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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文字工作“三項達標驗收”迎檢資料上交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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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語言文字工作“三項達標驗收”迎檢資料上交清單

語言文字工作“三項達標驗收”迎檢資料上交清單

一、區級各部門、鄉鎮、街道辦事處上交資料清單

1.本單位2019年語言文字工作實施方案;

2.本單位2017、2018、2019年語言文字工作計劃和2017、2018年語言文字工作總結

3.本單位開展語言文字法律、法規宣傳和學習的資料及圖片;

4.本單位2017、2018、2019年“推普周”活動方案、過程資料及圖片等;

5.本單位營造“寫規範字、講普通話、做文明人”氛圍的宣傳標語標牌等圖片資料;(LED顯示屏、橫幅、專欄等圖片資料)

6.本單位各行業部門人員普通話達標情況統計表(見附表)及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複印件;

7.上交一份2019年的公文(蓋有印章的紅頭文件)。

二、語委成員單位上交資料清單

(一)區政府辦

2017、2018、2019三個年度區人民政府將語言文字工作列入政府議事日程的會議記要。

(二)區委目標績效管理辦公室

2017、2018、2019三個年度的績效管理目標文件。將語言文字工作納入目標績效考核文件之中。

(三)區宣傳部

2017、2018、2019年三個年度關於文明鄉鎮、文明單位的評選通知、評選結果文件及考評過程材料(如各單位的申報表、評分記錄等)。

(四)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17、2018、2019年三個年度關於整治社會不規範用字綜合執法檢查的文件(或方案)及過程資料和圖片。

(五)區財政局

1.擬訂關於印發《嘉陵區語言文字工作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文件。(區語委辦代擬)

2.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語言文字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文件。(區語委辦代擬)

3.教育附加費撥付憑證。

4.語言文字工作專項經費預算及撥付憑證。

(六)區人社局

2017、2018、2019三個年度進城務工人員普通話培訓方案、過程資料及圖片。

(七)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1.2017、2018、2019年三個年度關於整治社會不規範用字綜合執法檢查的文件(或方案)及過程資料和圖片。

2.嘉陵區各印刷廠名稱圖片及部分印刷品。

(八)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7、2018、2019年三個年度關於整治社會不規範用字綜合執法檢查的文件(或方案)及過程資料和圖片。

(九)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1.語委辦設置文件及語委辦公室設置情況表(模板附後)。

2.公共場所規範用字情況圖片資料(如:便民服務中心、辦公大樓、辦公室等用字圖片)。

3.2018、2019兩年對轄區農村青壯年進行普通話培訓的方案、培訓人員名冊、簽到冊、圖片資料等。

三、各中國小、幼兒園資料上交清單

1.2017、2018、2019年“推普周”活動開展方案、總結及圖片過程資料。(城區、西興、李渡、龍蟠督導組上交)

2.2019年各中國小、幼兒園總課表(課表中應有寫字或書法、國學、口語交際等語言文字方面的課程)。(金鳳、安平、大通督導組上交)

3.各級各類學校教師普通話水平達標情況統計表。(見附表)

4.各級各類學校教師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複印件。(大通督導組上交)

5.各中國小、幼兒園結合傳統節日舉辦中華經典誦讀、規範漢字書寫活動相關圖文資料。

6.各中國小、幼兒園實施素質教育相關圖片材料(社團課外活動等)。

7.學校網站、公文、校報、校刊(報)、講義(教案)、電子屏幕、指示牌等圖片資料。

8.教師1課時手寫教案、教師板書圖片1-2張。(金鳳、安平、大通督導組上交)

9.學生作業及試卷圖片1-2張。(城區、西興、李渡、龍蟠督導組上交)

10.各中國小、幼兒園自辦印刷物(校本教材、宣傳畫冊等)。

11.2017、2018、2019年各中國小校工作要點或計劃(內容必須涉及語言文字工作)。(金鳳、安平、大通督導組上交)

11.2017、2018、2019年各中國小開展語言教學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研究的實施方案和專題教研活動記錄及圖片資料。(城區、西興、李渡、龍蟠督導組上交)

12.2018、2019年各中國小對學生開展口語測試的方案或安排意見。(城區、西興、李渡、龍蟠督導組上交)

