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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隊管理制度(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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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隊管理制度(精選17篇)

篇1:車隊管理制度

1.司機在接到行車命令後方可出車,完成任務後立即返回。一般情況下,要根據命令所指定的地點行駛,不得隨意改變路線。

2.每月至少一次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及時傳達交管部門等相關交通安全工作精神內容;督促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確保安全行車,杜絕事故發生。

3.按照車管部門等的相關規定,做好公司所有車輛年檢和駕駛員年審工作。

4.嚴格遵守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規定,車輛維修應認真檢查核實,嚴格把關,嚴格執行報批制度。

5.行駛中嚴禁超員和超速行駛,以及強行超車。

6.每天對車輛運行情況和駕駛員安全行車進行檢查考核,嚴把檢查考核關,杜絕病車出行,確保車況良好和安全行駛。

7.行車中不得將車交給非車隊駕駛員駕車,否則責任自負,損失自己承擔。

8.對違章、違規的駕駛員要做好登記,並及時將信息報集團辦公室。

9.按照交管部門、安檢部門等的相關要求,做好所有車輛的管理資料。

篇2:車隊管理制度

一車隊管理是機關後勤保障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司機要樹立全心全意為領導服務、為機關工作服務的思想,自覺端正服務態度,增強服務意識,做到服從領導、聽從安排、愛崗敬業、勤於奉獻,為機關工作提供優質服務和可靠保障。

二車隊管理由辦公室負總責,車隊隊長在辦公室領導下具體負責車隊管理的日常工作。車隊隊長的主要工作職責是:⒈組織司機開展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⒉搞好司機考勤;⒊組織司機年審和車輛年檢;⒋及時反饋司機的意見和合理要求。

三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學習。除按時參加機關統一組織的集體學習外,還要根據車隊工作特點,定期組織司機學習交通法規,交流工作經驗。辦公室分管主任要不定期參加司機會議,溝通思想,傾聽司機的意見和要求。

四司機要忠於職守,自覺遵守請假制度,保證 工作用車隨叫隨到。司機因病因事請假,為常委會領導服務的,先報領導同意,再報車隊隊長填寫考勤記錄。常委會領導因外出不用車的,司機要堅守工作崗位,車輛由辦公室或車隊隊長統一協調。

五司機要遵守職業道德,嚴格保密制度,做到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説的不説。嚴禁借工作之便向領導提出不合理要求。

六常委會主任、委室工作用車實行“統一管理,相對固定”的用車制度。司機因公出長髮,應在事前向辦公室分管主任或車隊隊長彙報,説明去向和事由。遇有下列情況之一,委室用車應首先服從辦公室統一協調:⒈常委會召開重要工作會議、例會或開展視察、檢查等重大活動需要調度車輛的;⒉常委會領導因特殊情況需要調度車輛的;⒊上級或外地來人需要調度車輛的;⒋老幹部統一活動及特殊情況下需要調度車輛的;⒌車輛故障或司機因事因病請假需要調度車輛的;⒍其它特殊情況下需要調度車輛的。

七嚴禁私自出車派車。未經同意私自出車,發現一次進行批評糾正,發現第二次給予適當經濟處罰。造成責任事故的',責任由出車司機承擔。耽誤公務及領導用車的,要給予嚴肅批評教育。凡不服從調度的,每次扣出發補助元。

八要保證行車安全和良好的車況。出車司機要遵守交通規則,謹慎駕駛,不開病車,不開英雄車,嚴禁酒後開車。不出車的車輛,有車庫的要及時入庫,沒有車庫的一律在辦公樓前妥當停放。

九車輛維修、燃油管理及車輛保險等具體事宜按照市裏的統一規定執行。在市裏未出台新的政策前,司機外出途中需要修車、加油的,應報乘車領導批准,並由領導簽字後按規定報銷。過路過橋費實行每週一次結算,由辦公室分管主任或車隊隊長審核簽字後按規定報銷。

篇3:車隊管理制度

一、目的:

規範公司車輛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質,確保車輛使用及時、合理及安全化。

二、範圍:

本公司所有公務用車。

三、工作規定:

1、公司實行一個司機負責一輛車輛。司機負有對車輛安全駕駛、車輛維護、車輛受檢、車輛違章處理的責任。

2、由生產部負責統一車輛的管理、派遣及管理司機相關工作的安排。

3、由採購部負責管油卡的登記,由財務部負責審核。

4、由生產部負責監督車輛維修、保養、行車記錄、車輛清潔及報銷等相關工作。

5、司機人員每日行車必須認真填寫《行車記錄表》,經使用者確認實際使用時間、里程、加油等情況,由生產經理審核,於每週一上午11:30前交綜合部相關負責人。《行車記錄表》將作為油費、路橋費報銷的依據之一,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6、司機必須服從生產部門的調度服從上級的統一指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行車。

7、在未經過公司批准的情況下,嚴禁私自用車。

8、司機身上必須攜帶通訊工具,保持電話暢通。

9、司機出車,應保證行車安全。若出現事故,必須第一時間反饋至綜合部協調處置。

10、車輛出現故障、損壞等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反饋至分管領導和綜合部,一經發現未及時反饋私自處理的,駕駛員記小過。

11、生產部與綜合部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每月發放浮動工資的重要依據。

12、司機離職前,應處理完車輛違章等相關事宜後方可結算工資。

四、相關細則:

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不得酒後駕車,不得疲勞駕車,不得非正常操作行駛車輛。

2、司機應經常對車輛各種證件的有效性進行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3、出車時必須選擇方便,快捷路徑,不得無故繞道,應以提高工作效率,節省機油為原則。

4、無需出車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待命。外出停放時,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

5、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車輛、搖起車窗玻璃、鎖好車門,如車內丟失物品或下雨淋濕駕駛室,由該司機賠償損失並通報批評。

6、司機每次出車必須嚴格做好行車登記,認真填寫《行車記錄表》;初次不填的,予以口頭警告,兩次及以上予以記過處分並通告批評。並將行車日誌作為對“優秀駕駛員”評選的重要項目之一。

7、司機長途出車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需向上級彙報,不報或者隱瞞者自行負責車輛問題;相關陪同者,也有連帶責任。

8、如裝車物品因超高、超長、超寬有可能造成違反交規的情況時司機應事先現向公司説明。在徵得公司同意後出行,造成因限高、限寬的違章情形,司機免責。此外,司機在出車時發生的一切違章違規責任、均由其司機承擔。

9、報銷時,必須有《行車記錄表》和加油時開具發票或小票作為憑證,且發票上填寫公里數、車牌號,才予以報銷。

10、車輛維護及保養

10.1 本公司所有車輛所屬司機應確實遵守車輛保養規範的執行,車輛附車輛保養手冊,應熟讀詳記,維護車輛最佳狀況。

10.2 車輛維修及保養的地點應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司機不得私

自更換。有特殊原因需要換點維修的,應事先徵得公司的同意。

10.3 每日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輪胎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10.4 對於車輛操控若發覺異常應立即進廠檢查,申報車輛維修。

10.5 至少每週洗車一次,隨時保持車身外觀清潔乾淨。

10.6 隨時注意里程數,於規定里程更換機油、齒輪等例行車輛保養。

10.7 車內應保持清潔,不得零亂堆置雜物。隨車工具完好、齊全。

10.8 所有維修記錄應詳盡填寫,吸取經驗,防範類似事件的發生。

五、獎懲

公司將不定期對司機進行抽查,實行打分考核。對考核不達標的司機進行記過處理。每季度評選一次“優秀駕駛員”。被評為優秀駕駛員的司機,公司對其給予精神獎勵及物質獎勵。

六、本規定由綜合部起草,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實行。

篇4:車隊管理制度

一、車輛管理

1、本公司的車輛由倉儲部管理,並指派專人負責對車輛調度。

2、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駕駛,需由他人駕駛時,應告知車輛性能、狀況併到車隊調度處備案。專任駕駛員應每週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3、各部需要使用車輛時,應事先填寫“用車通知單”一式二聯,經單位主管領導核准後交倉儲部車隊調派(主管領導不能核准的部門,由主管領導籤批授權委託書到車隊備案)。

4、“用車通知單”應詳細填寫用車時間、路徑、起止目的地。

5、車輛行車途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負擔。

6、車輛到達目的地後,按對方要求妥善停置車輛。

7、車輛出門按公司的出廠管理規定執行。

二、駕駛員管理

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有規章制度,安全駕車。並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有規章制度。

2、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注意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3、駕駛員應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的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5、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

6、駕駛員出車歸來後應到車隊調度處登記當日出車路橋費,實際出車路線等其它特殊情況。車輛駛回後應停放在公司安全地方,並將車門鎖好。

7、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8、駕駛員對車隊調度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後可向部長反映。出廠後以生產銷售為主,聽從用車部門的工作安排。

