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結婚到底要不要彩禮【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53W

結婚到底要不要彩禮【精品多篇】

哪些條件下可要求返還彩禮 篇一

最高人民法院相關法律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至於如何返還彩禮,可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其過錯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酌情減少。

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內三個月以上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50%;共同生活不滿三個月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70%;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同居關係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間女方懷孕或者流產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礎上再減少5%至20%。

事實上,給付彩禮和收取彩禮都是以締結婚姻關係為前提的,一旦這個目的沒有達成,就會出現要求返還彩禮的情況,而此時也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才能返還結婚彩禮。

結婚到底要不要彩禮 篇二

1、要彩禮

彩禮不僅僅是一個民俗習慣,更是女方以後生活和地位的保障,如果女方不要彩禮,有些家庭就不會重視女方,甚至會認為女方好欺負,所以彩禮錢是必須要的。

2、看情況

如果男女雙方的三觀都是比較正的,且兩人感情也很好,那麼可以商量着不要彩禮或者彩禮錢少一點,只要以後男人有上進心,生活一定也是非常美好的。

同居分手可以起訴要求退回彩禮嗎? 篇三

同居分手可以退彩禮。對於同居後打算結婚,並已支付彩禮,最後卻因各種事由而沒有結婚的,對於已經支付的彩禮,男方有權要求返還,女方應當及時退還。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