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人 :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自願、公平、友好協商,雙方就 年 月 日簽訂的就 工程合同(以下簡稱為原合同)作如下補充協議:
一、寫明具體補充的資料。
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三、此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一份金額為元,編號為的服務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現經過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以下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___
1、雙方一致同意將原合同約定的乙方將向甲方提供一年的服務(服務時間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更改為乙方將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個月的服務(服務時間分為兩段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及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協議與原合同內容有衝突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沒有涉及的內容按照原合同執行。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的雙方一致同意提交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xx
承包人:xx
雙方於20xx年5月28日簽訂了xx工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編號:xx)(以下簡稱原合同)。現因工程需要,將環湖路地段七部分磚砌圍牆變更成鋼結構圍牆,根據本工程的實際情景,經雙方協商,特制訂本補充協議。本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當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出現矛盾時以本補充協議為準,本補充協議未述及的均按原合同有關規定執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xx
工程地點:xx
工程資料:xx
的施工及保修
資金來源: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
豐澤苑三期臨時鋼結構圍牆的製作及安裝,包括混凝土基礎、鋼構預埋件、鋼構圍牆製作、安裝及支撐錨固等施工圖紙所涵蓋的全部資料。
三、合同工期:
施工工期:合同簽訂後25個日曆日。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
1、合同暫定總價¥:xx元(大寫:人民幣xx元整)
2、本工程採用按施工圖示及綜合單價包乾的方式承包。按附件的設計圖紙進行施工,鋼構圍牆工程綜合單價按每延米399.8元延長米包乾,工程量按實結算,施工長度約為600米。本綜合單價為包乾價,費用資料與定額解釋範圍一致,包括但不限於人工、材料、機械、包裝運輸、施工技術、採取的措施、成品保護、檢驗、調試、驗收、樣品、管理、禮貌安全施工費用、利潤、規費、税金、風險因素,並已研究垃圾排放、材料二次搬運、冬雨季氣候條件、政府規定需交納的費用等因素,除本合同明文規定以外,不因任何原因做任何調整。
3、工程結算時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乘以綜合單價得出工程總造價。
4、其它按原合同(合同編號:FZ-KQ-前期011)相關條款執行。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本合同範圍內的所有工程項目後,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請,甲方確認無誤後七個工作日內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80%。
2、完成工程驗收,且驗收合格後,乙方向甲方提交決算報告及決算資料,甲方完成決算審核後,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至決算總價的90%。
3、餘款作為工程保脩金,本工程保修期為一年,自甲方正式驗收合格簽訂之日開始計算;保修期滿後七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脩金不計利息。
4、每次付款前承包人應供給可供發包人財務入賬的工程建安發票。
七、其他未約定的事項均按雙方於20xx年5月28日簽定的原合同(合同編號:FZ-KQ-前期011)約定資料執行。
八、本補充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九、附件:鋼結構圍牆設施圖紙。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理人: 法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發 包 人:________
承 包 人:________
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職責、權利、義務,在《“安順市普定縣雙龍苑商住樓工程”建築施工工程合同》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景,在甲乙雙方完全自願和理解本補充協議條款的情景下,簽定本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
3.建築面積:________
4.結構類型:底層為框架結構、地上6+1層為磚混結構。
5.設計單位:________
6.監理單位:________
二.工程資料及承包範圍
1.外牆面磚改為外牆漆
2.客廳推拉門取消
3.本工程為滿七層,結構找坡
4.樓梯踏步為水泥砂漿面清光
5.外牆40×40深灰色柵格取消
6.廚房與陽台之間門帶窗(MC-2324)取消,陽台改為封閉式廚房。
7.其餘均按原圖施工
三.合同工期(本協議中所列日期均為日曆天數記)
1.開、竣工日期
1.1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總工期____天(含法定節假日)以《建設工程竣工報告》所載日期為準。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建築面積一次性包乾,____元平方米;在施工過程中,如按甲方要求另增加工程量的,按雙方協商價計算;本工程為墊款主體二層,二層預製板安裝完畢,甲方按合同總價的30%支付給乙方,主體五層預製板安裝完畢,甲方按合同總價的15%支付給乙方,主體七層完工,甲方按合同總價的20%支付給乙方,內、外裝修完工甲方按合同總價的20%支付給乙方,其餘款待工程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支付給乙方的12%,滯留3%作保質、保脩金,等到保質、保修期到後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生效與終止、爭議處理
1.除正常質量保修外,甲乙雙方履行完畢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2.本補充協議一式陸份(其中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3.本補充協議系《安順市普定縣雙龍苑商住樓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實質性補充,若二者不一致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4.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員會。
5.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5日內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簽定合同代表: 簽定合同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