9、駕駛員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的,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執行。發生交通事故,除取消安全獎外,交通事故由駕駛員按《XX年車隊承包合同》的規定承擔損失。

三、車隊服務範圍及費用分配

1、車隊服務範圍:銷售部要求送貨上門的客户(產品售價中包含運費)不包括主機廠相關人員的其它業務要求,製造部外加工單位(產品裝飾費中已含運費的除外),採購部(外協加工單位不含運費,外購件除外),財務部、質管部、倉儲部的零星用車。

2、車隊各類車型費用標準按XX年標準和統計口徑執行。

3、內部費用以“用車單”為準,按各部實際用車裏程數與標準單價計算。

4、對於不屬車隊服務範圍的用車,用車部門填寫“用車單”一式二聯,經用車部門主管領導審核批准後交到車隊進行費用核算,按實際用車裏程與實際市場價格收取出車運費並在“用車單”上註明價格,扣除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出車費及輔料費按實際收回運費(含抵款)利潤的50%作為獎勵及二次分配基金。

5、公司責任的急件產品發生的運費由責任部門承擔,外單位用車的運費由用車人向外協廠收取(包括抵款收取),未收回的外單位運費則由用車人工資承擔。採購部調拔材料用車費用如含在調拔單價中則由採購部承擔運費。

6、屬於車隊服務範圍的實際發生費用(財務核算扣除折舊)與分攤到各部門的消耗之差為車隊當月的利潤情況。費用超標按5%扣罰車隊工資,年末拉通計算。

7、不屬於車隊服務範圍的費用,月末由車隊將用車通知單彙總後到財務科結算費用。

8、修理費、燃油費超標按車隊承包合同考核。

篇5:車隊管理制度

一、目的

1、目的:規範公司車隊管理,明確駕駛員崗位職責,確保公司車隊有效運行。

2、原則:一人一車,一車一卡,出車必登記,誰的車誰管理,誰違章誰負責,誰出事故誰承擔,績效考核,按制度獎懲。

二、出車與收車

1、駕駛員出車前須做好出車前的準備工作,並對車輛進行衞生清理和檢查;

2、收車後車隊隊長鬚對各車輛及《行車記錄表》、《加油登記表》整理核查。

三、行車登記

1、駕駛員每次出車必須嚴格做好行車登記,認真填寫《行車記錄表》;

2、車隊隊長每一天對《行車記錄表》進行核查整理,每週末統計一次,每月進行存檔。。

四、車輛維修及保養

1、公司車輛須定期定點進行維修及保養,駕駛員不得私自更換車輛保養地點;

2、車輛維修須由車隊隊長陪同或行政辦另作安排。

五、備用金及報銷

1、車隊備用金由車隊隊長統一管理,駕駛員每次出車費用報銷須及時申報,做到一次一結;

2、車隊隊長應對備用金及費用報銷做好登記工作。

六、長途外勤管理

1、駕駛員長途外勤由車隊隊長統一安排,採用輪換制;

2、駕駛員長途外勤中,公司給予每餐五十元的外勤補助,此補助已包含早餐補助。

七、車輛違章

1、駕駛員誰開車誰違章誰負責;

2、車隊隊長每週核查一次車輛違章情景,駕駛員每月底處理一次。若駕駛員一個月內沒有對車輛違章進行處理,公司從當月工資內扣除違章罰款金額;

3、駕駛員每月違章超過五次(含)以上者,勞動合同自動終止。

八、安全事故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過程中,須對車輛安全負全責;

2、駕駛員每月發生車輛刮蹭等安全事故三次(含)以上者,或全年發生車輛刮蹭等安全事故十次(含)以上者,勞動合同自動終止。

車隊隊長:

駕駛員: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篇6:車隊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範公司車輛管理,合理調度和有效使用車輛,節儉交通費用開支,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車輛。

3、主要職責

3、1pmc部全面負責公司車輛調度、協調和管理工作。

3、2車輛使用部門按照車輛使用和管理辦法規定填寫派車單。

3、3pmc部司機負責車輛平安到達目的地與回到,所管轄車輛的日常保養和清潔工作。

4、車輛的使用管理

4、1車輛使用範圍

4、1、1公司員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談業務、開會學習、維修設備、採購物品等。

4、1、2接送公司賓客和來公司辦事人員。

4、1、3其他緊急和特殊用車,例如:員工受傷急需治療、外單位借調用車等。

4、2車輛使用程序

4、2、1公司車輛一律為公務使用。但在不影響公務的情景下,經總經理批准,亦可酌情滿足管理人員因私用車的要求。

4、2、2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車的部門(人),須提前填寫《派車單》(半天或以上的長途用車須提前一天申請),經所屬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後交由pmc部車輛管理員(池江)統一派車。

4、2、3若出現多個部門同時申請使用公車時,則以“先急後緩、先貨後人”的原則派車,各部門和司機應顧全大局,服從pmc部的派車調度。

4、2、4對近似方向和時間的派車要求應儘量拼車外出;長途出差(距離容桂地區周邊100公里以外的城鎮)人員應儘量乘坐大巴車,以減少公司派車的次數和成本。

4、2、5司機按照《派車單》上報批的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用車完畢後,須認真填寫《車輛行駛記錄表》。

5、車輛管理

5、1、1公司車輛實行分工職責制,對自我所管轄車輛全面負責,司機僅有權負責自我所管轄車輛的費用報銷。

篇7:車隊管理制度

公司車隊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各種機動車輛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開支,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現有車輛。

第二章:車輛使用範圍

第三條:使用範圍(公司所有車輛)

1、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開會、業務需要、出差迎送。

2、接送公司賓客和來公司辦事人員。

3、企業貨物運輸。

4、其他緊急和特殊用車。

第三章:車輛使用程序

第四條: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任何部門用車,必須頭一天下班前,向行政部經理申報,才好按序安排派車。每次派車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填寫用車申請單,車隊長許可,行政經理審批,按申請單資料填寫派車單,然後由車隊調度員安排,並做派車備案後,方可派車,回來後應第一時間到行政部簽到並上交派車單統計。車隊辦公室要有人值班,車隊安排輪流值班,搞好衞生,做好當日出車統計,做到查有可依。

1、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公司公務小車除副總和副總以上的領導能夠配專車外,其他部門領導不配專車,但可優先使用。

2、各部門公務使用車輛時,應事先填寫“出車申請單”,經部門主管核准後,交於行政部統一審批並開具派車單,由車隊調度員統一調派。無論任何用車情景,其他部門及人員無權調派。長途派車可由調度員輪換安排。

3、駕駛員必須服從車隊長的管理,聽從調度員的調派,調度員為車隊長的助手。在沒有接到派車單之前,駕駛員應在車隊辦公室待命,不能在宿舍睡覺,嚴禁駕駛員理解任何無派車單的出車任務。若有特殊情景,須有公司領導或行政部負責人的電話通知。駕駛員若無派遣通知出車,按私自出車對待,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駕駛員一人承擔。

4、嚴格控制私人用車和外單位用車,如特殊情景私人用車,須經公司領導同意,並酌情收取油料費。

第五條:駕駛員按照派車指令、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司機因公出車發生的過路費、停車費、油費、誤餐費等先由調度員初審,再由行政部、財務部嚴格審核,每次報銷的單據必須填寫當次出車的時間、地點、事由、里程數等詳細資料,並附派車單。

第六條:用車完畢,駕駛員填寫用車實際情景記錄,認真按要求填寫派車單資料,回公司應及時交回行政部作統計。

第七條:對同一方向、時間的派車要求儘量合用,減少派車次數和成本。

第四章:車輛管理

第八條:公司所有車輛均由公司車隊統一管理調派,車輛駕駛員為車輛安全第一職責人。

第九條:公司所有車輛均建立車輛檔案,須填寫車輛登記表。駕駛員如實填寫用車裏程和耗油量。車輛加油用公司油卡,特殊情景需現金加油需電話請示領導,並保留加油票,否則不予報銷。

第十條: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專人保養職責制。駕駛員發現無力排除的故障,應及時報告車隊長,車輛不得帶病出車。嚴禁將車交由無證人員或其它證件不符人員駕駛。

第十一條:公司車輛由公司車隊統一計劃使用,各部門和駕駛員應顧全大局,聽從指揮、調度,必須堅持手機通訊暢通。

第十二條:所有車輛按月進行內部財務核算,列入成本效益考核範圍。第十三條:公司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在指定地點,一般不允許在外過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車輛被盜、損壞,駕駛員及車隊負責人共同承擔部分賠償職責。

第十四條:如公司實行派車接送制度,因臨時性或長久性改變行車時間、路線,均應由當事人事先報告車隊長,車隊長通知駕駛員和全體乘車人員。

第十五條:公司車輛發生過户時,需提前報車隊審核,總經理審批,否則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職責。

