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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書【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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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書【新版多篇】

工程施工合同 篇一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雙方自願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工程範圍和內容:

四、工程工期: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五、本合同為固定綜合單價合同,工程量及固定綜合單價見附表。工程總價款為(小寫)¥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

第二條工程質量

一、雙方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符合甲方企業標準。

二、鋪裝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符合甲方標準或見附件。

三、工程完工後,乙方應在3日內通知甲方及時驗收。

第三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30%作為預付款;

二、工程施工期間,完工80%前,付至合同價款的60%;

三、工程驗收合格後5日內,付至合同價款的80%;

四、結算完成後7天內付至結算價的95%;

五、剩餘工程總價款的5%作為質量保脩金。在達到合同約定的質保期限後支付。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對乙方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指導、監控,並按規定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3、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4、負責完成乙方施工前所應具備的施工條件。

5、甲方現場負責人: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具有本合同履行所需的施工資質。

2、按甲方的要求,委派有專業經驗的技術人員,嚴格按國家操作規範,精心組織施工、完成工程。

3、乙方技術人員按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對工程質量、安全、工期等全面管理、負責,並按甲方工期計劃要求完成所承包的任務,如不符合甲方或國家質量標準,,乙方要進行返工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5、儘量減少對周圍辦公人員的不利影響,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6、在本工程竣工後清理現場。

7、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與建設單位或甲方上級發包單位聯繫。

8、乙方現場負責人: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

第五條承包方的安全責任

一、工程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二、承包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三、承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定施工方案,並結合工程實際做好安全工作,設立相應的安全防護或警示措施。

四、承包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

五、現場施工中,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六、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等事故賠償、罰金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不按約定支付工程款,每延誤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合同工程總造價0.5‰的違約金。

二、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完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工程總造價的0.5‰的違約金。

2、乙方不按本合同的其他約定履行的,每出現一次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工程總造價的5‰的違約金。

3、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仍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所有費用。

第七條質量保修

一、保修內容及期限:保修_______年。

二、保修期起始時間: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乙方保修範圍:施工範圍內的所有內容。

四、在質保期內,如果發生質量問題,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4個小時內派專業人員到現場進行排查、維修。

五、如乙方未按約定維修,甲方有權自行或委託第三方維修,相應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或由乙方支付。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4份,合同附件:工程量及固定綜合單價表1份,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2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施工合同 篇二

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20xx版本)

第一節 通用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

1、一般約定

1.1 詞語定義

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中的下列詞語應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1.1 合同

合同文件(或稱合同):指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專用合同條款、通用合同條款、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協議書:指第1.5 款所指的合同協議書。

中標通知書:指發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標的函件。

投標函: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寫並簽署的投標函。

投標函附錄:指附在投標函後構成合同文件的投標函附錄。

技術標準和要求: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的名為技術標準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對其所作的修改或補充。

圖紙: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圖紙,以及由發包人按合同約定提供的任何補充和修改的圖紙,包括配套的説明。

己標價工程量清單: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規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寫並標明價格的工程量清單。

其他合同文件:指經合同雙方當事人確認構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當事人和人員

合同當事人:指發包人和(或)承包人。

發包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並與承包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籤字的當事人。

承包人:指與發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承包人項目經理:指承包人派駐施工場地的全

權負責人。

1.1.2 。 5 分包人:指從承包人處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並與其簽訂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監理人:指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的,受發包人委託對合同履行實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監理工程師(總監):指由監理人委派常駐施工場地對合同履行實施管理的全權負責人。

1.1.3 工程和設備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臨時工程。

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約定建造並移交給發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臨時工程: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類臨時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單位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特定範圍的永久工程。

工程設備: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他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施工設備: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設備、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

臨時設施: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所服務的臨時性生產和生活設施。

承包人設備:指承包人自帶的施工設備。

施工場地(或稱工地、現場):指用於合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包括永久佔地和臨時佔地。

永久佔地: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為實施合同工程需永久佔用的土地。

臨時佔地: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為實施合同工程需臨時佔用的土地。

1.1.4 日期

開工通知:指監理人按第11.1款通知承包人開工的函件。

開工日期:指監理人按第11.1款發出的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期。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標函中承諾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1.3款、第11.4款和第11.6款約定所作的變更。

竣工日期:指第目約定工期屆滿時的日期。實際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證書中寫明的日期為準。

缺陷責任期:指履行第19.2款約定的缺陷責任的期限,具體期限由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包括根據第19.3 款約定所作的延長。

基準日期:指投標截止時間前28天的日期。

天:除特別指明外,指日曆天。合同中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期限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天24:00。

1.1.5 合同價格和費用

簽約合同價:指簽定合同時合同協議書中寫明的,包括了暫列金額、暫估價的合同總金額。

合同價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責任期內的全部承包工作後,發包人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包括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按合同約定進行的變更和調整。

費用:指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所有合理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暫列金額:指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所列的暫列金額,用於在簽訂協議書時尚未確定或不可預

