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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商標流程(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33W

個人申請商標流程(精品多篇)

個人申請商標註冊的`注意事項 篇一

1、先對商標進行查詢,如果在先沒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製作申請文件,遞交申請;

2、申請遞交後1個月左右,十個工作日商標局會給你下發一個申請受理通知書(這個期間叫形式審查階段)。

3、形式審查完畢後,就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這個階段大概需1年左右。

4、如果實質審查合格,就進入公告程序(這個期間是3個月,也叫異議期間);

5、公告期滿,無人提異議的。就可以拿註冊證了。

商標被惡意搶注應如何應對 篇二

1、當被搶注商標進入初步審定公告,提出異議。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三十條 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

《商標法》第三 十一條 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2、當被強注的商標核准註冊時,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爭議,撤銷被強注的商標。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四十一條 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註冊商標;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

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的,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對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除前兩款規定的情形外,對已經註冊的商標有爭議的,可以自該商標經核准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

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裁定申請後,應當通知有關當事人,並限期提出答辯。

如何證明別人惡意搶注商標 篇三

《商標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首先,你要證明對方主觀方面是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認定方式通常為:

1、看他註冊成功後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產品上,這種產品是否和被搶注人的產品屬同類或近似產品;

2、是否對被搶注人高價轉讓或高價許可使用該商標;

3、是否直接控告被搶注人侵權,並提出賠償請求。

其次,證明對方採取了不正當手段。 認定方式:

1、申請人利用與他人同行的關係。

2、利用與他人曾經合作過的背景。

3、同一區域內瞭解內情的其他人。

利用其不同的條件和自有的優勢,如管理者、法律顧問、記者、商標代理人等,在進行新聞採訪或進行管理等工作過程中瞭解到經營者商標使用的情況,並能預見搶注該商標所帶來的利益而搶先註冊。

個人申請商標註冊的流程 篇四

1、提前設計好要註冊的商標。包括商標圖案、中文和英文的名字。

2、確定商標的使用範圍。商標分45大類,每個大類下再分小類,要確定註冊商標的具體使用範圍和產品名。

3、提前查詢商標是否被註冊。到國家工商總局的網站上查詢該商標是否被人註冊了,如果被註冊了就要更改商標後再提交。沒有註冊即可提交註冊申請。

4、到所在地的工商局提交資料。個人註冊商標需要提交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各2張、商標的設計圖案6張、帶本人簽名的商標註冊申請書。再交1000元費用給商標局,不管有沒通過都不退還費用。

5、等待商標局的審核。一般需要12~16個月出結果。

6、公示期。通過了商標局的初審後,即進入3個月的公示期,任何人有異議的都可以提出,如果沒有異議的即可以成功註冊。有異議的要進行商標異議答辯,答辯通過後即可成功註冊。

7、商標的公佈。通過了公示期後,商標局會發文公佈該商標成功註冊,即可以使用。此時商標即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