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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扶幹部政策培訓工作計劃

欄目: 工作計劃 / 發佈於: / 人氣:8.11K

幫扶幹部政策培訓工作計劃

幫扶幹部政策培訓工作計劃

為完善我村幫扶工作內內容,提高幫扶幹部工作水平,切實運用各項惠民政策幫扶貧困户,我村特提出此培訓計劃,助力脱貧攻堅。

一、培訓內容:

第一部分:社會救助政策

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困難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多年來,先後制定了一系列的救助政策,2014年出台了第一部社會救助法:《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辦法》將社會救助上升為根本性、穩定性的法律制度,使各項社會救助有法可依,實現了社會救助權利法定、責任法定、程序法定,為履行救助職責、規範救助行為提供了法制遵循。《辦法》提出了8+1社會救助,即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和社會力量參與。這8項社會中有5項都在我們民政部門,因此我們民政部門承擔着依法保障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權益,把黨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難羣眾手中,使改革發展成果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的神聖職責和光榮使命。我們社會救助工作者一定要吃透、領悟各項政策,才能擔負起這項神聖的職責,才能保障困難羣眾基本生存權利和人格尊嚴,才能讓所有困難老百姓都及時享受各項救助政策。今天我向大家介紹四項救助政策:

一、   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是為了保證困難羣眾最基本生活,由政府給予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社會救助制度。我區的城市低保於1997開始,農村低保於2007年開始,目前喀什地區有20.77萬人享受城市低保,城市低保標準從1997年的90元/人/月提高到目前的376元/人/月;有60.73萬人享受農村低保,農村低保標準從2007年的700元/人/年提高到目前的2855元/人/年以上,喀什地區的城鄉低保資金全額由中央、自治區補助。

1、實施低保制度的原則:

堅持應保盡保。把保障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實政府責任,加大政府投入,加強部門協作,強化監督問責,確保把所有符合條件的困難羣眾全部納入低保範圍。
  堅持公平公正。健全低保法規制度,完善程序規定,暢通城鄉居民的參與渠道,加大政策信息公開力度,做到審批過程公開透明,審批結果公平公正。
  堅持動態管理。採取低保對象定期報告和管理審批機關分類複核相結合等方法,加強對低保對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切實做到保障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
  堅持統籌兼顧。統籌城鄉、區域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到低保標準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低保制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有效保障困難羣眾基本生活。

堅持與扶貧開發政策銜接。統籌各類救助、扶貧資源,將政府兜底保障與扶貧開發政策相結合,形成脱貧攻堅合力,實現對農村貧困人口的全面扶持,充分發揮低保制度在打贏脱貧攻堅戰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2、認定條件:户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三個基本條件。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為單位按户施保,不能按人施保,凡是持有當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都有權申請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