第十六條:每月10日前將上月車輛產生的各種費用及車輛行駛里程,由車隊彙總後報相關部門。

第十七條:車輛管理要求

1、下班後車輛須按規定停放到指定地點,不得擅自公車私用。凡酒後開車或私自出車肇事的,除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個人醫療、護理等費用自理。

2、公司車輛:週日休息的管理人員和員工,不得私自用車。特殊情景請示行政部主管或公司領導同意後,方可用車。

3、車輛出門時,駕駛員應主動配合保安檢查,裝卸貨物時要認真核查貨物類別、數量,並時常做到自檢自查。

第五章:駕駛員管理

第一節:目的

第一條:為杜絕和減少企業車輛安全事故,保障企業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不斷提高員工安全運營的自覺性,發揮其進取性,防止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規範勞動紀律,以維護公司正常生產運營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節:安全守則第二條: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嚴格遵守安全駕駛操作規程,隨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有效證件。駕車時不準閒談、吸煙、吃零食,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嚴禁酒後駕車。做到安全、節儉、高效、快捷。

第三條:凡屬企業車輛必須每次出車進行一次車輛安全檢查,確保制動、轉向、燈光、信號良好。

第四條:駕駛員對車輛要做到“三勤”即,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平時做到車容整潔,車內整潔。

第五條:駕駛員必須每週對所駕駛車輛進行一次詳細的安全自檢工作,並由該駕駛員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於每月5日前將上一月檢查記錄統一交車隊負責人。

檢查項目:

1、檢查水、潤滑油是否正常。

2、轉向部分:方向盤的緊固螺絲、轉向杆聯接塊、橫直拉桿和尚頭、緊固螺帽、開口銷是否緊固。

3、制動部分:檢查剎車油是否到達標準(剎車油只可固定用一個品牌的)、連接油管是否有漏油情景、分泵段連接軟管是否有裂紋、四輪分泵是否有滲漏、制動性能是否良好,目測底盤、發動機是否有漏油、漏水情景。

4、傳動部分:傳動軸緊固螺絲是否鬆動、傳動軸間隙是否正常、輪胎氣壓是否標準、輪胎緊固螺絲是否緊固、四輪軸承是否鬆動、備胎是否正常。

第六條:駕駛員確保良好的休息、足夠的睡眠,以充沛的精力和體力保證安全行車,要衣着整潔、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第七條:駕駛員在工作中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人講話資料,不該聽的不聽,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説的不説,不散播消息,保守機密,守口如瓶。

第八條:駕駛員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將駕駛車輛借給他人使用。

第三節:車輛報修程序

第九條:企業車輛報修程序:

1、車輛維修(保養)實行申報制度。首先由駕駛員提出申請和維修意見交車隊隊長鑑定並出具車輛維修單,行政部負責人審核後經公司領導同意後方可修理。事後認真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登記表,不按程序擅自辦理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車隊負責人簽署車隊意見。

3、任何車輛維修需經主管部門審批後方能進行,併到定點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4、維修完畢後駕駛員在維修結算單上簽字驗收,並將結算單交車隊負責人處。

5、車隊負責人及主管部門審核結算單,並簽字認可。

6、與廠家結賬時由財務部門人員同車隊負責人根據結算單向維修廠家進行結算。

7、駕駛員出差在外車輛發生故障時,可先電話向車隊長及主管部門彙報,在當地修理後回公司補辦手續。

8、在保養維修過程中新發現需維修的部分,需按車輛報修程序進行口頭申請報修,經同意後方可進行維修,並於事後三天內補辦書面申請手續。

第四節:獎懲

第十條:車隊負責人在進行日常調度和安全檢查時,按公司有關規定有權就車輛安全檢查結果對企業內任何駕駛員做出獎懲,重大事項須報公司領導審批後,方可執行。

第十一條:具體獎懲規定:

一、獎勵:

1、駕駛員應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公司車隊管理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年度內無事故,無違章,無處罰的職責駕駛員,獎勵1000元,不滿一年的,按實際月份計算。

2、對違反安全運行行為,敢於大膽制止並糾正的,獎勵200元。

3、進取參加安全運行活動,提出合理化提議並被採納的,獎勵100元。

4、進取舉報員工違紀行為經查證屬實的,獎勵200元(獎勵人員名單不會公佈)。

5、每月安全出車,無違章,無事故,無處罰者,獎勵100元。

6、每季度無違章,無事故處罰,服從工作安排,工作進取上進,同比勤儉節儉油費和車輛使用費用的,經評比最優第一名的,獎勵300元。

二、懲罰:

1、由於司機原因造成送貨不及時,導致安裝隊造成損失的,罰款200元,並追究其相關職責。

2、車隊隊長每月核查一次車輛違章情景,駕駛員每月底處理一次,出現有交通違章罰款由當事人負責,出現交通事故,給公司、車輛、其它第三方、駕駛員本人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負責,並扣除當月的安全獎。若職責駕駛員每月沒有對違章紀錄進行處理,車隊長進行監督核查職責人,公司將從當月的工資中進行扣除違章罰款金額。

3、員工爭吵謾罵的罰款50元,員工間打架鬥毆的罰款200元后果自負,情節嚴重的作開除處罰。嚴禁利用工作之便向乘車人吃、拿、卡、要、以及撥弄是非、破壞團結、參與賭博,一經發現視情節給予處罰50—500元。

4、偷盜公司或員工財產的罰款500元,並根據物品的實際價值進行賠償,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嚴禁公車私用、拉私活、偷油,違者每發現一次處罰200元,並由車隊長核算給公司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6、態度惡劣,不服從調度每次罰款100元,發生誤時誤事的,罰款500元。

7、駕駛員如發生行車事故,無論職責大小,必須向車隊隊長和行政部彙報,嚴禁私自處理,違者罰款200元。

8、車隊司機出車必須有行政部門審批的派車單方可出車,若無審批手續出車的,罰款500元,私自出車發生事故的,無論有無職責,由駕駛員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9、如星期天或晚上等情景,緊急用車也必須有公司領導或行政部負責人的電話許可,違者罰款200元,但須事後補交派車手續。

10、車隊駕駛員在提取快遞等其它郵件時,要按提取貨物的清單進行提貨,提取貨物及其它郵件回來的,必須要收件各方確認,貨物應入庫。如駕駛員提取郵件及貨物時有漏提,收件無簽字,不入庫,除賠償損失外,還將受到處罰,每次罰款100元。

11、對車輛不日常檢查和定期進行保養的,一經發現給予職責駕駛員每次50元的處罰。對車輛的有效證件和工具不妥善保管導致丟失,除賠償給公司造成的損失外,處罰100元。

12、因備胎不正常導致需要急救的車輛,所產生的一切急救費用由職責駕駛員承擔,並另給予100元的處罰。

13、駕駛員不負職責而導致車輛行駛途中把燃油耗乾的,其產生的一切施救費用由職責駕駛員承擔,並給予50元的處罰。

14、車輛發動機因缺水、缺機油導致受損,所以造成的一切費用由職責駕駛員承擔,並給予300元的處罰。15、因超速行車、強行超車、酒後開車、違章停車及其它違規行為而被罰款,職責一律由駕駛員自負,費用不得報銷。發生職責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酌情處理,並按職責大小賠償。發生重大事故,除經濟賠償外,按有關規定處理,並調離駕駛崗位。發生事故後逃逸者,除經濟賠償外,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篇8:車隊管理制度

為科學合理規範管理公司車輛,做到高效、節儉、安全行車,保障公司用車需要,結合公司實際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管理

1、公司車隊負責公司車輛的統一購置、落户bànzhèng、保險、年檢年審、維修保養、油料補給、交通事故處理以及考核、培訓、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車輛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公司車輛除機動車輛外,原則上將車分配到各班子成員、部室優先使用。車輛未用時,車隊經請示後可臨時調配。如領導出差,車輛歸車隊統一調配。

3、嚴格執行車輛專人專車的管理方式,非本車專職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駕駛員負責本車駕駛、跟蹤維修保養、清潔、證件保管等,嚴禁轉借或私自調換駕駛車輛,否則,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我承擔並予以重罰。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經車隊同意。

4、節假日或休息日車輛必須停放公司指定地點,嚴禁非工作用車,嚴禁搭載非公司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當事人自負,特殊原因需公司車隊同意。任何用車部門及人員,必須尊重駕駛員權利,不能指使駕駛員做出違章駕駛行為。

5、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各級交通法規和制度,對交通違法、違章行為引發的一切後果和所有罰款由駕車人自我負責處理。

