度宜為O51 m工作區宜為lO30mm光纜布放宜盤留預留長度一般為35m有特殊要求的應按設計要求預留長度。3設備安裝 1機架與機櫃安裝 1按設計要求進行機架、機櫃定位並通過螺栓固定安裝在地面或牆上但不能直接固定在活動地板的板塊上。2機櫃安裝完畢後垂直度偏差應不大於2mm水平偏差不應大於2ram成排櫃頂部平直度偏差不大於4mm。3機櫃上的各種零部件不得脱落或損壞漆面如有脱落應予以補漆各種標誌完整清晰。4機櫃前面應留有15m操作空間機櫃背面離牆距離應不小於O8m以便於操作和檢修。5機櫃、機架有抗震要求時應按施工圖的抗震設計進行加固。6在機櫃內安裝設備時各設備之間要留有足夠的間隙以確保空氣流通有助於設備的散熱。2配線架安裝 1各部件應完整安裝就位接線端的各種標誌應齊全。2安裝螺絲應上緊面板應保持在一個平面上直列配線架垂直度偏差應不大於2mm。3配線架的接線應整齊有序按用途劃分好連接區域且有相應的編號標識有利於維護管理。4如纜線是從配線架下面引人配線架底部位置應與電纜進線孔相對應。3接地要求 1線槽接地方法應用不小於25mm2的銅塑線與主體鋼筋接地。2各機櫃、機箱接地電阻應符合設計要求。3機房設備採取兩種不同的接地方式時獨立接地電阻不大於4Ω聯合接地電阻不大於1Ω接地線應為不少於16mm2的銅塑線。4連接硬件和信息插座安裝 1信息插座安裝應牢固可靠不鬆動並排安裝面板高度應保持一致做到美觀整齊。2接線模塊安裝要牢靠穩定無鬆動現象。3信息插座應有明顯的標誌標誌應表明終端設備的類型和位置編號等以便、維護使用時區別。5線纜的終接 1線纜端接的一般要求如下 1線纜在端接前必須檢查標籤編號並按順序端接電纜儘量避免相互交叉。2線纜終接必須接線正確連接牢固接觸良好配線整齊、美觀、標牌清晰。3線纜終接應符合設計和產品廠家安裝技術要求。2對絞電纜和連接硬件的端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1使用專用剝線器剝除電纜護套注意不得刮傷絕緣層且每對對絞線應儘量保持扭絞狀態。扭絞鬆開長度對於5類線應不大於13mm4類線應不大於25mm。對絞線對間應避免纏繞和交叉。2對絞線與8位模塊式通用插座RJ45相連時必須按色標和線對順序進行卡接然後採用專用壓線工具進行端接。插座類型、色標和編號應按T568A或T568B兩種接線方式但在同一佈線工程中兩種接線方式不應混合使用。T568A的接線順序白綠、綠、白橙、藍、白藍、橙、白棕、棕。T568B的接線順序白橙、橙、白綠、藍、白藍、綠、白棕、棕。3屏蔽電纜的屏蔽層與插接件終端處屏蔽罩必須可靠接觸線纜屏蔽層應與插接件屏蔽罩360�0�2圓周接觸接觸長度不宜小於10mm。3光纜芯線端接應符合以下要求 1光纖熔接處應加以保護使用連接器以便於光纖的跳接。2連接盒面板應有標誌。。3光纖跳線的活動連接器在插人適配器之前應進行清潔所插位置符合設計要求。4光纖熔接的平均損耗值為O15dB最大值為O3dB。4各類跳線的端接要求 1各類跳線和插件間接觸良好接線無誤標誌齊全跳線選用類型應符合系統設計要求。2各類跳線長度應依據現場情況確定一般對絞電纜不應超過5m光纜不應超過10m。6佈線系統的測試 1綜合佈線系統測試主要是對對絞電纜的電氣性能測試和光纖性能進行測試。進行五類4對對絞線纜測試時測試儀器的精度必須達到TLA 1evel二級精度進行六類。4對對絞線纜測試時測試儀器的精度必須達到TLA level三級精度要求。測試項目主要有接線圖、長度測量、近端串擾損耗、衰減量、回波損耗、時延和時延差測量等。光纖測試主要是對光纖的長度、衰減量、損耗值進行測試測試方法按照《綜合佈線系統電氣特性通用測試方法》YDT1013或相關的國際標準的規定執行。2測試儀器必須經過計量部門的檢定或校準合格後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三、質量標準 一主控項目 1線纜敷設和終接的檢測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與建築羣綜合佈線系統工程驗收規範》GBT503 12中第5.1.1、6.0.2、6.0.3條的規定對以下各項進行檢測 1線纜的彎曲半徑 2預埋線槽和暗管的敷設 3電源線與綜合佈線系統線纜應分隔布放線纜間的最小淨距離應符合設計要求 4建築物內電、光纜暗管敷設及與其他管線最小淨距 5對絞電纜芯線終接 6光纖連接損耗值。2建築羣子系統採用架空、管道、直埋敷設的電、光纜應符合本地網通信線路工程驗收的相關規定。3機櫃、配線架的安裝檢測除應符合GBT 503 12第4節的設備安裝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1卡人配線架連接模塊內的單根線纜色標應和線纜的色標相一致大對數電纜按標準色譜的組合規定進行排序。2端接於RJ45口的配線架的線序及排列方式按有關國際標準規定的T568A或T568B端接方式進行端接但必須與信息插座模塊的線序排列使用同一種標準。4信息插座安裝在活動地板或地面上時接線盒應嚴密防水、防塵。5應採用專用測試儀器對系統的性能進行檢測其內容包括雙絞線電氣性能檢測和光纖特性檢測系統的信號傳輸技術指標應符合設計要求。二一般項目 1線纜終接應符合GBT503 12中第6O1條的規定。2各類跳線的終接應符合本標準GBT 503 12中第6O4條的規定o 3機櫃、配線架安裝除應符合GBT 503 12第4O1條的規定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機櫃不宜直接安裝在活動地板上應按設備的底平面尺寸製作底座底座直接與地面固定機櫃固定在底座上底座高度應與活動地板高度相同然後鋪設活動地板底座水平誤差每米不應大於2mm。2安裝機架面板架前應預留不少於800mm空間機架背面離牆距離應大於600mm。3背板式跳線架應經配套的金屬背板及接線管理架安裝在可靠的牆壁上金屬背板與牆壁應緊固。4壁掛式機櫃底面距地面不宜小於300mm。5橋架或線槽應直接進人機架或機櫃內。6接線端子各種標誌應齊全。4信息插座的安裝要求應符合GBT503 12第4O3條的規定。5光纜芯線終端的連接盒面板應有標誌。

