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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購房合同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1.44W

售購房合同多篇

售購房合同篇1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村證房位於淄博市___________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户條件。等過户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税,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本房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 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高新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售購房合同篇2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鎮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建築面積為__143__平方米。自行車車庫13平方米。地下車位一隻。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拾____萬__零__仟__零__佰__零__拾__零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購房金額。

第三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四條税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由__甲__方承擔。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由

第五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金額的雙倍賠償給乙方。

第六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產權人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售購房合同篇3

購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bb機/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經過對_________(地區)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m2,其中附屬面積________m2)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房屋,並全權委託乙方代理購房事宜。

二、乙方代理甲方購買該房屋的單價為_________元/ m2,實付房款(小寫)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含佣金,不含交易税費及按揭費用)。

三、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即付認購金_______元,並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來辦理按揭申請手續和交清首期房款_______元。否則按甲方棄權處理,並不得要回認購金。

四、甲方要求乙方擔保並代理向銀行申請________(新房/二手樓宇)按揭服務,要求貸款金額為________元,還款期限為_____年(以銀行實際批核為準)。

五、甲方須如實填寫按揭申請材料交由乙方遞交按揭銀行,若銀行同意按甲方申請的按揭事項,甲方必須及時到銀行辦理按揭手續,並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同時繳納過户時政府規定應由買方交納的税費以及按揭貸款之評估費、保險費、抵押登記費、律師費、公證費。

六、若甲方不供房款超過_________個月,乙方有權協助按揭銀行處分該房屋。

七、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須將認購金扣除評估費和總房款的0.5%的手續費後二個工作日內退還甲方。

1.按揭銀行不同意為該房屋的交易提供按揭服務;

2.按揭銀行同意提供貸款的額度或年限,低於甲方要求的貸款額度或年限而導致該房屋實際不能成交。

八、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名或蓋章即時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經 辦 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售購房合同篇4

1、___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該房屋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於該房屋的陽台、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衞生間、院壩、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2、___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3、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建築面積計算價款,房屋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___元整;房價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時間為:

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元。該定金條款的約定,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條款的調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4、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一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幣___萬元;第2期: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付款___萬元。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___萬元。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5、1)甲、乙雙方定於___年月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2)雙方定於___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3)甲方應在___前將其於該房屋的户籍關係遷出。4)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7、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户手續。在辦理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移轉過户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户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8、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9、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0、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准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所有權按的轉移時間。

11、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12、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1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14、本合同一式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份,乙方留執___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乙方(簽章):___

甲方(出賣人):___身份證件號碼:___

乙方(買受人):___身份證件號碼:___

聯繫電話:___聯繫電話:___

簽約日期:___簽約日期:___

售購房合同篇5

賣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區(縣)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於違反國家及北京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願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並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籤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一)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户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餘90%房款。

(二)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户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3、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後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關於產權辦理的約定

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户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税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有關爭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説明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縣)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

售購房合同篇6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____省____市____區/鎮______居民

甲方配偶: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地址:__________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區/鎮__________居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房屋情況

該房屋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座落: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村。設計用途居民自住用房,建築結構,建築層數為____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

該房房土地來源為:農村集體土地劃撥,房屋建於_________年使用至今為______年。

第二條該房屋價款規定

該房屋按照協商以總價計算,價款為30 萬元,計叁拾 萬元(大寫)。

第三條房屋交付日期

經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付清甲方房款5日內方可交付。甲方在將房屋交付乙方時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時,且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2_種方式處理:

1、變更合同

2、解除合同

第四條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如甲方無異議,乙方將在合同簽訂5日內按一次性付款形式付款。

第五條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約定為: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萬分之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約定為:

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萬分之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房屋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房屋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特別是房屋主體結構的質量需要達到國家關於房屋居住的要求),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乙方在房屋主體結構完好情況下,承擔維修責任。