13.2018、2019年各中國小對學生進行口語能力測試的評分記錄表(分年級)。(金鳳、安平、大通督導組上交)

14.各中國小開展語言文字和中華傳統文化教育教學研究課題、論文、研究報告資料。

15.各中國小開展語言文字和中華傳統文化教育教學校本教材。

16.各中國小語言文字工作特色報告。

慧明中專上交資料清單

1.學校管理制度文件彙編。

2.2019年秋學校課程安排表(內容必須涉及語言文字方面課程,如文學鑑賞、寫字書法、語言表達或演講等)。

3.學校開展語言文字活動圖片資料。

4.教師教育類專業和其他與口語表達關係密切專業學生的普通話水平統計表、測試一覽表及普通話等級證書複印件。

附件:

1.黨政機關常用公文格式及報送流程介紹

2.南充市嘉陵區各行業部門人員普通話達標情況統計表

3.鄉鎮、街道辦事處語委辦公室設置情況統計表


附件1

黨政機關常用公文格式及報送流程介紹

“黨政機關常用公文格式及報送流程”之“公文概況”、“公文擬製”和“公文呈送”:

一、公文概況

(一)公文作用

黨政機關公文是黨政機關實施領導、履行職能、處理公務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規範體式的文書,是傳達貫徹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公佈法規和規章,指導、佈置和商洽工作,請示和答覆問題,報告、通報和交流情況等的重要工具。

構成要素:公文一般由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誌、發文字號、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説明、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件、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頁碼等組成。

(二)基本情況

2012年4月16日,中央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以中辦發〔2012〕14號印發《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該《條例》分總則、公文種類、公文格式、行文規則、公文擬製、公文辦理、公文管理、附則8章42條,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發佈的《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和2000年8月24日國務院發佈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停止執行。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是全新的首次統一黨政機關公文處理規範標準。它的變化主要表現在:

 1.在“文種”方面,在《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的13個文種基礎上,增加了黨委的“決議”和“公報”兩個文種,共15個文種。

2.在“格式”方面,取消了主題詞;行政公文也要署發文機關名稱。

3.在公文擬製方面,要求“重要公文”由主要負責人簽發。

4.在行文規則方面,增加“不得以本機關負責人名義向上級機關報送公文”。同時,不能針對領導個人行文(如尊敬的韓書記等)。

5.在公文管理方面,增加發文立户的規定。

6.在公文用紙方面,現黨政公文均採用國際標準A4型紙,210mm*297mm,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紙幅面,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以前黨委是16開,政府是A4;

7.除特殊情況外,公文文頭原則上用“紅頭”文件報送、下發。

二、公文擬製

(一)基本原則

1.政策法規原則。

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並同現行公文相銜接。

2.真實準確原則。

所反映的內容必須事實清楚、情況準確、所提政策措施和辦法切實可行。內容簡潔,主題突出,觀點鮮明,結構嚴謹,表述準確,文字精練。

3.行文規範原則。

正確使用公文種類,符合公文格式的要求。

4.引用得當原則。

引用人名、地名、數字、引文等要準確得當,引用公文名應當先引標題,後引發文字號;使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如用千克,不用斤);公文涉及單位名稱等,應先使用規範全稱,註明簡稱後再使用簡稱(如南充市教育和體育局,先使用全稱,後加括號,註明“教體局”,後面都可用教體局)。

5.協商辦事原則。

公文內容涉及其他職能部門或直接相關的部門,公文主辦單位必須主動徵求相關部門的意見;聯合行文的,公文主辦單位要徵求各聯名部門的意見或由聯名部門共同起草,成稿後聯合蓋章。

(二)基本規範

下面我着重就行文規範作介紹:

公文的各要素分為眉首、主體、版記三部分。

1.眉首。置於公文首頁紅色反線以上的各要素統稱公文眉首。眉首包括:公文份數序號、祕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號、簽發人。

(1)發文機關標識。發文機關標識表明公文的作者,他是發文機關製作公文時使用的、規範板式的文件版頭,通常稱“文頭”。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規範化簡稱後加“文件”組成,居中紅色套印在文件首頁上端。聯合行文時,發文機關標誌可以並用聯合發文機關名稱,也可以單獨用主辦機關名稱。就區教育局而言,有“教育局”和“教育局黨委”兩種文頭。公文必須對口呈送、報告,呈報給區委的須用局黨委名義發文字號,呈報給區政府的須用局行政名義。