四、產品保護 1系統設備安裝時不得損壞建築物並應保持牆面和地面的清潔。2安裝設置在吊頂內的線纜、線槽時不得損壞龍骨和吊頂。3應對安裝完畢的設備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防止損壞及污染地面線槽出線口應加強防水措施。

五、安全和環保措施 1搬運設備、器材過程中不僅要保證不損傷器材還要注意不要碰傷人。2施工現場施工完畢要保持清潔現場垃圾、廢料、紙箱等要堆放在指定地點並及時清運嚴禁隨意亂拋。3要遵守現場的規章制度並按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如戴上安全帽和工地出人證。4使用光功率計進行光纖測試時嚴禁用肉眼直接觀測光源部分。5登高作業時腳手架和梯子應安全可靠腳手架不得鋪有探頭板梯子應有防滑措施不允許兩人同梯作業。6施工現場應注意防火不準隨處吸煙現場應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安全技術交底的重要性 文檔 篇五

安全技術交底的重要性

目前我們很多的施工人員,其自身的安全意識非常淡薄,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技能也很匱乏,他們只知道依令幹活,甚至説抓安全是安全員的事情,施工員不太瞭解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技能不算怪事,不要説對操作人員如何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技能的教育了。有的人就連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都寫不出來,或者乾脆就把這道重要的程序給免了。而有的人即使寫出來了卻沒有針對性,這種安全技術交底的作用的結果是可想而知的,出了安全事故時難逃其究的。在幾次安全生產檢查中,經常會發現有以下怪現象:

一些施工程序早已完成了卻不見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幾個施工部位的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完全一樣;交底的內容沒有針對性,幾乎是照書本或以前人寫好的東西照抄照搬;交底資料記錄的部位不準確,時間和簽名給人的感覺就是一個人做出來的,完全是一種應付檢查後補的資料。

從事電力施工的一線操作人員的素質和文化教育的程度相對較低,造成安全防範意識淡薄,安全技能低下,從而會發生一線操作人員傷亡事故,其內容和形式往往和施工現場實際操作有着許多不相吻合之處,以至會使工人們出現消極和牴觸的情緒,而我們的工作也往往難以落實、到位。