6、特殊情景下外單位和公司職工借用車輛必須填寫《借用公車審批單》,經公司批准同意後,實行付酬派車。車輛使用費按1元公里支付。

7、車隊長負責對每台車進行單車成本核算,並每月進行公佈,單車成本核算是對駕駛員進行考核的重要指標,直接參與駕駛員工資的發放和年安全獎評比。

(1)每輛車的行駛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據車輛車型、車況等因素,確定每輛車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輛車的輪胎消耗量。

8、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燃料油採用一車一卡制,車卡相符,並準確填寫公里數。有特殊情景需要在外加油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並報分管領導批准。

二、車輛維修

1、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定點維修。車輛維修必須憑派修單到指定的廠家維修。有特殊情景需要在外維修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並報分管領導批准。

2、車輛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

(1)日常維護是由駕駛員每日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後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資料是清潔、補給和安全檢測。

(2)一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資料是除日常維護作業外,以清潔、潤滑、堅固為主,並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等安全部件。該級維護為每5000公里進行一次。

(3)二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資料是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轉向節、轉向搖臂、制動蹄片、懸架等經過必須時間的使用容易磨損或變形的安全部件為主,並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該級維護為每15000公里進行一次。

3、車輛大修按行駛里程15萬公里以上或實際情景確定。

4、車輛維修1000元或更換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車隊長負責審核同意,車輛維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領導審批,車輛維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經理審批。維修程序為:

(1)駕駛員報修後由車隊長負責檢驗,確認後再由車隊填寫派修單。為了更好地對車輛進行管理,堵塞漏洞,節省開支,杜絕因維修保養造成的安全隱患,防止駕駛員在修車過程中採取報而不修,多報少修的現象發生,凡維修部件超過200元的必須回收,交車隊驗收。

(2)車輛統一在指定的維修點維修,未經車隊同意,駕駛員不得到定點以外的廠家維修、如有違反由駕駛員承擔一切費用。修理期間駕駛員應在修理廠監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廠家作弊和維修不到位。車隊長要對帳目進行核實簽字,經財務審核後才能付款。

(3)維修質保期限為:一級維護車輛行駛15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天內;二級維護車輛行駛3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十天內;大修車輛行駛10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個月內(時間、里程先到達者為準)。

三、報帳程序

1、公司所有車輛的費用開支,均以每台車為單位,單獨辦理報賬手續。

2、報賬經辦人必須是指派的該車駕駛員,特殊情景由非本車駕駛員發生的費用也應轉交本車駕駛員統一報銷。

3、車輛費用報銷程序:駕駛員填寫單據→車隊長籤認→財務部審核→領導批示→財務部報銷。

四、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考勤一律由綜合辦統一管理,無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罰款50元天。考勤作假的,罰款100元並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2、嚴禁長時間待車開空調,一經發現,罰款100元次。

3、嚴禁上班(待崗)期間玩牌賭博和離開公司辦私事,違者罰款100元並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4、嚴禁以各種藉口逃避出車,當班駕駛員要求做到隨喊隨到,如要出車時無法按時到場視作事假並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5、駕駛員必須做到上車系安全帶,並有義務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帶。做到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不得強行超車,轉彎不佔道超車、不超車,經過集鎮或遇雪、雨、霧天應堅持車距,減速慢行。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6、嚴禁違章駕車,酒後開車,無證開車,穿拖鞋開車,帶病開車,疲勞開車,車輛亂停放。違者職責自負並處以罰款50元次。

7、嚴禁在開車時使用通訊工具、抽煙、吃檳榔。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8、因駕駛員職責造成車輛被盜者,取消全年安全獎並予以辭退。

9、嚴禁出私車或私自將車借與他人駕駛。違者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10、駕駛員需每一天填寫行車日誌,行車日誌將作為對駕駛員考核的重要依據。未填寫行車日誌的,罰款50元次。

11、駕駛員要按時參加公司組織召開的安全學習例會。無特殊原因的,不得請假,學習遲到的處以50元次的罰款,缺課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五、安全事故處理

車隊負責做好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工作,將安全生產、事故情景及獎罰意見報公司領導批准,其中道路事故與機損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交警、保險公司或修理廠做出鑑定,並由交警劃分職責。

1、不論事故大小,事發後當事人必須及時報告車隊負責人,以便車隊與保險部門聯繫,減少事故損失,縮小事故影響。同時報警,儘快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進取配合交警處理事故。嚴禁事故發生後逃離現場,隱瞞實情。

2、事故發生涉及人員傷亡,當事人和隨行人員必須組織搶救,發揚人道主義精神,急救傷者移動現場必須設立標記。

3、事故發生後,當事人必須做出書面彙報,説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以及自我應當承擔的職責,總結經驗教訓,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4、因公出車造成的職責事故處罰: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元以內,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及全年安全獎;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5000元者,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全年安全獎及半年年終獎金;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員受傷者,取消當月績效獎金、全年安全獎及年終獎金。

5、職責事故當事人承擔的職責分為全部職責、主要職責、同等職責、次要職責和必須職責,在劃分職責後,當事人分別按事故經濟損失的5%,4%,3%,2%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6、因私出車造成的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職責並予以辭退。

六、安全行車的獎勵措施

全年無任何大小事故,愛崗敬業,服務熱情周到,遵章守制,車容整潔的按200元月的標準發放安全行車獎。

七、本制度自2011年10月1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屬公司綜合辦。

篇9:車隊管理制度

1.對運輸車隊要全面審查,嚴格把關

1.1對運輸車隊的綜合實力進行調查,優選運輸車隊。

1.2對運輸車隊隊長、司機的為人、社會關係等情景進行調查,確保運輸車隊聽從管理。

2.對運輸車隊進行培訓

2.1對運輸車隊進行技術培訓

對運輸車隊隊長、司機進行必要的技術培訓,對人員素質較低、或職責心不強者進行強化業務培訓,再不合格者清退不用。

2.2對運輸車隊進行安全培訓

開工前,由經理部專職安全員對運輸車隊隊長、司機進行安全教育,簽訂安全合同;施工過程中,工長(拌和站站長)每日必須做崗前安全教育,確保施工安全。

3.施工管理

3.1與運輸車隊簽訂法律上生效的保證書,保證聽從經理部對運輸車隊的管理,保證運輸車隊按質量、工期要求施工,服從經理部統一指揮,經理部向全體職工公佈保證書,加強輿-論監督。

3.2在施工現場,運輸車隊必須聽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同時管理人員有義務對運輸車隊的管理進行必要的指導,提出提議,幫忙其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熱情合作,嚴格管理。

3.4施工過程中,運輸車隊有大箱摘板情景時,應及時通知項目部,重新進行量箱。否則,一經發現,之前所有運輸數量均按摘板後平箱

數結算。

3.5如遇車輛故障壞車中途需要卸料時,必須及時通知工區負責人,妥善處理卸料。

3.6施工中,運輸車隊不能夠保質保量完成項目下達的任務,經經理部幫忙仍沒有改善,依協議勒令司機甚至運輸車隊退場。

3.7中途退場的運輸車隊必須及時辦理清賬手續。

4.結算管理

4.1運輸車隊每五日到項目部進行結算,結算逾期的,後果自負。

篇10:車隊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本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合理安排調度車輛,保障生產、搶險及其它公務用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類機動車輛。

第三條本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副總以上的專用車輛由副總本人或專職司機自行管理)。公司公務車及維修車的證照、年審、保險由綜合管理部指定人員與司機共同辦理;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檢驗、清潔由各車司機負責。

第四條本公司人員因公外出(非本市城區)用車,須事前預約申請,綜合部經理批准後方可用車,並指派車輛出車;部門維修車輛在正常情景下由本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和工作量自行安排,但須節儉用油,減少不必要的出車次數,公司如有其它工作需要調動部門車輛出車,在不影響正常維修搶險任務情景下,所屬部門應服從綜合管理部的安排。

第五條公司人員一般不得申請個人用車,因重病就診、重病住院和個人緊急等特殊情景必須用車的,經分管副總經理批准後能夠用車。

第六條各部門用車應設置《車輛使用及運行記錄台賬》,詳細記錄每日車輛的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車事由及部門,並由有關人員簽字。綜合管理部每月核對一次運行台賬。

第七條各類機動車輛下班後(中午、晚上),應按規定停放在指定地點(公司院內),鑰匙交調度(帶班負責管理)。星期六、日及節假日繳款車照常繳款。

第八條駕駛員不得私自向外借車、換車或出私車。因向外借車、換車、出私車以及不遵守交通規則等造成的事故職責全部由駕駛員本人負責,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第九條車用油料由綜合管理部按照公司標準統一管理控制(詳見燃油費補貼標準及管理辦法),綜合管理部有義務對油耗標準的執行情景進行跟蹤測算,合理調整用油標準,控制管理費用。