第八條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權力延伸的規定

該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權利由甲方保證為本人所有,且甲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按照合同規定將所屬房屋售於乙方。乙方作為購買者享有該房屋及其土地使用的一切權利,且雙方需聲明乙方在購買該房屋後,擁有對於房屋及與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處置權利(包括被徵用、改造、遷移產生的賠償或者其他形式所產生的賠償均由乙方所得,與甲方無任何關係,且甲方後代不得對乙方及其後代進行追償)。

該合同由雙方所在村委會給予認可,甲方應將該房屋的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轉交於乙方,乙方在法律規定和適當機會下將其作廢,並在村委會的證明和市/區政府規定的條件下重新辦理乙方對於該房屋的農村集體使用證。

第九條公證人的規定

本合同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村村委會的公證下籤訂,雙方對於村委會的公證給與肯定和贊成。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售購房合同篇7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鑑於甲方已經於 年 月 日與_____有限公司簽訂編號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該合同約定標的房屋為_______房,建築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按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元,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元。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願意償還完標的房屋的按揭貸款後將前述編號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買方(既本協議中的甲方)的權利義務概括轉讓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做以下約定,由雙方遵守。

一、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1、編號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買方的權利義務概括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

2、簽訂本協議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去銀行支行設立共管賬户;

3、乙方在設立共管賬户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人民幣_______萬轉讓甲乙雙方設立的共管賬户;

4、甲方償還完畢標的房屋銀行貸款,並辦理完結與解除與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簽訂的編號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撤銷基於該合同產生的商品房合同備案及房屋預告登記手續及時短信通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短信通知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向甲乙雙方共管賬户中轉讓人民幣_______萬元;

5、乙方與開發商________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該合同與編號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相比除編號及買方由甲方變為乙方外,其他條款完全一致),並取得由開發商________有限公司出具正式的與該《商品房買賣合同》匹配的正式不動產發票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短信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後提前三天短信通知乙方具體時間配合甲方向銀行支行申請解付甲乙共管賬户中共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給甲方。

二、雙方保證與承諾

1、甲方保證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償還完畢標的房屋銀行貸款後,並辦理完結與解除與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簽訂的編號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撤銷基於該合同產生的商品房合同備案及房屋預告登記手續;

2、甲方保證在簽訂本協議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可以與開發商_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該合同與編號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相比除買方由甲方變為乙方外,其他條款完全一致),並取得與該《商品房買賣合同》匹配的正式不動產發票;

3、乙方保證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時間向甲乙雙方的共管賬户轉賬。

三、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一條第3款約定的,按逾期時間,每日按應轉金額日萬分之一承擔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一條第4款約定的,按逾期時間,每日按應轉金額日萬分之一承擔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萬元;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一條第5款約定,逾期通知的,按本協議總價款的的日萬分之一承擔違約金,收到甲方通知後不協助辦理解付款手續的,每次承擔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萬元;

4、甲方逾期辦理本協議第二條第1、2款的,按逾期時間,每日按本協議總價款的日萬分之一承擔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萬元;

5、甲方辦完所有應辦手續後,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與開發商_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則乙方須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萬元;

6、開發商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給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與編號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除編號及買方由甲方變為乙方外,其他條款不一致的,乙方可以選擇拒絕簽訂該買賣合同,不屬於本協議第三條第4款約定的情形,且甲方須賠償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萬元。

四、爭議處理

1、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因協商解決,協商無果的雙方一致同意交由海南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五、其他

1、無論雙方任何一方依據本協議約定單方解除合同、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都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或者雙方形成書面約定,乙方可以憑藉書面通知及書面約定單方解付甲乙雙方在銀行支行共管的資金

2、雙方法定聯繫方式為以下列明,致函、短信、電郵以下聯繫地址均視為已經履行完畢通知義務。

甲方:_______

聯繫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電郵:_______

乙方:_______

聯繫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電郵:_______

3、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名後生效。

4、甲方於 年 月 日與_有限公司簽訂編號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本協議書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售購房合同篇8

