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書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熟練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
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內的;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説明理由,並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
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
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 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祕密,包括客户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於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係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後,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係,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________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________萬元。
第十條 其他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黨組:
我叫___,男,侗族,中共預備黨員,大學文化,1979年1月19日生於__黎平。
我於20__年7月畢業於__民族學院中文系,20__年8月—20__年1月,在__縣一中工作,擔任高一年級的語文教師,負責兩個班的語文教學,並擔任一個班的班主任。
20__年1月後,在__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工作。先後做信息工作和農口工作,並先後擔任信息股股長和農業股股長職務。同年參加__省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公開招考國家公務員考試,被順利錄取成為一名國家公務員。
20__年7月至今,在州人民政府辦公室祕書四科掛職學習。在州政府辦公室學習期間,在辦公室領導的關心和幫助下,自覺堅持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的學習,盡職盡責,盡心盡力地努力工作,認真做好辦公室的日常公文處理和會務工作的準備,保證了公文的準確、及時、有序運轉和各種會議的有序進行;作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努力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幾個月來,通過認真學習,自己在業務工作能力和各方面綜合素質上都有了質的提高,較快地轉變了工作角色。
本人從參加工作以來,勤勤懇懇、兢兢業業,團結同事,愛崗敬業,在工作中不斷加強學習,具備了辦公室工作的基本能力。為了便於組織的管理和本人更好地投入工作,特向組織提出申請調入州政府辦工作,懇請組織批准為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20__年__月__日
個人工作調動申請書
尊敬的縣委各位領導:
首先感謝組織多年來對我的關心、照顧和培養,同時感謝各位領導在百忙中審閲我的調動申請。我於1998年7月參加工作,先後在擺所鎮黨政辦、長順縣人民法院威遠法庭、擺所法院、立案庭、民事審判庭、長順縣政府法制辦、長順縣信訪局、種獲鄉政府工作。20xx年2月調到種獲鄉政府,同年3月當選為種獲人民政府副鄉長,分管計生、民政、文化、衞生工作。現因家庭原因,特向組織申 請工作調動:我父母都已70餘歲,個性是我母親,身患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已20多年,患病以來,每個月至少要到醫院住院治療2次,每次至少4天,輸激素類藥物以提高血液中的血小板數量,維持生命,我母親跟我一齊生活已3年多;我自我又是離異單身(已離婚近3年),孩子此刻在上學前班,跟我一齊生活,下學期即將上國小一年級,無人照顧。居於家庭的實際困難,為了能照顧年邁多病的母親,也為了能照顧孩子的上學起居,更為了不因家庭耽誤自我的工作,特向組織申請調回法院工作。
以上申請確為萬般無奈之舉,誠盼縣委各位領導能思考我家庭的實際困難,幫忙我調回法院工作。
此致
敬禮
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