見變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設備、服務等的金額,包括以計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額。

暫估價: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中給定的用於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設備以及專業工程的金額。

計日工:指對零星工作採取的一種計價方式,按合同中的計日工子目及其單價計價付款。

質量保證金(或稱保留金):指按第17.41項約定用於保證在缺陷責任期內履行缺陷修復義務的金額。

1.1.6 其他

書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電報、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 語言文字

除專用術語外,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為中文。必要時專用術語應附有中文註釋。

1.3 法律

適用於合同的法律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

1.4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l)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9)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協議書

承包人按中標通知書規定的時間與發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發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在合同協議書上簽字並蓋單位章後,合同生效。

1.6 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6.1 圖紙的提供

施工合同 篇三

發包單位(甲方):_________承包單位(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拆除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發、承包方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員工和其他所有職工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工程項目名稱:金力公司原水泥粉磨車間拆除工程

工程地址:金力公司廠區

工程範圍:源水泥粉磨車間拆除

協議期限:至本工程完工

本協議與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發包方的安全責任:工程項目發包前,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工程施工。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持有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配備的機械、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保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單位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者設有兼專職安全員。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應有完整的交底資料和交底記錄,並經雙方交底人員簽字。並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機構、技術和安全部門審查合格後方可施工。

一、發包方安全責任:不定期檢查承包方施工現場,對承包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併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整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所有發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須按標準逐項嚴格驗收合格。圖紙資料、試驗報告、現場測試數據和試驗項目不全,不得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二、承包方的安全責任:

1、承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訂施工方案,並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組織、技術、安全措施),經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技術、安全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2、承包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及公司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並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4、承包方工作人員必須無妨礙工作的病症,否則不得參與工作。凡已登記的工程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5、工程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進行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項目施工時,必須事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從事電氣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動都要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或工作票),並派員監督。

7、承包方應自覺接受發包方安全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對發包方安監部門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發包方安全監察部門。

8、承包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承包方施工人員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施工。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用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施工現場管網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承包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項目,禁止再行轉包,非主體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須報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安全部門批准。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進行安全管理與監督。

11、承包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12、承包方應對工作地段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班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如因承包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三、承包方必須嚴格控制工程項目的施工範圍。

四、承包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發包方安全部門有權予以糾正制止,有權通知承包方並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五、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發包方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按事故調查規程處理,承包方安全部門參與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因承包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承包方承擔,並通知有關zhèng fǔ 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發包單位(章):承包單位(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法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法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注:本責任書一式肆份,由發包方、承包方各執兩份。

施工合同 篇四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

施工單位(乙方):________

一、xx項目道路工程

1道路工程名稱:xx工程

2工程地點:位於xx

3承包範圍:xxx工程點上山路

4合同價款:合同總價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

5合同工期:________工程總期天。

開工日期為: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為: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工程內容

道路全長711米,寬4米,總方量為2718.8立方米

二、工程質量

乙方要嚴格按照工程施工技術規範進行施工,加強施工質量控制,強化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主動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確保工程質量通過甲方驗收。

三、付款方法

工程完工後採用報賬制,驗收後付款。

四、安全責任

1施工單位應按建設單位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及建設單位統一管理制度的規定,精心組織、文明安全施工;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任何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均有權予以制止,直至罰款和解除合同。

2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均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及相應的一切經濟賠償。

五、雙方責任

1、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及委託監理單位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2、乙方:

(1)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嚴格安全生產施工規範。

(2)嚴格按照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定時間竣工交工。

六、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公章)施工單位(乙方):________(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五

立合同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生產安全隱患主要表現 ,主要部位 ,整改內容 。

工程總預算: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

其中:(1)材料費 元,(2)人工及運輸費 元。

為明確責任,按質按量完成施工任務,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甲方應給乙方提供施工便利,並確定一名工程負責人協調配合施工具體事宜。

二、付款方式:甲方分別按 ,餘額工程款等完工驗收合格後結清,並預留質量保證金 萬元,時間自完工驗收合格之日起 月。

三、在施工中,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質量檢查,發現乙方不按施工要求施工時,應給予指出,乙方應認真聽取甲方意見進行糾正,否則,甲方有權視工程情況建議財務部門折扣工程款。

四、材料要求:用於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安裝前必須經過甲方同意,否則不能使用;不得使用劣質材料。

五、乙方做好施工記錄,保證有關資料完整,手續齊備,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移交甲方。

六、其它約定事項:。

七、本工程定於 年 月 日動工, 年 月 日完工交付使用。

八、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做好對臨時工的。安全教育和施工過程中的監護,對施工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以及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九、工程最終總費用在預算範圍內據實結算。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 各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第三方監證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六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施工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

3:承攬方式:________

4: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________

5:工程總量:預計工程量約為最終

結算按實際工作量。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_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技術質量要求

1:工程質量要求標準:按國家現行有關施工及驗收規範,達到優良標準。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及有關技術質量交底資料精心組織施工作業,達到甲方建設設計監理及質監等部門聯合驗收評定合格標準。出現質量問題必須服從甲方整改意見限期整改修補打磨。