第十條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特殊情景需到非定點廠修理,須説明理由,經部門領導和分管副總經理批准後,綜合部監督方可維修。

第十一條公司鼓勵自我檢修和保養,確需進廠維修的,由駕駛員填寫維修申請單,部門經理審定,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方可維修。

第十二條車輛大、中修應列出維修計劃(包括時間、維修項目範圍、預算)報部門經理和分管副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適宜時間修理。

第十三條司機應對車輛進行及時保養、維護、清洗、檢查。

第十四條由於司機使用不當或疏於保養,而致車輛損壞或機件發生故障,所需維修費,由司機全額負擔。

第十五條車輛燃油費、維修費可列入部門績效考核資料,具體標準根據相關規定或在年度考核方案中分別確定。

第十六條購車手續、各類證件等基礎資料應複印存檔。

第十七條車輛大中修,定時保養、年審結果、事故記錄等應登記建檔。

第十八條本辦法從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實行。

篇11:車隊管理制度

車隊管理制度

為加強公司車隊車輛管理,合理安排車輛使用,確保車隊管理工作更加科學.規範.制度化,增強安全行車意識和職責心,調動駕駛員的進取性及最大程度地發揮其主觀能動性,更好地為公司發展供給優質服務,結合實際情景,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車輛調度管理使用辦法

1、車輛使用安排由車隊統一負責管理,具體安排車輛的有關事宜。鑰匙統一交由門衞室存放,車管人員根據公司用車輕重緩急的原則安排用車。用車情景統一調度、合理安排。

2、一律由單位車隊長簽發派車單,特殊情景也可直接安排司機出車,當日必須補寫派車單。

3、節假日應安排司機在公司值班。

4、貨物運輸應儘量提前一天向車隊申請,。

5、所有車輛完成當日任務後,必須將車停放在公司院內,車隊隨時檢查。

6、未經領導或車隊隊長批准,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

三、車隊長職責

1、堅決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安委和公安交-警部門的有關決定、指示,宣傳道路交通法規、政策及有關規定,及時傳達各級安委的有關指示精神。組織本單位駕駛員的安全學習,交通競賽評比,進取開展交通安全活動。

2、負責處理本單位管轄機動車和駕駛員的有關事項,負責新車上牌、機動車和駕駛員牌證的年檢年審、駕駛員報考、機動車報廢、異動登記等有關業務工作。負責車輛的路橋費、油票及各項交通管理規費車船使用税的交納。主動協助交-警部門處理本單位轄區內駕駛員的交通違章、交通事故及與之有關事宜。

3、負責車隊管理規章制度的擬定及執行,車隊日常管理工作,統籌安排出車任務負責駕駛員的考核工作。負責車隊資料的收集、整理、統計、歸檔,為考核駕駛員供給理論依據。切實抓好制度管理,嚴格執行公司有關制度規定,搞好駕駛員的考核,嚴明組織紀律,嚴明獎罰制度和其他制度,使各項制度得以落實。

4、負責車輛統一調度,合理安排車輛使用,隨時堅持通訊聯繫暢通,認真做好上傳下達工作。為所有車輛建立技術檔案,詳細記錄車輛基本狀況,維修保養情景等等。

5、堅決貫徹執行公司有關決定,認真做好車隊內部的管理工作,以身作責、嚴格要求自我。待人熱情、對人和氣,團結同志、公平處事,搞好車隊的內部團結穩定。

6、加強對外聯繫,妥善處理有關事宜,協調車隊與公司各單位關係。

7、維護車隊和駕駛員的正當利益,盡力為駕駛員排憂解難。

8、負責聯繫車輛、駕駛員入保,進取協助配合物價、保險部門勘審定損,有職責協助事故駕駛員儘快追回索賠款,盡本事減少單位的經濟損失。

9、負責監督審核車輛維修與備件採購,登記審核車輛使用情景的油耗和費用並進行考核。

10、負責檢查單位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檢查機關車隊所有車輛收車後的入庫停放。

五、駕駛員職責

1、駕駛員必須服從管理與調度、聽從安排,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專職司機應愛車、護車。各車專職駕駛員有義務搞好所駕車輛的內、外清潔衞生,做到整車清潔、室內舒適。

2、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舉止禮貌、禮貌待人、優質服務、樹立高尚的職業道德作風。駕駛員必須愛車、護車,時刻堅持車輛的良好技術狀況。

3、新、舊車輛室內裝修,需配正常物品,駕駛員須向車隊申請,經分管領導同意後才能辦理。車輛實行定人定車管理,所有車輛及隨車所有證件和工具均由職責駕駛員負責妥善管理。如遇新、舊車交接,原車駕駛員必須將車鑰匙、所有證件和隨車專用工具全部移交給另一位司機,有義務説明原車輛技術狀況。

4、駕駛員必須堅持通訊聯繫暢通,隨時聽從公司及車隊安排出車任務,亦可直接聽從領導的吩咐出車。自覺服從上級的管理和調派,因事因病或車輛故障,不能承擔出車任務時,應及時報告,不得無故拒絕出車。

5、加強安全學習,加強行車安全意識和職責感。嚴禁駕駛員違反操作規程,嚴禁駕駛員違法違規行車、停車,預防和避免交通事故

的發生。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增強安全行車意識。做到安全駕駛、禮貌駕駛、箴言駕駛、不得怠慢丟棄乘客,不得私自出車,嚴禁酒後駕車。

6、嚴禁將車輛交由無證及證件不符人員駕駛。

7、駕駛員完成當日任務後,應將車輛及時入庫,停放安全可靠,不得私自將車在外停放、寄宿,防止車輛被盜和損壞。嚴禁駕駛員擅自出車。

8、行駛途中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嚴格執行維護修理制度,落實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的“三檢”制度;愛護車輛設備及隨車工具,(丟失工具照價賠償)確保車輛異常是安全系統的完好有效。

9、待人和氣、搞好團結,相互之間不得撥弄是非,維護車隊團結,維護車隊團體利益。

10、貨車運輸︰①裝車前,應根據裝車貨物的特性,先檢查車輛是否貼合貨物裝車的要求,罐車閥門是否嚴密,罐體無泄漏,車廂不潮濕,乾淨無污染,防雨物品是否齊全,捆紮繩網是否齊全。②裝車時駕駛員應在現場監督,查看貨物裝卸是否整齊規範,重心是均勻,並且核實貨物數量,並在出貨明細表簽字為準。③裝車完畢,應根據貨物特性,貨物加蓋防雨篷布塑料紙,並捆紮牢固,避免損壞及丟失。④妥善保管回收貨款回收,回到公司及時上交。

六、車輛修理辦法

1、車輛修理應堅持保證安全需要和注意節儉的原則,經車隊研究同意後,定點維修、統一結算。

2、車輛送廠時,駕駛員應候車監修,在維修過程中如有與《報修單》不符,必須及時報請車隊,説明損壞的實際情景,經同意後方可增加修理項目,同時將更換的舊配件收回,修復後由司機負責檢查試車,核實維修單上所修項目、款數並簽字負責。

3、車輛不得擅自進廠維修與保養,更不得多開、虛開維修發票;不得擅自更換車輛內外設施;不得擅自決定更換車輛配件。

篇12:車隊管理制度

為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增強機關車隊駕駛人員安全行車的職責意識,確保人身和車輛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行車規定

(一)認真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謹慎駕駛,做到依法行駛、禮貌行駛、安全行駛。

(二)自覺服從處(隊)的統一調度和管理,進取參加局組織的安全教育及有關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

(三)自覺愛護養護車輛,認真做好“三檢”(出車前、出車中、出車後車輛檢查),確保“四良”(制動、轉向、燈光、信號良好),“兩潔”(車容整潔、車內整潔)。

(四)嚴格遵守安全駕駛操作規程,隨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有效證件。駕車時不準閒談、吸煙、吃零食、接(打)手機,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嚴禁酒後駕車。

(五)駕車時繫好安全帶,自覺做到禮讓三先(先慢、先讓、先停拿饜諧擔躍醢垂娑ㄏ匏儺惺唬磺啃諧擔豢⑿鄢擔豢鈉擔豢儷擔豢爻擔豢收銑擔豢ǚ銑怠spanlang=en-us》

(六)禁止將車輛交給外單位駕駛員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未經批准,不得隨意駕駛外單位車輛。

(七)按規定對車輛進行年檢年審。

(八)加強對滅火器具的保護管理,確保其性能良好,並做到器隨車走。

(九)禁載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車安全管理基礎台賬,不得漏記、誤記,保證安全管理的嚴肅性和完整性。

二、安全行車標準(“六無”)

(一)車況完好,無磕碰掛擦和丟損;

(二)遵紀守法,無違章紀錄和違法違紀現象;

(三)服從調度,無誤時誤事現象;