(2)發文字號是發文機關按照發文順序編排的順序號。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序號組成。置於發文機關標識下空兩行,居中排布。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碼標識;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號“〔 〕”括入(不是方括號);序號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01),不加“第”字。聯合行文使用牽頭主辦機關的發文字號(在議案、提案辦理過程中用得較多)。

如我們以教科體局名義給學校發個通知,它屬下行文,發文字號就是“南嘉教科體發201940號”

發文字號之下4mm 處印一條與版心等寬的紅色反線。

(3)簽發人。簽發人是在上報的公文中批准簽發的領導人姓名。只用於上行文。平行排列於發文字號右側。簽發人姓名居右空1字;簽發人用3號仿宋體字,籤發人後標全角冒號,冒號後用3號楷體字標識簽發人姓名

2.主體。

(1)公文標題。即對公文主要內容準確、簡要的概括。由發文機關名稱(和後面需蓋章署名的發文機關一致、事由和文種組成。除法規名稱加書名號外,一般不用標點符號。位於紅色反線下空兩行,用2號小標宋體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義完整,排列對稱,間距恰當。

(2)主送機關。是指要求公文予以辦理或答覆的主要受理機關,應當使用機關全稱、規範化簡稱或者同類型機關統稱。標識在標題下空一行,左側頂格3號仿宋體字標識,如果機關名較長,回行時仍頂格。最後一個主送機關名稱後標全角冒號。

(3)公文正文。公文正文表述公文的具體內容。通常分導語、主體和結束語。在主送機關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頂格,數字、年份不回行。公文正文從左至右橫排、橫寫,大部分用3號仿宋體字-GB2312,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行間距一般28-30磅。

正文結構層次序數:第一層標識為“一、”,用3號黑體字,若作小標題時,句尾無標點;

第二層標識為“(一)”,用3號楷體字-GB2312加粗識別,作為小標題時,句尾無標點

第三層標識為“1.”,用3號仿宋字-GB2312加粗標註,無論是否作為小標題,都要有標點

第四層標識為“(1)”,用仿宋字-GB2312標註,無論是否作為小標題,必須要有標點。

正文即將結束時,個別文種還要加結束語。上行文中如《請示》中加“當否,請批示。”“妥否,請批覆”等,《報告》中加“特此報告”,平行文《函》中加“特此函詢”、“特此函告”、“特此函覆”等等。

(4)附件説明。公文附件的順序號和名稱。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附件”,後標全角冒號和名稱。附件如有序號使用阿拉伯數碼(如“附件:1.× × × × ×”);附件名稱後不加標點符號。附件名稱較長需回行時,應當與上一行附件名稱的首字對齊。

(5)發文機關署名。署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必須與文件標題中的發文機關名稱、印章相符),一般距上文2行。

(6)成文時間。指公文生效的時間。署會議通過或者發文機關負責人簽發的日期。聯合行文時署最後簽發機關負責人簽發的日期。標識在發文機關署名之下,右空4字。用阿拉伯數字將年、月、日標全(以前漢字標寫現已作廢),不用寫01,寫1即可。

(7)印章。公文中有發文機關署名的,應當加蓋發文機關印章,並與署名機關相符。聯合上報的公文,由主辦機關加蓋印章,聯合下發的公文,發文機關都應加蓋印章。加蓋印章應上距正文2mm~4mm(一般兩行),端正、居中、下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

當公文排版後所剩空白處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時,應採取調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決,務使印章與正文同處一面,不得采取標識“此頁無正文”的方法解決。

(8)附註。是需要説明的其他事項。如公文的發放範圍、使用時注意的事項、聯繫人及聯繫方式等。公文如有附註,用3號仿宋體字,居左空2字加圓括號標識在成文時間下一行。(一般“請示”類公文,就要標明聯繫人及聯繫電話)

(9)附件。公文正文的説明、補充或者參考資料。附件應與公文正文一起裝訂,並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頂格標識“附件”,有序號時標識序號;附件的序號和名稱前後標識應一致

3.公文版記。

置於抄送機關以下的各要素統稱為版記。包括:信息公開選項、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 

