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勞動用工協議書範本[1]
勞動用工協議書範本
___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____(乙方)為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重事機動車輛註冊、轉移、變更等業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個月;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時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2.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本市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救 濟費、一次性撫卹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二)福利待遇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 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職責要求靈活安排;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後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法規教育和車輛構造基本知識、二手車交易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車管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規要求,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和信譽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後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和辦理違法違規事項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 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條第(四)項第2.3.4點情況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違約方可以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
1.違約行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 證 人: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篇:勞動用工協議書
勞動用工合同書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甲乙雙方本着相互信任、平等、自願,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本合同為雙方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一、乙方基本情況確定
乙方基本情況以乙方在甲方填寫的《履歷表》為準。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其中試用期為: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
1、甲方聘用乙方從事生產管理工作,具體崗位根據人事任命書 。
2、乙方應按崗位職責和規範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對模具部的業績為營業額每月十萬元或以上。
3、甲方實行每週工作時間平均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制度,用餐時問不包括在內。確因生產需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延長工作時問,乙方加班後可獲補休,但須提前提出,也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支付給乙方一定額的加班工資。
4、甲方在勞動合同期內可依據經營需要及各階段的評定、考核乙方的工作能力及其表現,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適當安排或調動,包括臨時性工作,但須同乙方商量並取得同意。
5、甲方以乙方特定的資格為前提與乙方簽訂合同,甲方為資金投資方, 乙方為技術、管理投資方,乙方以技術股權加入與甲方合作。
四、合同的終止及更新
1、合同期滿或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及合同與甲方勞動規章制度約定的終止情況發生時,合同自然終止。或根據正當事由解除合同時,合同即告終止。
2、本合同期滿前30天,甲乙雙方同意續約的,甲乙雙方須以書面形式重新簽約。續約時本合同內容有變更的,該變更內容應在續約合同中明確。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設施,建立健全的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對此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2、甲方應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
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3、甲方有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和從事特種作業者進行專門培訓的義務。
六、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l、乙方合同期內月薪為元(税後),乙方按技術股在每年年終分取公司模具部的營利額的15%,時間為十二月三十日前結算。甲方的發薪日為每月二十日
2、乙方在合同期內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按國家規定執行。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待遇按勞動法律及相關規定執行。
4、帶薪休假按甲方的就業規則執行。
5、其他各類休假的手續辦理及應休時間幷包括在特殊情況下的補貼支付等事項均按國家及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度執行。
七、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社會道德和職業道德;
2、甲方的就業規則作為補充內容被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必須自覺遵守。
3、在合同期內,乙方職務成果(例:創造發明)之所有權屬甲方所有。
4、根據本合同第九條第l項第2、3、4、5、6、7、8、9款,第3項及第4項第3、4款情況廢除合同的,乙方必須償還甲方為其支出的下列費用,但甲乙雙方若另有約定的(例:培訓協議),則從其約定。
1)在培養、教育乙方時,甲方所支付的交通費、住宿費及電話費;
2)在培養、教育乙方時,甲方所支付的教材費;
3)在培養、教育乙方時,甲方所支付的培訓費及補貼:
4)在培養、教育乙方時,甲方所支付的簽證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5、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八、合同的變更
1、合同履行期間若有突發狀況發生,在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情況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內容。
2、當國家或相關法律法規有所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與其牴觸時,本合同相關條款可作相應變更。
3、因不可抗力而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需要補充或變更部分內容時,本合同相關內容可作相應變更。
九、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5)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及相關證明是虛假的或隱瞞重大病史及其他重要情況的;
6)乙方向甲方隱瞞其與原單位尚未解除勞動關係或尚有其他未了事宜的;
7)根據第13條第l項3款及第3項4款規定,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與甲方就保密事項及發明創造事項簽訂合同的;