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就不同了,它是針對施工現場實際的施工部位和具體的施工內容而對一線操作人員進行的安全防範意識和安全技能的“再培訓”。

在施工作業前,我們面對在施工現場將施工項目的作業點和危險點、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預防措施、應注意的安全事項和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標準以及發生事故後應及時採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等等講述給操作人員聽,比如在交底中深基坑挖有無防護、有無按規定設置警示標示、在運行中的高。低壓電力設備上的施工作業防護措施是否到位等,使其腦袋中產生感覺,增強安全意識,讓其意識到“關愛生命,安全發展的重要性。

安全技術交底對於我們供電所是一項不可忽視的工作,其責任重大,我們認真落實責任可以預防和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因此我們有責任、有信心落實好這項工作。

阿扎河供電所 2011年03月16日

安全技術交底 篇六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後正式上崗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項目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並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於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必須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責任。

2、各級安全教育具有針對性,對待各班組不可千篇一律,應付差使。

3、項目部要經常組織幹部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學習規範和標準,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通過學習達到熟練掌握和運用的目的。

4、要堅持開展每週星期一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週安全工作情況,根據本週工作情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活動的目的、內容及具體安排,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項目經理或其他管理人員不得佔用安全活動日時間召開其它會議和進行其他工作。

5、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進行專業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為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達到最佳狀態。從而採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檢查的內容:按照建築部頒發的《建築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檢查的方法:

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後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三、項目部施工工地每月檢查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半月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四、突擊檢查:

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採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五、專業性檢查:

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六、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後檢查:

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針對重大節假日前後,防止職工紀律鬆懈,思想麻痺,要認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七、經常性檢查:安全職能人員和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標準施工正常進行。

八、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的處理:

各種類型的檢查,必須認真細緻,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台帳,重大事故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指令書,落實專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於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准。批准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2、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向組織施工的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瞭解其道理,為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

3、每個單項工程開工前,工地項目經理要組織施工員向實際操作的班組成員將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作詳細講解,並以書面形式下達班組。

4、施工員根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設備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實施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責任人落實到班組、個人、履行簽字驗收制度。

5、施工現場的生產組織者,不得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私自變更,如由合理的建議,應書面報總工程師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貫徹執行。

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後正式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並建立教育記錄檔卡。

2、項目部必須同各作業班組長和職工簽定安全生產責任合同,並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雙方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3、每天上班前,各作業班組長必須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全面而又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活動,主要強調當天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檢查職工的安全防護用品佩帶情況,觀察和了解職工當天的情緒和心理狀態。

4、對施工機械、機具,在投入正常運行前,必須進行二查:一查其安裝是否正確,是否有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保護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檢修後運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別是容易發生事故隱患的機械,必須在班前進行檢修、檢查其安全狀態,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停機維修,修好試機正常後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凡是不具備上崗作業條件者,一 律不得上崗作業。

6、項目部班前安全活動必須有書面記錄,由項目安全員簽字確認,企業安全管理科進行監督檢查。

安全十大禁令

1、嚴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2、嚴禁一切人員在提升架、吊藍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動任何施工機械及駁接、拆除電線、電器。

4、嚴禁在操作現場玩耍、吵鬧和從高處拋鄭材料、工具、磚石、砂泥及一切物體。

5、嚴禁在沒欄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處作業和在單行牆面上行走。

6、嚴禁在未設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時進行上下交叉作業。

7、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8、嚴禁在高壓電源危險區域進行冒險作業及不穿絕緣水鞋進行機動水磨石操作;嚴禁用手直接拿燈頭,電線移動操作照明。

9、嚴禁危險品、易燃品、木工棚場的現場倉庫吸煙、生火。

施工用電安全防火制度

1、非專業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器設備。

2、各操作人員使用各種電氣設備時,必須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並服從電工的安全技術指導

3、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指派無電工操作證得人員進行電器設備的安裝、維修工作。

4、現場管理人員應重視電工提出的有關安全用電的合理化建議,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迫電工違章作業。

5、專業電工必須認真執行各有關規定和規程,自覺抵制來自任何方面的違章作業指令。

6、專業電工有權制止一切違章操作用電行為,必要時可向有關部門報告。

7、專業電工應端正工作態度,主動配合用電作業者共同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1、所有電氣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在作業前應檢查所有絕緣情況,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人使用,並應定期檢查、校驗。

3、電氣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或斷電,並禁止帶電操作。

4、發現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着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幹沙滅火。