購房合同中的不可抗力認定

?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八條規定,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開發商)在發生之日起___日內通知買受人的,出賣人可以據實予以延期。對於此條款中的“不可抗力”,由於認識和理解的角度不同,在實踐中購房者和開發商往往會有一些爭議,容易產生糾紛。而“不可抗力”又是我們在實踐當中免除責任的首選途徑。正確地認識“不可抗力”,明確延期交房時,免除責任的法律條件,以及如何正確有效的簽訂免責條款,有利於我們在延期交房時,盡最大努力的免除或減少責任,降低損失。

對於“不可抗力”,法律有明文規定,《民法通則》第153條明確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依據此規定,不可抗力應表現為一種客觀情況,且該客觀情況的出現應同時具備不能遇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三個條件。如地震、水災等。而且不可抗力的事由要發生在合同履行期間,也就是説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不能預見”。並且不可抗力的事由影響的法律主體是購房合同簽訂的雙方,也就是開發商和購房者。如果造成逾期交房的理由符合以上條件,那麼可以認定該事由為不可抗力,可以免除開發商違約責任,否則就不能視為不可抗力,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因此,對於購房合同中免責事由的“不可抗力”,必須符合法律的明確規定,不能憑我們的主觀臆想去推定。否則的話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

那麼究竟什麼樣的事由可以認定為不可抗力呢?一般情況下,諸如地震、颱風、火災、水災、雷擊等自然災害最符合“不可抗力”的特徵,屬於“不可抗力”。但是在實踐當中,往往發生更加複雜的情況,認定是否為“不可抗力”事件,需要針對具體情況認真仔細的分析才能確定。如果由於政府行政機關在購房合同履行期間內製定新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命令以及政策性文件等規範性文件,例如市政規劃、搶險抗災需要等。對於這類政府行為,在其效力範圍內,任何有關單位和個人都必須無條件執行,不可抗拒。因此而造成購房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認定為“不可抗力”。但是如果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法規的授權,針對合同雙方特定的人或事件做出的具體的處理決定,因此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則不屬於“不可抗力”,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即便該行政行為是錯誤的,違約方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其損失可以通過其他途徑使行政機關予以賠償。

然而,並非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就可以免除責任。雖然《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就不可抗力的內容、範圍,不可抗力的認定程序作出規定,但是《合同法》第118條規定:“當事人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根據上述法律規定:1、不可抗力事件是否發生,必須在一定的期限內提供的有關證明為據;2、構成不可抗力免責的條件,必須是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開發商)履行“及時通知對方”和“在一定期限內提供證明”的程序和義務。只有這樣,不可抗力及其免責才能認定,否則,即使確實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若開發商沒有履行“及時通知”和“在一定期限內提供證明”的義務,那麼開發商就不能依此免除其法律責任。但是,《合同法》中並沒有關於提供什麼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和不可抗力的自然事件達到何種程度才能構成免責條件的規定,但是關於“不可抗力證明”的出具應當由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的政府有關主管機關,這裏所説的主管機關必須是能夠對不可抗力事件作出説明或證明的機關。如國家行為由作出行為的國家機關出具證明;自然事件由事件的分管部門(如:地震由地震局、火災由消防局等)出具證明,只有這樣,該“不可抗力證明”才具有説服力和證明力。因此,一旦遇到不可抗力的事件發生,我們應該積極的履行相關的手續,一旦產生糾紛,可以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

不可抗力是我們在實踐當中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時,而免除責任的首選條件。但是,並非只有“不可抗力”才能免除責任。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免責的範圍和情形大致有幾種,具體來説,免責的範圍和情形主要包括:1.因“不可抗力”而免責;2.因法律特別規定而免責;3.因對方完全不履約而免責;4.因合同中約定的條件出現而免責。