8)乙方違反第13條保密約定或違反與甲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將甲方經營或技術上的機密信息展示或泄露與第三者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除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規定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或以三十日工資替代提前通知期。但當甲方認為乙方的中途離職對其所從事的工作完成情況或工作交接情況造成影響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調整離職日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勞動合同訂立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甲方以乙方特定的資格為前提與乙方簽訂合同,但事後乙方失去此資格。5)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事項。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但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的除外: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指定的醫療期內或病假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等待處理期間的;
2)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3)因其他問題正在審查處理,尚未結束的;
4)乙方與甲方就出資培訓、特殊待遇等事宜約定的服務期限尚未期滿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可告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退休、死亡或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同的。
十、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任何—方違約均需負違約責任,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違約方必須承擔賠償責任。若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的,除本合同第9條第3項所述情況外,甲方可自其實收工資內扣除賠償費,但所扣除的賠償費總額不得超過其實收工資的20%。
2、乙方接受過甲方出資培訓等特殊待遇的,因乙方個人原因未到服務期而解除合同的。需按甲方的有關規定給甲方經濟補償。
十一、勞動爭議的調解和仲裁
l、甲、乙雙方在因本合同履行期問發生爭議的,原則上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解決的,可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勞動制度
l、甲方的勞動制度是指以明確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條件,提高勞動效率及確保勞動紀律為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相關法規,通過相關手續所制定的就業規則、工資規則及差旅費規則等。
2、甲方的勞動制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內容被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十三、特約事項
1、職務成果
鑑於甲方在其經營範圍內從事各種技術的研發,並通過利用該研發成果進行主要的經營話動,故甲乙雙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的過程中完成的發明創造,同意約定以下條款。
1)乙方在甲方執行職務或從事業務的過程中完成的發明創造,作為職務成果,凡與其相關的包括專利權在內的一切權利均屬甲方所有。
2)乙方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機器、設備等)及技術條件完成的發明創造,作為職務成果,凡與其相關的包括專利在內的一切權利均屬甲方所有。
3)甲方任命乙方從事各種研究、開發業務時.可要求乙方與其簽訂與
保密及職務成果相關的協議。當乙方被要求籤訂上述協議,且此協議的內容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乙方必須執行。
2.競業禁止
鑑於甲方在其經營範圍內從事各種技術的研發,並通過利用該研發成果進行主要的經營活動,而乙方在甲方執行職務或從事業務的過程中得知並掌握了甲方在經營或技術上的機密。故甲乙雙方同意約定以下條款。
1)甲方以支付與乙方相當於2個月實收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為條件,要求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3年內,不得到從事同類產品、同類經營或進行同類研發活動的單位、隸屬於此單位的其他經濟組織及研發組織、包括大學在內的教育機構及政府機構等地(以下簡稱“競業單位”)工作,亦不可參加競業單位組織的各類活動。
2)若乙方違反前款竟業禁止之規定,至競業單位就業或參加其組織的各類活動的。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相當於前項所定經濟補償金5倍的違約金,並須賠償因乙方至競業單位就業或參與其組織的各類活動而導致甲方發生的一切損失。
3)若乙方違反本項第1)款競業禁止的規定或違反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有關規定的,對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乙方須全責賠償。
3.守密義務
1)乙方必須嚴守其在業務進行過程中所得知的甲方在經營或技術上的機密信息(以下簡稱:本機密信息),不得將此展示或泄露於第三者。
2)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之情況下,乙方不得持出、複印、發送記錄在書面或復翻在軟盤等其他媒介或已轉化成其他媒介形式的本機密信息。
3)本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利用本機密信息自主經營或利用本機密信息至其他單位從事相關工作。
4)甲方可根據需要,要求與乙方簽訂保密協議。當乙方被要求籤訂上述協議,且此協議內容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乙方必須執行。
十四、附則
1、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商定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及勞動行政機關鑑證後生效。
甲方: 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簽訂日期:法定地址: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户口地址:身份證號碼:
第三篇:勞動用工協議書
勞動用工協議書
甲方:慈溪市周巷鎮鵬程五金廠
乙方:姓名身份證號
性別年齡籍貫
根據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確保勞動用工的工作穩定和協議期內的合法權益,同時使乙方能有計劃地安排好生產,提高生產效益,保障每個勞動用工的經濟收入,凡乙方自願進入本廠工作經甲方錄用的,訂立如下協議:
1、本協議期限為年。
2、協議簽訂後,乙方不論在廠內或廠外,必須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3、乙方必須服從車間領導的工作安排,要保質保量地完成生產任務。
4、協議期內如甲方造成乙方停工的(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3天內乙方自己負責,超過3天后由甲方補給乙方基本生活費,每天12元,由於甲方造成停工半月以上的,如乙方不願在甲方繼續工作的,可以結帳離廠,不作違約處理。
5、廠方隔月發放工資,乙方進廠一個月內,不準向甲方借生活費,一個月後視乙方的工作技能及工作效益,在厂部發放工資時發給乙方生活費每人每月200元,年底結清當年工資。
6、如乙方在廠內或廠外違約違規,在車間不服從工作安排,自由散漫,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協議,一律開除出廠。要求中途離廠的,都將作違約處理,同時扣違約金500元。
7、凡經簽定協議後,必須遵守本廠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在車間內惡意違規,造成意外事故者,由乙方自行負責,違者按章論處。務請自覺遵守。
8、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進廠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止
甲方:慈溪市周巷鎮鵬飛五金廠乙方:
