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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與職工勞動合同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8.95K

企業與職工勞動合同多篇

企業與職工勞動合同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________工種。

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

(略)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斑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略)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二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的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特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期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略)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年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頻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略)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

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_______;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___元;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

第十條爭議處理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男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鑑證機關:____________(蓋章)合同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同鑑證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與職工勞動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條款,共同執行《_________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實施細則》。

二、勞動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生產(工作)任務

1.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_________生產(工作)崗位,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的需要,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遵守甲方所規定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工作任務。具體工作任務見《崗位協議書》。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規定,按工種、崗位要求發給乙方勞保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所必需的勞動工具,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生產、工作環境。

2.其它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按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辦法》,乙方違紀應予辭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包括經甲方批准延長的醫療期)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乙方在病、事、延長產假和醫療期及脱產學習期間本人或為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

(5)乙方因病在十二個月內兩次不按甲方規定按時上交病假證明的。

(6)合同期內乙方由於個人原因一年內兩次被勞動組合下崗或下崗待業期間兩次不服從分配的。

(二)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安全生產、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確實保障職工民主管理的權利,接受職工代表大會對甲方履行勞動合同的監督檢查。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又無違紀行為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書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致殘;並經甲方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4)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5)應徵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按國家規定錄用、接收的復員、退伍軍人、退役運動員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在企業工作未滿三年的;

(7)符合國家有關政策的。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調整工資、晉級獎勵、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3)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的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經甲方同意,屬於正常工作調動的;

(6)乙方在勞動組合中下崗,要求自謀職業的;

(7)對新錄用人員,試用期內甲方未履行招工簡章的;

(8)經甲方同意,因私出國進修或定居的。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樹立主人翁責任感,維護企業合法利益。

2.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安全生產、遵紀守法和企業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3.遵守甲方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4.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並達到經濟責任制中規定的各項指標。

5.按甲方要求完成技術培訓任務,並達到考核標準。

6.如有違章違紀行為,應接受甲方的批評教育。

七、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所在崗位及崗位對勞動技能、工作能力的要求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按《_________公司崗位結構工資實施細則》或《_________公司崗位技能工資制試行辦法》按月付乙方勞動報酬。

2.甲方根據企業的經濟效益及乙方在生產、工作方面的貢獻,給予乙方適當的物質獎勵。

八、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1.乙方在合同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公休假日、補貼、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2.乙方因工負傷或非因工負傷、患病期間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或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患有精神分裂症、癌症、癱瘓等難以治癒的疾病和因工負傷致殘的職工,經指定醫院確診、由勞動鑑定委員會討論並經職代會批准,可享受長期醫療期。

5.乙方供養的直系親屬,按國家規定享受勞動保險待遇。

6.甲方按月為乙方存本人月工資總額的_________%的補充養老保險金。

7.乙方因合同期滿終止合同至社會待業或屬於本合同中第五條第一款第3(3)、(5)、(6)項,第六條第一款第4(1)、(2)、(3)、(4)、(6)、(8)項規定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按照其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乙方本人相當一個月累計工資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的本人累計工資。

九、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如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者,甲方可視其錯誤性質、情節、影響和本人態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十、終止、變更、續訂、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如雙方需要續訂合同時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並辦理續訂合同手續。

2.合同期內甲方生產、經營、工作發生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並辦理變更手續。

3.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4.按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和《_________公司辭退違紀職工辦法》,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應説明因違紀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5.乙方被開除、除名、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時,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當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按照《_________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實施細則》第_________條的規定償付違約金和進行經濟賠償。

十二、其它具體事項

1.乙方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社會待業手續。

2.甲乙雙方履行合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應及時由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按國務院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中有關規定處理。

3.本合同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修訂、補充。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_________勞動局鑑證後,自簽訂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方主管部門______勞動局監督執行。

十三、《崗位協議書》、《病休協議書》、《休延長產假協議書》、《離崗休養協議書》、_________、_________為本合同書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與職工勞動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於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願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字或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與職工勞動合同篇4