(四)禮貌服務,無用車投訴;

(五)服從管理,無私自出車或擅自改變行車路線;

(六)安全服務,無大小職責事故。

三、安全行車獎懲

(一)安全行車

1、安全行車每年評比一次。

2、本年度到達“六無”標準的獲當年安全獎。

3、達不到“六無”標準的,取消安全獎。

(二)安全獎標準

1、全年安全獎600元人;

2、全年安全里程獎0.05元公里。

(三)安全獎獎扣

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安全獎以經濟獎勵形式每年按駕駛員實際安全行駛里程發給,獲得安全獎的駕駛員同時具有評選優秀等次或先進個人的資格;達不到“六無”標準的,相應扣去安全獎和里程獎。

(四)駕駛員在事故中所負職責扣獎比例:

1、負全部職責者,扣除當年全部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

2、負主要職責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34;

3、負同等職責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24;

4、負次要職責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14。

(五)其它職責情景的扣獎及賠償職責。

1、態度惡劣,不服從調度,發生誤時、誤事的,一次扣獎100元,年內發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在編人員按待崗處理,非在編人員予以辭退。

2、發生駕駛證被扣或其它嚴重違章者,取消月度考核獎。年內發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停駕車輛,在編人員按待崗處理,非在編人員予以辭退。

3、私自出車發生事故的,無論有無職責,除由駕駛員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外,視情扣除1—3個月的月獎,並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直至作待崗或辭退處理。

4、因超速行車、強行超車、酒後開車、違章停車及其它違規行為而被罰款,一律由駕駛員自負,不得報銷。

5、發生職責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酌情扣除1—12個月獎,並按職責大小賠償:

(1)負全部職責的,扣除全部月獎,按經濟損失的4%賠償;

(2)負主要職責的,扣除9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3%賠償;

(3)負同等職責的,扣除6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2%賠償;

(4)負次要職責的,扣除3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1%賠償。

發生重大事故,除經濟賠償外,按有關規定處理,並調離駕駛崗位。

發生事故後逃逸者,除經濟賠償外,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6、無論何故造成的職責事故,均取消駕駛員當年的先進個人或優秀等次評選資格。

篇13:車隊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制定此制度是為了規範車隊的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司形象。

第二章:司機的職責和義務

第一條:司機的職責

一、安全行車。遵守交通規則和相關法律法規。

二、車隊隊長全權對其下屬所有駕駛員的管理。

第二條:司機的義務

一、車輛日常保養維護,保證車況良好。車輛內外乾淨整潔。

二、服從領導和車隊長的工作安排,按時按量按質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第三章:獎懲

第一條:因駕駛員本人主觀意識造成的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行為,由駕駛員自我承擔罰款,需要扣分的也一併由駕駛員自我承擔,堅決杜絕闖紅燈,經常性超速等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事件的出現。嚴重違反並觸犯國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條:經常不清洗車輛的、不做好車輛日常維護的、不服從領導和車隊長安排的,由車隊長酌情處理並將處理結果上報公司,公司每個月定時抽查各車輛的衞生狀況和運行狀態。

第三條: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的行為,包括過路費、油耗、配件修理等,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情節異常惡劣的,將處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追究經濟及法律職責。公司鼓勵和弄虛作假、破壞公司形象的行為作鬥爭,在外能勸止、舉報這種行為的,公司將給以重獎,併為其保密。

第四條:司機一律不得私自動用公司車輛拉私活。一經發現公司將予以重罰或辭退。司機在路上嚴禁隨意帶人,一經發現公司將予以每人每次50圓的罰款。

第四章:車輛的修理和維護保養

第一條:車輛需要修理的,須經車隊長認可並上報辦公室備案,定點修理,換下來的舊零件一律帶回公司。對因有特殊情景需到指定地點以外修車的,必須報告辦公室車隊長批准。車輛在區外發生故障需要維修的,原則上要報告車隊,將車輛拖到指定維修廠修理。確需在外地修車的,應按程序請示彙報,經辦公室同意後方可修車。否則,不予報銷修理費用。

第二條:因司機操作不當、違規肇事、保養不到位而造成的損失,由司機自行承擔保險賠付以外的損失。

第五章:車輛的調度第一條:公司所屬車輛全部收歸公司辦公室統一調配。

由車隊調度全權負責。第二條:駕駛員在接到調度的出車任務後應按時按量按質完成運輸任務。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出車的,應及時向車隊報告,説明緣由,待車隊長批准。無故不出車,不能完成運輸任務的,公司將嚴厲處理,酌情做出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

第六章:其他

第一條:出現本制度未盡事宜,根據實際情景酌情處理

第二條:本制度自20xx年9月26日起執行

篇14:車隊管理制度

x市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規範公務用車行為,確保行車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車輛使用管理

第一條:醫院公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第二條:車輛主要用於全院醫療及行政活動。

第三條:車輛調度堅持先急後緩、先主後次的原則,統籌安排。

第四條:院領導和科室公務用車,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由辦公室統一調劑安排。

第五條:所有用車實行外出派車單制度,一事一單,按單出車。因緊急情景未及時簽發《派車單》的,必須經辦公室主任批准,駕駛員應於事後及時補辦有關手續,未經批准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

第六條:申請用車、派車應遵循以下程序:

(一)在x市、x市轄區內公務用車,使用方提出申請,由辦公室主任批准派出車輛。

(二)車輛離開x市、x市轄區的(去往外省市),須報經院長批准。

(三)辦公室對派出的車輛進行登記,在每月末將車輛派出情景統計表報院長。

第七條:嚴格執行節假日封車制度。凡國家法定節假日上級有要求的,由辦公室安排好值班車輛,其餘車輛封存。雙休日期間,原則上不得動用車輛,確因工作需要,須經院長批准。

第二章:車輛安全管理

第八條:駕駛員要不斷提高政治思想覺悟和業務技術水平,端正服務態度,服從工作安排,堅守工作崗位,不得隨意串崗、離崗,增強保密觀念,不得傳播散佈工作祕密。

第九條: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行駛,嚴禁酒後駕車、醉酒駕車,嚴禁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

第三章:車輛燃油、高速過路費管理

第十條:車輛加油實行登記月報制度。每次加油時駕駛員必須在《登記本》上註明日期、當前里程數、車號、加油數量、金額及駕駛員姓名,另外分別註明本車上月5日和當月4日的行駛里程數,並將登記情景於每月5日報辦公室主任,由辦公室主任上報。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追究相應職責。

第十一條:財務科每月根據燃油購置、使用情景核算單車百公里油耗,每季度報辦公室主任一次。

第十二條:駕駛員一律使用ETC卡交納高速過路費,卡內餘額不足時及時上報辦公室主任。

第四章:車輛保養維修管理

第十三條:駕駛員應愛護車輛,堅持車輛清潔,做好車輛保養維修,堅持車況良好,確保按時出車。

第十四條:車輛維修保養實行申請審批制度。申請維修保養車輛應填寫《車輛維修保養審批單》,並附修理廠出具的維修保養明細單(包括維修保養項目名稱、零件生產廠家、價格等),經辦公室主任審核,報院長批准後方可維修。外出車輛發生故障,或受客觀條件限制無法回本地修理,駕駛員應及時向辦公室主任報告。車輛修理完畢,駕駛員應將更

換下來的舊件帶回交辦公室核實。

第十五條:駕駛員應按有關規定及時驗車,並在車輛保險到期前提前辦理相關參保手續。

第五章:車輛事故處理

第十六條:車輛被人為破壞、毀損、丟失及車輛行駛中出現的刮碰、損傷和發生人身傷亡的,均認定為車輛事故。

第十七條:車輛事故發生後,駕駛員除向公安機關、保險公司報案外,應立即向辦公室主任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損害情景等,由辦公室主任向院長報告。

第十八條:車輛事故發生後,由辦公室統一協調有關部門處理,並將調查及處理意見報院長。

第六章:車輛職責劃分

第十九條:駕駛員未經批准擅自動用醫院車輛的,一經發現對其提出批評;情節嚴重的,停車檢查;造成交通事故的,予以待崗處理,由其自行承擔保險公司賠償款之外的全部職責。

第二十條:駕駛員違章駕駛、違章停車、酒後駕車、醉酒駕車的,一經發現予以停車檢查及相應處罰。被交管部門處罰或發生交通事故的,由其自行承擔相應職責。

第二十一條:對違反管理規定造成車輛丟失、毀損、人員傷亡的,將追究當事人職責。

第二十二條:醫院車輛發生事故後,駕駛員弄虛作假隱瞞不報或遲報、錯報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停車檢查、經濟處罰或待崗的處分。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x市醫院

年月日

篇15:車隊管理制度

最新車隊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本公司為使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特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務用車輛由總務部門負責管理,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管理。

