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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區委巡察工作情況的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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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區委巡察工作情況的彙報

關於區委巡察工作情況的彙報

**巡察機構自2017年7月正式組建以來,在區委和上級巡察辦領導下,堅持一手抓隊伍,一手抓業務,迅速開展巡視巡察各項工作。現將我區巡察工作有關情況簡要介紹如下:

一、以“行動”為先驅,在巡察探索中尋求“路徑”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區一直致力探索巡察工作,並在不斷嘗試中,逐漸摸索出一些經驗。回顧**巡察歷程,一路走來,經歷了起步、發展、規範三個階段。一是分口聯動,分片巡查。從2013年起,**區紀委出台分口聯動調研和督查工作實施意見,將各部門劃分為5個片區,分別成立調研和督查巡查組,並組織實施了對衞生系統的分片巡查。二是聚焦基層,初具規模。2015-2016年,我區將聚焦重點向基層延伸,探索開展“紀委基層行”活動,並在此基礎上,重點開展了對鄉鎮、村居的巡察,給予黨政紀處分38人,震懾作用初步顯現。三是組建機構,規範巡察。2017年,依照上級決策部署,我區巡察工作走上規範化“快車道”,研究制定出台區委巡察工作5年規劃,迅速完成巡察機構設置組建工作,先後4輪明確24名專職巡察幹部,率先完成上級對人員到位率達90%以上的要求,並依照《黨章》《條例》,規範有序開展巡察和整改工作。到2017年底,順利完成了鄉鎮全覆蓋巡察目標,並積極落實各項整改任務,實現規範化平穩運行。

二、以“問題”為導向,在經驗積累中提升“技巧”

去年10月,我區啟動機構成立以來的首輪巡察,並在實踐中牢牢抓住“問題”這個核心,提煉總結出一些工作經驗。一是建立“主提問”制度。巡察組明確主提問人對專題彙報材料把關,並在彙報現場,將整理的問題,逐一提問、打斷追問,直指關鍵、切中要害。二是問題“清單化”管理。所有被巡單位的彙報材料必須附件清單、見人見事,力促自查自醒,打破 “蜻蜓點水式”的“浮誇”、“繞圈”現象。巡察全程以問題清單管理為“引線”,對所有發現問題,及時整理歸併,事無鉅細、顆粒歸倉,形成完整清單,為報告撰寫、問題反饋做好積累。三是檔案“可溯式”梳理。以“問題清單”為目錄,每個問題都附列資料,做到來源可溯、責任可溯、鑑定可溯、記錄可溯,致力破解“一巡了之”、“事過即了”的難題。四是整改“多層次”督查。圍繞問題整改督查,充分發揮“監”的全面和“督”的合力。一是巡察組對立行立改問題“漸進式”督查;二是巡察辦牽頭對整改措施“全面性”督查;三是紀檢、組織部門對條線整改“專項類”督查;四是被巡察單位主管部門或者派駐紀檢組開展“常態化”督查;五是被巡察部門聯繫掛鈎領導開展“責任制”督查;六是基層駐村巡察幹部開展村居整改“點對點”督查。

三、以“強基”為目的,在品質錘鍊中鍛造“鐵軍”

隊伍建設永遠是一項不可忽視的基礎性工作,我們從“整體實力”、“個人能力”和“紀律定力”三個維度出發,不斷強化巡察隊伍建設。一是建設完善四個“庫”。建立25人的巡察“組長庫”“副組長庫”,按照“只進不出”、“一出一進”原則,多次充實完善“人才庫”,建立一支106人的專業隊伍。同時,建立“專家庫”,蒐羅各行業系統領域的專家、精英,隨時保持“在線”、“待命”,對巡察發現的專業難題給予權威解釋與幫助,持續提供專業化保障。二是能力提升四個“字”。我們把2018年作為巡察幹部能力建設提升年,提出“亮補比爭”四字要求,計劃開展能力建設系列活動,通過“自查式”申報、“互動式”講評、“清單式”培訓、“模擬式”競賽,做到“亮家底、明差距”、“補短板、促提升”、“比業務、激活力”、“爭一流、創品牌”,促進巡察幹部能力水平高質量發展。三是強化監督四個“雙”。所有巡察幹部簽訂問題線索“全報告”和巡察材料“零持有”承諾書,實行監督“雙承諾”;公佈信訪舉報電話同時,巡察辦設立巡察組作風紀律問題監督電話,實行監督“雙軌制”;巡察辦對所有巡察人員全面監督,巡察組在駐點期間成立臨時黨支部,組長為臨時黨支部書記履行主體責任,任命紀檢委員履行監督責任,實行監督“雙控制”;巡察反饋時,針對巡察人員作風紀律情況,在被巡察單位同步開展問卷調查,實現監督“雙向制”

四、以“立制”為手段,在巡察過程中嚴守“規範”