2:建設單位驗收合格(耐磨面層不脱層、不起砂、表面光感一致)

第四條: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單價人民幣(大寫):_____元)

2:根據預計工程量,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元)。最後結算以實際工作量乘以合同單價計算。

3:付款方式與期限

⑴本合同工程完工一次性付100000元作進度款。

⑵剩餘工程尾款於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結清。

⑶甲方以現金支票或銀行電匯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工程款請匯入以下賬户:________開户行:中國農業銀行景鴻支行

户名:________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

⑴提供現場,協調乙方與工程現場總包單位的協作關係,以保障進度的順利實施;

⑵按合同規定按時付款結算。

⑶提供安全的作業環境,設備機械用具(設備機具如有丟失需照價賠償)及水電接入點。

⑷提供臨時住宿。

2:乙方

⑴負責提交進度計劃和有關資料,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保質按期完成施工。

⑵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的費用和罰款,由乙方承擔。

3:乙方不履行上款各項義務,造成延誤和甲方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合同生效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因由乙方賠償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不經乙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甲方賠償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的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三、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需雙方協商決定。

四、實行合理化建設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五、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首先應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解決,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竣工驗收

1:本地坪工程全部完成後,乙方通知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技術質量要求驗收。

2: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定服從甲方的合法指令,否則均視為乙方違約。

第八條:保修服務

施工完畢後一年內,由於乙方施工所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提供免費修補。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第三方引起的質量問題,不屬於保修範圍,但乙方應提供服務,費用另議;保修期滿後,乙方保證繼續提供服務,費用另議。

第九條:其他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本合同一式貳份。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結算全部款項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施工合同 篇七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它。

第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衞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説、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説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説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説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説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1)工程項目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盛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份,承包方執__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八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北高營舊村改造 #樓地基處理CFG樁。

工程地點:石家莊北高營村內。

承包範圍及內容:CFG樁成孔、成樁,樁檢測,挖電梯井及集水坑,清理樁頭及樁間土並運至指定位臵(不含外運),鋪碎石褥墊層。

第二條 質量標準

按國家標準施工合格。

第三條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四條 工程期限和工期順延

工程期限:打樁有效工期20天。

工期順延:施工中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同意後可順延工期:

a.因不可抗力的影響;

b.設計變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進度無法按照原計劃進行;

c.因氣候因素而造成停工;

d.因場地周圍協調關係而造成停工;

e.因甲方原因準備工作沒有做好而造成停工;

f.非乙方原因的停電、停水造成停工;

g.因不可預見障礙物須處理造成的工期延長;

h.甲方代表簽字同意給予順延的其他情況。

第五條 工程承包價款

#樓共計 立方米,按單價 元/立方米,工程款為元(大寫:)。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資料齊全後30日內一次付清。

第六條 甲方責任及義務

(一)協助解決乙方人員的住宿場所;

(二)負責辦理開工前的一切手續及開工證明,因開工手續不完善而造成停工的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並給予乙方相應的經濟補償;

(三)協調施工期間出現的問題,辦理工程簽證及結算手續提供正規有效的施工圖紙;

(四)負責“三通一平”工作,清除一切影響施工的地上地下管線、障礙等雜物。

第七條 乙方責任及義務

(一)服從甲方現場安排,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嚴格按施工方案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二)教育本方職工嚴格按安全生產規格和操作規程規章作業施工,確保安全生產,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其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期間對危險區域設立警戒線,確保第三者的安全;

(四)完工後提供作業範圍內的技術資料;

(五)電費由乙方負擔;

(六)按甲方圖紙及要求施工。因乙方施工質量所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對工程的保修期限為設計文件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八)不得將該工程分包、轉包,甲方一經發現,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材料機具供應

乙方自備。

第九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辦完交工驗收、確認工程款結清後失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下水管道施工合同 篇九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由於工程建設需要,甲方委託乙方承包 給水管改造工程。為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

4、工程承包方式: 。

5、結算原則: 。

6、開工: 。

7、本項目所用的所有工程材料均由乙方自行採購使用,工程材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第二條 合同價款(工程款)及支付

1、合同總價(人民幣,下同):

(大寫):

(小寫): 元。

2、工程款支付:

工程總造價 元。先支付工程價款 元。工程進行一半付剩下的 元。工程驗收合格後付清。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工程款。

2)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3)按合同約定及時組織工程驗收和辦理工程結算。

4)協助有關部門配合乙方做好施工現場交叉施工等協調工作。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收到工程預付款,並在在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後組織進行施工。

2)嚴格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施工,施工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施工標準,並需通過驗收合格。

3)負責工程的安全生產及施工人員的施工安全。

第四條 工期的約定

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質量、驗收及結算

1、本工程以室內《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68-2008)為施工管理及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質量要求:合格。

3、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及時辦理工程結算及支付工程款。

第六條 合同的簽訂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聯繫電話:

乙方(蓋章):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年 月 日