第三條 公務用甲種車輛各使用人或司機人員應於規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監理所受檢,如逾期未受檢驗致遭罰款處分者,其費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機人員自行負擔。

第四條 公務用各種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執照、保險卡由各使用人攜帶外,其餘均由總務部門保管,不得遺失,如該車移轉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並將該車各種資料隨車轉移。

第五條 本辦法中司機人員的僱用解僱獎懲各項,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處理,不再另訂。

第六條 本公司職員因職務上的需要,經常出外執行業務者,得依本辦法及下列規定購置業務用車輛。

(一)各單位業務用需購車輛時,應依國內採購辦法處理。

(二)副理級(含副理)以上人員因公購用機車時,得以150C.C機車或以下為限(以下稱原價標準)。

(三)科長級(含科長)以下人員因公得購置機車,但以100C.C或以下為限(以下稱原價標準)。

上列因公個人使用車輛,其使用期限,定為三年,其購置款應依原價標準由公司先行墊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負擔,三成由使用人自己負擔,自行負擔部分分24個月按月自薪給中扣還公司。

第七條 非企業個人使用車輛,限組長級以上人員得無息貸款3萬元,分24個月自薪給中平均扣還並須事先簽報核定。唯經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條 適用本辦法所購置的因公個人使用車輛,其所有權概屬本公司所有,其應行繳納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車執照費由公司負擔,但應依下列標準為限。

(一)汽車以150C.C為標準為標準(副理級以上人員適用)。

(二)機車最高以100C.C為標準。

第九條 凡依本辦法所購置的因個人使用車輛,其汽(機)油消耗量及修理費悉由本公司裁定補貼,並依(附表)親定按月核發。

第十條 各單位所屬公務用汽車應由總務部門每月至少將耗油量及行駛旅程記錄簽報單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費,如超過耗油標準時(指不正常)應送請調整修理。

第十一條 購置機車使用人自行負擔部分,分24個月自薪給中平均扣還。待扣清及期間屆滿,一切款項繳清後,使用人得向公司申請所有權變更為己有,可由使用人自行處理,並仍視其業務需要,得依本辦法的規定再行申請購置新車使用。

第十二條 依本辦法購置因公個人使用的車輛,可以隨時更換新車,但公司原負擔尚未折舊部分(即原價標準的七成尚未折舊部分)及使用人負擔尚未分期扣還部分應於換購車輛前一次繳還公司,其計算公式如下:

原車購價(原價標準)×〖SX(〗24-已扣還公司期數〖〗24〖SX)〗=須一次繳還公司的金額

第十三條 凡在分期扣還期間款項未繳清之前,遇有下列事情時,均照各該規定辦理。

(一)使用人員如遇調職(未能適用本辦法者)、離職、停職、撤職等情事時:

1.使用人的分期扣還權利取消,應將該車輛的殘價一次繳還公司,其已扣繳的分期扣還額不予退還。該車輛的所有權同時變更為變更為使用人所有,其殘價的計算公式如下: 殘價=原車購價(原價標準)×〖SX(〗24-已扣還公司期數〖〗24〖SX)〗

2.倘使用人未依前項規定承購時,公司得將該車收回來予拋售,拋售車款優先清償其殘價,如不足清償該車殘價時,其不足額應由使用人賠償。

3.原使用人如因高價購置較優車輛,其所自行支付超出本辦法所訂原價標準的款項,不得向任何一方追償。

(二)分期扣還期間內車輛遺失或完全損壞或損壞程度已無修理價值時:

1.倘系因執行業務時發生其殘價(損失)按原定負擔比率分別由公司(殘價的七成)及使用人(殘價的三成)負擔,唯使用人負擔部分得按月繼續扣還到24個月屆滿為止。並可依本辦法的規定再行申請購置新車使用,如該車失竊懸賞回,懸賞金亦按原定比率負擔。

2.倘系私用時發生,應由使用人負責購置同一年份或年份更新的同牌同排氣量之機車賠償,並使用到原車為24個月屆滿為止,如遇購置新車,可依本辦法第十二條更換新車方式購置,如失竊懸賞尋回,其懸賞金全部由使用人負擔。

第十四條 使用人意圖虛偽欺瞞而產生與因公遺失(或無修理價值時)相同的結果,或擅自當賣借第三人使用等情事時,除依法嚴辦外,應按殘價(損失)一次償還。

第十五條 機車違反交通規則罰款概由使用人負擔,但業務用貨車因公務行駛而違反交通規則,如屬人為過失其罰款概由當事人負擔,如其原因可歸屬於公司時其罰款由公司負擔。

第十六條 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並須即刻與公司總務部門聯絡,總務主管除即刻前往處理外,並即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十七條 本辦法呈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車輛管理辦法範例

第一條 為加強本公司車輛的保管及有效運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車輛係指公司的客、貨車輛。

第三條 本公司的.車輛由管理部管理,並指派專人負責保養。

第四條 車輛應由專任司機駕駛,需由他人駕駛時,應善盡駕駛人責任。專任司機應每週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第五條 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統由管理部保管,並負責一切違規費的繳納及維修。

第六條 各單位需要使用車輛時,應事先填妥“派車單”(附表3.5.3)一式二聯,經單位主管核准後交管理部調派。無“派車單”者,守衞得禁止出車。

第七條 “派車單”應詳填用途及裝載品名、數量,但可以用“出貨清單”代替。守衞人員應就單載品名、數量、規格與實際數相核對,若有不符,應即報請管理部處理。

第八條 車輛進出廠應將“派車單”第一聯交守衞簽註時間,並得接受守衞查點車上裝載物品,合於第十一條的非公用派車,並需加註里程數。守衞於翌日將所有派車單轉交管理部查核。

第九條 無“派車單”擅自出車,或不接受守衞人員查點載貨者,應予懲處。

第十條 各單位派車交貨、洽公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車輛為運送公司商品及公務物品專用車輛。

(二)車輛不得運載任何與業務無關的職員或物品。

(三)車輛行前應特別注意安全檢查。

(四)車輛行車途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負擔。

(五)車輛抵達廠商時,除妥善停置車輛外,應將“出貨清單”交廠商點收,並將籤認的單據妥為保管,於返廠時交有關單位處理。取貨時應詳細清點數量、規格後,方得簽收。

第十一條 司機根據“派車單”的資料於每日填報“行車日報表”呈主管審核並核對實際里程。

第十二條 “行車紀錄表”(附表3.5.4)上所載里程數應與車輛里程錶相符,不符的數應由司機負責繳納差數里程的汽油費。

第十三條 例假日或上班時間外車輛的使用應呈請管理部經理核准後始準調派。

第十四條 經呈准的非公用派車,應負擔使用里程@3/公里的油資,由申請人於派車翌日連同行車執照、車鑰匙一併繳交管理部,否則停止其以後的使用權。

第十五條 車輛駛回後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並將車門鎖妥。

篇16:車隊管理制度

一、安全行車規定

(一)認真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謹慎駕駛,做到依法行駛、文明行駛、安全行駛。

(二)自覺服從處(隊)的統一調度和管理,積極參加局組織的安全教育及有關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

(三)自覺愛護養護車輛,認真做好“三檢”(出車前、出車中、出車後車輛檢查),確保“四良”(制動、轉向、燈光、信號良好),“兩潔”(車容整潔、車內整潔)。

(四)嚴格遵守安全駕駛操作規程,隨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有效證件。駕車時不準閒談、吸煙、吃零食、接(打)手機,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嚴禁酒後駕車。

(五)駕車時繫好安全帶,自覺做到禮讓三先。

(六)禁止將車輛交給外單位駕駛員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未經批准,不得隨意駕駛外單位車輛。

(七)按規定對車輛進行年檢年審。

(八)加強對滅火器具的保護管理,確保其性能良好,並做到器隨車走。

(九)禁載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車安全管理基礎台賬,不得漏記、誤記,保證安全管理的嚴肅性和完整性。

二、安全行車標準(“六無”)

(一)車況完好,無磕碰掛擦和丟損;

(二)遵紀守法,無違章紀錄和違法違紀現象;

(三)服從調度,無誤時誤事現象;

(四)文明服務,無用車投訴;

(五)服從管理,無私自出車或擅自改變行車路線;

(六)安全服務,無大小責任事故。

三、安全行車獎懲

(一)安全行車

1、安全行車每年評比一次。

2、本年度達到“六無”標準的獲當年安全獎。

3、達不到“六無”標準的,取消安全獎。

(二)安全獎標準

1、全年安全獎600元/人;

2、全年安全里程獎0、05元/公里。

(三)安全獎獎扣

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安全獎以經濟獎勵形式每年按駕駛員實際安全行駛里程發給,獲得安全獎的駕駛員同時具有評選優秀等次或先進個人的資格;達不到“六無”標準的,相應扣去安全獎和里程獎。