(1)信息公開選項。三種: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得公開,我們用得較多的在下行文,如“通知”系列就需標明“主動公開”;過程性信息就是“不得公開”,一般可以不標。

(2)抄送機關。指除主送機關外需要執行或知曉公文的其他機關。公文如有抄送,左空1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抄送”,後標全角冒號;抄送機關間用逗號隔開,回行時與冒號後的抄送機關對齊;在最後一個抄送機關後標句號。(如《議案答覆件》成文後,除答覆提案人外,還要抄送區相關領導和相關部門)

(3)印發機關和印發時間。印發機關是印製公文主管部門,印發時間是公文的付印時間。位於抄送機關之下,佔1行位置;用3號仿宋體字。印發機關左空1字,印發時間右空1字。印發時間以公文付印的日期為準,用阿拉伯數碼標識。

(4)版記中的反線。版記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條反線,寬度同版心。

(5)公文頁邊距。

紅頭子文件:公文用紙天頭(上白邊)為37mm,下白邊為35mm,訂口(左白邊)統一為27mm,翻口(右白邊)統一為27mm,頁腳(頁碼)距下白邊28mm;

信函格式公文統一規定上白邊為30mm,下白邊20mm,左白邊統一為27mm,右白邊統一為27mm。

注:白頭子的文件,天頭(上白邊)為37mm,下白邊為35mm,訂口(左白邊)統一為27mm,翻口(右白邊)統一為27mm,頁腳(頁碼)距下白邊28mm;

三、公文擬製報送

公文擬製包括公文起草、審核、簽發等程序。公文的起草按照“誰主辦、誰起草”的原則由主辦股室起草,起草部門應對文稿原件(含附件)的內容(文字、數據等)、公文格式和呈批手續等全面校核,並對政策法律依據、內容的真實性和可行性、數據準確性等負責。

(一)文稿審籤封面單統一使用規範的《文稿審簽單》

由起草人員規範填寫“擬稿單位”、“擬稿人”、“核稿人”、“校對”等相關信息(代擬文稿需要填寫相關人員的聯繫電話),並按相關程序報審。注意的是《文稿審簽單》和文稿合訂時,《文稿審簽單》下附清樣稿,其後依序附花臉稿。

1.代區委或區委辦代擬的文稿用《中共南充市嘉陵區委 文稿發文審簽單》。

2.以區政府或區政府辦名義代擬的文稿用《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政府 文稿發文審籤》。

3.以局黨委、局名義發文的文稿用《南充市嘉陵區教育局文件定稿單》。

(二)文件呈辦

1.局發文件。

(1)發文字號。局行政發文字號有南嘉教科體函、南嘉教科體發,局黨委發文字號有南嘉教科體委函、南嘉教科體委發等。

(2)報審印製程序:擬稿人簽字→股室長簽字同意→分管領導簽字同意(簽發)→主要領導同意簽發,最後報局辦公室編“發文字號”後,交文印室印。

2.區發文件。

(1)代擬文件:我局代擬區委文稿常用的發文字號有“嘉委”、“嘉委發”、“嘉委辦發”,代擬區政府文稿的發文字號有“嘉府”、“嘉府發”、“嘉府辦發”等。

(2)代擬文件送審程序:

一是送區委辦理程序:《區委文稿發文審簽單》附帶文稿經相關人員領導籤審後,報區委辦祕書科收件→文祕人員初核→辦公室領導複核→區委分管領導審籤→區委主要領導簽發→祕書科複核、印製。

二是送區政府辦理程序:《區政府文稿發文審簽單》附帶文稿經相關人員領導籤審後,報區政府辦祕書科收件→政府辦籤審→區政府分管領導簽字同意(簽發)→區政府主要領導簽發。(以政府辦名義出文的原則上常務副區長簽發,以政府名義出文的區長簽發。

3.呈區辦理的文件。以局行政或局黨委名義向區上報告工作或請求解決問題的上行文件,發文字號是“嘉教科體”或“嘉教科體委”(請示、報告或會議方案)。

(1)呈區委辦理程序:區委辦祕書三科收件→區委辦主任審核→區委領導籤批→區委辦登記→祕書科辦理。

(2)呈區政府辦理程序:區政府辦祕書科收件→政府辦主任籤批→區政府分管領導籤批→區政府主要領導籤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