蓋章: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勞動用工協議書範本
___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____(乙方)為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
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重事機動車輛註冊、轉移、變更等業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個月;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時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一)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本市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救 濟費、一次性撫卹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二)福利待遇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 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職責要求靈活安排;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後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法規教育和車輛構造基本知識、二手車交易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車管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規要求,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和信譽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後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和辦理違法違規事項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1.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 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條第(四)項第2.3.4點情況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違約方可以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1.違約行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請收藏好範文 網)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 證 人: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篇:勞動用工協議書範本
勞動用工協議書
甲方代表人(僱用單位):温州市華派鑄鋼有限公司地址:
乙方代表人(受僱職工):性別:文化程度:出生日期:
居民身份號碼:家庭住址:
根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協議期限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協議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協議期限。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狀況,結合乙方的技能特長,為乙方安排適合的工作崗位,並口頭或書面出具詳細的工作和職責範圍。
2)根據企業不斷地生產及發展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根據生產需要隨時調換乙方的工種和崗位。
第三條: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勞動資料、勞動安全設施和勞動衞生條件。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勞動安全衞生規章制度。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假
1)甲方在特殊發展期間,甲乙雙方可協商實行特定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2)在國家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3)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要請假的,需提前三天向甲方申請,待甲方批准同意後方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自主確定工資水平和分配方式。甲方安排乙方嚴格實行定額按件計酬工資制,多勞多得,不勞不得的原則。
2)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任務,甲方至少每月支付乙方一次工資報酬,如遇特殊情況可延期發放工資,但最多不能超過三個月。
3)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一年中有十一個月的工作時間,如少於十一個月,停歇期間每月支付乙方生活費200元,乙方在一年中必須為甲方工作至少一年,如無故少於一年,要承擔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4)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用工協議時,甲方應在解除終止協議時一次性付清乙方工資。
第六條:勞動紀律
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 ;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2) 乙方若違反廠規廠紀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及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職業培訓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培訓費由甲方單方或協商共同承擔。
2)乙方從事普通和技術工種的,上崗前均須經過教育和培訓,培訓事宜由甲方負責,安排專人幫帶。
3)在本協議期限內,若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協議,經甲方同意,乙方應當按照未滿協議的服務年限,在離開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補償培訓費。
第八條:處罰與獎勵
1)乙方在勞動工作過程中,提出對企業發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議,甲方可視情給予乙方口頭表揚或一定的經濟物資獎勵;
2)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貫表現積極、屢創佳績,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獎勵;
3)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現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甲方信息機密、技術機密資料,給甲方造成了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解除協議的各種處罰,並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協議的終止和解除
1)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協議期限屆滿,本協議將自動解除和終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泄露甲方信息機密和技術機密資料,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3.因自身原因被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2.長期拖欠工資,無故三十日內不發放基本生活費;
3.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協議,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它相關的損失,都由乙方全部承擔。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