5、在安裝自動空氣開關等有返回彈簧的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於斷電位置,再作安裝。

6、多台配電箱並列安裝時,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的接合處,也不得觸摸連接螺孔。

7、安裝照明線路不準直接在板條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須通行時,應在大楞上鋪設腳手板。

8、外電杆架線,登杆前,杆根應夯實牢固。舊木杆根單側腐朽深度超過杆根直徑八分之一以上時,應經加固後方能登杆。

9、登杆操作腳釦應與杆徑相適應。使用腳踏板、鈎子應向上,安全帶應拴於安全可靠處,釦環扣牢,不準拴於瓷瓶或橫擔上,工具材料應用繩索傳遞,禁止上下拋扔。

10、杆上緊線應側向操作,並將夾緊螺栓擰緊,調整拉線時,杆上不得有人。

11、施工用電應按安全要求作接地,如遇雷雨應停止工作。

12、電力傳動裝置系統及高低壓各型開關調試時,應將有關的開關手柄取下或鎖上,懸掛標示牌,防止誤合閘。

13、現場配電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不準超越遮攔和從事修理工作。

14、雨天室外操作時,除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以外,絕緣應有防雨罩,並有人監護。

15、嚴禁帶電負荷拉合開關。

16、施工現場用電經安全人員檢查驗收合格後進行使用。

0#塊安全技術交底內容重點 篇七

安全技術交底內容:

一、墩旁托架安裝

1、用塔吊或者浮吊起吊安裝托架鋼管樁立柱時,必須安排專人進行統一指揮,起吊前對 鋼絲繩、卡環必須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完好可靠後方可使用。

2、鋼管樁立柱、連接件安裝焊接時,應做到以下幾點:⑴ 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 連接牢固, 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繩索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 線接頭, 必須連接牢固, 焊接、更換焊條應戴手套, ⑵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 應切斷電源, 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⑶ 在高處焊接必須繫好安全帶,雷雨時應停止作業;

3、安裝托架盒子鋼時,下方不得有人經過或停留,嚴禁上下交叉作業。

二、模板安裝與拆除

1、經醫生檢查認為不適宜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2、工作前應先檢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 扳手等工具必須用繩鏈系掛在身上, 螺絲必須放 在工具袋內,以免掉落傷人。工作時要思想集中,防止空中滑落;

3、安裝與拆除 5m 以上的模板,應搭操作平台,並設防護欄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 作;

4、遇六級以上的大風時,應暫停室外的高空作業,雪霜雨後應先清掃施工現場, 略幹不滑 時再進行工作;

5、二人抬模板時要相互配合, 協同工作。傳遞模板, 工具應用運輸工具或繩子繫牢後升降, 不得亂拋。

6、不得在操作平台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7、支模過程中,如需中途停歇,應將支撐、搭頭、柱頭板等釘牢。拆模間歇時,應將已活 動的模板、牽扛、支撐等運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至墜落;

8、模板上有預留洞者,應在安裝後將洞口蓋好,混凝土板上的預留洞, 應在模板拆除後即 將洞口蓋好;

9、拆除模板一般用長撬棒,人不許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

10、裝拆模板時,禁止用 2×4木料、鋼模板作立人板;

11、裝拆模板時,作業人員要站立在安全地點進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 人員要主動避讓吊物,增強自我保護和相互保護的安全意識;

12、拆模必須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無撐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時清理、堆放整齊;

13、拆除的鋼模作平台底模時, 不得一次將頂撐全部拆除,應分批拆下頂撐,然後按順序拆 下擱柵、底模,以免發生鋼模在在自重荷載下一次性大面積脱落;

14、在鋼模及機件垂直運輸時,吊點必須符合扎重要求,以防墜落傷人。拆模時,臨時腳手 架必須牢固,不得用拆下的模板作腳手板。腳手板擱置必須牢固平整, 不得有空頭板, 以防 踏空墜落。

三、鋼筋綁紮

1、檢查使用的工具,機械設備是否完好,作業場所的環境是否整潔,對焊機四周的防火設 備是否完善, 電氣設備的安裝是否符合要求, 夜間作業點是否有足夠的照明等, 雙層作業中, 檢查下層作業的安全防護設施,確認均符合要求,完好可靠後,方可進行作業。