巡察工作紛繁複雜,涉及方方面面,我們堅持以制度建設為保障,形成一些具有特色的經驗制度。一是構建“橫向協調”的機制。制定出台《關於建立區委巡察工作協調機制的實施意見》,明確相關部門在信息共享、人員抽調、年終考核等方面的職責,構建全面協調工作機制,與相關部門協同配合,推動巡察工作精準發力、同向發力、有效發力。二是樹立“規範明確”的標準。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我區巡察工作“一規定三規則”,指導巡察工作規範開展。研究制定出台《區委巡察機構信訪舉報工作暫行辦法》,明確相關責任,優化巡察信訪舉報工作業務流程和規範。三是明確“巡察迴避”的原則。根據《巡視工作條例》規定,細化制定出台《區委巡察機構幹部迴避制度》,明確適用的對象和範圍,迴避的類型和方式,問責的依據和手段,進一步規範巡察幹部履責程序,防控廉政風險,確保巡察工作客觀公正。

五、以“創新”為動力,在發展延伸中力爭“突破”

2018年,我們將牢記總書記“創新是第一動力”的論斷,深入推進各項創新工作有序開展,力爭做到“釀奇謀”“出奇招”“見奇效”。是“三步走”探索村居“網格化”巡察。第一步“責任化”駐點。全區7個鎮街,91個村居,每個村居安排2名巡察幹部(後備)駐點,每月必須開展駐村聯絡,廣泛收集信息,及時發現問題,為選準巡察對象、制定巡察方案打好基礎。第二步“網格化”巡察。一方面,按照地理方位的“有形”網格,在巡察鎮街時,延伸巡察所屬部分村居,起到聯動效應。本輪我區巡察3個街道,實現街道“全覆蓋”,並“延伸式”巡察9個村居。另一方面,按照各村居特點,建立“無形”網格,根據各村基層黨建情況、經濟發展情況、違紀問題查處情況、信訪舉報情況,每輪在常規巡察時,劃定一個重點,開展“主題式”巡察。本輪我區成立1個村居巡察組,對3個經濟薄弱村開展以“扶貧”工作為重點的巡察,增強針對性,提高進準度。三步“常態化”監督。一方面,駐村幹部作為“不走的巡察組”,嚴格督促、檢查被巡察村居整改落實情況;另一方面,對巡察發現的共性突出問題進行研判,組織實施專項巡察或聯合職能部門開展專項檢查。二是構建“三位一體”工作體系。建立“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做好經驗提煉總結;開展“一組一課題”、“一組一創新”特色工作,把“信息”“課題”“創新”三項工作一體推進,讓信息研究成果,寓於巡察工作實踐,並進一步促進課題研究,形成巡察工作水平的“螺旋式”上升。

六、關於巡視巡察工作的建議

(一)有效開展巡視巡察的“多方位”聯動。市縣等基層開展巡察,面臨“地方小、關係熟、人情濃”的“熟人社會”監督難題。建議在“聯動”上下工夫。一是提級提檔,借力而巡採用提級巡察方式,主要針對下級黨委的常委部門和重點部門,讓巡察更加順暢和高效。二是特派特巡,借勢而為。上級黨委派出巡察“特派員”,代表更高權威,進駐指導本地區巡察。巡察組借勢而巡,依靠更堅實,立場更堅定,措施更有力,挖掘更深入。三是交叉互巡,左右互搏。在全市面上進行統籌,針對問題多發的單位部門,採用交叉互巡方式,破除地域干擾、人情限制,促進地區間交流合作。四是立體巡察,內外結合。加強基層巡察與系統巡察的聯繫,擴大市縣巡察和垂直系統內部巡察的“交集”,開展多方面合作,從管理權限上破除人脈限制。

(二)加快搭建統一的巡察“網絡化”平台。建議至少以地級市為單位,搭建區域性巡察工作綜合平台,並根據不同定位,設置不同權限。一是加強數據管理。明確巡察中需要統計的數據類型,及時整理彙總,追蹤成果運用,防止因口徑問題,造成數據前後不一的情況,也更加利於黨委及巡察機構進行數據分析、綜合研判,推動整改和回訪督查。二是加強資源共享。各級巡察機構及時對巡察發現的系統行業內共性突出問題,開列、上傳“負面清單”,實行區域內資源共融共享,做到重點突出、精準有效,進一步提升區域巡察整體效率和聯動效應。

(三)有力推動下級黨委主體責任“快速化”落實。建議上級巡察機構在部署巡視巡察重要工作時,以領導小組名義部署到下級黨委,由下級黨委率先履行主體責任,進行批示交辦,有力推動工作。從而避免了由巡察機構到紀委再到黨委,進行層層彙報、爭取支持的責任“倒序”,進一步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增強力度,“自上而下”地推動主體責任層層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