第二種情形屬於法定免責,比如集體與個人簽訂了土地承包協議,但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國家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徵用,在這種情況下,發包土地的集體一方則可以免責。

第三種情形實質上是不安抗辯權的行使,比如按照施工進度進行分期付款的購房合同中,如果開發商在約定的期限內,未達到或明顯不可能達到相應的施工進度,購房人則可以拒絕付款,並且免責;反之,如果開發商已如期履約,購房人未按期付款,開發商則可以拒絕交房,並且免責。

第四種情形屬於約定免責,主要看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合同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在某些條件下可以不履行或中止履行合同義務,而不承擔責任。需注意的是,這種約定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在兩種情形下是無效的:1.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弄清楚免責條款的意義無論對於開發商還是對於購房者來講都是有意義的,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維護利益。

在建設部頒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中,除了“不可抗力”之外,並沒有其他的免責條款,需要雙方協商來確定。而“不可抗力”的確定又極為嚴格。在實踐中,由於眾多的因素,很容易造成不能按期交房,這就避免不了要產生糾紛,甚至要承擔法律責任,造成損失。因此,我們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補充協議》當中,應當更加詳盡的明確免責事由。

律師建議:可以就以下事由和客户協商列為免責事由。

1.政府行為(諸如政府因舉行重大活動而進行的交通管制等)〈關於政府行為是否屬於不可抗力前面已有論述,如果是非不可抗力,沒有約定,一旦發生,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就不免要承擔法律責任〉。

2.沙塵暴、嚴寒酷暑等惡劣天氣。(這不屬於“不可抗力”的範疇,因為開發商開工建設,確定竣工日期時,就應當結合當地的天氣狀況和有關氣象資料考慮可能出現的天氣狀況,估計出因此給施工進展帶來的影響。如果沒有約定,一旦出現此情況而因此造成逾期交房,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3.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這也不屬於“不可抗力”範疇之內。因為這是應該並可以預見的,不能列為“不可抗力”,否則是不能免責的。)

4.市政配套設施的批准與安裝的延誤。(市政配套的批准與安裝是具有一定的程序性,開發商在最初總體規劃時就應當可以預見批准與安裝的期限,如果確實是政府行為而導致延誤的,那也是開發商在開發房產過程中可以預見和可能要承擔的風險,所以不能列為“不可抗力”。如果列為“不可抗力”,則屬於無效條款。而實踐中有很容易發生這樣的事情,所以只能另行簽訂免責條款,進行約定。)

5.非甲方原因,而供水、供電、供氣部門未能按時接通室內外的水、電、氣等設施。(也不屬於“不可抗力”,只能另行約定。)

另外,還需要注意的是,並非雙方事先約定了免責條款,一方當事人就可以坐等免責了,在免責情形出現的條件下,提出免責的一方,還有如下的義務:

1.積極補救義務。當事人有義務採取一切可能的有效措施,儘量避免或減少損失。對開發商來説,交房期限一般都是由開發商提出的,因此除了事後補救外,最好在確定此期限前,就充分考慮到各種影響交房的情況;對購房人來説,在約定的交房期限將至時,應事先對自己的時間做好安排,避免錯過接收日期。

2.告知義務。當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責的條件出現時,當事人有義務及時通告對方當事人,以使對方當事人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這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第八條留有空白,要求開發商填寫因不可抗力延期交房時,及時告知購房人的時限。

3.舉證義務。當事人一方提出免責的,有義務舉證,作為其免責的證據。一旦免責情形出現,提出免責的一方當事人,應及時收集和保留好有關的證據,比如政府的公告、氣象預報、生病住院的單據等等,作為有效的免責證據。否則,一旦雙方因此發生了爭執,提出免責的一方又不能舉證,那麼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綜上述,對於“不可抗力”和其他免責條款在合同當中是很重要的,一定要有一個清楚明瞭的認識,以減少糾紛和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