(四)駕駛員在事故中所負責任扣獎比例:

1、負全部責任者,扣除當年全部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

2、負主要責任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3/4;

3、負同等責任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2/4;

4、負次要責任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1/4、

(五)其它責任情況的扣獎及賠償責任。

1、態度惡劣,不服從調度,發生誤時、誤事的,一次扣獎100元,年內發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在編人員按待崗處理,非在編人員予以辭退。

2、發生駕駛證被扣或其它嚴重違章者,取消月度考核獎。年內發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停駕車輛,在編人員按待崗處理,非在編人員予以辭退。

3、私自出車發生事故的,無論有無責任,除由駕駛員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外,視情扣除1—3個月的月獎,並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直至作待崗或辭退處理。

4、因超速行車、強行超車、酒後開車、違章停車及其它違規行為而被罰款,一律由駕駛員自負,不得報銷。

5、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酌情扣除1—12個月獎,並按責任大小賠償:

(1)負全部責任的,扣除全部月獎,按經濟損失的4%賠償;

(2)負主要責任的,扣除9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3%賠償;

(3)負同等責任的,扣除6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2%賠償;

(4)負次要責任的,扣除3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1%賠償。

發生重大事故,除經濟賠償外,按有關規定處理,並調離駕駛崗位。

發生事故後逃逸者,除經濟賠償外,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6、無論何故造成的責任事故,均取消駕駛員當年的先進個人或優秀等次評選資格。

篇17:車隊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及未來發展趨勢和加強對司機服務水平的管理,確保車輛安全行駛,順利完成駕駛任務,為公司各個部門和其他單位提供良好的用車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司機。

第二章行為規範

第3條所有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不準危險駕駛、逆行、搶道,飆車、開鬥氣車、英雄車。

第4條公司所有車輛必須專人專車,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混開、混用。如有必要駕駛公司其他車輛時,必須獲得相關領導批示後,方可換車、用車。並做好車輛交接。

第5條領導因公外出或前往外地學習、開會等,不使用車輛期間,其專職司機的工作由車輛主管負責安排。

第6條接送本公司員工外出公事或接送客户、領導指派的其他人員時,要提前規劃合理行車路線,並及時出車,不得延誤時間。

第7條車輛外借時,如不是本人駕駛時,交接前應告知對方司機本車具體車況及注意事項。交接後應及時檢查(包括車輛外觀、內飾、性能及車體各個常用部件)並及時填寫用車記錄。

第8條如有臨時出車(下班後、上班前或節假日期間)司機都應積極配合公司領導的統一調度,並保證手機24小時暢通。

第9條所有司機嚴禁酒後駕駛本公司機動車,因酒駕造成的交通事故、人員傷亡、交通處罰,一律由司機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10條無論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司機均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交予他人駕駛,更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練車。

第11條司機出車後,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並説明原因。

第12條司機應經常檢查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還應做好車輛年檢前的相關準備,車貼、車標清晰乾淨。

第13條公務車內不準吸煙。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司機應禮貌地制止;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司機可委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14條司機下班前應主動問訊領導或相關人員是否繼續用車,待確認無相關事宜後,需將車輛停放回對應車庫,並將車鑰匙交予門崗或辦公室。

第15條離開車輛時,司機應注意以下兩點。

1.司機因需要離開車輛時,必須關好車窗、鎖好車門,並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地段。

2.車中放有重要物品、現金或機密文件資料,而司機又必須離開時,應將車輛放置在明顯醒目區域內,有必要時應隨身攜帶。

第16條司機應做好出車準備和收車工作。

1.出發前,確認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2.收車後,司機應填寫行車記錄(包括目的地、乘車人、行車時間和行車裏程等)。

3.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後須告知相關管理人員。

第17條司機必須經車輛主管及相關人員同意後,才能進行車輛維修。車輛修理完後,應認真做確認工作。將拆換的舊件帶回公司,並向修車廠索要正式發票。

第三章禮儀規範

第18條司機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

1.保持服裝的整潔衞生。

2.注意頭髮、手足的'清潔。

3.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在駕駛過程中,儘量保持端正的姿勢。

第19條司機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説話應文明

1.司機應熱情接待、小心駕駛。

2.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並在注意燃油經濟性的前提下適當保證車內温度,儘量提供一個舒適的乘車温度。

3.當乘車人上車後,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應將車停放至附近合法路段,(包括便道、停車場、收費或免費停車區),不得隨意、逆向停車。由此帶來的一切不良後果,由司機自行承擔。

5.中途等候時,司機不準遠離車輛,不得在車內吸煙,不得翻閲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更不得使用車喇叭催促乘車人。

6.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第20條車內客人談話時,司機不準隨便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

第21條司機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人講話內容,違者給予批評教育,對情節嚴重者將嚴肅處理。

第22條接送公司客户時,司機應主動向客人打招呼並作自我介紹,然後打開車門請客人上車,關車門時要注意乘客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夾傷。

第23條司機在行車中聽收音機或聽音樂時應徵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24條在社交活動中,司機對待客人既要彬彬有禮又要不卑不亢,態度要自然、大方。如果對方主動打招呼,司機可按一般禮節同其握手、交談。

第25條司機在社交活動中不得向客人索要禮品或示意索取禮品。對不宜拒絕的禮品要爭得隨車領導同意後方可接受。領導不在時,交回公司,由公司領導決定和處理。

第四章車輛養護規範

第26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注意保養車輛,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27條司機應每天抽時間擦洗自己所保管車輛。平時要保持前後擋風玻璃和車門玻璃的清潔,要經常清洗輪胎外側和防護罩,並經常擦洗發動機室和後備箱。雨雪天氣過後,待領導批示後方可去刷車場付費刷車。

第28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時,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29條司機應保持車內外的整潔美觀,車外要擦洗乾淨,打蠟擦亮,車內也要勤打掃,及時更換香水、香包、香料,保證車內無異味。並確保擦車工具一應俱全。(包括車拖、納米毛巾、鹿皮、刷子等)。

第30條司機平時必須檢查潤滑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滅火器和三角支架的安全、準確、可靠,保證汽車處於良好的安全狀態。

第31條出車前,司機要例行檢查車輛的燃料、冷卻液、制動器和離合器總泵油是否足夠,檢查輪胎氣壓及輪胎緊固狀況,檢查喇叭、燈光是否良好,檢查隨車工具、備胎是否齊備。

第32條司機出車前必須按照車輛技術規程啟動引擎,查聽聲音是否正常,查看有無漏油、漏水和漏氣。如有故障應予排除,如不能自行修理可上報公司領導或相關負責人。

第33條行車過程中,司機應密切注意道路上的機動車、三輪車、畜力車、電動車和行人動態,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通過十字路口、繁雜地段和轉彎拐角時要主動禮讓,避免剮蹭。

第34條收車後,司機要將車身、車輪擋板和車底等處全面沖洗乾淨,清潔車箱內壁、沙發、腳墊。

第五章違章與事故處理

第35條因司機故意或其本人過失造成的交通違章,如:違規停車、證件不全、超速、壓黃線、逆行、闖禁行等違反交通規則的罰款,由當事人承擔全額罰金。

第36條在執行公務過程中,如認定是司機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造成的交通事故和車輛損壞,如屬公司車輛損害保險範圍,當事人可免除賠償責任。如在保險範圍之外,當事人應負責賠償車輛損失差額與保險金差額。造成人員傷亡的有當事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37條酒後開車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除支付維修費用外,司機還應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第38條當發生交通事故時,事故現場司機應做到以下幾點。

1.迅速與公司聯繫,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如發生人身傷害,應迅速撥打122、120。並看護好現場。

3.應記錄對方車輛的駕駛證號和車牌號,填寫“事故報告單”。

4.記錄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和身份證號碼等,以便事後聯繫。

5.牢記對方車輛損壞的部位與程度,條件許可時,可利用手機、照相機拍下現場實景。

6.儘可能記錄事故現場目擊者的姓名、住址和聯繫電話等資料。

第六章考核與獎懲

第39條為了確保上述規定能得到認真貫徹執行,使公司司機的總體素質和服務水平得到顯著提高,公司將不定期對所有在崗司機進行文明、禮儀、安全方面的考核。

第40條考核採取年終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本部門考核與用車人員考核相結合的辦法,考核的內容包括儀態儀表、敬業精神和安全行車等方面。

第41條司機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年終公司將給予現金獎勵。

第42條對於工作勤奮、遵守制度和表現突出者,公司可視具體情況給予現金、表彰等獎勵。

第43條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和發生事故者,公司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直至辭退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44條本制度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相關制度制定,由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地45條指定車輛修理廠,指定加油站或油卡加油。

第46條統一制定車輛管理台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