2、多人抬運長鋼筋時,負荷應均勻,起落、轉、停和走行要一致,以防扭腰砸腳。上下傳 遞鋼筋,不得站在同一垂直線上。

3、用吊機吊送鋼筋時, 選用的所吊具應符合吊重量的安全規定, 栓掛吊具捆綁鋼筋應牢靠, 位置應正確,並有信號員指揮, 必要時還要栓溜繩。吊送鋼筋時, 模板內的人員應散開或離 開,以免鋼筋滑落或擺動傷人。

4、鋼筋為易導電材料,因此,雷雨天氣應停止露天作業,以防電擊傷人。

5、在高處進行鋼筋綁紮作業時, 應搭好作業平台或拴好安全帶, 安全帶應掛在作業人員上 方牢靠處。

6、不得在綁紮好的鋼筋或模板拉桿、支撐上行走和攀登,以防墜落傷人。

四、混凝土澆注

1、作業前應檢查作業場所的環境、安全狀況、安全防護設施等,如灌注平台、模板聯接和 固定、砼運輸道等,確認符合有關安全規定後,方可進行作業

2、檢查所用的工具、設備,確認完好方可使用。

3、檢查作業場所電氣設備安裝是否符合用電安全規定,夜間作業點是否有足夠的照明和安 全電壓工作燈。

4、作業前應瞭解施工方法、步驟、質量要求、勞動分工、施工安全措施,機具設備的安全 使用要求等。

5、使用震動泵應穿膠鞋,濕手不得接觸開關,電源線不得有破皮漏電。

6、採用砼泵輸送砼時,泵與震搗點之間應設有聯絡信號,以防砼噴出傷人。

7、砼振搗人員的作業場所,腳手板、欄杆等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可靠。下砼時,速度應 緩慢,且必須等吊斗停穩後方可下料,要避免吊斗碰撞平台上作業人員的現象;

安全技術交底內容 篇八

一、安全保證措施

1、所有施工人員都經過施工及安全培訓

2、採用直徑24mm承重350公斤尼龍繩為安全繩。

3、採用直徑12mm承重150公斤尼龍繩為副繩。

4、每人配帶一副符合國家安全質量的安全帶,並將安全帶與副繩相聯,保證人員不能從頂樓直接墜落地面。

5、根據施工人員數量,頂樓及地面各配備安全員1-2人,並且負責每天施工前安全設備檢查。同時要求全體員工貫徹有關的安全工作規程基本要求,開展安全檢查、事故預想分析和反事故措施會、安全施工競賽等活動。安全檢查和日常安全工作中、高空作業、用電應作為重點來抓,要經常地對安全帶、安全帽等進行檢查,長抓不懈。從事生產管理與操作的人員,依其從事的生產內容,在進入崗位前,分別通過企業、施工項目的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取得安全認可證方可上崗。對施工現場設有安全防護設施。做好施工人員的勞保工作和社會保險工作,施工項目經理都常備急救藥物,以防施工意外。

由於本工程涉及到高空作業,在進行施工技術交底時,應有齊全的個人防護用具;必須繫好安全繩(帶),而且必須系在牢固的構件上,並不得低掛高用。在施工過程中,應隨時檢查安全繩(帶),是否牢固。高空作業所用的工具和材料應放在工具袋內或用繩索幫牢,上下傳遞物件應用繩索吊送,嚴禁拋擲。

應避免交叉作業,上下交叉作業或人多在一起工作時,應互相照應密切配合。在雨後進行高處作業,應採取防滑措施。

6、做到“十不登”:

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深度近視眼等不登高;

迷霧、雷雨、六級以上大風不登高;

沒有安全帽、安全帶不登高;

夜間沒有足夠照明不登高;

飲酒、精神不振或經醫院證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腳手架、腳手板、梯子沒有防滑或不牢固的不登高;

穿厚底鞋或攜帶笨重工具不登高;

高樓頂部沒有固定防滑的措施不登高;

設備和構築件之間沒有安全跳板,高壓電線沒有遮攔不登高;

石棉瓦、油氈屋面上無腳手架不登高;

二、班組安全活動制度及紀律

1、開展班前安全,由工地負責人組織班組人員參加。

2、班前安全活動制度,按公司要求每週開展一次,時間定於每週星期六下午為安全活動日,從15點至17點結束。

3、安全活動內容主要是安全防護,施工現場的道路清理,頂架和腳手架的檢查,施工機械的完好率和運轉情況,工人住地衞生及防火、防毒情況等。

4、參加安全活動所有人員要有認真負責的責任感、做到不留後患,不存在僥倖心理,把隱患清除在萌芽中。

5、對安全活動有功人員,項目部應給予嘉獎或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