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省《_________》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與_________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一、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週一休制。

2.鉛印、商標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華泰造紙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並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製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並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衞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二、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發佈的《國有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設備、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四、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_________級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2.學徒工資:_________元。

3.轉正後工資:_________元。

4.定級後工資:_________元。

5.調資晉級:_________。

6.保險福利待遇_________。

五、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況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2)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經企業提出警告後,仍不改正的。

(3)職工被除名、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4)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分配適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5)經有關部門批准企業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5.下列情況企業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

(2)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企業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2)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3)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4)經批准出國或赴港、澳、台定居的。

(5)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7.下列情況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由企業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商規定服務期限的。

(2)在企業中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後自行終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裏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七、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月。

八、試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個月

九、其他事項

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產生的勞動爭議,首先由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對調解不服的,由縣以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職工(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業與職工勞動合同篇5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簡稱乙方)為本企業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條變更、解除和終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每個工作日連續加點不得超過三小時。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工資標準、形式及調資辦法按企業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執行;

2.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企業工資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及經營指標變化、經濟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業工資分配製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發給乙方停工工資或生活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為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為合同制職工的,原符合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為本企業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職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經確定的供養直系親屬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的計算及停工醫療期內的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由甲方按國家及本市規定分別發放。

(六)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並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情況。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保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______》,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衞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5.經優化勞動組合組合不上,按政府有關規定可以辭退的;

6.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

5.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脱產學習的;

6.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四)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6.符合國家、省、市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的第(五)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上大學、中專、技工學校學習等)沒達到《培訓合同》要求或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限的;

3.擔任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國家規定的違紀辭退、除名、開除等情況外,甲乙雙方終止、解除、續訂本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如原為本企業固定職工轉為全員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緩三至六個月時間辦理有關手續:在此期間乙方有接收單位的,甲方應當按乙方原身份為其辦理調動手續。緩辦手續期間,停止享受企業的一切工資、勞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屬違紀辭退、除名、開除者外)時,甲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按乙方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的生活補助費,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月生活補助費計算標準是乙方離崗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0%.因乙方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應按規定發給醫療補助費(計算標準與前述生活費計算標準相同)但乙方按第(十三)款辦理調動手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和醫療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訂培訓合同並相應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六)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七)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應按規定向對方做出賠償。乙方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入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或住房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十一、調解和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十三、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企業與職工勞動合同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省 市 縣(區) 鄉(鎮) 村(街)

身份: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身份證號碼:

現在住址: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僱)乙方為本企業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共 年。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任務,擔任工種。

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工作)安全、衞生條件

1. 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衞生的法規標準,採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

2.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保健食品費:元。

3.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業訓練,並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發證後,持證上崗操作。

4. 甲方應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體驗。

5. 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歲-18歲)不宜從事的工種。

6. 甲方應定期對生產場所、危險設置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

第四條勞動管理

1. 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 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 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 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3天。乙方如為未成年工(16歲—18歲),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 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職工最低工資不得低於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水平)。

3. 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 日為發薪日。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併發給乙方。

4. 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為 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資元,平日加班工資元,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夜餐津貼元。

5. 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及乙方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乙方按本人當月工資的百分之,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甲方沒有按規定為乙方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的,乙方在退職、解除合同或被辭退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如數發給本人退休養老金。

2. 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第(4)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發給乙方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一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的乙方標準工資。

3.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殘疾的,由甲方發給殘疾金。乙方因工殘疾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規定執行。

4.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個月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5. 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 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應享受法定節日及婚、喪假。法定節假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天數視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經批准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

(4) 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3. 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 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權益的;

(4) 乙方應徵入伍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上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及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 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 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 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1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甲方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辭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 甲方解除合同,應徵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8. 甲方解除合同,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9. 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3. 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事先與乙方商定在本企業的服務期限。乙方服務期未滿,欲辭職或另謀職業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元。

第十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條款,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必須送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予以鑑證。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員(簽名或蓋章)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